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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时代》的开拍,成为无线高层对监制内斗的态度转变的一个风向标,特别是知道这个决定是林宥伦的建议,粱加树和曾丽珍都收敛了许多,谁都不想得罪这位未来可能成为老板的主。
当然相比于曾丽珍的谨慎,粱加树心里还有一丝不为人知的窃喜,《大时代》这部戏挂在他的名下拍摄制作,等于他身上就被打上了林宥伦一派的标签。
粱加树心里很清楚,他和曾丽珍虽然都是由芳逸华一手提拔到高位,但芳逸华更多看重的是他的能力,说起信任,却是远远不及曾丽珍。
当然就目前而言,林宥伦在无线只占股5,有很高的话语权,却无真正实权,粱加树这个时候就投靠过去,林宥伦那边未必会接纳他,但是先结下这么一段善缘,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从制作经费、演员调度、片场安排,《大时代》在粱加树手上基本是一路绿灯,除了向林宥伦示好之外,粱加树当然还有另外一层意图,那便是想要招揽《大时代》的编剧兼导演韦嘉辉。
韦嘉辉当然也明白粱加树的意思,要是在以前,他也许会考虑一下,但现在却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
粱加树要靠向林宥伦需要考虑很多问题,而是现在也不是时候,但韦嘉辉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特别是在林宥伦对他表现出欣赏支持的情况下。
和粱加树不同的是,韦嘉辉的野心不止在电视领域,他更渴望像好友杜琪锋那样,到电影界一展拳脚,现在他只需要认真将《大时代》这部戏拍好,用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以后时机成熟,自然能得到林宥伦的进一步提拔和赏识。
虽然各人想法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将《大时代》拍好。
《大时代》从筹备到开拍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无线上下也是第一次出现这么齐心协力的情况,电视剧顺利开拍,林宥伦也就不用再像以前那么关注,而这段时间他的精力已经被另一件事牵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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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镛将笔蘸满了墨,就势从纸的一端一按然后往后拉。他的笔时高时低,有较有重,一会儿功夫,两个大字便已跃然纸上。写完这两字,金镛手中的笔停了下来,看他那严肃的神情,应该是构思剩下两个字该如何落笔。想了一会儿,爷爷的笔重重一落,同时笔锋一转绕了过来。笔上的墨汁似乎受到指挥和操纵,正好落在那里。
“惠妍雅集”四字一成,站在一旁林宥伦面露出思索的表情,他今天登门拜访,听说金镛要为人题字,便提出在旁观摩的想法。
金镛将笔搁下,拿了一旁的湿毛巾擦擦手,招呼林宥伦于书桌旁的沙发上坐下,很快家中的保姆就端上了两杯热茶。
金镛家中所用的都是那种老式的盖碗茶杯,拿开盖碗,顿时有一股沁人的茶香溢出。
金镛端着茶碗,笑呵呵地问道:“林生可是听过‘慧妍雅集’之名?”
林宥伦没想到自己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都被金镛看在了眼里,当然他也不否认,“查老忘了,明年香港小姐选美,我也是评委之一。”
金镛顿时释然,林宥伦既然做得港姐的评委,听过这个香港小姐的私人俱乐部自然不足为奇。
“一开始这个俱乐部还不叫‘慧妍雅集’而是叫‘慧妍会’,大概是1980年的时候,一群历届香港小姐和参赛佳丽聚在一起,谈及她们希望能为香港尽一份力的梦想,以及商讨如何协助弱势社会群体,让他们生活得以改善,然后就有了创立这个私人俱乐部的想法……前段时间,这家私人俱乐部正式成为港府认可的注册慈善机构,首任会长霍太与我颇有私谊,就求我为俱乐部改名题字,推辞不过,只好勉励而为,倒让林生见笑了。”
林宥伦微微点头,“添上一个‘雅’字,集智慧、美丽和高雅为一体,于港姐选美的宗旨而言,却是再贴切不过。”
此时金镛为香港小姐的私人俱乐部提名“慧妍雅集”,大概不会想到,他心目中那个本应该是淑女名媛莺声燕语的清贵场所,到后来,因为各色人等的加入,也会慢慢失去现在的纯粹。
金镛放下茶碗,摆摆手笑说:“林生此行,怕不是专门来看我题字的吧?”
