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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舌尖上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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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家院子很热闹,这是十年来极少见的。

    冷锋的到来,让赵元茂兴起把在南河的老弟兄都召集起来的兴致。

    当年的年轻汉子,现在都有了家室,甚至有些都当爷爷了。坐在桌边的六个人,嬉笑怒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家里有纠纷,只有这些多年未见的弟兄知道,此时此景,恍如隔世,这才是最好的发泄情感的方式。

    当年姚季宗遣散陀螺寨的时候,留下继续跟着姚季宗赵元茂和冷锋的不到三十人。加上这一二十年来,出了事故的,剩下的有十九人,分散在各地。冷锋这次带着俩弟兄前来,南河县城内有四个,加上大哥姚季宗那有两个,总共十一人,一半刚过点。还有八个,在外独挡一面,没有办法知道这个聚会。

    现在就等冷锋和大哥姚季宗到来,这次老弟兄聚会就齐整了。

    只有十来天时间就是八月十五了,冷锋回去有一大堆事情,现在跟着各位混饭吃的有不少人,团圆的日子,自家兄弟不说,但家人孩子望,抚慰手下兄弟感情,维系家庭和睦,增强兄弟凝聚力,打点各自的关系,一大堆事情要的是时间和精力。

    能在节前有这个松活的日子,还是这么齐整,不得不让这些粗豪汉子敞开胸怀,好好体验一下当+≯,年的开怀畅饮,要不就太对不起这近二十年的奔波。

    按照辛惠的想法是,一桌太挤,要摆两桌,冷锋表示反对,当年在陀螺寨的时候,众弟兄都是大桌子吃饭喝酒,那多痛快。

    派人去找赵子昂,眼看就旁晚了,不但赵子昂没见回家,派去找人的人也还没见踪影,赵元茂很恼火。

    陀螺寨在南河县留存下来的这份基业总归是要交个儿子的,儿子不在叔伯眼前混个熟脸,不在一干众弟兄里面建立自己的人脉基础,就显得薄情寡义,光靠老子的老脸,只怕以后难获得这些老兄弟的全力支持。

    赵元茂还没等到赵子昂回家,管家倒是先领着江信北走进院子。

    “子昂没跟你在一起?”

    赵元茂正和一位老者交谈,见江信北到来,起身走到江信北问道。

    江信北满脸疑惑,说道:“子昂还没到家?没道理呀,他骑着我的马先回来的。”

    老者五十来岁,大赵元茂不多,叫艾友铎,跟着赵元茂过来,仔细打量江信北一会儿,笑道:“果然是个壮小伙,二当家好福气。”

    赵元茂不好在这个时候发赵子昂的火,说道:“不是子昂,他父亲你知道的,你猜猜看。”

    艾友铎跟冷锋在外地,一晃就过来十多年,他还是在赵子昂很小时见过,呵呵一笑,没在意认错了人,倒是对这个故人是谁默起神来。

    故人之子?在南河有个故人,掰着指头算,那个故人也就只有江敬林了。

    “江敬林?”

    赵元茂点点头,对江信北道:“既然来了,你也过去和众叔伯认识一下。”

    当年,江敬林在陀螺寨住过几天,桌边六人都和江敬林打过交道,其中有一人在那次被伏击中受伤,对江敬林的救援一直感怀于心,听赵元茂介绍眼前这小子是江敬林的三小子,立马来了兴趣,想看看江信北得到江敬林几分真传。

    其他五人难得有今天这样的机会放肆,纷纷附和。

    这些山林汉子,与人相博一般都是以性命为筹码,拳法讲究刚猛直接,甚少花架子。好在头些日子,江信北得赵元茂指点,放胆而为,深得“大路两边,各走一边”的精髓。不与强者硬磕,不让弱者死缠。虽然有些取巧,但江信北脚步沉稳,门户严密,攻守都很有章法,六人也不全善拳脚功夫,有两人还差点在江信北手下出丑,颇让众豪客惊呀。

    就在众人叽叽咋咋地询问江信北父亲近况的时候,门外传来冷锋响亮的说话,中间夹杂着马蹄声。

    “大哥到了。”

    不知谁叫了一声,赵元茂夫妇和六人一起朝大门走去。江信北惊奇不已,是谁这么大的面子?不知道是跟上好,还是不跟上的好。

    迟疑之际,只见家院之类的几人牵着几匹马走开,赵元茂和两人并排,后面跟着赵子昂和一靓丽女子。众豪客紧随其后,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显得特别显眼的是和赵元茂并排的那人和稍稍后面的靓丽女子。那人年岁应该和赵元茂不相上下,但那身穿着和村里的老农民没什么差别,粗布裤子上很整洁地一件白色长袖褂子,布纽扣扣得一丝不苟。

    那靓丽女子米黄色上衣配上浅灰的的裤子,既显明艳又显腿长而高挑。

    众人分坐而下,那女子竟然大敕敕地就坐,这让江信北十分不解。在家,如果是这样的正式场合,女子和小孩连拢场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有座位了。

    那老农是当年陀螺寨大当家姚季宗,这些人的大当家,见江信北欲走开,忽地问道:“你就是江信北?”

