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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艺人保护法
6月1日,一个平凡普通的日子,要硬说它有些特别,那无过于就是它是国际法定的儿童节。
这天,不是韩国的儿童节,但在这一天,在韩国发生的一件事情,足以掀起一场不小的风波,风波满蔓延整个亚洲,蔓延欧洲,蔓延至整个世界。
这段时间,韩国是大多数人关注的对象,其两场超过数万人的超大游行活动,震惊了整个世界,掀起了一场游行风潮。而6月1日这一天,韩国终于出了一件比万人游行还轰动的事情。
6月1日上午10点,韩国颁布了首部专门为了艺人而专门设立的法律--《艺人保护法》。
《艺人保护法》,早在09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流传了。09年韩国明星张紫妍自杀,其遗书曝光娱乐圈黑幕,使得整个娱乐圈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柄,韩娱乐圈深陷危机。当时,以《朝鲜日报》为首的韩国直流媒体纷纷大幅报道了该消息,并呼吁希望警方能尽快开始调查,彻底清除韩国演艺圈中潜规则问题。
张紫妍与09年3月7日自杀身亡,随后曝光的遗书中揭露“背景及公司强迫陪酒陪睡”,并指名道姓的提及了是多位韩国演艺界、财经界大人物,而此后又有更多的消息被爆出,其较早前自杀的女星崔真实、郑多彬都与张紫妍同属一家经纪公司。
黑幕被解开后。韩国国会文化体育观放送通信委员会崔玟顺认为这是“目前韩国国内最恶劣的娱乐圈丑闻。”
在警方尚未公布遗书真伪之前就传出消息,韩国国会将就推出保护艺人,清除娱乐圈“潜规则”的“张紫妍法案”进行讨论。
此时,也有不少人爆料。
“张紫妍走上绝境也是娱乐圈的现实。前几年在韩国策划公司纷纷上市,随之接待外部投资者的情况也增多。这时便需要女演员陪同。一些策划公司甚至诱使刚出道而不出名的新人演员做‘床上’服务。据介绍,只要被那个人看上的。那女演员的人生就会大变,而家庭背景不好的女演员,往往成为主要被诱惑的对象。”
这份某演艺策划公司相关人士的爆料。也很能说明问题。即使平时看着十分光鲜的演员,甚至明星,与经纪公司的资本相比,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关系,可以使店大欺客,亦可以是客大欺店。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店大欺客的。
经纪公司的强势表现在许多方面,如演出安排、新人旧人竞争等各个方面,这使演员和明星不得不听老板的。甚至老板让其干出格的事情也不得不干,如陪客,甚至陪睡。
又有演员接受采访说道:“政府(国税厅)称不公平交易合同属于非法合同,但问题不在于文件,而是在现实中每天都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上还有很多因无法交纳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48260元)解约款而过着不情愿的生活的演员。”
要么选择事业停滞和倒退,要么选择就范于老板。对演员和明星来说,很难再有其他选择,当然,以死亡抗争除外。张紫妍选择以死抗争,但活着的女演员中肯定有不少选择乖乖就范的。
不靠法律。明星根本没有资本与大人物,与经纪公司抗衡。有人会说韩国还存在着明星公会组织,可以让其出面。但更多的人不知道的是,明星公会组织,撑死了也只能解决一下明星之间的纠纷,要真的牵扯到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纠纷,他们根本就无法过问插足。
比如当初HOT成员被打,就没看到什捞子的明星公会、艺人公会组织出来为其出头,最终和S.M公司闹得不欢而散。
在强势面前,这些明星公会没有丝毫与其抗争的能力,再加上某些明星不团结,只懂得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死活,愈发造成明星公会的无用。
而且迫害明星的,潜规则女艺人的,下到经纪公司、投资外商、电视剧导演、制片、广告商,上到报社老板、金融界、政法界等社会上流人士,甚至连国会议员也牵涉其中。
可想而知,在这些掌握实权的人面前,艺人还有什么可以反抗的资本。
要彻底解决娱乐圈的脏脏龌龊事情,只有道德尺度是远远不行的,所以必须要立法。只有有了法律的,艺人得到了道德、法律、社会、国家的保护,才不会深陷其中,而有了法律这把利剑悬在头顶,心怀鬼胎的人也会收敛起来。
只是这一切说说简单,但真的做起来确实难上加难。一旦立法,那牵扯的事情就太多太多了。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一条法律都需要通过国会的议论、表决,只有得到了大部分国会成员的同意,才能立法为案。
