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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早就醒了,可能早到天还没亮。残存体内的酒精让我头痛欲裂,有很长一段时间想不起来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闭目酝酿了好半天,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就凭借直觉伸手往旁边一摸,指尖触到一块很柔软温热的皮肤,我心头顿时一阵放松——幸好亚瑟还在身边。
窗帘松松垮垮地半遮半掩,大量清晨时分还尚且稀薄的日光鱼贯倾泻进来,我仿佛能听见阳光在他颈窝和面容上流淌的声音。
我移动那只轻碰着他侧脸的手,沿着面部利落线条抚摸到闭合的薄削嘴唇。唇隙间有些干燥,他可能被我拨弄得不太舒适,无意识地伸出舌尖舔了舔。
恍惚间有种自己在逗弄着大型金毛犬的错觉,我忍不住弯弯嘴角笑了,指节微屈刮过他挺直的鼻梁,最后整个手掌覆按住他的右眼,隔过薄而白皙的眼皮感受着眼球上血管脉络的细微搏动。
亚瑟躬起身子侧卧着,距离我很近,近到能借着微弱光线数清悬他在眼睑上方纤长而浓密的暗金色睫毛。我探上去的指腹被眼睫顶端轻轻刷过,像是根绒细羽毛在手心里搔痒。
估计是昨晚实在累坏了,被我这样上下其手,亚瑟都没出现醒转的迹象。
随着记忆渐渐复苏,我记起了昨天那个混乱又疯狂的夜晚里所有无法忽视的细节。
从墙脚到厨房流理台再到床上……要不是亚瑟一直体贴地撑持着我的身体,我今天双腿肯定会软得站都站不起来。
我还依稀记得,最开始他眼里燃烧着的渴望付诸到实际行动上,却成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抗拒。那时候我在酒精的鼓动下主动去碰触他,拥抱他,亲吻他的下巴、嘴唇和眼帘——而他先是明确地一再表示出拒绝,但很快又自暴自弃地反手把我搂得更紧,呼吸之间裹挟着滚烫的温度,热烈地给予我回应。
漫长过程中我一直在流泪,大概是极度快慰下无可避免的生理性反应,眼角和脸侧始终都是淤积潮湿的,咸涩的泪水被他在接二连三的亲吻中舔舐干净。
到后来我忍不住困乏地昏沉睡去的时候,亚瑟还没结束。
想到这儿我低头瞥了眼身上的纯棉睡裙,可能是从这儿搬离时忘记带走的,过了这么久还平整顺滑没有一丝褶皱,隐约可以闻到衣物柔顺剂的薰衣草香味,应该经常被他拿出来清洗。
亚瑟没把睡裙还给我,也从未向我提起过,是因为无法开口跟我说,还是想要留个纪念?
我宁愿相信是后者——就跟我也没有把亚瑟曾经在我房间里换下的白衬衫还给他一样,都是念念不忘的表现。
他形状漂亮的双眉皱起,喉咙里含糊地发出嘟囔,好像睡得不□□稳。
“早上好。”我趁他还在熟睡抓紧时间凑到他唇前亲了一下,故意用他听不见的音量说道。
为了能让他起床之际看到外表最完美的自己,我强撑着双腿之间稍许的不适感,从床尾下地趿拉上他宽大的拖鞋,跨过地上好几个用过的安全套走进盥洗室。
没了我那些色彩斑斓的瓶瓶罐罐,这里显得空旷了不少。
我用他的薄荷味漱口水刷掉满嘴酒气,捧起清水把脸洗干净,使劲抿了抿嘴让唇上显出血色,再轻拍两下脸颊使肤色明快鲜亮一些,然后迅速折返把他的拖鞋踢回原位,爬上床将自己整个人缩进他怀里闭眼假寐。
亚瑟应该快醒了。过了那样亲密无间的一夜,我们的关系能不能就这样回到从前?