    江信北懵懵懂懂,忐忐忑忑,很不自然地点点头。

    女子叫姚梦兰,是姚季宗的二女儿,见父亲这样问,眼光毫无顾忌地打量江信北。

    自姚梦兰进院子,江信北没有正眼朝过姚梦兰,但地六感觉能觉察到姚梦兰对自己的关注,不免有些面热耳燥,不敢对美女多看一眼。接受房紫苒一人的教训就够了,这外面的女子比起村里的妹子,小气得不止一点两点。

    江信北正眼看姚梦兰,姚梦兰对江信北的印象或许还好些,江信北用眼角余光,神情躲闪地偷瞄姚梦兰,适得其反,正是鼠目贼眼,有心没胆,姚梦兰不由微微翘起嘴角。

    酒菜早就准备好了,只管上桌。

    离开山林生活多年,似乎从没忘记过山林的豪爽和自在,姚季宗將酒碗一端,一仰而尽,众人随之一口气喝完。

    將碗底翻转过来,没有谁的碗里掉一滴酒水。

    赵子昂,江信北和姚季宗陪坐末席。

    身边有个美女时不时地偷窥自己,江信北浑身不自在。只想赶快逃离。

    第二碗酒刚斟上,江信北就端起碗,在面前作势绕一圈,说道:“小子初次和各位叔伯相见,得各位叔伯的指教,先敬各位一碗,喝下这碗,我去弄两样野味,答谢各位长辈。”

    不等众人应答,江信北先自一口喝干,离席站到桌边。

    众人下山将近二十年,什么场合没经历过,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没人去猜想江信北何故唱这么一出,倒想看看江信北弄出什么花样。

    赵元茂瞄了江信北一眼,扫了桌子一圈,笑呵呵的,说道:“那就让他试试?”

    姚季宗点点头,众人附和。

    江信北迅速离开,合不合他们口味,暂时不去管他。远离尴尬再说,而且照这些人的喝酒法子,自己就别想好好离开。

    从马匹上去下袋子,拿出山菌,野味,走进厨房。

    厨房有一个老头和年轻姑娘,是祖孙俩,姓孙,是赵元茂属下的亲属,专门为赵元茂家小弄饭菜。孙老头主勺,孙妹子负责采买。

    今晚,赵元茂家宴,喝酒的人多,随时都准备加菜,厨房没有熄火。厨房里所备食材很丰富,江信北忽然想到自己在山上做的野味是鲜活的山鸡,现在只有干山鸡,味道可能没有原味好,不如用家鸡替代。

    很小心地把松茸表皮杂质去掉,用清水浸泡,洗净,分片。家鸡是现成的,去头去两爪,把鸡内脏掏空。把油锅烧热,想了想,江信北还是决定使用调料,把葱姜煸炒后,混合松茸一起放入鸡内府,再把整鸡放到滚烫的油锅里翻滚几趟,新鲜鸡肉有收缩性,内腔封口。

    把多余的油水去掉,加入酱油,食盐,白糖和适量的清水煸炒,再加适量的水和整鸡一起焖煮。

    还没出锅,鸡肉的香气和松茸的香气飘散出来,满屋生香。

    孙老头鼻子吸了吸,这香气的确不同,仅凭香气就可以判断出这鸡肉熟而不烂,清香中还有提神的味道,绝非油腻之物所具有的品味。

    孙老头再次缓缓吸着香气,品味其中的微妙,暗暗把江信北的所用的食材记在心里。

    孙妹子管火,眼睛却在江信北身上溜来溜去。

    估计鸡肉熟透,江信北再放入一些松茸进锅汤,芡粉勾芡,加入适量的水,把火放加大,煮几分钟,香气更加浓耶,鸡肉香气和松茸香味融合在一起,分不出彼此,那味道更加纯正,随着鼻息进出肺腑,食欲大增,孙妹子不由咽了几下喉咙。

    孙老头把松茸炖整鸡端走,江信北又准备做了个松茸合蛋炸土豆丝。刚下完料,孙来头进来,江信北非常投入地继续自己未竟的事业。

    磁钵子盛装的松茸炖鸡端上桌子,香气随着热气缭绕,姚季宗细嚼慢咽,赵元茂和艾友铎面面相觑,不发一言。其他人却大呼好香,味道更佳。

    的确如此,山林汉子对山菌野味自然熟悉之极,但在山上时节,高兴了只管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于口味上过得去就行了,没有过多的追求。现在,入口的鸡肉清滑鲜美,更含有一种山野蘑菇清甜,百试可口,可口可乐。

    江信北端着两菜出来,冷锋道:“信北,说说看,这菜是怎么做的,这些食材以往我们都吃过,却从没吃出这样的味道,这是怎么做的?”

    江信北:“这是我爹教我做的,在山上打猎,只能因简就陋,放上盐就行,可惜没有新鲜山鸡,要不味道会更纯正。”

    艾友铎惊讶,说,“你不是说做野味么,这鸡不是山鸡?怪不得看着像家鸡,吃起来却和家鸡不同。”

    江信北道:“这个我也不懂,可能是松茸的功劳吧,反正既然都是鸡,味道隔了点,但应该相差不多。”

    姚季宗自下山后,最大的志趣就是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田舍翁,对吃食研究颇有心得,道:“小子乱点鸳鸯配,倒是弄出意外的效果。用山鸡和家鸡当然大不相同。山鸡和家鸡生长的环境不同,吃食不同,身体所含的营养成分也有不同。如果是山鸡,含有丰营养成分更足,具有补脾胃、益肾气的功效。与松茸菌相配成菜,具有补脾胃的功效,还对改善体虚赢瘦,食欲不振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