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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〇章 一群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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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线天”隘口前的战斗很快结束,三百多名伪装成盗贼的正规军士兵,无一漏网全部被杀,鲜血将溪水染成殷红。

    斗志差距,战术差距,装备差距,乃至单兵实力差距,令人数优势变得毫无意义。

    五班的五十名学员无一阵亡,只有十几个轻伤,三人重伤,但他们都带着常乐事先分发的幻羽天露,只要喝上几口,伤势就快速愈合。

    其实以他们至少修士级的实力,面对混乱溃退的普通士兵,根本就不该受伤。所有伤情都来自最初的遭遇战,那十几个血魂谷战师级刺客才是劲敌。

    但刺客毕竟是刺客,暗中偷袭的好手,并不适合堂堂正正两军对推,五班以人数优势和默契配合将其压制,所以在伤员喝下幻羽天露后,仍是齐装满员。

    只缺了一个人---他们的领袖“常斯勒尔”。

    随着最后一个敌人倒下,除个别学员被首次实战杀人刺激的发狂,仍对着尸体猛砍,绝大多数都把目光转向了后方的山谷,常乐当初窜入的那条岔路。

    没人打算沿着“老大”的路走过去,就算“老大”还活着,他们也帮不上忙,毕竟敌人是3级战灵,帝国境内排名前十的高手,而常乐单论斗气境界,在五班这些初学者里都不是第一。

    何况刚才远方那一声巨响,连大地都在颤动,然后就陷入死寂,显然战斗已经结束,结果当然不会有悬念,“老大”能抵抗那么久,已经是一个奇迹。

    现场沉默而且肃穆,有些人在流泪。

    芬妮脸色惨白,身体前后摇晃着似乎要倒下。

    萝拉走上两步,扶住了芬妮的双肩:

    “我知道你很难过,要不要坐一会?”

    芬妮摇头:

    “只是魔力透支,一会就好,我也不难过,常斯勒尔不会死,他是神之血脉,他是神!”

    萝拉不屑地哼了一声:

    “血脉力量算个屁,我只喜欢老大的智慧和勇气,从来不在意他什么血脉。”

    萝拉对常乐早已不是暗恋,而是众所周知的“明恋”,但此刻公然谈到感情,芬妮还是忍不住侧过脸来,盯着情敌的双眼,微微有些恼火,也略带茫然。

    萝拉又笑着在她肩上拍了拍:

    “别这么凶巴巴瞪着我,抓紧恢复魔力,还剩最后一战!”

    此刻坐在一旁发愣的许斯忽然开口:

    “别战了,菲舍再强也只是一个人,咱们可以分头跑,他追杀五十个人忙不过来,能跑一个是一个……”

    “胡说!”瘦猴握着血淋林的长剑向他走去,“老大任命我代理指挥,不是你!你敢动摇军心,我就敢军法处置你!”

    “哈哈!”萝拉笑着向瘦猴鼓了鼓掌,“马屁猴都变勇敢了,许斯,你可不能怂!”

    许斯微微摇头,用他温文尔雅的诗人气质认真回应:

    “我不是怂,如果常斯勒尔死后有知,也会下令我们分头逃走,生命只有一次,就算鲜花早晚会凋零,也不该在怒放时就……”

    “怒放个屁!”萝拉终于火了,“老大死了,我跟杀他的凶手血战到底,这他妈才叫生命之花怒放,你害怕你就跑,你个残花败柳,老娘没脸跟你这样的人一起死!”

    人群里传来嗡嗡议论声,许斯小队的队员,以及几个富家子弟都在附和许斯,但更多人决心追随萝拉和瘦猴拼死一战,还有的忍不住骂了起来,说许斯家里有钱,福还没享够,当然舍不得死。

    许斯自己低头不语,反而是几个与他关系亲近的帮忙维护,对辱骂者反唇相讥。

    纷乱之中,忽然传来芬妮的尖声怒吼:

    “老大还没死,你们就内讧!”

    说完,她拔出长剑,朝着常乐消失的方向走去,瘦弱身形仍难免疲惫踉跄,可是脚步异常坚定。

    萝拉立刻跟了上去,与芬妮并肩而行,接着就是瘦猴、杜克等队长,其余学员也纷纷小跑着跟上队伍,自动调整为搜索戒备阵型。

    尸横遍野的战场只剩下了许斯,还有他的小队和几个富家子。

    “一群傻瓜!”许斯望着众人背影,苦笑一声,持剑而起。

    “许斯,你怎么打算?老大不在,我们只听你的!”旁边几人齐声表态。

    许斯捋了捋手中剑刃,低声叹道:

    “你们跑吧,至少要有人出去,向世人告知今天的真相,揭穿教务长的阴谋。”

    “你呢?”

    “我?”许斯笑了笑,“我是队长,不能走,只好陪着傻瓜们一起死。”

    说完这句话,许斯便迈开大步,向着五班的队伍赶去。

    “队长,我们肯定跟着你!”

    许斯小队几乎毫不犹豫就跟上了他,剩下几名富家子弟面面相觑,其中一人苦笑:

    “反正逃也不一定能逃掉,不如拼了。”

    随着最后这几人的归队,五班仍然齐装满员,五十个人并肩前进,向着不可一世的战灵高手迎去。

    此时天空最后一道余辉已被黑暗取代,一轮圆月孤悬山巅。

    学员们的盔甲利剑反射着月光,钢铁洪流沿溪谷而下,队列里没有一人说话,气氛肃杀。

    但是就在接近那处岔路之际,队伍猛然停顿,前排还响起惊呼声。

    后排学员以为遇敌,连忙张弓搭箭,却听前面的人已在疯狂呐喊:

    “老大!老大还活着!”

