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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仿佛是一道惊雷,将葳蕤震在原地。他从小到大,头一次有女性长辈这般温和慈悦地说希望他能快乐。他小声嗫嚅:“我,我……”他的眼眶有些湿热。
“是太子也好,是庶民也罢,我只希望,葳蕤你可以快快乐乐的。”薛瑾似乎没有看到他的失态,继续说道,“你的父亲母亲,都不想你不开心。”
“阿嬷……”
“嘘,葳蕤,你还有很多啊。你很重要,很好。”薛瑾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明白了,这个孩子,他不快乐。正如宁旭在信中所说,他是自卑的,是忧伤的。其实,她隐隐会有些自责,她不知道他的眼疾是不是有她的缘故。是不是因为她占了杜蘅的身体,所以才害得他生来有疾。然而,她私心里又很庆幸,因为她的存在,他和蓁蓁得以出世。
她想,只要他活着,活着就好。
薛瑾的手指拂过他的眼睛,他睫羽微颤,在白皙的脸上洒下一层阴影。她柔声说道:“我想要你答应我,无论功法是否有用,你都要开开心心的。这个世上还有很多人,很在乎很在乎你。”
如果他能凭借那功法获得感知力而“看”到事物,固然是好;如果不能,她希望他仍然可以坦然面对。
一个人是否拥有强大的体魄并不要紧,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坚强的心。早年的她并不懂得这些,胆小怯懦,自私而矫情。她一路凭着别人的努力跌跌撞撞,行走至今。
原来,从始至终,她都不曾真正成长。她还是最开始那个自私的、胆小的、普普通通、毫无所长的小姑娘。
在她内心深处,她是鄙夷自己的。那种镂肌刻骨的唾弃,足以夺走她所有的骄傲和快乐。
薛瑾收回了自己的手,她闭了闭眼,掐了一把自己,叹道:“你的母亲为你取名葳蕤,她跟老天挣命,只为了让你们兄妹活下来。葳蕤啊,就算是为了她,你也不能不快乐啊。”
葳蕤怔怔地站着,因着她的温柔,他心底竟生出一丝委屈来。她说的道理,他何尝不明白?为了不让父亲难过,他在父皇面前也是单纯不知事的模样,不知愁为何物。可是,生而罹患眼疾,教他如何不悲伤?
他的长姊英姿飒爽,小妹也活泼开朗,他一母同胞的姐妹都是健康的,都应了父母所取的名字。唯独他,是唯一的男丁,还这般不堪。
宁氏一族最重然诺,他答应了阿嬷,自会努力做到。
嘴唇动了好久,葳蕤终是点头说道:“阿嬷放心,我自会尽量……快乐。”
话题几转,薛瑾欣慰而怅然,到底也没忘了她最初的目的:“葳蕤,你的梦想是什么?你打算从事什么样的职业?”
她琢磨着,人之一生,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以葳蕤的身份,只需要做些善事,自会被称为男神。
当她是秦璇的时候,她就明白了,在老百姓的眼中,皇室成员自带光环,号召力强大。他们只要不作恶事,就能赢得众人的爱戴。但是葳蕤拿太子的身份说事么?
葳蕤愣了好久:“梦想?职业?”他的职业可不就是太子么?他一生下来就是太子,还能从事什么职业?梦想?他的梦想太不切实际,不想也罢。
“葳蕤?你想做什么?”
女子的声音温煦祥和,带着若有若无的暖意。葳蕤心中一动,想起他的母亲来。他曾在宫中,听女官公孙静念过母亲的手札。
杜蘅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成为一名史官,以手中的笔记录历史。可惜,后来她入了宫,再后来香消玉殒。她的梦想终究成空。
既然无法实现父亲的心愿,实现母亲的心愿也很好啊。
几乎是在一瞬间,葳蕤就做出了决定:“我想写史。”
“什么?”这次轮到薛瑾震惊了,“写史?”可是,你的眼睛?
仿佛多年的心结被打开,葳蕤的声音都变得轻快起来,他身上毕竟流着杜家的血。杜家世世代代写史,不妄言,不漏语,下笔如刻石镂金,尽显史家风采。
原主的记忆里,曾有杜家的先人因为坚持记录史实,而被皇帝一个月杀掉史官十三人。杜家的铁骨,是和他们手中的笔杆一样坚硬的。
只可惜杜家近些年人丁单薄,京城杜家,竟是绝了。
薛瑾也想起了杜蘅的手札。她很欣慰葳蕤有了目标,可随后又觉得百般不妥。葳蕤的眼睛,一直是一大难题啊。哪有动笔杆子的看不见?
