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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很快到达范氏大楼。
毕沈岸刚想开口,范芷云已经倾身过来亲吻他的面颊,虽然只是用唇轻轻的扫过,但这确实是两人到目前为止最亲密的举止。
“这是kiss,为了谢你昨天收留我过夜,今天下班之后我去找你,你得替我补过生日!”范芷云说完就戴上墨镜离开,不留任何让他有机会拒绝的间隙。
毕沈岸又开始用手指揉眉心,调转车头准备离开,手机却响了起来锎。
又是刘伯的声音,且急躁迫切。
“少爷,您在哪儿?方不方便接电话?郎”
“什么事大清早就让你这么急?”毕沈岸觉得奇怪,刘伯在毕宅当了四十年差事,性格稳重得很,最近却变得越来越沉不住气。
“你听了也会急,沈小姐不见了,早晨玉嫂去敲她的房门才发现,给您留了一张纸条,玉嫂说昨晚给她端上去的牛奶还在,一口都没动,看样子昨天夜里沈小姐就走了…少爷,您是不是要给她打个电话?”
毕沈岸目光扫到仪表台上的杂志,封面上是昨夜他半搂着范芷云进毕宅大门的照片,硕大的标题里,“未婚妻”三个字分外惹眼。
“不用,她想走就让她走吧。我在开车,晚上回去再说。”
毕沈岸毫不犹豫地挂断了手机,踩下油门将车子开出去。
沈絮在柔密的晨曦中醒过来,阳光透过院子的窗棂直射到床上。
昨夜毕沈岸一走,她便也换了自己的衣服离开,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有点半夜出逃的意味,现在想想还有些觉得愧疚,但是那地方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呆下去。
茵湖公馆她住了短短几天而已,但她越来越觉得那地方似乎有魔力,就像一座美丽的城堡,城堡里还有一个她牵挂的王子。
城堡很好,王子也极好,但是她必须逃离,因为她不属于那里。
本来昨晚沈絮想直接打车回学校,但是想想宿舍肯定关门,就算能够混进去,她也无法解释她这样三更半夜的回去,所以最后还是选择回了双桂巷的院子。
自从奶奶去世后,她就很少住回院子了,一直住在学校的宿舍,因为怕一个人住院子触景伤情。
现在沈絮醒过来,半倚在床上,看着屋里的物什,心情复杂翻涌。
许久不回来住,她本以为屋里肯定灰尘一片,但却干净整洁。
难得傅贱人为她做了点好事,估计这院子是他叫人收拾的,不仅帮她把摇摇欲坠的后院加固,还清理了门口所有的废墟,甚至连那棵断了好多枝桠的桂花树,傅毅都找人一点点捆绑固定住。
做这一切的时候,傅毅是亲临现场来监督的,亲眼看着工人给院子的窗棂刷漆,看着工人给院子的屋顶添瓦,甚至看着花匠给那棵桂花树绑绳子,他还帮忙替花匠把树干扶住。
做这些事的时间,应该是毕沈岸抱着沈絮进毕宅照片曝光的第二天,傅毅扛着40度高烧的病体,来院子看着工人做事。
那棵桂花树,他以前听沈絮提过好多次,说她奶奶还在世的时候,桂花一开,她就会摘下桂花的嫩蕊给沈絮做桂花酒酿圆子,那味道,简直世间一绝,所以傅毅还是找了专业的花匠过来救那颗摇摇欲坠的桂花树。
花匠看了一眼,摇头:“都被砍成这样了,救不活啦。”
“救不活也得救,我可以给你加钱,但是必须救活这棵树!”
那是艳阳高照的午后,傅毅一副病态,站在树下冲着花匠吼,吼完连续的咳嗽,似乎咳到心都要被咳出来。
人心总是这样,做过的事,犯过的错,时间难倒回,因为无法后悔,所以只能自欺欺人,以为为她多做点事,固执地留住她在意的东西便能弥补那些对她造成的伤害。
可是傅毅扶住那棵遍体鳞伤,破败不堪的桂花树时,心里不断在打颤,伤口已经造成,且如此触目惊心,是否真的还能修补得住。
当然,这些故事和情景沈絮都不知,她唯一知道的就是傅毅给她发了短信,告知她,院子已经修好,所以她万般感激,还是忍不住给他去了电话。
半小时之后院门被敲得咚咚响,沈絮披着外套,一瘸一拐地去开门。
傅毅拎着食盒站在桂花树下。
“你怎么来了?”
