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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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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整夜,宋麟和罗子衿除了疯狂的**以外,就是说着甜蜜话,而更多的时间,就是亲吻。几乎是每说一句话,宋麟都会忍不住去吸吮下罗子衿的小嘴,就好像她的小嘴是个蜜罐子一样,总是感觉甜甜的,十分惬意。

    这样一来,说话的主导就变成了罗子衿。小丫头十分的兴奋,这是她的初恋,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这是她的第一次,不管是气氛、环境还是情感的酝酿以及**的对象,都是让她十分的满意。

    女孩都是爱幻想的,当躺在那传说是明朝古董的大床上时,罗子衿依偎在宋麟的怀里,柔声的向宋麟说着自己认为最开心的事情,她想让宋麟能够多多了解一下他未来的小妻子。说完了过去,就继续说未来。说到后来的时候,基本上就是罗子衿一个人在说,宋麟则是不断的“嗯”、“好”的答应着。不是宋麟敷衍罗子衿,实在是男生的嘴巴在女生面前总是会显得笨拙,尤其是自己最爱的女生。

    “将来我们就在海边买一栋大大的别墅好不好,一定要很大。当我们早上睡醒了的时候,推开窗子,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浩瀚的大海。潮湿的海风迎面吹来,还有早起的海鸥在海面上空飞翔着。我们可以在海边沙滩上一起散步,我们会生几个宝宝,到时候孩子们就会在沙滩上打沙滩排球或者堆砌沙雕。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可以开着游艇,带着孩子们到海上去玩,你在甲板上钓鱼,等钓上来就交给我来做菜。孩子们可以在甲板上跑着玩,晒太阳……”

    罗子衿描绘着自己梦想中的生活,当然她有这个资格去梦想。以她们家的财力,哪怕罗子衿这辈子什么都不做,也不愁没钱花。她梦想的这个生活,可以说海边别墅和游艇现在就可以实现,至于孩子们就得等到成年结婚之后了。但是对于普通女孩来说,可能真的就只能是梦想了,因为她们或许辛辛苦苦不吃不喝的工作几年,连游艇一年的养护费都赚不出来。

    宋麟安静的听着,心里也是充满了幸福感。因为老妈曾经跟他说过,一个女孩子爱不爱你,最简单的一件事,就是她肯不肯给你生孩子。因为生孩子是很痛苦的事情,如果不是为了爱,没有哪个人能够承受得了那种痛苦。罗子衿不但想给宋麟生孩子,甚至还想生几个,这怎么能不让宋麟感到幸福?

    当然对于罗子衿的梦想,宋麟也表示毫无压力。就凭他炼丹的本领,想赚多少钱没有啊?要真是宋麟玩命的炼丹,想超过罗家的财富都不是什么难事。

    罗子衿说着说着,兴奋劲过去,渐渐的睡意就上来了。本来一晚上不睡,谁都会困的。更何况这一晚上是经历了激烈的肉搏战的,至少七次,小两口是食髓知味了,反正宋麟是魔神体质,七次对他而言,问题只是时间而已。

    罗子衿终于困倦了,说着说着,声音就越来越小,语速也越来越慢,终于不知不觉的就在宋麟的怀里睡着了。

    宋麟疼爱的把她的头发轻轻从手臂下抽出,以免不小心压疼了她或者压掉她的秀发。然后就把手臂继续给罗子衿当枕头用,抱着罗子衿小小的娇躯,让他有抱着整个世界的感觉。

    好幸福。

    当然,对于宋麟来说,现在睡觉不睡觉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真气循环几个周天就依旧神采奕奕。所以他就安静的抱着罗子衿,一心一意的看着她那小巧的琼鼻、美丽的眼睛、蝶翼般的睫毛,怎么看都看不够。

    忽然,宋麟一直俯视着罗子衿小脸的眼睛抬了起来,他的耳朵微微抖动,捕捉着来自于外面的声音。

    现在的他可以说是内外兼修的高手,只差内功突破大周天,成就**就到了武道巅峰了。外面的声音虽然极其细微,甚至比起老鼠觅食的声音都小,却是瞒不过他。

    此时在他们的窗外,一个身材就像是小孩子般的男子正蹲伏在墙头上。仔细看去,他其实只是身形小而已,但是脸上看来已经非常成熟,绝对是个成年人了。至少那唏嘘的胡渣子是骗不了人的,所以他的真实身份——就是个侏儒。

    虽然他的身形小,但是他的手中却握着一柄超出他身量的大弓!这个侏儒大概只有一米左右身高,但是他手中的大弓却是至少也是一米二,这导致他站在墙上的时候才能真正将大弓拉个满。这大弓是铁胎硬弓,弓弦都是指头肚粗的牛筋合金绳索。很显然要把这弓拉开,连正常人中的壮汉都是难以做到。

