第二章贵公子与臭流氓
狼枪是个混蛋。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混蛋,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混蛋,他也知道其他人知道他是混蛋。
但他就是不改。
三年前,自称狼枪的混蛋来到了大风镇。
这个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的小眼睛外地人很快就在大风镇定居了下来。事实上,他是被收留的。他住在酒馆的地窖里,每天邋里邋遢,也不干活。镇上的居民都看不起他,不少人都劝酒馆的老太婆把他赶走。
老太婆只说了一句话。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出门在外都不容易。”
于是,狼枪厚着脸皮,被人指着脊梁骨明嘲暗讽的活了两个月。
直到那一天,山上的强盗们光临了大风镇。
在所有人都担惊受怕手足无措的时候,狼枪站了出来。
一个人,一把斧头,砍翻了整整二十多人。
从那天起,人们看狼枪的眼光变得敬畏起来。所有人都清楚,这个人,不一般。
从敬畏到鄙视再到无可奈何,一共用了半个月时间。
虽然救了小镇,但狼枪还是那个混蛋狼枪。事实上,在和镇上的百姓熟络之后,他的混蛋行径变得越加臭名昭著。
买东西不给钱,没钱就借,有钱了就逛青楼、赌坊,遇见漂亮姑娘那双猥琐的小眼睛就开始打转……
从面相、气质到谈吐举止,狼枪和二呆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俩走在一起,就像一个臭要饭的死皮赖脸的黏着一位富家公子一样。
至今人们都想不通,这么一个混蛋是怎么和二呆混成朋友的。
朋友,朋友?
狼枪和二呆是朋友吗?
如果问二呆,他肯定不会承认他们俩是朋友。至少狼枪一天到晚叫二呆这个名字的时候,二呆不把狼枪当朋友。
“下次再敢这么叫我,我就砍死你。”这是二呆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的话,只是每次他都能忍住拔剑的冲动。
狼枪救过他的命,这是他欠狼枪的。
可能是觉得自己这样整日的游手好闲也不是个事,狼枪开始干活了。他游走在大风镇附近,专门找那些官府通缉犯的麻烦。对此,更多人认为他仅仅是忍受不了没钱的苦日子。
经过一系列非常操蛋的事情之后,二呆加入了,单枪匹马的赏金猎人变成了二人组合。不出半年时间,大风镇周围的强盗恶匪就被他们俩清理的干干净净。
没了强盗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没有经济来源就代表着狼枪再也不能逛青楼喝花酒。于是狼枪慌了,他苦思冥想了许久,终于决定不单把目标放在赏金上。于是,他摇身一变,从赏金猎人变成了一个生意人。
一个混蛋生意人。
狼枪做生意从来不问缘由,只有三句话:做什么?什么时候?多少钱?
雇佣他的人千奇百怪,从街边卖肉的到大富豪应有尽有。
一年多来,他几乎什么脏活都干过。绑票、投尸、逼供、苦力、护卫……只要钱给足,就没有他办不成的事。而在这些生意中狼枪最喜欢的,是杀人。
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而是因为杀人实在是太简单了。时间、地点、杀谁,弄明白就动手,完工之后有大把的银子拿。工具只需一把斧头,实在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生意人狼枪和他的帮手二呆很快就闯出了名堂,大风镇内外,有什么搞不定的事来找他们就对了。甚至连官府都将一些棘手的逃犯交给他们对付。
白花花的银子飞进狼枪的钱袋里,紧跟着又以更快的速度飞到了听雨楼老鸨的钱袋里。
有钱之后狼枪最喜欢做的是分别是赌和逛青楼,十赌九输,二者相比,他更喜欢逛青楼。
听雨楼上一片欢声笑语,狼枪手里搂着一位丰乳肥臀的美艳女子,嘴上吹嘘着自己如何如何教训了之前遇到的恶人,殊不知在多少人眼里,他才是最大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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