“实在是最近遇到了一桩难事,想向查老请教。”林宥伦也不讳言,直言自己登门的目的。
金镛眉头一挑,心里却已经有了计较。
金镛现在还是《明报》的名誉主席,偶尔得空,也会提笔在报上写一两篇评论,而林宥伦接掌《明报》后,继续任用金镛留下的班底,所以要是报社那边出了什么事,金镛这边第一时间就会收到消息。
林宥伦口中的难事,显然和《明报》无关,这倒让金镛来了几分兴趣,以林宥伦今时今日的地位,能让他感到为难的事情恐怕也不多了。
“今年初,我因为合拍电影的事情访问大陆,在京期间曾四处游览,偶经西郊,得知当地有一处公主坟,闻名而去,却见松柏掩映、青草茵茵,周围环境似乎潜藏着思古幽情和若有若无的怅惘,心中有所得,就想知道,当年长眠在此的女孩,到底是怎么样的性格、容貌,‘公主’的称号下,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后来有当地人和我讲,这里葬的是清朝的一位格格,民间的一位女孩被乾隆皇帝认为义女,死后便以‘格格’之名葬在公主坟……当时只把这当作是一桩趣闻来听,近日却偶有所感,想要把这个故事写成小说,然后拍成一部电视剧。”
“此事对林生而言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金镛略微感到有些不解,林宥伦成名以来,已经有数百万字的小说著作,而每年平均会写四五个电影剧本,既然有现成的灵感,要写成文字对他而言应该不是难事。
“一开始,我是想把这个素材写成一个荡气回肠的武侠故事,可随着构思的深入,却慢慢发现,展现出来的东西更像是琼瑶式的言情脚本,这就让我十分为难,因为这类风格的文字,实在不是我所擅长的,硬写出来,只会不伦不类,白白浪费了一个好的构思。”林宥伦解释道。
金镛一听,确实有几分道理,然后就问林宥伦打算怎么做。
“我想找一个善于写此类文字的作者,由我提供情节框架,对方将细节补足,成书之后,影视版权归我,而小说则由对方署名出版,而且在写作期间,我还会支付对方一定的报酬。”
林宥伦说得很委婉,但话里的意思金镛还是听明白了,说白了就是找个“枪手”来写文,当然这个“枪手”的待遇是极好的,不仅有稿酬,而且还有署名权。
而林宥伦既然开出了这么优厚的条件,对“抢手”的要求自然也极高,不然他身为香港编剧家协会的会长,全香港会编故事的人,基本都集中在那里,也不用求到金镛这里。
这既是对金镛的一种信任,同时也是因为林宥伦在编剧协会找不到合适的人。
金镛手扶着藤椅,心里开始认真琢磨起这事,这高水平的“枪手”可不好找,文化圈里稍微有些名气的作家,大抵都有自己的一些脾性,最不能接受的恐怕就是命题作文。
按照林宥伦的描述,最合适的当然是台湾的琼瑶,但以那位心高气傲的性格,合作可以,要完全按照林宥伦给的思路框架去写,对方决然是不会答应的。
金镛的想法却是和林宥伦不谋而合,而林宥伦不找琼瑶的另一个原因是,后世这部小说就是琼瑶的作品,再面对琼瑶,林宥伦大抵会有一种做“窃贼”的感觉。
“林生心中可有适合的人选?”金镛觉得林宥伦就此事征询自己的意见,想来心中已经有了几个备选人。
“查老觉得林嬿妮如何?其他方面我不清楚,但她应该是我见多的写散文最好的女作者了。”林宥伦回答道。
金镛摇摇头说:“林生恐怕是错了。”
林宥伦一愕,问:“错了?”
金镛说:“你的话要省掉一个字。”
“哪一个字?”林宥伦追问道。
金镛说:“女字!”
林嬿妮文章最大的特点,是抒发*感时并不流于一泻无余,毫无节制,而对事物的分析,不单态度持平,见解也颇有其独到之处,如此说来,金镛的这番评价倒也不为过。
“林嬿妮文章虽好,但却以散文见长,而她的笔触不带尖酸刻薄,也不以讽刺人为荣,更没有故作惊人之语,你找她写言情小说,估计写出来会寡淡得很。”
金镛这么一说,林宥伦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过想当然,然后就急着追问了一句:“查老可有更好的人选?”
金镛微一沉吟,说出一个人的名字来。
“李碧嬅!”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