葳蕤这十四年来,头一次有了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他内心被豪情所充斥,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阿嬷,我可以的。我可以像杜家先祖那样,一点一点去打听啊。我也可以隐在朝堂,记录时事啊……”
他越想越觉得可行,他是宁家子嗣,是杜家的外孙。他要记录当朝史实,最合适不过了。
父亲对他有愧疚,定然不会拒绝他,他又能实现母亲的心愿,何乐而不为呢?
葳蕤多年来的心结乍然被打开,仿佛灼热的阳光照在冰封的河面上,哗啦啦地破冰声教他身心舒畅。
他也不是无用之人啊,他也是有可用之处的。他不是要父亲姊妹保护的废物,他也可以有自己的梦。
葳蕤终是年轻,心念微动之下,竟纵身一跃,在院中练起拳来。他的功夫其实是不错的,但因为眼睛的关系,他总觉得自己事事不如人。此刻心结打开,连这一套拳法,都自我感觉比平时强了不少。
薛瑾看着少年脸上洋溢的青春光芒,心头酸酸涨涨,说不出是欢喜多些,还是难受多些。他竟然高兴成这个样子!
她忽然有些怨憎宁旭,不可否认,他把孩子教的很好;可是,他竟然让孩子这样不快乐。转念一想,她又自嘲地笑笑,那是宁旭的孩子,她有什么立场去怨憎宁旭?人家的家事,她只是个外人啊!
直到将一套拳打完,葳蕤的心情才平静下来。他估摸着方位,走到薛瑾面前,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笑意:“谢谢阿嬷。”
他这话说的甚是诚心诚意,感谢她的一句提点,让他明白,他其实是可以做些事情的。十几年的宫廷生活,竟忘了他先是葳蕤,其后,才是太子。
他是葳蕤,是母亲用命生下来的葳蕤。
薛瑾身边拨去服侍太子的侍女初晓惊讶地发现,太子似乎和以往不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但就是感觉不同了。
怎么说呢,以前的太子是块美玉,但仿佛沾染了尘埃,一直带有抑郁的气息。现在的太子殿下,仿佛美玉上的尘埃被人小心翼翼地拭去,重新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太子本就生得容貌俊美,又自带贵气,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他有眼疾。他性子好,待人温柔,果真皇室中人,与凡夫俗子不同。
初晓琢磨着,太子的变化好似那日郡主同他谈话之后才表现出来的。这样一想,郡主的反常也就有了解释,肯定是为了太子殿下了嘛!
郡主跟先皇后感情可真好,好到一向怕麻烦的她,不但同意接太子到此,还会想方设法宽慰他,劝解他。
葳蕤本来就是个勤勉的孩子,因为自己身体的原因,更加勤奋要强。他一旦确定了自己的目标,自然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他每日的课程安排的很满,读书的,练武的,修习阿嬷所教授的功法的,听阿嬷授课的。当他明了自己不会要也得不到那个位置之后,他开始在史书方面下功夫。
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盲文,葳蕤所认识的字,都是一笔一划刻在特制的纸上的。所以,他看书并没有多容易。
薛瑾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纸上慢慢摩挲,心中有难以言说的酸涩。她本想提出念给他听,她可以做他的眼睛的。可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多余,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只怕她自己也愿意自食其力吧。
于是,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阳光照在他身上,少年眉头微皱,一字一字摸去,唇畔却是淡淡的笑意。他很享受这样的生活。
这真是一幅很美好的画卷。薛瑾根据原主的记忆,将原主的学识倾囊而授。有些话说出来,连她自己都很诧异,就那样一句一句不受控制的娓娓道来。
原主真的是个很出色的人,如果她在,肯定会教的很好。薛瑾明白这些,难免有些失落。
薛瑾包揽了为他做饭的活计,她甚至试图为他缝补衣衫。她偷偷比着他的旧衣物,量好尺寸。谷中有早年购进的布匹,她忖度着葳蕤喜爱淡雅的颜色,她很想为他做次衣衫。
夜里,她挑灯裁衣。她自嘲地笑笑,哪怕是想亲手给葳蕤做件衣衫,还是要用原主的记忆多些。
原主女工针黹样样都好,不比专业的绣娘差。
而薛瑾自己,勉强只会缝补衣衫。她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薛瑾,你真的太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