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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见在洗衣服啊。”林夏愤愤道。
太不公平了,面对他的时候,自己引以为傲的冷静淡定,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是她太弱,只能说,对手太强大。
见林夏有些恼羞成怒,靳夜微咳了两声,“那要我帮忙么?”
林夏本想骄傲的说不用,但想到这个破机器,便微微扬了脑袋,下巴指指洗衣机,“这个不会用。”
靳夜勾了勾嘴角,也不再多言,见电源已经插上了,然后再洗衣机上按了几下,然后就见透明塑料小门打开了,“把衣服放进去吧。”
见盆里面还有一个毛毯,靳夜道:“毯子就不用放进去了,先把衣服烘干。”
林夏也不和他分辨,把衣服放了进去,然后靳夜又在洗衣机上按了几下,就听见机器运转的声音。
“等你一觉睡醒就能穿了。”
想到他方才使用机器熟练的样子,加上早餐事件,倒是让林夏对他改观了不少,由衷道:“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不仅会做饭,还会做家务,真是人不可貌相。”
靳夜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真当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真正的豪门世家,绝不像外人想的那样。累了吧,快去休息,下午我送你回家。”
这样的他,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人气,顿时让林夏觉得亲切了不少。
要是有人在一个月之前告诉林夏,会有一个人,这样的对她,把她生活中的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林夏决计不会相信。
但是,这种一觉醒来,有人做好了早餐,叫自己吃饭的感觉,真的好熟悉,好温馨。
仿佛这里就是她的另外一个家,林夏蹭了蹭被子,上面还有靳夜身上的味道。
想到他说喜欢自己,林夏真的很难说清自己现在的心情。
这样的男人,便是什么都不做,就已经让人无法抗拒了,何况还这般的温柔。
自己这样普通,家世普通,样貌普通,智商也普通,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若不是在她身上图谋什么,难道真的是喜欢?
林夏真的纠结了。
这样强势的男人,什么没有,有必要骗她这个小女孩么?
还亲自为她做饭,为她洗碗,教她洗衣机的用法。
加上之前酒店的救她于水火之中,后来搬家迁户口等诸多事宜也是他帮忙。
若不是对自己有意,他这样的大忙人,又怎么会主动约自己吃饭,还特意去京大的舞会上找自己。
对了,她可是靳夜从舞会上直接拉走的,还没和便宜师兄说一声呢。
想到这里,林夏赶紧拿出手机,上面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段风的。
赶紧拨通段风的电话,嘟嘟——
“喂——”段风那温和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喂,师兄,是我,夏夏。不好意思,昨天有点事,没注意电话,现在才睡醒,所以才看到未接来电。”
“夏夏啊,你到家了吗,昨天打你电话没人接,我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呢。”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不过你和靳学长一起走的,怎么可能会出事,看来是我多虑了。”
听他这话的口气,再想到昨天晚上舞会上人激动的样子,林夏好奇道:“靳夜在京大很出名么?”
“何止是出名,简直就是女生心中的男神,男生心中的崇拜者啊!”
