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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狡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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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万三走了之后,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少了一个她不顺眼的人,不能不说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本来她应该是要放鞭炮欢呼庆祝一番的,可为什么她却觉得高兴不起来呢?在这平淡如白开水的日子里,或许有个人斗嘴也不失为是一种乐趣吧?

    现在想来沈万三除了猥琐了一点,脸皮厚了一点,不正经了一点,性格差了一点,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个人好人,李文秀在心中对他做了这个结论。

    还有一件值得开心的事,那就是她的禁足期限到了,被禁足的七天时间里她只偷偷的溜出去过一次,沈万三来了之后,她就再也不敢偷跑出去了,谁知道他会不会坏了自己的事呢?如果因为一时贪玩,最后被爹娘发现,加重对她的惩罚,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也幸好她偷溜出去的事没有被拆穿,李文秀这会还是有点怕怕的,就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她暗骂自己没出息,要知道她前世上学那会翘课独自离家出走都没怕过,她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虽然这么想,不过要她再偷溜出去,她终究还是不敢,心想反正也只剩下没几天就可以出去了,也不急于一时,于是这几天她都乖乖的呆在了家里。

    让她比较意外的是,她这几天并没有觉得无聊,每天都在跟沈万三的冲突中“充实”的度过,直到沈万三离开,她才恍然间意识到原来她的处罚也已经结束了。

    李文秀知道其实她并不是很讨厌沈万三,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说他们有一些共通之处,比如说专情。前世的一个花花公子说专情,似乎是很可笑很荒谬的事,事实上正是因为专情,所以他并不轻易投入自己的感情,也从来不做任何的承诺,然而一旦投入其中,那么必定会专心一意,始终如一。

    他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不管亲情还是友情,同样爱情也是如此,因为重感情,所以怕失去,在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付出真情的一方往往会是输得那方,钱他可以不在乎,但真情对他来说却只会有一次,因为不想输,所以他装作不屑一顾,用玩世不恭来伪装自己,这其实算是他的一种自我保护吧。

    这世的她当然也是一样,只不过在对待爱情方面会更为艰难,她是否能敞开心扉接纳另外一个人,她不知道,这种令人烦恼的事情还是留在以后再说吧,现在她只想尽情的享受快乐的生活。

    微风徐徐,蓝天白云,晴空万里,明媚的阳光从天空倾泻而下,李文秀走在热闹的街道上,注视着这个她所生活了六年的县城,这个她所喜爱的县城,这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地方,人们的欢乐也在感染着她,让她也觉得快乐极了,能够活着,真好。

    “小姑娘,来看看好吃又好玩的糖人呦,来买一个吧。”一个看起来和蔼可亲的老伯,指着小摊上用竹签插着各式各样栩栩如生的糖人,面带微笑对她招呼着。

    她像是那么幼稚么?好吧,她现在看起来确实是个小孩子,可是这不代表她对这些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感兴趣。话说回来她还记得前世她小的时候也曾经买过糖人,这种熟悉的感觉放佛将她的记忆拉回到了前世,什么都变了,有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触动着人心。

    她假装没看见老伯那期待的眼神,快步走了过去,直到离开了一段距离,才逐渐放慢了脚步,老伯的叹息声还在她耳边回响,她终究还是没买,她可能会被认为是那种傲娇型大小姐吧?其实不是她冷漠,不是她无情,而是她没有钱……

    是的,她没钱,她的那点钱早在前些时候就已经为了帮人,全部都用掉了,她现在可谓是身无分文,这再次印证了“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啊。

    突然耳边传来一阵犬吠声,将李文秀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她现在对狗的叫声异常敏感,没办法她家附近那只死狗一直冲她乱吠,她就是想不在意都不可能,不过这儿可是街市,那只死狗不会跑这儿来了吧?

    目光转了过去,只见一只大黄狗在一间包子铺前面汪汪直叫,应该……应该是黄狗吧?这只狗毛色毫无光泽,身上的毛像是杂草一样黏在身上,浑身脏兮兮的,已经分不太清原本的颜色,它的个头看起来还真不小,站立起来估计能跟她现在的身高差不了多少。

    本来应该很威风的狗,现在却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连叫声都显得有气无力,这应该是一只流浪狗吧?不知道饿了多少天,多久没吃过东西了。

