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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最聪明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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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到了华生的博客的时候,罗格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己也可以赚钱的东西,那就是歌曲。

    不要想为什么罗格会从博客当中联想到歌曲。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他想到的是小说的。毕竟,就算是其他的小说都有,但是《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肯定是没有的。但是前提是,罗格能够将它写出来。

    事实上,在罗格绞尽脑汁的想了一个晚上,也没有回忆出完整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甚至于说情节有的地方都记不住了。而他也不服输的回忆了一下其他的一些小说。类似《哈利波特》啊、《暮光之城》啊之类的。但是都是毫无意外的,罗格是看完就完的类型。基本上剧情只能够记住一个大概了。而且,罗格自己也没有那么优美的文笔。所以这项计划只能够含泪打消。

    而在这个写作计划打消之后,罗格理所当然的就联想到了另一个方面那就是歌曲上了。现在才2010年。有很多自己知道的歌曲还都没有出现呢、而且罗格也查询了一下,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和自己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虽然也有很多歌曲,但是更多的歌曲在这里都没有。于是罗格兴奋了!他发现有一个发家致富的道路向着他走来。

    在家里面奋笔疾书了好几天,现实世界学过兴趣班有些音乐基础的罗格拿着几首写好的歌曲。就那样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英伦唱片公司。

    英伦唱片,创于1975年,是全球知名唱片公司之一,所属于英伦集团。公司和英国、韩国、美国、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国家知名唱片的公司合作,拥有世界顶级的专业作词作曲、MIDI音乐制作和形象设计师团队。这样的一家唱片公司,是罗格最好的选择。

    而事实上,贵圈真乱这样的一个形容词形容任何娱乐圈都是可以的。罗格奋笔疾书好几天的经典,在主管看了几眼之后,就因为几个原因而给否决了。罗格不知道为什么就只不过是因为听到了他的名字说他名字感觉不好听,于是就将他给打发走了这个是什么态度。这明显就是在打发他啊。难道他就长着这样一张嘲讽脸吗?

    而在他无力的走出英伦公司主管办公室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了。因为只见金就那样站在门口,然后笑嘻嘻的看着他。

    和那一天不一样,金这个时候并没有穿着一看就是贵死人的西装,而是一副休闲风格的样子头上面还带着一个贝雷帽,整个人的感觉就好像是20多岁的小伙子一样有活力。

    “是你做的?”除了这一点,罗格实在是想象不到还有什么情况了。毕竟,歌曲绝对是经典,可以得到艾美奖的存在。但是却还是被否定了。虽然说也有可能是每一个世界的口味不一样,但是现在都看到金了。罗格还是问了一下。

    “当然啊,亲爱的。”在听到了罗格的问题,金骄傲的说:“不只是这个哦,其他的都是我干的。什么翻译社不需要人啊,大酒店服务员需要多国外语啊……当然,刷盘子那个不是我,是亲爱的你自己不干的。”

    “……你这样做好玩吗?”

    “当然很好玩啊!”金毫不犹豫的说:“看着你奔波的样子,怎么也找不到工作然后咬牙切齿的小表情,我感觉心情很愉悦。”

    “……变态!”只有这个词语可以说他。罗格无语了:“你不是犯罪咨询专家吗?你应该有很多事情去做才是吧,比如说毁灭世界什么的,干什么来这里啊。”

    听到了罗格的话,金笑了一下,然后忽然靠近罗格,虽然说金的身高只有大概175和罗格的身高差了一些,但是,他却还是凑到了罗格的耳边,然后说道:“现在我最想要的,就是你!毁灭世界实在是太无聊了。现在最有趣的,就是……”说道这里趁着罗格不注意,金就吻住了罗格。

    好吧,罗格同意自己是一个没有节操的。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在金吻上了他之后,他就非常羞涩的回应了他。而且一点拒绝的意思都没有。

    下意识的环住了金的脖子,金的舌头非常霸道的伸进了罗格的口中,然后和罗格的舌头嬉戏起来。因为呼吸不畅还有口腔当中自然分泌的口水,让罗格下意识的做出了吞咽的动作。

    【不管是血液、毛发、唾液等等,只要是记录了他的DNA的就好,收集三种就算是完成任务……】

    【有些东西你不用扫描也是可以的。在制作这一具身体的时候,你的身体就已经成为了一具特别的。碳基因生物和硅基因生物的结合……】

    ‘……任务!’吻着吻着,不知道为什么,罗格脑海当中忽然想到了外星人的话,自己的身体既然也可以作为一个收集装置的存在,那么现在应该就算是金的唾液也收集完成了吧。自己为什么一定要收集福尔摩斯的DNA呢?金·莫里亚蒂,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一个人之一!