抱着一份希冀,我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过了不久,我感到环抱着我的双臂不自在地动了动。我马上意识到他可能已经醒过来了,不由得紧张地把双眼闭得更加用力。
“佩妮……”
他迷迷糊糊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声线里间杂着将睡未醒的浓重鼻音。
下一秒,被我枕在脑后的手臂猛地抽离,床板剧烈摇晃了一下呻.吟似的咯吱作响了一阵。我试探性地掀开眼帘,只见他耷拉着脑袋半坐的背影,十指痛苦地深深插陷进发间。
就这么呆坐了一会儿,我发觉他很可能要转过头来了,便刷地再一次合上了眼。
“……佩妮。”
亚瑟的目光似乎落到了我身上,粘滞停顿良久,他的气息忽然毫无征兆地压过来,一个一触即离的吻落到我的额头,接下来是松弛的眉心,然后鼻尖也被亲了一下,最终浅尝辄止地贴上我的双唇。
他吻得很慢很细致,撤离的速度却很快。我还沉浸在唇齿相交的甜蜜滋味里,他已经喘息着翻身下了床。我透过眼缝瞄到他垂首站在床边,一只手抬起按住了心口。
他背对着我,声音沉甸甸的难以辨析:
“再见,佩妮。”
哦,我明白他的意思了。
我们之间彻底完了。
我用被子掩埋住脸,外头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我知道那是他在收拾行李,动作照例放得很轻。
他不会来吵醒我的。因为他要离开了。
我又累又难过,然后就真的睡着了。
把我从一个冗长又繁杂的诡异噩梦里拽出来的,是耳边尖锐吵闹的手机铃声。史黛拉在电话那一头大呼小叫着诸如“你错过了考试”之类的话,我一个单词也没能顺利地听进去,揉着红肿的眼睛关上手机。
把被子踢到一边,我望着面前空荡荡的房间,转手拿起枕边那本粉红色封皮的《y》,尖硬的精装边角硌得我手腕有点疼。
三天后我参加了补考,有条不紊地安排着毕业事宜,尽管经历了一番波折,我总归还是拿到了至关重要的学位证。走进大学的职业规划中心之前,我曾想过究竟要不要去找布莱登商量一下人生大事,可是当我打电话过去想跟他提前预约会面时,他只是冷淡地抛下一句“随你便”。
我登时如蒙大赦。
说老实话,我并不喜欢研究什么见鬼的行为心理学。虽然我很爱跟人打交道,但我痛恨那一套能够□□不离十地揣度出他人所思所想的技巧与本领,它让我很难跟任何人成为好友,因为这世上谁都喜欢口不对心、有所保留。
在就业倾向那一栏,我勾选了几个能用得上我的交际技巧的职业,将工作地点特别注明了伦敦及周边地区。
原因很简单,就在来到职业规划中心的前几天,我去找到了学生会的尼克,想请他帮我一个忙。
他不太惊讶地挑起红褐色的眉毛,从头到脚端详了我一遍,然后临时手写了一份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塞给我:“你可以到这儿瞧瞧,不过别被人看见。”
我轻车熟路地进入应届毕业生的资料库,找到了亚瑟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伦敦市中心一家声誉与水准俱佳的律师事务所,也是此前他实习过的地方。
过了三个月,一家位于伦敦的电视台打来电话,彬彬有礼地通知我前去面试一个实习记者的职位。
得到这份工作对我来说没有太大难度。我在城市的另一头租到间价格公道只是稍有瑕疵的单身公寓,入职的第一天烤了动物形状的小饼干带给我的新同事。他们纷纷笑着表示感谢,有个叫约翰的摄影师更是热情地邀请我去参加周末的欢迎派对。
但当前台接待员急促的高跟鞋叩地声自走廊尽头响起后,一切都变了,所有人噤若寒蝉地退回原位,开始各自忙活起手头的工作。
“怎么回事?”我不解地端着装有小饼干的托盘,悄声询问隔桌的姑娘。我记得她自我介绍自己叫爱丽丝。
爱丽丝轻扯着嘴角,也不多做解释,只往门口抬了抬下颌:
“克里斯蒂安到了。”
没过半分钟,有个瘦高的人影出现在办公区域。来者棕褐色的中长发微卷,和路过的每一个人笑道早安,一口德州东部的美式口音分外惹人厌烦。
克里斯蒂安。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愣了一下,然后飞速抱着饼干盘退回自己的座位,深深埋下了头。
他不光是我的前男友之一……更是我的初恋。
低头装作在浏览时间安排表,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一双擦得纤尘不染的黑皮鞋停到了桌边,有人手指关节轻敲了两下桌角。
我不情不愿地斜眼看他,对方神情古怪地盯着我,渐渐地,唇角浮现耐人寻味的笑意,两手撑在我的桌沿弯腰挨近,以只有两人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噢,原来你就是新来的那个佩内洛普——我还以为只是个巧合。”
“为什么你会在英国?”我也低压着声带问道。
我十二岁还在美国上小学,克里斯蒂安就读于隔壁中学,定期来做义务校工。我们短暂的、更类似于玩伴的恋爱关系因我搬到大洋彼岸而彻底告吹了,只是我没想到会在这里再次见到他。
对于我的疑惑,他回以一个从容不迫的微笑:
“你可以等下班以后跟我好好儿聊聊这件事,佩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