“呃,这么厉害。”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靳学长可是京大学生中的神话呢。他明明是管理学院的学生,却凭借敏锐的直觉,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时候注资了几股大家都不看好的股票,大挣了一笔,继而一战成名,那时候他才大二。”
“后来他又凭借长远的眼光,投资电商市场,自己和注册了公司,现在更是涉及了房地产这样暴利的行业呢。你说这样的天才,能不让京大这群眼高于顶的学生崇拜么。富二代算什么,在京大,富二代多了去,要自己真有本事才行。”
挂了电话,林夏整个人还处在震惊之中。
和靳夜一比,许逸宸简直就弱爆了啊。若不是有重生的优势,若不是多活了几十年,他哪里有这样的心智这样的能力。
靳夜,才是活生生的商业天才啊。
想到第一次同桌吃饭的时候,靳夜和吴天皓对许逸宸的评价,林夏不由嗤笑了一声。
若真有这么厉害,那上辈子怎么会在和陈子墨争夺柳梓清的过程中黯然退场,就算有重生那个优势,许逸宸那个玉石俱焚,弄不到手绝不罢休的性子也是注定了的。
想到这里,林夏对靳夜更是满意了。
瞧瞧人家追女孩子的手段,这才叫高明啊。
首先高调出场,让林夏感受了一把众人瞩目的光彩,也让她提前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以林夏的身份,以后若真和靳夜在一起了,出入各种场合只怕是免不了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看来靳夜深的此种三味啊。
这都还没向自己表白呢,这行为动作就已经是走一步算三步了,只怕接下来他的手段还层出不穷。
若她真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就昨晚那一幕,加上今早的柔情早餐,只怕早就沦陷了。
林夏叹了一口气,她就算不是普通的小孩,不也是被靳夜弄的心神不宁,此刻,满脑子都是他么。
翻来覆去的想了半天,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等到林夏醒来,已经中午了。
换了小卫卫,打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香味从厨房飘出来,在熬鸡汤。
而靳夜,拿着一份文件坐在沙发里看,见林夏出来,将文件放在茶几上,起身道:“醒了?厨房的饭菜也都好了,一起吃吧。”
他早就醒了,却一直等着自己,然后一起用饭。
想到这一层,林夏眼眶不由有些热热的,心口也是一阵酸酸的。
林夏知道,那叫感动。
靳夜端了汤出来,见林夏愣愣的站在厨房门口,脸上也是一副快哭了的表情。他忙将汤放下,来到她的面前,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啦,一副我欺负你的样子。”
林夏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是我自己的问题。”
自过了童年,入了高中之后,除了家人,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待她这样好。
而这个人,还有这样好的家世和背景,她何德何能。
林夏所有的淡漠,不过是见过人情百态之后的一种自然转变,更是经历的恋爱挫折之后的一种不自信。
她拒绝别人,同时也封闭了自己。
这是一个坎。
按照她的真是年龄,她已经三十岁了,也到了该恋爱的年龄。
不论她外表多年轻,有一颗苍老的灵魂是事实,她也无法做出像真正十几岁小孩那样。何况就算她是个真正十六岁的小孩,眼下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靳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小孩会有这么重的心思,但显然她目前陷入了一个怪圈,自己拔不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将林夏揽入怀里,亲亲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凑到她耳边轻声道:“你已经被我贴上了标签,已经是我的人了,以后不要给别人接近你的机会,也无须想太多。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这一句话简直就相当于承诺了,以后他们之间若真的出现了什么阻碍,靳夜绝对有这个能力能将它们一一解决。
是谁说冷硬的男人柔情起来可以将人溺毙。
眼下,林夏已经被他感动的不行。
只能用手揽住他的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汲取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脑中却突然的闪现了一句歌词,“当你在我额头亲亲一吻,我竟然会哭的像个小女生。”
“可是,我还那么小,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告诉我,不怕我逃的远远的么?”林夏还是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导致靳夜改变这么大,突然间就对她表白了,事先一点预兆都没有。
揉了揉她的头发,靳夜认真道:“若你会逃的远远的或者害怕我,那样的她又怎么会是你,我眼中的夏夏,可是无比冷静淡漠的小才女,这才让我倾心。”
只是机场看到她和朋友拥抱,他就已经受不了了,更无法想象林夏穿着别的男人的衣服睡在他们家里的场景。
“再者,十六岁也不小了,在古代,都能嫁人了。”靳夜道,“这可是你书里面说的,我照你写的做,应该没错吧。”
他认定的人,为什么还要等。
有多少事,多少情,就败在了一个“等”字上面。
时间是最残忍的。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了曾经义无反顾的爱一个人,忘了他的好,忘了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对他再也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
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时间。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了时间,然后,是时间让你忘记了爱情。
真正的强者,要将一切掌控在手心里,别既希望于飘渺的时间和所谓的短暂的感情。
他认定的,先贴上自己的标签,不让别人染指。
狂傲,也是要有资本的。
所谓放纵,不外如是。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