想要一下子改变早已被潜规则弥漫、根深蒂固的娱乐圈不良风潮,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这《艺人保护法》才一拖再拖,直到了2012年,也才完成了一个草案,没有真正的行程一个健全的保护法。
鉴于国内形势,韩国政府也不得不动用强硬的手段,文化部高调宣布,自6月1日起,韩国全国实行《艺人保护法》。
6月1日10点10分39秒,当发言人宣布这则消息后,整个韩国一片静悄悄的声音,随即全国哗然。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不亚于某一次的变法,某一代的改革。韩国成千上万的明星,走上街头,拥护《艺人保护法》,游行,发泄着心头的喜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天,全国各地都有明星带头的游行活动,一阵欢声喜悦,可见以前被经纪公司牢牢压迫的明星们,终于可以“咸鱼翻生”了,从此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
关于《艺人保护法》的内容,虽然还不健全,有待后期增加改进,但其中已经包括了取缔奴隶合约、严禁Anti组织在现实中对明星造成人身伤害,再次限制了各个经纪公司招收练习生的年纪规定,强硬的命令经纪公司立即与旗下艺人重新签订合约,不得以两份合约来忽悠(明面上的一份,暗地里的一份),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艺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对艺人进行人伤害的Anti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与刑法责任是不矛盾的,也就是说,Anti在攻击艺人,造成艺人人身伤害后,将受到双重的法律制裁,这对打击Anti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越是严厉的律法,就越能让人产生畏惧。
《艺人保护法》的出台,大大的提高了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同样受惠的情况下,女艺人就比男艺人获得的庇护大的多了。女艺人们,不用再受经纪公司、投资者等人的欺凌,她们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了。
对于潜规则,《艺人保护法》中也提及了。为了打击潜规则这种破坏行业的不安定元素,《艺人保护法》中强硬的规定,如果胁迫、威逼、利诱艺人与其发生关系。不管是谁,只要被证实的,将被处以“化学阉割”。而这一条,就是针对女艺人的保护条例。
“化学阉割”,始于美国。是对男性强奸罪犯注射一系列雌性荷尔蒙药物使其失去**。2003年以来,一些国家也立法对一些诸如强-奸-幼女的罪犯进行化学阉割。2010年6月29日,韩国国会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者,为了防止重犯或者习惯性犯罪预防和治疗法案”(又名“化学阉割法案”)
而现在,这项法案的精髓,又被运用到了潜规则中,不可谓不精辟啊。众多女艺人纷纷拍手叫好。
女艺人本就是演艺圈中,较于男艺人更加弱势的群体。她们收到的潜规则,无非就是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现在这项法案一出,看谁还有胆量尝试一下。虽然说化学阉割与太监完全是两回事,但在性方面来说,也相差无几。
在这一刻,所有带把的禽兽,都拉上了拉链。他们虽然以玩弄女艺人为乐,但并不代表除了女艺人他们就没玩弄的对象了。若是为了玩弄女艺人而弄得性无能,对他们这些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来说,就太伤不起了。
《艺人保护法》的出台,可以说是举国欢庆也不为过。明星们带着粉丝一同欢庆,今天是他们的解放日。苦日子结束了,光明终于即将来临,这一天,他们等了太久太久了。
经纪公司绝对是这次《艺人保护法》中利益受损的最大的一个。而且其幕后的董事会受损更大。但他们却不能言语支声,除非他们不想再韩国混下去了。
而Anti们的胆子也大大的减小,再难提起攻击Anti的心思了。
事情顺利圆满的解决,结果让所有人都很满意,而此时,一架来自马尔代夫的客机,也缓缓降落在了首尔国际机场......(未完待续)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