    不但喊叫,还要狂笑,不少人眼睛里闪着激动泪光,朦胧月色下也看得清清楚楚。

    常乐迎面遇见五班杀气腾腾的队伍,也是一愣,继而掸掸自己身上的泥土,拍了拍手,笑道:

    “我遇上点麻烦,耽误了时间,你们已经打完了?有没有伤亡?”

    “报告老大!敌人全歼,我们有伤没有亡,都还好好的!”瘦猴挺胸高声报告,然后笑了起来,“老大,你那个‘麻烦’,处理完了?”

    常乐笑着拍拍瘦猴肩膀:

    “全歼敌人,自己无人阵亡,我果然没看错你,指挥得好!”

    瘦猴面露羞愧之色,扭头看了萝拉一眼,讪讪答道:

    “我指挥得不好,多亏了暴龙勇猛……”

    常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瘦猴居然会夸萝拉!

    更令人意外的是,萝拉竟然也夸瘦猴:

    “马屁猴,别拍我马屁,你指挥得很好!”

    常乐哈哈大笑,这两人若能够融洽合作,也是五班之福。

    他又在萝拉肩头拍了拍,说自己能想象得出,战场上萝拉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萝拉却皱着眉,问出了众人都关心的问题:

    “可是我想象不出,你那个大麻烦是怎么解决的?别告诉我,你能打得过一个战灵!”

    对于这件事,常乐已经准备好了答案。

    从他设下一系列圈套,拼着身受重伤被砸入山腹,再掩饰气息装死,石堆下埋两个靴子伪装尸体,一步步引诱菲舍放松警惕,乃至降低了自身斗气防御,到最后君王刺剑发出致命一击,穿透战灵胸膛那一刻,常乐自己都不相信竟然大功告成。

    他不信,别人更不会信,初学斗气一年的修士,跨越两个大境界,击毙成名已久的战灵高手,这会成为震动整个大陆的爆炸性新闻!

    接踵而来的,就是有关方面的追查,关于他拥有的“强大神器”也要旧事重提,兽魂修炼或者恶魔血脉的秘密说不定会被揭穿。

    血魂谷更是一定要给菲舍报仇,假如战宗诺玛迪斯出手,常乐想出一万条妙计也没有逃生可能。

    因此,他坐在菲舍尸体旁愣了很久,也努力想出了一套说辞。

    首先,菲舍的尸体要处理掉,此刻已被他收入兽魂空间,正在接受兽魂塔的解析。

    阿妮塔可以研究战灵高手的身体结构变化,说不定对常乐的修炼会有帮助,他卡在巅峰修士太久了,很需要触发突破的线索。

    既然菲舍的尸体不会被任何人找到,常乐就编出一套瞎话,说自己对菲舍晓以大义,劝他不要被菲利普侯爵利用,贵族利益相争,不该引起帝国动荡,让百姓受苦。

    菲舍听了非常感动,表示自己修炼斗气是为了保卫光明,决不能沦为黑暗阴谋的帮凶,于是选择了远走他乡,再也不回血魂谷。

    一番话说得五班众人目瞪口呆,瘦猴喃喃道:

    “菲舍还是这么善良的人?我看不像啊!”

    看起来相信这个故事的人很少,但大家也想不出别的解释,常乐凭实力击败战灵?这绝对不可能发生!

    只有芬妮一脸笑容,将自己投入常乐怀中,紧紧相拥,然后轻声道:

    “我知道,你打败了他。你是神,菲舍是什么?一个凡人修炼者而已!”

    “没有!我真的打不过他!”常乐坏笑着抵赖。

    “骗人!你一直都把我当傻子骗!”芬妮故作嗔态,其实双眼饱含笑意。

    萝拉忍不住咳了几声,清清嗓子,提醒此时此地凶险异常,大伙都等着老大的命令,他们两口子若想要恩爱,将来有的是时间。

    常乐点头称是,将芬妮轻轻推开,向着隘口战场一指:

    “先去把尸体耳朵都给我割掉!”

    既然演习规则是“除学员不许自相残杀,山里人型生物都是猎物”,那么教务长派来的伏兵,不管是不是正规军人,统统都可以当作送上门的战绩。

    割了耳朵也无法毁尸灭迹,教务长很快就会知道全军覆没,然后说不定要派来新的袭击者。

    现在五班需要做的,就是找个安全角落隐蔽宿营,把剩下的两天演习时间混过去,然后带着几百只耳朵的光辉战绩出山。

    至于出山时还会面对的危险,届时常乐自有计划,只是现在不想拿出来讨论。

    等到战场打扫完毕,再一次开始行军,这回芬妮拉住了常乐的手,与他走在一起。

    “不许再离开我,让我担心得要死!”芬妮撅嘴抱怨。

    常乐脸上浮现一丝坏笑:

    “好啊!从现在起,再也不分开,晚上宿营一起睡!”

    听常乐当众说话如此露骨,芬妮脸色通红,将他的手用力甩开。

    常乐则哈哈大笑,将芬妮拉回怀中搂着,两人盔甲一撞,“咣”地一声。

    此刻的芬妮裹在硬邦邦钢铁之中,搂上去手感比平时差了很多,可是戎装美女自有特殊韵味,常乐瞟了她几眼,脸上洋溢着笑容,真的产生出许多具体想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