“刚才你电话里说这几天会住在这,我来看看你是不是会被饿死。”他还是一贯硬邦邦的口气,沈絮这次却丝毫不介意,接过他手里的食盒看一眼,全是她爱吃的东西。
“你给我带的?真有些饿了,早饭都没吃。”她笑着开始把食盒一份份摆到桌上,转身再在屋里找筷子。
傅毅站在原地看着她,头发柔顺地披着,整张脸干净白皙,心情也看上去不错,完全不是那夜她在他怀里歇斯底里,恨不能马上就去死掉的样子。
看来她在毕沈岸那里的这几天,过得很好。
傅毅心里无端地觉得闷,急急掏出烟点上。
沈絮已经开始大口朵食傅毅带去的饭菜,满嘴油渍,抬头却见他站在门口的光影里抽烟,身子斜靠在门楣上,下巴有青色的胡渣,整个脸部轮廓半隐在阴影里,竟然显得有些萧漠落拓。
“你最近好像瘦了很多?虽然年纪轻,但也得顾着身体。”沈絮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傅毅心口一暖,刚要接话,她却咽了一口汤,又补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女人有一两个就好了,何必一次伺候那么多,搞得自己应接不暇!”
一口烟吸在喉咙口,呛得傅毅不断的咳嗽。
“我到底什么时候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到底什么地方让你觉得我身旁肯定女人不断?”
沈絮从头到脚把面前的傅毅打量一番,总结性评断:“嗯,你上到下,从脚趾头到头发丝,每个毛细孔都散发着浓郁的,刺鼻的,玩女人不眨眼,且喜欢一.夜.情不负责任的荷尔蒙气息!”
她一口气讲完,加了一大段定语。
傅毅心里满满的惆怅感,这丫头的嘴皮子越发厉害,他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
“随你吧,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傅毅连续抽了几口烟,将身子站直,又开始剧烈咳起来。
沈絮见他身影萧条,那咳嗽声也一浪高过一浪,有些担忧起来:“你这样子,生病了?”
“总算有良心发现了?感冒,好多天了。”
“难怪感觉你瘦了一点。”沈絮放下筷子,走到傅毅面前。
“你的错觉,估计是你自己肥了,所以觉得别人瘦了。”他不敢去看沈絮的脸,一副挖苦的口气,但却带着隐隐约约的醋意。
沈絮嗤笑一声:“切,不跟你这个病人一般见识。”说完就惦着脚尖去摸傅毅的额头,他的笑容僵在脸上,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往后缩了几步。
“你躲什么躲?怎么额上这么烫?发烧呢?”
“没事。”傅毅不适应她如此的温顺关心,用臂去推她的手。
“别躲了,我脚上的伤还没好。”沈絮无法久站,手被他一推,身子就不自觉地往他那边倒,他无奈扶住,双目对视。
傅毅心口浓浓的紧张,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被她看穿,可是沈絮却“扑哧”一声笑出来,自己强撑着从他怀里站起:“我怎么感觉你怕我?我又不会吃了你。”
他心虚垂下眼皮,岔开话题:“怎么脚伤还没好?要不要带你去医院看看?”
“不用,好得差不多了。”沈絮松开傅毅,一瘸一拐地走到椅子上坐下,“倒是你,烧成这样,还是去医院挂点滴吧,当心烧成白痴。”
“你以为谁都有福气当白痴。”
“得,随便你。我吃饭!”沈絮不再跟他辩驳,埋头开始继续对付桌上的饭菜。
正午的阳光刚好爬到窗台,光线擦过桂花树的叶子缝隙照在屋里的地面上,沈絮一口饭一口菜吃得极其投入,微翘的鼻子,细长的眉角,头发撩到耳后,露出一个小巧白柔的耳根。
后来有天,傅毅问沈絮:“如果我没有让你认识毕沈岸,如果我一直把你留在我身边,你最终爱上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
可是没有如果,所有涉及“如果”的事,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
范芷云果然下了班就去找毕沈岸,再一起去之前常去的餐厅吃饭。
红酒,烛台,小提琴,身后是整座云凌的夜景当布景,这是全城最好的旋转餐厅,据说平均每个月有超过三十对情侣在这里求婚成功。
整顿饭已经接近尾声,毕沈岸都表现得绅士温柔,范芷云喝光高脚杯中最后一点乐文,醉意已经很浓。
“知不知道我爸已经把双桂巷项目交给我负责?以后我将是你们宝丽的第一合作人。”
“你对房产开发有经验?你爸怎么会把项目交给你?”
