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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招式名称的由来周健只能感慨,凝聚血影斩越往上财越难,
一千道血影斩,简直不可想象。
自己跟lìlì丝和蝙蝠王之类的人物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而这两个人却又只是神魔世界诸多强者中的两个罢了。
神魔世界中有众多的位面,每一个位面又有众多的强者,其中很可能有比蝙蝠王和lìlì丝更强大的存在。
想到这里周健叹了一口气,自己要走的路还长着呢北大西洋深邃而幽蓝的海洋一望无际,层层的碧蓝波涛,闪烁着琉璃瓦一般的光泽,这片海,从远古荒洪以来就一直在这里,并将一直存在下去,它沉寂的外表下,蕴含着变幻莫测的狂涛骇浪,以及让人类心颤的浩劫之谜。
这里就是航海者的禁区…百慕大。
万里无云,茫茫无垠的海面上只有几只海鸥在盘旋着,某一个时刻,一架直升飞机划…过天空,在海面上某一处停了下来。
而后舱门打开,一个身穿灰白色风衣的男子从飞机上一跃而下,直直的跳向茫茫大海。
就在这个男子即槽进入海面的时候,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海面竟然自动分开,形成了一个电梯井一般的长长通道,那男子就沿着这条通道进入了大海一路直坠下去。
仅仅半分钟的时间,那男子就直达海底,在这里有一个永不停息的巨大漩涡,男子毫无抵抗的被漩涡吸了进去。
场景一转,男子出现在了一座密室当中。
四周的墙壁全部是灰蓝色的金属,男子抖落掉风衣上沾着的海水,走到墙边,在一个仪器上输入了指纹和密码,而后随着轰隆隆的声音金属门被打开了,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长长的甬道。
两个身穿白大褂的人站在甬道中,对男子躬身道:“议长大人,哈迪克斯大人已经在等候您了。”
“嗯。”男子淡淡的应了一声,向甬道深处走去。
这里是地外文明在百慕大设立的基地,也是神魔之手的秘密总部所在。
因为地处几千米深的海底,人类每次探查这里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一次探查这里引出了席卷全球的大浩劫第二次探查这里没有任何结果。
后来人类便放弃了后续探查将这处文明遗迹放弃掉了。
所以自然也无人知道,这里成了神魔之手的秘密总部。
毕竟在一般人看来,以这处海底文明遗迹作为基地跟本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这里水深在4000到5000米之间,不说那足以压扁汽车的超高压力,光是进出一次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然而这一切对神魔之手来说,却都不是问题。
长长的甬道空无一人,灰衣男子走在其中只能听到“哒、哒、
哒”的脚步回音。
一直到尽头,金属大门再一次打开,灰衣男子走进一座电梯之中,乘坐电梯一路向下。
电子屏幕中跳动着此时的海拔高度,从-4500米一路锐降10分钟之后,电梯降到了-12000米的惊人深度,毫无疑问,这是人类有史以来达到过的地底最深处。
在百年之前,科考队来到百慕大的地外文明遗迹,也未曾找到这部堪称世界最长的电梯。
男子从电梯中走出在他面前是一个黑漆漆的广阔空间,在这空间之中,有一个一个的蚕茧一般的椭球形物体其中一个发着朦胧的微光,而在这物体之中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少年,他环抱双膝,静静的沉睡在透明的蚕茧之中,仿佛被封在了琥珀之中一样。
男子走到这个少年面前,右手放在胸前,单膝跪下“大人。”
“什么事,打扰我的长眠?”少年没有开口,但是却有飘渺的声音从大厅四面八方传来。
“回大人,我的部下在华夏国发现了可以利用《神魔》的游戏进化者,他只有19岁,却拥有a4巅峰的实力。”“游戏进化者吗?”少年听到这个名字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的瞳仁呈现奇异的亮银色“我明白了,等我完成初步炼化兽神之后,我会去找他的,你们现在需要做的,只是找到基因兽之魂的控制器。”“是,大人,我们已经在加紧寻找了,我们现在怀疑,基因兽之魂,
