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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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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熄了炉火,李贤回到自己的房间,而后盘坐下来。

    他当然不是如杜樱兰想的那样,是因为这瓦罐镇没有铁匠,才留在这里做铁匠。

    只因,在慧院留下的庞大武学知识中,他找到了很多先天经脉郁结但最后却能够正常修炼的案例,这些案例中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强大身体,从而使身体产生一股新的力量,再以这股力量挤压着体内的功法运行,实现周天运转,这样虽然笨而且成效不高,但却是唯一的途径。

    他没有选择直接用自己丹田内的元力核心冲击,主要是因为他修炼的是全身穴位,穴位连在一起组成经脉,换言之别人修炼的只是十二正经,而他修炼的却比常人多的多。

    以元力冲击,或许十二正经还有可能,但是对于全身经脉,不要说那些细枝末节的细小经脉,主要是人体死穴,是断然不可以如此蛮横施为的。

    于是,修炼出肉体力量变得势在必行。

    在慧院留下的庞大知识里,最是能够练体的技巧便是炼器,而恰巧他当时正好路过瓦罐镇,于是便所幸租下了这里搁置已久的铁匠铺。

    经过长时间坚持不懈的炼器,三年前他体内终于产生了第一缕肉体力量,只是仅仅如此弱小的一缕显然不能够起到多大的效果,于是他打算一直积攒下去,而那之后,他每天的日程便多了一项挤压经脉回路的事情。

    两年过去了,他没有一次成功过,但距离完成一个周天已然不远,他很平静,只因他本就不是个急躁的人。现在他体内那股肉体之力较之两年前强大了十数倍不止,但对于他原本的修为来说,实在可算是九牛一毛。不过,他并不着急,不难想象,当完成第一个周天之后,接下来将会容易的多。

    但今天偏偏遇上这样的事情,又由不得他不急迫起来。

    方才他不是不想救杜樱兰,只是明知必死的事情,世上真的很少有人会去做,这样不但愚蠢而且毫无意义,显然他并不是这很少人中的一部分,所以杜樱兰失望、叹息、惨然失笑,他只能视若无睹。

    八百三十颗穴位,总计一百二十一条经脉,现在他已可以完成一百零一条,但最后二十条却像是一道道天险,想要一天之内完成,实在有些不现实,但他还是打算试试。

    肉体力量仿佛是一双大手,挤压着经脉内郁结的元力运行,很快,第一条功法路线上的经脉走完,而后是第二条,第三条......轻车熟路,不到半个时辰,那双手再次来到了第一百零二条经脉的第一个穴位。

    前进的路线变得艰难起来,李贤憋红着脸,内外两层衣衫不多时便被汗水打湿,甚至比他打铁的时候显得更累更艰难。

    但人的意志时强大的,平常心是武道需要的最佳状态,但很多时候武道还需要的是专注与认真,以往他很自然,很随意,现在却陡然认真起来,起到的效果反而变得更加可观。

    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速度很慢,但却在坚定的推进着,直到黄昏时候,他已经推动至一百零九条。

    整整多出了八条,要按照平时的速度,怕是要四个月都不止,现在却在一天不到的时间内完成,实在已经可观之极,但明显距离再次启动循环,恢复一些修为仍然不够。

    李贤睁开了眼睛,无奈的叹了口气,道:“时间来不及了。”

    小狐狸缩在床头上,一直愣愣的注视着李贤,直到闻见其一声叹息,它不免眼神一阵哀愁。

    李贤笑了笑,从空间戒指中取出逆昆仑,道:“其实啊,比起那些大多数的聪明人,我还是愿意做那些少部分的笨人,只不过,我这个笨人总是想找些不笨的法子。”

    他拍了拍衣摆上的一直都来不及清理的炭渣子,洒脱,道:“等我回来,走了。”

    小狐狸乖巧的闭上眼睛,真的没有跟上去,只是它略带颤抖的小身体,可以看出,它此时很不安。

    走出铁匠铺不多远,便见到潮湿的屋檐下那个早已昏迷的身影。

    李贤走进,而后朝着其眉心一指,像是解除了某种术法,那人浑身一颤便醒了过来。

    他先是一阵茫然,待看清面前之人后,立刻面容狰狞,道:“李贤,你真不是个东西。”

    李贤无所谓的笑道:“但不可否认,我救了你的命。”