    “哪儿来的野狗,快滚开,不要妨碍老子做生意。”包子铺的老板是个中年男子,厌恶的看着这只狗,大声呵斥道。

    大黄狗似乎还不死心,低声哀叫着,像是在恳求老板能大发善心,施舍给它一个肉包子吃。

    中年男子见要上门的客人都被吓跑了,怒火中烧,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返身去找东西,不一会就见他拿了一根木棍走了出来,“看我打不死你。”中年男子叫骂着就要走出铺子冲大黄狗走来,大黄狗也察觉到了来者不善,赶忙跑向了远处,注视着中年男子的一举一动。

    把野狗从铺子门口赶跑,中年男子也算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没有再继续追打下去,毕竟还是做生意要紧。

    李文秀看着远处趴在地上的大黄狗,那哀怨的低鸣,听着真让人觉得不舒服,看看她家附近那死狗整天神气活现的,再看看这只,可怜呐。

    “皮薄馅多的肉包子,又大又香的肉包子,快来买呀。”中年男子大声吆喝着。

    “小姑娘,要买肉包子么?”包子铺老板发现一个六七岁大小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看穿着打扮就知道一定不是普通人家,忙堆起了笑脸。

    “是啊,我家的小狗最喜欢吃肉包子了,我来买给我家小狗吃。”刚才还一副凶神恶煞的摸样,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和蔼大叔,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啊。

    “给狗吃?”包子铺老板嘴角抽了抽,有钱人家的小姐就是奢侈啊。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李文秀故作疑惑的问道。

    “没问题,没问题,小姐想给谁吃就给谁吃,只要小姐高兴,就算买去扔掉都没关系。”包子铺老板赔笑道。

    浪费粮食是可耻的,她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肉包子多少钱一个?”她问,当然她是没钱的只是随便问问,就算有也没打算付钱。

    “三文钱一个,很便宜的呦。”包子铺老板用着略带蛊惑的语气说道。

    三文钱?当她是凯子,看她年纪小好骗么?这种包子最多也就两文钱,奸商啊,这样也好,对付这种不老实的人,她也就不用客气了。

    “包子真的皮薄馅多么?我家小狗可不喜欢吃皮厚馅少的,我可以看看么?”没办法人矮腿短够不到,包子铺老板不疑有他,立马将一笼还在冒着热气的包子端在了她的面前。

    “小店的包子绝对价格公道馅料十足。”包子铺老板自夸道,“还热呼呼的,小心烫手呦。”

    老板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还真够恶心的,哼哼,等下他就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了。

    李文秀的小手抓上了一个又大又白的肉包子,别说包子还真的蛮大的,她一只小手只能勉强抓住。

    “嗯嗯,包子看起来不错,我买了。”说着一手抓着包子,一手伸进衣内,装模作样的取钱。

    包子铺老板等了好一会却始终不见她拿钱出来,正自疑惑间,“糟了,我忘记带钱出来了。”李文秀哭丧着脸,懊恼的作捶胸顿足状。

    “对不起老板,下次我再来买好了。”她遗憾的叹了口气,说完将包子放了回去。

    包子铺老板满脸黑线的看着她放回去的那个包子,只见白白的包子上面赫然印着一个灰黑色的手掌印,看起来异常醒目。

    “哎呀,大叔对不起,我刚才玩耍,忘记洗手了,大叔不要生气呀。”李文秀也像是突然发现了她做的好事,连忙不好意思的道歉。

    想骂,气的骂不出,想打,又不敢,包子铺老板盯着那只包子说不出话来。

    “要不然,我拿娘给我的这个钗子来抵可以吗?”她将头上的一支玉钗取了下来,递了过去。

    乖乖,这支玉钗以他看来至少也值几十两银子啊,他咽了一口口水,却不敢接,他可没那么多钱找给这个小女孩,他虽然爱钱,但是可不傻,万一小女孩爹娘问起她的玉钗怎么不见了,追究到他这里,最后告他一个欺诈之罪,他可就要去吃牢饭了。

    算他倒霉,他一咬牙说道,“这个包子就送给小姐吧,虽然上面脏了,把皮去掉,也是可以去喂狗的。”卖是不可能了,倒不如做个人情干脆送给她,说不定以后有他好处呢。

    她等的就是这句话,不过嘛面子功夫还是要做的,“这样不好吧?我怎么能白拿大叔的东西呢?”

    “没关系,没关系,小姐叫我大叔,就是看得起我,区区一个包子,小姐就收下吧。”包子铺老板拍着胸脯故作慷慨的说道。

    是吗?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怎么好意思拒绝?“那谢谢大叔了。”她憋着笑,毫不客气的抓起了包子,道了声谢,转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