“嗯哼…我爸最近身体不太好,不易操劳,再者他说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如果我当负责人,以后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黏着你。”范芷云笑得上身往倾,双臂挂在桌上,深情地看着毕沈岸。
毕沈岸只当她是开玩笑,将面前服务员刚端上来的咖啡推到她面前:“少喝些酒,又该醉了。这是几个亿的大项目,不是儿戏。”
“没醉,我说的是真的,随你信不信,反正过几天签合同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范芷云用手撩了撩头发,又问:“礼物呢?你说好会补给我。”
毕沈岸丝毫没有犹豫,很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紫色丝绒首饰盒,正方形,小巧地被他捧在指尖,小提琴手很适时地走到他们的餐桌旁,一首《爱的礼赞》被演绎得悠扬深情。
“你自己打开,还是我帮你打开?”
“我自己来。”范芷云接盒子的手都在抖,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这一刻,首饰盒就被自己握在手心里,她却依旧觉得自己在梦里,用另一只手去拍了下额头,逼迫自己清醒。
“啪-”一声,盒子打开,白色温润的珠面晕在摇曳的烛光里,晕得范芷云的脸都煞白一片。
“前段时间陪你逛街,刚好看到这对珍珠耳钉,觉得你戴上应该很好看,要不要现在帮你戴上试试?”
“服务员,再开一瓶红酒…”
以前沈诩也会开玩笑地问毕沈岸:“大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将来会娶怎样的女人给我当嫂子?”
“喜欢的未必会娶,娶的,未必是喜欢的……”
“你这什么歪理,绕来绕去!”
“就是说,喜欢和结婚,两回事!”
那晚送范芷云回家后,毕沈岸又开车去了茵湖公馆。
佣人和刘伯又撤回了毕宅,所以公馆里冷清一片,毫无人气。
毕沈岸开了灯,直接去了之前沈絮睡过的房间,里面已经收拾干净,床上的床单和被套全部换了新的,衣柜里的衣服也都收走,只剩之前沈絮穿过的那件海棠睡衣,孤零零地挂在那里。
窗前的桌子上留了一张纸,压在台灯下面,应该就是刘伯说的沈絮留下来的便签。
毕沈岸走过去,拧开台灯,将纸片拿在手里。
“毕先生,我走了,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给你和刘伯添了许多麻烦,有些过意不去,想着以后未必会见面,所以还是给你留言说句谢谢。还要,你离开放映厅时说的那句对不起,其实实在大可不必,我已经想清楚了,以后我们之间两不相欠,所以不存在什么对不起。
走了,后会无期!——沈絮”
毕沈岸将那张纸揉成团揉进脚边的纸篓里。
第一句称呼就不让他舒服。
她住在这里的几天,她一直喊他毕沈岸,他也慢慢听习惯,离开的留言里,她居然又喊他“毕先生”。
还有那句“想着以后未必会见面…”,结束时的“后会无期”,真是丫头片子,留个言也搞得这么煽情又富有戏剧性。
毕沈岸有些生气地将纸篓踢了踢,摁灭台灯,又往楼下走,经过餐厅的时候他停住了脚步,转身走进去……
沈絮在茵湖公馆的这几天,与毕沈岸呆的最多的地方就是餐厅,因为他会回来陪她吃晚饭,偶尔还陪她吃过几顿早饭。
餐厅里也整洁如新,餐桌上的一切还是老样子,唯有那枝绿萼梅开得极盛,大多数花骨都已经绽放,一副愈发要开到极致的样子。
毕沈岸觉得她这样败了可惜,所以给花瓶换了水,又在储存室找了一圈,找到营养液给她添上。
离开茵湖公馆的时候,他又给刘伯打了电话:“茵湖公馆的那枝梅花,叫人定期去料理一下吧,长得那么好,败了可惜。”
沈絮第二天就回了学校。
杨漾逼供了她半天,问她消失的这几天去了哪里,最后沈絮被问烦了,直接编了一个漏洞百出的慌。