    可是现在这个侏儒却是轻而易举的将这把大弓拉了个满月,一根比他手指还粗的箭搭在了弦上,隔着墙壁瞄准着房间里的人。

    侏儒名叫拉嘟木,是北方少数民族里十分有名的弓手。别看他个子矮,双臂却天生千斤力气,并且练得一手好弓法。他的弓箭十分犀利,江湖上的二流高手死在他手中的数不胜数。如果是他偷袭的话,即便是一流高手也是大为头痛,一个不小心就糟了暗箭。

    拉嘟木练得也是硬功,但是和中原的外功不同,按照层次来计算的话,差不多是相当于易髓的初期了。在来之前,拉嘟木得到宋麟的消息,是能够斩杀艾伯伦的高手,这样判断出宋麟的身手应该就是在易筋期巅峰或者是易髓期之间。拉嘟木是易髓初期,以暗箭偷袭的话,宋麟能够躲过去的机会不会高过百分之一。

    这个百分之一是拉嘟木的上级给出的估计,其实以拉嘟木自己来估算的话,宋麟是连这个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拉嘟木拉开了弓,却是闭上了眼,这是他家传的秘技,称之为【心眼】。可以凭借感知来判断障碍物之后敌人的具体位置,然后以强劲有力的弓箭射穿障碍命中目标,而后一箭穿心!

    他的任务,就是带走罗子衿。

    至于宋麟,由于前两次他们的任务都被宋麟破坏了,还折损了两个得力手下,所以组织上很生气,一定要取了宋麟的命来补偿。

    所以为了顺利的带走罗子衿,拉嘟木就决定这一箭直接射死宋麟。

    他很容易就感知到了这时候宋麟和罗子衿的位置,两个人竟然是身体交叠在一起的,这无疑给他制造了一定的难度。毕竟别说是有障碍的了,就算没障碍,这么零距离在一起的两个人,射箭的话也容易误伤啊。

    所以拉嘟木定下心来,很认真的去鉴别了宋麟和罗子衿的肢体交接处,然后将银箭稍稍调整角度,瞄准了宋麟的胸口。或许会有惊无险的擦过罗子衿的脸,但是绝对不会伤到她,而且一举命中宋麟的心脏,让宋麟根本没有机会做出任何反击。

    “嗖——”

    拉嘟木的箭就如同闪电般刺破长空,射中到了墙壁上。他的银箭背后有翎毛和雕刻处理,成功的把声音减弱到最小。而箭的锋锐上同样有纹路帮助洞穿,即便水泥砖墙也可以轻松穿透。

    射出了这支箭之后,拉嘟木用力的挥舞了下拳头,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当射出的箭十分有信心,让他认定一定会中的时候,他就会下意识的做出这个动作。

    那家伙,死定了!

    拉嘟木心中充满了兴奋,但是下一刻,他的脸上却出现了古怪的神色。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感觉自己这一箭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还是角度等等都已经精准到了完美的程度,可是却并没有感知到射入宋麟的胸膛,他没能感知到宋麟的死,相反,强烈的不安涌上了心头。

    为什么会这么不安呢?拉嘟木不知道,不过他马上就知道了。

    同样是“嗖”的一声,那支箭竟然用比去时更快的速度反射了回来,而且是精准的穿透了它之前射穿的墙洞,如此一来便顺利通过减少了阻力。

    拉嘟木大吃一惊,这箭要是射中了,那可就是他拉嘟木的心脏被洞穿了!

    拉嘟木连忙想要躲闪,可是这支箭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让他根本来不及躲闪。他条件反射的将自己的大弓伸出来想去挡住那支箭,他的弓是特殊合金所制,十分结实,正常情况下,那支箭根本不可能射断他的弓。

    但是——李能,一切皆有可宁!

    “嘎巴”一声,他的铁胎弓背就被箭锋直接射断了,利箭仍然以最快的速度射向了他的心脏!

    还好,拉嘟木急中生智,忽然往后一倒。他本来是骑在墙头上的,这一倒就直接栽下了墙头。虽然是狼狈了点,但是成功的逃过了一劫……

    好厉害!拉嘟木灰头土脸的在地上爬起来,回头一看,那支箭竟然直接射入了庭院中假山石头中,箭体都没入石头,只露出尾羽来!要把箭射入到石头里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啊,换句话说,这根本就是练箭的最高境界啊,当初飞将军李广就是射箭入石,他拉嘟木勉强能够做到入石三分,可做不到像这支箭一样整只都没入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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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回老家去和家人聚会,结果路上不小心丢了五百块钱,眼泪哗哗的,半辈子积蓄就这么进去了,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