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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季言,今年三十五岁。
我在西南某个古城里开了一家客栈,另还有一家小酒吧。这个古城是很著名的旅游城市,每年的假期都是旺季,我喜欢闲着没事的时候听那些背包客或者骑行客说说他们的旅途经历,这会让我感觉到内心的平静。
古城的生活节奏很慢,过去一天二十四小时我恨不能掰成四十八小时来使用,但现在我每天都睡到早上十点以后才慢悠悠地爬起来洗漱,半个小时后端上一份三明治和牦牛奶作为早午餐。然后我会搬出一些心理学或者哲学类的书籍,在长满各种红花绿植的天井庭院里看书,有时候一看就是一整天。
季默说我现在简直不像个老板,他从来没有见过比我更懒散的生意人。我淡笑着反驳他说做老板的可以什么都不做,但不能什么都不明白。他足足沉默了三分钟后转移话题说咱妈最近物色了一个不错的名媛让我有空回去相个亲。
我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就挂断电话了。
这五年来的变化很多,比方说我游历了很多国家很多地区后,最终选择定居在这个偏僻的古镇;季默和白歆结婚了,他们两年前生了一个可爱的男孩;丽丽去了意大利,她留在那边的某个著名的服装奢侈品牌里当了设计师……
这五年来唯一没有变化的大概只有胡小闹,死亡带来永恒的定格,当然还有商参永隔。
这五年里我曾试图与别的女孩交往,但因我糟糕的脾气和恶劣的性格,这些恋情大多无疾而终,我也找不到像胡小闹那样愿意不顾一切全心全意为我付出的人。
不得不承认这年头像胡小闹那样傻得天真的女孩不多,大家都更喜欢讲求等价交换,只谈情不说爱。
胡小闹说得没错,我只是太匮乏,所以才会那么偏执地想去占有那点弥足珍贵的温情。弗洛姆在一本书上说过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未必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我想我也不甚了解【注1】。
到晚上的时候我会去小酒吧里看着,我的员工不多,一个调酒师和两个服务生,一旦进入旺季人手往往不够,我有时候也需要帮忙调个酒。
不过我的这家酒吧位置偏僻,我也不太喜欢搞得像酒吧街那边喧嚣热闹。有时候我会请本地歌手上台唱几首民谣或者当地原创歌曲,但更多的时候酒吧中央的这个舞台是空的,当然如果客人想上台唱一曲我也是非常欢迎的。
这天我在吧台后面擦高脚玻璃杯,却忽然听到有个清亮干净的声音,她在唱【注2】:
……
天是灰的风是冷的窗外下起雨
你已走了花也谢了留我在这里
……
看着喧嚣的人群每当我又在忆起你
脸上傻傻的表情曾经让我如此的动心
……
女孩在清唱,音准不是很好,但我在那瞬间忽然非常难过。她的歌声和所写的歌词都让我感到刻骨铭心的寂寞,这是一个人的百年孤寂。
后来我回想起来,大概是因为那首歌让我想起胡小闹了吧。我还记得当年你胡小闹曾质问我为什么不能对身边的人温柔一些,五年后我不得不承认当年对她太过苛刻,可我已经没有任何补偿的机会。
怨恨和愤怒,这些情绪远远不及永恒的离别更让人绝望。
那个女孩唱完歌后走下台,来到酒吧的一个角落和在那里等着的女伴说说笑笑些什么。鬼使神差的,我亲自调了两杯百利甜加奶,再让人送上一份果盘,亲自端到那个女孩面前。
女孩不解地抬头望着我:“老板,我们没有点东西啊。”
她们的桌子上只有两杯鸡尾酒。
我刚想微笑,然而女孩抬眼的瞬间,我的脑海却在瞬间炸成空白!
怎么、怎么会……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两个如此相似的女孩?!
刹那间我的呼吸为之一窒。
“老板?”女孩奇怪。
“哦,哦,抱歉,”商场历练多年让我很快就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我把百利甜和果盘摆到她们面前,翩翩微笑着问,“你刚刚唱得很好听,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再唱一次?这两杯酒就当我用来感谢你的。”
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个女孩天天在我身后叫我老板。
女孩落落大方地微笑,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那一刻她的神情和胡小闹像极了:“可以啊,但老板我的驻唱费用可不止这些。你要是不忙的话,今晚要不跟我们一起喝杯酒?”
呵呵,还调|戏上了。
我忍不住逗她:“你就不怕我是个坏人?”
“就算是个坏人,也是个英俊的坏人。”女孩伸出手指着她旁边的凳子,“我叫阿清,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老板你呢?”
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这天晚上这个叫阿清的女孩给我唱了好几首歌,她的脸总是和记忆深处的某张脸重合在了一起,时常让我一阵恍惚。好在我的自制力不错,到底没有表现得太失态,或者说我的失态隐藏太好阿清没有觉察。
我们一直喝到深夜,中间彼此加了微信。后来我亲自把她们送到她们住的地方,古城虽然人多,但晚上两个女孩独自走回去到底不太安全。
第二天阿清和她的朋友收拾行李去了附近的一个湖,她只在微信里跟我告别,之后再无话。我从微信朋友圈里看到她发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湖上日出,非常美丽,我想我有时间也可以过去看看。
我想我应该只是和这个叫阿清的女孩萍水相逢,但三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再次在酒吧看到了她。
今晚上只有她一个人来,我忍不住端上一杯百利甜加奶送到她面前。她今天化了妆,穿着一条黑色蕾丝连衣短裙,衬得她的皮肤愈发莹白。
“今天怎么一个人过来?”我微笑着坐在她对面。
“我闺蜜把我丢在这里一个人回去了啊。”阿清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她看着我笑得如同一只狡猾的小狐狸,“老板,我现在就一个人了,你这里再不收留我,我就真的没地方去了!”
