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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狼孩(7)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八路军之所以能大胜仗,靠的是老百姓的支持,正像团长说的,“得民心者的天下”。这些道理我懂,问题是军民鱼水情,怎么体现?哦,光讲付出,不准索取,“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个尺度如何拿捏得准。我们八路军战士进入老乡家,挑水,劈柴,扫院子,热火热络地抢着干活,累得汗水一把一把,还乐滋滋的。房东老大娘觉得心疼,悄悄地塞到手里个熟鸡蛋,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吃了,违反群众纪律。不吃,老大娘不乐意,辜负了老人家的一片诚心。你说难受不难受?啥?给钱!说得轻巧,军民亲如一家,来这些朗格里格朗,淳朴善良的老百姓根本就不买你的帐,弄不好还会嫌弃你“不实在”,“太生分啦!”好吗,就算你左一句纪律,右一句上级不准,硬是把钱塞给老乡。结果呢,吃了人家的鸡蛋后,这钱啊,却不知道啥时候已跑到你的兜兜了。再掏给人家,早就晚三秋了,老乡一准笑着打哈哈,不会认账的。况且,淳朴的民风,喜欢碾砣子实打实,讲究的是礼尚往来,你敬一尺,我敬你一丈。你在这里板板整整的,推来让去,虚情假意似的,既伤感情,也难以赢得人家的内心好感。到头来,适得其反,惹得人家反感起来,索性敬而远之,懒得理你,能和你掏心窝子才怪呢。这不叫鸡肠鸡肚,而是人与人之间,将心比心。以心换心,长期约定俗成的民风习惯,情感融洽与否的评判准绳。就是说。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最最重要的是定好秤杆上的那颗准星。奶奶的。我土生土长,本来就是个穷叫花子的,虽说自由散漫惯了,但乡风民俗还是挺适应的,谁知道摇身一变成了军人,还是个排长,整天被这不许那不准的条条框框捆着,浑身不舒服。团长讲的道理一大堆。家长里短的是是非非一箩筐,我一时半霎吃不准,真是闹心烦人死了。
“小鬼,听说你村东的小芹姑娘眉来眼去的,究竟是咋回事?”一天到团部开会,临走时团长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叫住我质问。
邪门,小芹姑娘年方十八,美丽又大方。性格开朗爱说话,人见人爱。因为我住在她家,一来二去地混熟了。又都是年轻人,说说笑笑,逗逗乐子,再正常不过了。不知道那个爱嚼舌头的家伙,或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或自身一肚子花花肠子,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居然到团长面告鸟状,搬弄是非。真是挨千刀的。男女间的事,说不清道不明。不管有没有那个意思,只要是被心术不正的人一掺和。就他娘的葫芦搅茄子,全描成了乱七八糟的。我一听团长的问话,就气不打一处来,杠杠着头,朝着团长理直气壮地嚷嚷:“咋事?还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小人告我鸟状呗!耳朵根子软,听风就是雨,明明没有啥事,也能白的当成是黑的。”
我不硬不软的回话,团长听出了话外音,脸色缓和了一些,“好小子,竟然倒打一耙!”
“不是我倒打一耙,而是有人太下作,吃饱了撑得慌,闲着没事捣鼓这些捕风捉影的幺蛾子,有意思吗?”我感到委屈,不论裤子不论袄地往外倒。
团长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再说,我就是随便问一句,你就像条疯狗似的,逮谁咬谁,不知道天高地厚啦。”
我不再吭声,站在那里老牛大憋气。团长的话很显然,是不满我对首长不恭。这能怪谁,谁让你片面听信谗言,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糗人。但心里这么想,嘴上又不敢说出来,只能敢怒不敢言地生憋粗气。
团长一看我不言语,便和风细雨地说:“男女授受不亲。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当然,时代变了,不反对男女间的正常交往,但总得有个度是不是?对群众的热情,有其是女同志,过分冷淡不好,过分亲昵也不妥。你是排长,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是爱,松是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你有没有不当言行,只要是有风言风语,我就应该拿你是问,不必听任何狡辩。至于是不是他人别有用心,你是否真的违反了群众纪律,都可以暂且不论。挥泪斩马谡,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娘个球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没有什么情理可讲。我气得干瞪眼,也不好反驳。糊涂天糊涂地,糊涂老子没法治。团长对我有恩,恩重如山,且大道理我也说不过他。仔细想一想,仿佛也有点道理。算了,算了!不与之计较对错,就权当是碰上了涂老子啦,打碎牙往自己肚子里吞便是。沉默是金,你说你的,我给你个不吭声,总不能把我抱到井里去吧。
诸有此类,军民间,时常一个锅摸勺子,糊涂事糊涂了,真的是让人难以把握好八路军的一些硬性纪律条条。右了不好,左了不行,就像是脚踩地雷,不知道啥时候就“轰”的一声,爆炸了。一旦把握不好分寸,弄砸了,轻则军纪处分,重则是要掉脑袋的。
二排副当过土匪,后来参加了八路军。作战英勇,敢打敢拼,立过不少战功。一次,他住在老乡家里,房东老太太和儿媳特别热情,丝毫没有隔阂。熟饭热炕头,暖和和的。夜半三更,挤在一个炕上睡觉的二排副,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晚饭时,俊俏的儿媳好温柔好温柔,似乎对他有点意思,自然想入非非。趁着老太太熟睡,他越过老太太,赤条条地钻入了儿媳的被窝,干起了不可告人的勾当。儿媳是个寡妇,又对二排副颇有好感,就半推半就,稀里糊涂地苟且偷情起来。岂料想,惊动了婆婆,起来又哭又闹,惊动了四邻。事情败露,干出如此伤风败俗的丑事,儿媳深感无脸见人,找了根绳子上吊自尽了。人命关天,罪责难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二排副被就地正法,枪毙了。道理很简单,儿媳死无对证,顺奸也是强奸,军纪难容,竟敢以身试法,可悲的下场就在所难免。血的教训,以儆效尤,火炉子支在那里,法纪无情,谁目无法纪,只能是飞蛾扑火,怨不了别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