的控制器在华夏境内。”
“我不需要听你的怀疑,我只是要结果。”少年的声音陡然森冷起来,男子急忙低头,1惶恐道:“是,大人,我们保证尽快我道。”
大兴安岭西麓,呼伦贝尔大草原~
这是一片造化神奇,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净土。
茫茫无垠的草原上,一条九曲十八弯的碧绿河流横亘其中,雪白的蒙古包沿着河边散落,犹如穿在绿色项链上的白色玛瑙。
天空湛蓝而悠远,在轻微起伏的绿色丘陵地上,可以看到一片片雪huā的羊群,背着马头琴的牧民悠闲的坐在羊群的旁边,弹奏着〖自〗由奔放的琴曲。
此时,天空刚刚下过一场小雨,青草碧绿的直逼人眼,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蒙古汉子正在打猎。
“哈哈!看到好东西了。”一个身穿羊皮大衣,头戴毡帽的中年汉子突然勒紧了缰绳,让马停了下来,在他们远处数公里之外,有一个隐匿在草丛中的小黑点。
“野猪!”一个小伙子〖兴〗奋的叫道。
“嘿,少说二百多斤吧,乌力罕,截杀交给你了,能行吗?”中年汉子对一个背着猎枪的年轻小子说道。
“放心吧娄爹。
”那年轻小子摘下了头上的毡帽别在腰间,他脸上的皮肤被太阳晒的黑红黑红,两只不大的眼睛锐利如鹰一般。
“高云,你跟在我后面就好了。”中年男子又对身后的一个身穿蓝衣的男子说道。
“嗯。”那男子点了点头,从背后抽出一根标枪,没有过多的言语,此人正是周健的父亲天极剑,前几个月,他万里迢迢从岭南来到了呼伦贝尔,为自己取了一个很像汉族名的蒙古名字高云。
在这片大草原上生活了半个月了,这半个月来,天极剑和周健的母亲周翠兰就过着牧民的生活,家里的粮食什么的都是好客的蒙古族人送的,有时他们还会送些香甜的酥油茶和米酒来,这让周翠兰分外的感激。
这一天,牧民们说好了出去打猎,天极剑就借了一匹马跟过来了,他需要找点事情营生。
“兄弟们,上吧!”中年汉子猛地一扬马鞭,随着“啪”的一声脆响,他胯下的黑马猛地窜出,其余的人也挥鞭跟上,目标就是数公里之外的那头黑色大野猪。
一群人分成两路,一路去追,一路去截,在距离大概两公里远的时候,那野猪发现了气势汹汹冲来的橡人。
野猪拔腿就跑!
别看野猪的四肢短的很,但是跑起来速度绝对不慢,可惜它的逃跑路线早就被人算好了,那个皮肤黑红的少年摘下了背上的猎枪,双手举枪瞄准了奔逃的野猪,他单靠双腿就紧紧的夹住了颠簸的马背,一杆枪端的稳稳的,在奔跑的马匹上瞄准可不是一件易事。
“砰!”
一声枪响,野猪惨叫一声,然而却并没有倒地,反而因为受到了惊吓,跑的更快。
“啧!”少年有些郁闷,本来想打猪头,结果终究差了一点,打到了野猪背,土制猎枪的威力毕竟有限,被野猪厚厚的猪皮一挡,那些铁砂的杀伤力就实在不够看了。
掰开枪管,匆忙中换着子弹,他身边的几个小子已经开始弯弓搭箭,对着野猪开射,然而弓箭对野猪的杀伤力就更小了,轻飘飘的箭矢被那厚厚的鬃毛一挡,也就是勉强破皮,挂个十几箭都照跑不误。
眼看野猪要窜进远处的齐腰高草里,而就在这时,突然听得一声利啸,一杆标枪仿佛流星一般直射出来,直接将那野猪扎了个通透,钉在了地上。
鲜血喷射出来,野猪在地上惨叫着挣扎,然而任凭它如何蹬腿都没有任何意义,最后,野猪的挣扎越来越弱,终于是不动了。
几个还拿着弓箭准备射的小伙子看到这一幕都是傻眼了,他们赶紧的停下了马,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野猪还在轻微的抽搐着,这帮小伙子们也不怕,抽出背后的牛角刀,对准野猪的喉咙一扎,直接让它脱离了痛苦。
定睛看那秆标枪,它从野猪脖子肩膀处穿进,斜插喉咙,最终从脑后穿出,钉在地上,完美的致命一击。
这些小伙子们倒不是惊叹这准头,而是惊叹这力气,对单独的猎户来说,要是没有几条猎犬,再加上一杆好枪是不敢猎野猪的,否则等于自杀。
标枪弓箭什么的对野猪基本没效果,猎户用的标枪就是木头签子做的,上面接上铸钢的枪头,用来猎抱子野羊什么的还勉强凑合,用来猎野猪?那无异于用步枪对付装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