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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少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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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少女日记

    楚蓉长到十四岁,花一般的年龄。白白嫩嫩的,很文静。天真烂漫的大眼睛,闪着聪慧。自小就懂事,嘴甜,乖得很。在家里,父母生育老生子,喜得宝贝女儿,娇惯在手掌心,全家人宠着她。在四邻乡亲的眼里,是个漂亮可爱的乖女孩,善解人意,特别讨人欢心。在学校里,爱学用功,是个优秀的女生,富于想象的文采出众,作文一直是老师讲评的范文。少女的心,宛如天上的一朵白云,洁白无瑕,静静地展现着曼妙,随风飘忽不定,留下了几多捉摸猜想。她喜欢写日记,记载生活,追述喜怒哀乐,还有那颗少女之心:

    (一)

    嗬,已经十四岁啦,花季年华。我的心在飞,满脑子充满了幻想,向往着美好的未来,梦幻着伸手摘下天上的星星,憧憬着浪漫的爱情。心中那个白马王子,时刻期待着出现在我面前。

    终于有一天,王小帅,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出现在我的视野。他高我一级,斯斯文文的,有点目空一切,但有时流露着友善的神情。女生们心目中偶像级的人物,记不清他什么时候闯入了我的心扉。何时认识的他,什么时候开始动心,又是怎么喜欢上了他,我记得模糊不清。单相思折磨人,心中的酸涩,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永远是一处自编自导的独角戏,高兴一个人,酸楚自己心。

    喜欢一个人。没法接近他,不能向他表露。更不能让师生和家人察觉,做贼心虚似的。真的好难受,好难受。无法理解,为什么学生不能早恋,少女不可以有爱?爱,是每一个人权利,我也很想着爱,更渴望着被人爱,有错吗?为什么要说是大逆不道,视如洪水猛兽。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纠结啊,纠结,不在纠结中醒悟,就在纠结中迷失!管不了哪么多,我就喜欢他的笑,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潇潇洒洒。盼望着他大胆地向我表白。有爱大声说出来。

    他推着自行车走进学校大门,碰一个女生,站下后,和她说了好长好长时间的话。我看在眼里。嫉妒在心上,一扭头回了教室。

    篮球场上,男生们生龙活虎地打篮球。他站在场外加油鼓劲。一会儿开心笑,一会儿懊恼。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跟着他欢笑,和他一起懊恼。

    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因为我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隔着玻璃窗,观察他的班级出门口,最后看他一眼,念想着他的身影走进我晚上的梦乡里。

    “王小帅转学了!”我站在远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意外。眼泪在心里打转,仿佛想哭。当真走了,我却哭不出来,只觉得眼前模糊,心里空荡荡的,随凭他渐行渐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尽管直到他离去,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为我做一件事,哪怕是向我示好的一个举动。但我为他动容过,他的点点滴滴都曾经牵动着我的芳心。或许吧,单相思原本就爱。只要心中有个喜欢的人,就是爱的感觉,快乐的源泉,念想的理由,在酸楚中收获欣喜,也很值得。

    他走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和我擦肩而过。现在,我努力寻找沉淀的心迹,曾经非常喜欢的很爱的他,印记仿佛变得模糊不清,迷失在时光匆匆而过的日子里。

    (二)

    中秋节,一个传统的节日。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围着饭桌就餐,一边吃喝,一边赏月。举头望星空,那颗是牛郎星,那颗是织女星,宽宽的银河横隔在中间。动人的传说,令人回味的爱情。月儿圆圆,浪漫的故事,我的心在飞翔。幻想着变成小仙女多好,飘然下凡,在大千世界里,任凭飞来飞去,寻找如意的心上人。我的那个牛郎啊,你在何方?

    我是“花痴”,喜欢风流倜傥的男孩,对那些歪瓜裂枣,一点也不感兴趣。昨天,我在书包里,突然发现了一封信。一看信封上字迹,我猜出了是谁写的信。高泽恩,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他的相貌,还算说得过去,学习中等偏上。他爱出风头,特别喜欢在女生面前臭显摆,说什么,他城里的舅舅是局长,将来到城里找个好工作没问题。喜欢打扮,像个女人似的,头上喷香水,脸上抹雪花膏,恶心死人啦!

    情书,是肯定无疑。开不开封,我犹豫不决。看吧,一旦知道内容,怎么回信答复。拒绝,刺伤他的自尊心,对他对自己都不好。接受,我根本不会喜欢上他。不看吧,又很想知道内容,起码享受一下被爱的感觉。想来想去,我最后拿定主意,不看,坚决不拆封,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于是,上自习课时,我站在凳子上,高举信封,向全体同学宣布:“听我说,不知道谁放在我书包里一封信。郑重声明,信没拆,我不想看,也根本不想知道信的内容!是谁放的,自觉拿回去。不然的话,别怪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开朗读!”

    “哇!”同学们惊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察言观色,相互猜疑。

    下午放学后,我检查了一下书包,信已经不翼而飞,不知道何时被人取走了。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一个人,被人喜欢,都很正常。拒绝和接受,都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接受,好说。拒绝,有点棘手,最好采取妥善的方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更不能伤害对方。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心里有点烦,不喜欢的人来了,喜欢的不见踪影,真的好烦!

