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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5日这天一大早,肖飞照例5点左右起床,这时夜色还很浓,屋外寒风呼呼吹着,校园里除了风声一片安静,几乎所有人都还在沉睡之中。
他快速洗漱之后,就去操场锻炼身体。
六点半从操场回来,却是看见,徐凤娟站在楼下,小脸冻得红扑扑的,眼神却是亮晶晶的看着自己。
“呵!好容易可以睡个懒觉,你怎么起这么早啊?”肖飞心疼地过去,揽住了她的肩,将她环在怀中温暖。
“你不也起得这么早吗?”徐凤娟眯着眼舒服地靠在肖飞身上,吃吃笑着道。
“我是习惯了,不早起不舒服。”肖飞挠挠头说。
“我也习惯了啊,我每天都起好早晨读的。”徐凤娟嗅着肖飞身上浓郁的汗味儿,脸都开始发烫。
幸亏这天色还昏黑着。
这会儿也没什么人起床。
她心里庆幸着。若是给人看到他们这样亲密,那就太难为情了。
她觉得肖飞的胸怀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每次在他怀里,她都懒懒的很想永远永远缩在那里,什么也不去干,任时光就那么匆匆溜走。
“嘿嘿,那说明咱们都是勤奋的人。”
“对!咱们都是苦命的杨白劳,一辈子受苦的命。”徐凤娟随声附合着,“咱们吃早饭去吧,吃完饭我要陪你一块去签售。”
“还是别去了,天这么冷,怕你吃不消。”肖飞劝道。不知怎的,今早起床之后,他就一直有点心神不定,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所以,他不想让徐凤娟跟着自己。
徐凤娟扭了扭身子:“我不,我就要跟你一块去,除非你讨厌我,不愿意我跟过去。我就不去了。”
“好吧。”肖飞无奈地说。
两人便往校门口走,因为今天是周日,大门是照例会早早打开的,方便学生离校。
学校的早饭要到7点才开始。也不怎么好吃。肖飞就决定,带徐凤娟赶到南街那边的一个早餐点去吃早餐。
喝碗热腾腾的羊肉汤,泡点葱油饼,一个上午便可以浑身暖烘烘的。
两人手拉着手,在路上走。
因为并不赶时间。他们的步态很是悠然。肖飞跟徐凤娟在一起的时候,心态总是很放松,愿意就这么陪着她慢慢走边走边轻声细语地聊点什么。
这让肖飞心情愉悦。
即便如此,从学校走到南街的三里多地对于因太用功学习而缺乏锻炼的徐凤娟来说也是个不小的考验。
肖飞看见她的额头都有点晶亮的汗光,脸上的神色显出疲惫。
“累吗?”肖飞笑问。
“不累。”徐凤娟说。
“以后不要那么下死劲儿学习了,要抽出时间多锻炼身体,还有,营养也一定要跟得上,知道吗?以后我会监督你的。”肖飞捏了捏她的脸颊,亲昵地说。
“嗯。那,以后我每天早起陪你锻炼身体吧,刚好咱们可以做个伴。”徐凤娟看见早餐店的老板在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脸一红,小声道。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肖飞一拉她的手,朝着路边的棚子底下走过去。
早餐点这会还没什么人。这早餐点就是个搭建在路边的大棚子,但厚厚的油布遮挡四周,里头还是很暖和的。
“老板,两碗汤。要两份5块钱的羊杂两份葱油饼。”肖飞坐下来后,跟老板交代着。
“好嘞!”老板清亮的答应一声,开始张罗。
不一时,就端上了桌。
硕大的瓷碗盛满了香气四溢的羊汤。汤水中是切得很薄的羊杂,将饼丝泡在羊汤中,撒上葱花香油酌加精盐,用筷子搅拌一番,就是人间至美滋味。
“好大的碗,真要吃完了。肚子都会被撑破的。”徐凤娟咋舌道。她用筷子挑着碗里的内容,好多的肉还有饼。
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
她这还是第一次喝羊肉汤。
一碗羊汤加点肉就要好几块钱,这时代,很多人真舍不得吃。
肖飞笑道:“没事,尽量吃,吃不完也没关系。”
徐凤娟白他一眼:“那怎么行?不可以浪费的。”
“哦,那好吧,你要吃不完,我帮你吃好了。”肖飞耸耸肩说道。
“你也不要一次吃那么多,暴饮暴食对身体伤害挺大的。”徐凤娟又道。
肖飞没辙了:“那怎么办?”