    那人是个黑脸小子,身材精瘦,五官虽然尚且端正,但绝不会是姑娘们喜欢的类型,只因他那燥乱的头发,与他那脏兮兮的衣服,实在比李贤这个脏兮兮的铁匠还不如,实在叫女孩子们哪怕多看上他一眼。

    他叫曲子,是个标标准准的流浪者,身为一个流浪者,本应该畏畏缩缩,贪生怕死才对,事实上曲子以前的确也是这么做的,但今天再那三个白衣人带走杜樱兰离开之时,他却摔碎了自己唯一的家具,那个白瓷碗,打算冲上去。

    他的确怕死,但有的时候不选择死,却活的比死还痛苦,他喜欢杜樱兰。

    他恨恨道:“谁稀罕你救了?!街坊们都知道樱兰姐喜欢你,你却见死不救,实在是个猪狗不如的恶心家伙,以前大家都看错了你。”

    李贤笑道:“但不是谁都知道,你小子却喜欢这杜樱兰。”

    曲子言语一滞,不知该如何接话,只能痛苦的惨吼一声,像极了濒临死亡的狼。

    李贤望着其痛苦的样子,不免放弃了继续调侃的心思,伸手拍了拍曲子的肩膀,安慰道:“我当时不救她是因为我的剑还不在身边咧。”

    曲子抬起脑袋,望着李贤腰间配着的长剑,道:“现在,剑找到了?”

    李贤点头笑道:“是的,找到了。”

    “所以你会去救樱兰姐?”

    曲子先是激动,随后又低沉,道:“不管是生是死?”

    李贤自信的笑道:“我可不像你这么笨,明知必死还敢去冲,真傻。”

    曲子不为所动,低沉道:“虽然不知道你有多厉害,但镇上张家最强,而显然今天张家公子却只是个陪衬,显然那个书姓公子更强,你真的有信心能够全身而退?”

    李贤不经赞赏的望了曲子一眼,道:“我一定会将你樱兰姐带回来的。”说着,他不再多言,这不过是个小插曲,但却能够救条人命,实在划算的很。

    曲子心里一阵焦急,但知道自己并不能帮上什么忙,于是冲着李贤喊道:“臭铁匠,街坊们可都看着呢,你可别给咱们瓦罐镇丢人。”

    他是个外来的流浪者,李贤是个外来的铁匠,但毫无疑问,他们已是瓦罐镇的一份子。

    “看吧,都说了这小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家伙,你偏不信。”

    这时街角处的一家酒馆内,两个花甲之年的老人对立而坐,其中一个大红鼻子的老头正得意的望着与他对坐的相较年轻些的正气老头。

    正气老头道:“也是他做对了选择,不然,过了今夜,瓦罐镇也不需要什么铁匠了。书家管的太宽了些,他西洲作威作福还不够,居然敢跑到北洲来撒野,实在是找死。”

    红鼻子老头喝了口酒,笑道:“张家也不是个好东西,要不是顾忌张莫春那老东西,早该宰了这鱼肉乡里的祸害。”

    正气老头点头,道:“周院自当年的内乱之后,实力每况愈下,像张莫春这样的老人实在不是随便就能动的,不过现在还不是出手的时候,我还真想看看,咱们这小小的一分二亩地里,到底能出个什么了不得的人才?”红鼻子老头笑道:“和我想的一样。”

    这里是北洲与西洲的交界处,实在算不上是个和平之地,但好在这里并不算是主战场,加之当年中洲分地之争尚未结束,所以这里倒还算平静,但自己的土地自然要有个驻守的队伍,即使分配不过来什么强力的军队,至少也该要个能够镇得住场子的人,而再年在战场上拼杀许久的两位快要入土的老人便被分配到了这里,这一驻守就是八十年。

    而老人们口中的张莫春,便是离此处最近城池铁关城的城主大人了,说来此人一生也算是个草根传奇,早年因机缘巧合,有幸拜在十三宗第七的浑天教修行,十年后入队行伍,又五年结识了当时北洲联军大将军郑坤之女,随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千金大小姐便看上了这个一文不值的草根,而且一段时间的寻死逆活之后,两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大将军郑坤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总是不忍心自己的女儿跟着张莫春这样小兵疙瘩过一辈子,于是便有了现在的铁关城城主,而作为他的本家,自然也从平常小户变成了现在瓦罐镇一霸,张氏家族了。

    红鼻子老头忽然低笑道:“敢不敢缕一缕虎须?”

    正气老者瞥了红鼻子老头,道:“都快入土的人了,就让我们再为北洲除一害。”

    两人对视一眼,而后哈哈大笑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