    (三)

    秋日晴天。我和父母一起下地,收割黄豆。融融情趣撒在空旷的田野里。

    “春天戳一棍,秋天吃一顿。”

    “勤勤手。就有收获!”

    父母一边收获着饱满的黄豆,一边发着感慨。母亲捆豆秸时,发现地上的有爆裂而掉的黄豆粒,仔细地一颗颗捡起来,放在手掌上,吹了吹草土,而后放进口袋里。

    我蹲在母亲的身边说:“妈,几粒黄豆,也值得您费事?”

    母亲说:“好不容易种的。丢了多可惜。”

    父亲说:“你知道吗,豆子来之不易,从整地、下种、锄草等,到收获,期间花了多少力气,流了多少汗水。粒粒皆辛苦,能轻易丢掉吗?”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父亲的话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真正懂得和深刻理解了这首古诗的含义,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的确应该好好珍惜。

    田园情调,父亲来了童趣。他抓起一把干透了豆秸。对我说:“野火烧豆很好吃,我给你烧!”说着,拿出火柴。点起了火。

    “瞎胡闹!”母亲在一旁不以为然。当发现火烧旺了,又立马叮咛:“小心。别发了跑火!”

    “噼噼啪啪”,一阵烟火之后。烧过的豆角,焦黄的豆豆散发着香味。父亲用豆秸秆拨动着余火灰,捡了几颗递给我说:“你尝尝,怎么样?”

    “嗯,真香!”我嚼着烧熟了的豆豆,香喷喷的,惊喜地说。

    “你慢慢捡吧,我得干活了。小心,别烧烫着手!”父亲脸上挂着得意的微笑,转过身忙碌起来,似乎忘记了吃野烧这嘛事。直到收割完黄豆,滕出手来,父亲才走到篝火熄灭处,捡起半把豆豆,递到母亲手中,说:“别来香,你也尝尝!”

    “嗯,味道真不错!”母亲亲临其境体验野烧味道,赞不绝口。忽然,她对父亲说:“烧个豆,自己也不舍得吃,傻乎乎的!”脸上流露着温馨甜蜜的微笑。

    “好爸爸,好爸爸!”我被此情此景深深地感动着,妙趣的田园生活,难得的融融亲情。

    (四)

    今天,大哥哭丧着脸走进家门。吃饭的时候,草草吃了几口,就起身离开,一个人躲进了自己的房间。

    “东东一定有什么心事,你问问他。”奶奶对母亲说。

    “这孩子从小就这脾气,有事憋在自己心里,不说不道。我问,他也不会说的。”母亲摇摇头,叹息。

    “是不是他和楚雅茹闹了别扭,自从上次进城回来,他就一直没有个笑模样。”奶奶说。

    “我问过他,说是没什么,我没当回事。看来,他一定是有什么事瞒着咱。”母亲说着,饭也吃不下去了,起身走进哥的房间。

    “你和楚雅茹究竟怎么回事?”

    “妈,您别问啦,真的没事。”

    “一年多都没见到她回家趟,工作再忙,也不至于连回来看看的时间也没有吧?不对,你们是不是离婚了?”

    “没有!”

    “别瞒我了!离就离吧,强扭的瓜不甜。看着你遭罪的样子,妈心里特难受。如其这么耗着,遭受折磨罪,还不如心平气和地好好商议一下,做个了断。为了孩子,最好能不离就不离,但实在过不下去,逼到走离婚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唉,什么事也难瞒住您。其实,我们早已离了。之所以瞒着,我是担心您和奶奶跟着难受。”

    母亲和哥的对话,我们听的清清楚楚。我既替哥难受,更替哥鸣不平。大哥,各方面都很优秀,为什么好人就不得好报。自从遇到楚雅茹,就一直坎坎坷坷的,屡遭沉重的打击。楚雅茹,凭什么这么对待我哥,势仗着当个芝麻官,就可以欲所欲为,真让人心寒,瞧不起!。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我糊涂了,嫁给我哥,算不算嫁错了郎?像哥这样的男人,都不满足,在一起还整天打仗吵架,活受罪,令人不可思议!我无法知道他们之间问题出在哪里,也不清楚婚姻究竟是咋回事。但哥的人品和才能,我很了解。我茫然困惑,什么是好男人,好男人的标准是什么,我想不明白。

    再看看父母的婚姻,在我眼里,根本无爱情可言。母亲是贤妻良母,没的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就是合不来,争争吵吵了一辈子。不是原则事,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简直不可理喻。我想,如果不是为了我们这些孩子,说不准早就离婚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就是这么回事。憋屈的结合,什么门当户对,当官啦,农民出身,以婚姻当跳板,荒唐的婚姻,都给我滚一边去吧!恐惧婚姻的阴影,笼罩在我心头,挥之不去。我已经十四岁了,究竟该如何面对爱情和婚姻?我想啊,想,想不出个所以然。唉,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大不了永远不出嫁,不结婚呗,奉行独身主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