“啊呀,我在路上被车撞了,在医院躺了几天,讹了一笔医药费。”
如此狗血的说辞,杨漾虽然不大相信,但沈絮一遍遍地重复,她也只能当真话听。
下午学校没课,沈絮便抽空去了趟医院,太久没有见到阿辰,她有些想念。
进病房的时候护工都坐在外面的小隔间嗑瓜子,看到沈絮进去,赶紧收了瓜子和纸篓,站起来殷勤地打招呼。
“沈小姐,您来了?他刚睡下,要不要我去给您把他叫醒?”其中一个护工咧着嘴笑着讲。
病房的门虚掩,沈絮在门口探了一眼,白沥辰躺在床上睡得正香。
“不用,让他睡吧,我进去等。”
沈絮点头回应一声,推门走进去,床上的人睡得还算安稳,午后的暖阳照在他脸上,泛白的脸色下筋脉清晰。
似乎又瘦了一些,她才一段时间没有来,白沥辰的下巴变得更尖。
“最近他怎么样?”沈絮坐在床前,轻声问跟进来的护工。
“情况还算稳定,就是前段时间食欲不好,傅先生给他换了两拨营养师,他才总算能够吃进去一点。”
“傅毅来过?什么时候?”沈絮有些惊讶,完全没有想到他会独自来探望阿辰。
护工见她关心,便抽了一张椅子,索性坐到沈絮的对面细细讲:“嗯,傅先生来过好几趟,最先一次带了专家过来给他查了一番,那次场面很大,带来的专家都是老外,嘴里讲洋文,反正我是一句都没听懂,后来院里就每天安排医师给他做理疗,那伙食也轮番换,还定期有营养师来调整菜单…”
护工讲得详尽仔细,沈絮听得开始感动。
转身又看了一眼睡熟的白沥辰,问:“既然又做理疗,又有营养师跟着换伙食,为什么他最近还瘦了这么多?”
“恐怕是有心事,晚上经常睡不着,安定的份量又加大了。”护工无奈叹口气,偷瞄一眼沈絮的表情,见她没有不耐烦,又补充:“沈小姐,有空就多来看看他吧,虽然傅先生花了大代价在他身上,但看着情况也丝毫不见好转,这人哪,空得很,说不定哪天就没了,前几日还听他坐在床上念叨您。我看他是数着台历上的日子在过的,一日日都画了圈,他昨天算算,您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看他了…”
沈絮渐渐听不下去,将床柜上的台历拿过来,果然一日日都用红笔画了圈。
她明白阿辰的期盼,也明白阿辰的等待。
自从白沥辰的病确诊之后,他父母来医院的次数就越来越少,最初还一周来一次,带些汤水或者水果,后来就变成半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最近半年,几乎是一次都没来。
所以沈絮是白沥辰现在唯一的依靠,唯一的盼望,他爱的人,停驻在他身旁,陪他走完生命最后一程,沈絮责任在肩,也渐渐将自己惯成他的依傍。
白沥辰那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才醒,睁开眼,落日的余晖照在沈絮脸上。
“枕夏,你怎么突然来了?”温尼的笑,脸显得更加清瘦。
沈絮将椅子拉到他床前,愠怒:“不希望看到我吗?那我走。”
“怎么会不想见你,刚还梦到你,一睁眼你就在眼前了,我还怕是梦。”白沥辰笑得温温静静,沈絮却恍若隔世。
以前的白沥辰是什么人啊,大院里的混世魔王,个子高,身手好,除了对沈絮服帖一点,谁都不在他眼里,哪会像现在这样温温腻腻的笑。
真是现实磨人,好端端的一个大好青年,就硬生生地被磨成这病床上的纤瘦模样,连以前张扬跋扈的性子也收去了一大半。
沈絮越想心里越闷,还要装着欢快的笑声用手指戳他的脑门心:“你梦到我了?我才不信,你刚才还打呼噜来着,睡得那么沉。”
“你来很久了?为什么不叫醒我?”
“见你睡得那么香,所以没忍心。”
……
久未见面的两个人,互相寒暄聊最近的事,中间白沥辰挣扎着要爬起来,但腰部无力,挣了几次挣不出,只能放弃,而沈絮也只字未提最近发生的事,关于毕沈岸,关于那晚的“沉香阁”,关于她脚受伤,决口不谈,因为不能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