    环着金的手慢慢的向上移动,就好像是兴奋了一样,猛地抓住金的头发,然后捋了一把,微微的摊开手,在金看不到的脑后,罗格兴奋的看到了手指缝只见夹杂着一两根头发。

    ‘很好!’心里这样想,然后将手中的头发放到口袋当中,拿出手,又接着抱住了金的脖子,继续的和他接吻着……

    说实话,对于金,罗格还是非常有好感的。而现在,他的收集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他在最后吃人家一个豆腐也是顺其自然的。反正两个人都不吃亏不是吗?

    两个人的唇激烈的交缠着,几分钟之后才分开,一丝丝闪着光亮的银丝慢慢的划过两人的衣服,然后使两人的衣服上面透出了点点的水渍。

    “亲爱的,你果然是喜欢上我了是吗?”将自己的头搭在了罗格的肩膀上面,不知道为什么金总是喜欢对着罗格的耳朵边呢喃。

    “喜欢,谈不上,最多就是有好感而已。”罗格觉得自己现在可能是心态的问题,所以在面对金的时候基本上已经没有压力了。

    “哦?”在听到了罗格的话,金抬起头,然后深邃的眸子直直的盯着罗格。

    虽然说现在因为任务完成已经没有压力了。但是,被大BOSS这样盯着,罗格还是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压力的感觉。

    “可是啊,我感觉我好想都要爱上你了怎么办?”笑了一下,金忽然开口对着罗格说。

    “不可能!”根本就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在金说出了这样的话之后,罗格回答的毫不犹豫:“你不会爱上我,你现在只不过在对我好奇而已。好奇我为什么没有害怕你。”在小说当中,反派角色对一个人感兴趣的时候原因大部分都是这个。

    “哈。你还真是了解我。”挑挑眉毛,金忽然和罗格拉开了一个人大小的距离,然后说道:“不过,你要知道所有的爱情,都不外乎是从几个方面转化出来的,见面时候被其外貌吸引了。长期接触时候被其性格吸引了。还有……就是被他身上的神秘,也是被自己的好奇心吸引了哦。”

    “……你这样说,是你已经喜欢上我的意思吗?”心里面撇撇嘴,对于大BOSS的话罗格还是保留八分的否定性的。

    “当然,亲爱的我已经爱上你了。你要知道,爱情有的时候就是那样的简单。那天的那一夜,我忽然感觉自己被你吸引了。”金回答的很快,看着罗格的眸子好像是带着深情一样。

    “……”很好,保留九分的否定性“可不不要叫我亲爱的吗?立场的关系先不说,我们见了几面也可以说不大不小算得上是个熟人了。你可以叫我罗格的。”

    “亲爱的,难道我只不过是你的一个熟人而已吗?”完全无视了罗格的话,金用一种怪腔调说:“刚刚我们还在那里那样热情的拥吻,现在马上就拉开距离了吗?你真是无情。比我还无情。”

    “不,起码我不会将别人做成皮鞋。”

    “那好只不过是在说笑而已,你要知道我从来都只是和别人提意见我从来都没有动手杀过人。”

    “可是间接死在你手上的人也已经很多了。”说到这里,这个时候罗格忽然觉得自己对于金的好感好像开始慢慢减退了。是啊,面前的这个人是一个罪犯,是一个大BOSS,他对于生命的漠视是罗格最讨厌的。

    “生命只有一次,人类不管怎么样都要顽强的活着,顽强的活着,想尽一切办法的活着!而且还要活得越来越好才行。”这是罗格最本能的观点。

    “……真是……”停顿了一下,金笑了。

    “真是可笑的观点啊。”

    “人人都会死亡!”金张开手,好像是怀抱死亡一样的说道:“死亡真的不可怕,这就好像是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只不过,你在活着的时候,要有人陪你才行,要不然这个人生真的实在是太无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