如果我还看不出点什么,就白活了三十五年。但我不动声色:“入门即客,我这里随时随地欢迎你。”
“老板,有没有人说过你对人很疏离很冷漠?你就不能对主动亲近你的人稍微温柔一点儿吗?”阿清埋怨我说。
刹那间我有种时光倒回的错觉。
我主动挪坐到了她身边,俯身凑到她耳边,试探地轻声问道:“小姑娘,这世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亲近,你的目的是什么?”
“老板,”她的身上有股淡淡的甜香,她说话的时候有股清甜气息若有若无地扑向我的脖子,“我来这里念书快两年了,如果我说从我第一次来这里就注意到你,只是你从来没有发现,你相信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的感觉,这令我着迷。”
原来她的出现并非偶然。
当天晚上我带她回了我家,然后整夜疯狂地做|爱。事实上如果仔细观察,她的五官和胡小闹的并不相似,但她总能让我轻易想起那个人。阿清的出现给我带来慰藉。
阿清是个好姑娘,她还有些调皮:她总是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往我脚趾头涂指甲油,会在我看书的时候忽然抽掉书钻进我怀里和我在庭院里接吻,会偷偷跑去学陶艺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只她亲手做的陶罐。
我和她在一起了两年,这两年来过得平静愉快。我越发承认我只是在追求一个能够温暖我让我感受到平和爱意的人,而这个人并非胡小闹不可。
我只是在前三十年里得到的太少,所以每次碰上都会不受控制地去牢牢抓住。
今年阿清要毕业了,她在答辩结束后阻止我戴|套。我明白她的意思,所以把她带回了家。我的父母对她十分满意,并没有像挑剔白歆一样挑剔她的家世。这大概是因为我有整整七年都绝口不提感情的事吧,如今我终于主动带了一个姑娘回家,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但我去他们家之后却碰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她的父母对我的各方面条件都很满意,除了年龄。
我大了阿清足足十五岁。
为了这个年龄差和她的父母吵了好几场架,我不得不夹在他们中间进行调和。她的父母为我的做法感到忏愧,但想到自己年轻的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男人,他们始终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最终结束这场争吵的人是阿清肚子里的宝宝,她怀孕了,我知道这是我和她都期望的结果。
阿清对她的父母说谁要敢逼她把这个孩子打掉,她宁愿去死。
孩子的母亲很爱他,我也是。我想我必定不会让这个孩子再经历我年轻时候的痛苦,我和阿清必定以十倍百倍的爱去呵护他,他是我的孩子。
我和阿清终于结了婚,当然我不是没有妥协:我把古城的店全都转手卖掉,在父母和她父母之间折中选择了中间的城市,我和她在那里重新开始。
宝宝的出生让我和阿清手忙脚乱,你要是没有带过孩子,绝对无法想象那样的日子有多麻烦:最初的半年孩子总是不分昼夜的哭,为了不吵到邻居我在育儿室里装了隔音板;宝宝的体质比较虚弱,每个月至少有一两个星期不是发烧就是感冒;宝宝刚刚学会爬学会走路的那段时间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惨遭毒手……
但我甘之如饴。
他是我的儿子,他是如此弱小娇贵,需要我的耐心和保护。
直到儿子三岁以后我们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我把他送去幼儿园,阿清在附近的公司找了一个文职。
如今距离胡小闹离开已经整整十年了,她的容颜与她有关的过往都变得模糊,唯独当年遗留的那一抹温暖足够支撑我漫长的后半生。
生命总有一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但生活总会继续。我想宿命的最终结局,是教会我们如何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如何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圆润通融。
周末的时候,我带上阿清和儿子去给胡小闹扫墓。
这是我在十年后第一次见着她。
墓碑黑白照片上那张年轻漂亮的容颜依旧,仿佛刹那间又回到当年的忙碌时光,似乎无时无刻都充斥满看不完的邮件和没完没了的应酬。
我对阿清说:“老婆,她是我的助理,当年有一辆车冲向我,是她把我推开救了我。”
阿清仔仔细细用抹布把墓碑上的灰尘擦去,淡淡微笑:“她是一个好姑娘,希望下辈子她能幸福。”
“嗯。”
我想阿清应该能从我的只言片语里猜出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
阿清是个宽容的好老婆。
我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搂着阿清的肩膀:“嗯,我们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弗洛姆《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
【注2】这首歌出自丽江小倩,歌曲名不详,好吧其实这个古镇就是以丽江为原型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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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再一次被虐死了嘤嘤!
话说昨晚只能坐硬座离开大理,半夜的时候坐里面的那个大妈和斜对面的大叔把鞋子脱掉了!可是这么狭窄的空间脱掉鞋子真的好吗?!你们有脚臭你们爹妈知道吗?!
作者君被脚臭味熏得非常痛苦,凌晨的时候终于忍无可忍地拍拍他们十分客气地说麻烦你们能把鞋子穿上好吗?
这事儿的后遗症就是早上回到学校的时候连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倒床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半
于是今天的补更估计没有了,期待明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