“我努力一把以吃完的,不过,你不能笑话我!”徐凤娟脸一红,说道。
“我怎么会笑话你呢?能吃是一种美德呀,再说,就这么一碗羊汤,真没多少内容,就是吃完了,估计也撑不着。”肖飞笑道。
两人一边吃一边说。
吃完了,才不过7点20多点。
签售是在9点,这会儿去新华书店,也为时太早了点。
“早点过去吧,我想看看现场人气旺不旺。”徐凤娟说,肖飞签售,她现在比肖飞还要兴奋。
“好吧,吃完饭走两步,刚好也可以锻炼一下消消食,咱们步行走过去。”肖飞说道。
徐凤娟起身往外走的时候步履都有些蹒跚,用手捧着肚子,看来,真是吃撑了的样子,她嘴里还说着:“原来吃饱的感觉是这个样子的。”
听得肖飞心里一酸。
她是个勤俭节约的女孩,自己一个人在学校,总是尽可能的省钱,每顿饭几乎都是随便吃几口就算了。
以后,每顿饭都要拉她一块吃。他心里对自己说。
他们刚从大棚下面出来,就看见一大群足有几十个的学生从一中的方向骑着车子朝这边而来。
“呀!是肖飞!”
“还真是肖飞,他不会是这么早就去新华书店的吧?”
“不会去那么早的,估计也是来吃饭来了。”
这群学生嘈杂议论起来,还有人跟肖飞打招呼,说他们这些人就是专门到新华书店来支持他签售的。
肖飞和他们说了几句话,就和徐凤娟一块沿着县城南大街往十字街那儿走。
这段儿路不过两三个华里,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走到。但为了照顾吃得太饱的徐凤娟,他们的速度足可以用龟速来形容。
越是靠近十字街,肖飞便发现人越来越多,好多都是朝着新华书店的方向去这次的签售场面应该不会太冷清。
才不过7点多,就来了这么多人。
这些人忍困意冒冷风来新华书店捧场,都算得是肖飞的忠实粉丝啊。
……
刘芒这天早上起来的也很早。
他昨晚吃了太多狗肉,狗肉大热,火力太猛,加上担惊受怕,一宿都没怎么睡好。他早早从被自己杀死的那个拾荒老者的床上爬起来,摸摸嘴上的燎泡,心说,特么的要是能找个妞泄泻火就好了。
起了床,刘芒在小屋里翻腾了半天,找出点小米,给自己做了点粥。
一边熬粥,他一边捯饬起了自己。
他在河阳县城也算得一号人物,街面上好多人都认识他的,所以,他要给自己简单地整个容,改变一下形象。
改变形象的手段也是用得最简单的,太复杂的他也做不了,缺乏道具。
他也就是弄点锅底灰在脸上均匀地抹了一遍,脸色登时就黑了,本来面目也就给遮挡住了。
他又找到一顶火车头帽子,戴在头上,将帽翅子放下来,觉得这样子跟之前的自己已经简直判若两人了。
刘芒吃了点粥,将拾荒老者屋里所有的干粮一扫而空,老者的一点存款也被他翻出来带在身上。
他早上六点多点就提着个袋子,拄着个棍子,装成个拾荒的老头朝新华书店的方向进发。
路上,他偷了一辆摩托车,推到新华书店旁的一条小巷子里,随后,他就来到了新华书店门口。
刘芒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他看见,新华书店门口聚拢而来的人流越来越多,聚到足有一千多人的时候,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时不过才早上7点多钟,就已来了这么多人,看来这签售很受欢迎啊。
这么多人聚在十字街附近,估计公安局很快就会派来一队警察维持秩序。
那样的话,他还继续留在这里并要强行动手的话,就太危险了。
刘芒虽然现在已经破罐破摔,但他可不想为了干掉自己一个仇人而搭上他自己。他想,实在不行,今天就算了吧,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可就在这时,他听见有人喊了起来。
“呀!肖飞来了。”
“在哪呢?哪呢?”
“还真是,他怎么来这么早啊!”
“赶紧过去要个签名呀!”
人群“哄”地一下朝着一个方向涌了过去。刘芒看看自己腕上的手表:早上7点31分。
他丢掉手上拄着的棍子,右手插进兜里,快步朝人群聚集的地方冲了过去,他在人群之中穿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
很快,他就看见了肖飞的身形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身边还站着个女孩子。
肖飞正低头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他身边挤满了男男女女,还有人不断地从外面往里圈拥挤着。
刘芒冷酷地笑了起来,他从兜里将手枪掏了出来,对准了肖飞的心脏部位,心里叫道:小兔崽子,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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