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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随影?”高欢吃痛,蹲在地上,始终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红衣邪影楚随影?金乌剑的主人。”
高欢终于想起,在胡三牛献刀的时候,莫云祥曾经点评宝刀可说是天下第三,第一第二的分别就是不知所踪的银蝉剑和楚随影手中的金乌剑。
难道他手里的那把金色长剑就是号称天下第二的金乌剑?
高欢记得,红衣邪影楚随影也是一个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大魔头,今日一见,武功果然高得可怕,难怪这些年也没人能够拿他怎么样。
刚才要是楚随影用的是剑而不是剑柄,恐怕高欢现在已经是倒在地上的死尸。
墨奴见楚随影没有下杀手,终于松了一口气。
“阿翁,远远坠在他后面,跟着他!”高欢看着楚随影离去的方向,忍着还没有过去的疼痛说道。在这个时候,高欢还没有忘记沈约给自己的任务。
从刚才的语言中看出,楚随影比自己更加想要找到已经失踪的倾城阎罗萧清逻。
墨奴没有在意高欢言语中的命令语气,把高欢交给达摩留在长芦寺,自己施展轻功远远跟在楚随影。
“禅师觉得这个楚随影武功如何?比起那个人如何?”高欢站起来问达摩。长芦寺经此一难,只剩下几个撑不起门面的小和尚。
达摩长叹一口气,道:“此人武功很高啊,与那个人相比,贫僧也说不清楚,他的武功与萧施主的武功渊源颇深,公子让墨先生跟着他,绝对不会错。”
高欢笑了笑,道:“他比我更想找到那个人,跟着他事情就简单许多了。”高欢对这个女人一直有些好奇,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被囚禁在一个小小的长芦寺,这长芦寺除了达摩,可没有能够困得住她的。他让达摩带他到她住过的地方去看看,达摩带着他一边走一边告诉他:“当年也是听说有人杀人无数,贫僧和几位老友联手堵住她,将她擒回长芦寺,才发现原来她根本不是传言那样,本来我们想放她走,谁也没想到她却不愿意离开了,没办法只好在偏僻处给她找了一处地方。”
“不是传说那样?传说中她是一个怎样的人?”高欢问。
达摩回忆了一会儿,道:“当时有人来联系我们几个的时候,说萧施主冷血无情,杀人如麻,手上的人命数都数不清,因此才有了阎罗之名。”
“哦?禅师眼中的她呢?”高欢问道。
达摩笑而不语,让高欢到萧清逻的住处自己看。
说话之间,二人来到一处小院处,这里说得好听叫雅致,说得不好听叫简陋,“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啊?”
“萧施主刚来的时候,摄于她的凶名,无人敢与她说话,没人敢接近这间小院,为了怕消息走漏,只有一个聋哑小和尚给她送些饭菜,禅宗讲究坐禅,一坐禅三五天也是常有,可是像她这样一忍便是三年,贫僧对她的心性也是敬佩非常。”达摩指着院子里面争相开放的鲜花,说道,“这些都是萧施主种下的。”
与世隔绝,那种寂寞和难耐,实在是让人无所适从,让人陷于癫狂。
可是那个人却恬淡地过了三年。
高欢推开门,脚下似乎踢到什么,捡起来看,竟然是一团揉乱的纸,高欢将它展开了,居然是一个人的画像,而这个人居然高欢认识。
魔尊三公子萧羽音,看这画像的精细程度,不难看出她的心思。没有见到人,但是他的轮廓,他的脸已经深深印刻在了那个女子的心里,那这个女子对他的感情绝对不一般。高欢看着,一阵的叹息。
旁边有几个精致的字:厌看春秋几时归?雁歌回,声声碎;黯然无泪今始垂,残花蕊,年年坠。
好悲戚的字句,让高欢的心中也染上了一股悲伤。
她的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委屈。
字的旁边,斑斑点点,显然是手极度抖动造成的,高欢看向屋脚,果然看见一只摔破的毛笔。
挣扎的内心有怎样的不甘?
这个萧清逻跟萧羽音到底什么关系?姓萧?难道是梁朝宗室?心中有太多的疑惑,不知道找谁能够解惑。
地上有个铜盘,里面灰烬,大部分东西已经被烧了。高欢捡起一张残片,“忘不了,千般好?”看到这几个字,他的心中有股莫名的悸动。
唉!高欢叹了口气,这样的人可怜可恨又可叹!
满室书香,禅房里面有好几个大书架,高欢本以为里面都是些佛经,可是走近一看,却大吃一惊,里面居然还有大量的道家经纶,除此之外便是些兵法之类的,还有少量的杂书。
每本书都几乎被翻烂了,每一页都是密密麻麻的注释。
那字,也是高欢熟悉的卫夫人体。
“真的是她。”高欢还记得那本被疯乞丐抢走的小札。
就算是人不在了,高欢也能感觉到那股心中的宁静和离别前的挣扎。这样度过了三年的人,还是师父的对手吗?
最让高欢在意的是楚随影离开时眼中的怨恨,师父和这群人到底有什么恩怨。
虽然高欢长年替沈约处理建昌侯府的事宜,但是有很多事情,沈约是不让高欢插手的。
“达摩禅师,那个照顾她的聋哑和尚呢?”高欢问。
达摩禅师一愣,与高欢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跨出禅房,搜索了整个长芦寺,无论死活,都没有发现那个聋哑和尚。
高欢和达摩眼中都闪过一丝疑惑。
高欢从长芦寺出来,循着墨奴留下的记号一路追踪,楚随影的行踪飘忽,忽东忽西,难以捉摸,沿着长江东行一段,又忽然北上,进入了东徐州宿豫郡。顺着睢水,沿江而上,出了梁国边境,进入魏国,到达潼州。
虽然萧衍不是像沈约所希望的那样开疆辟土,但是也将前朝的疆域向北扩充了不少,梁魏本以淮水为界,现在梁国已经把淮水完全控制住,向北大有可进之机。
高欢知道淮水一带是梁国边境的缓冲地带,时常有些小打小闹,许多绿林都潜藏在这一带,而一进入淮水流域,高欢就发现墨奴留下的记号越来越少,有时需要寻找很久才能找到,这说明,楚随影的行程越来越快,墨奴的跟踪有些吃力了。
这让高欢有些着急,自己必须尽早跟上墨奴的脚步。
因为时常战乱,淮水一带原本富庶,也经不起多次折腾,很多人都不愿意在这一带定居。高欢几天以来所经过的地方大多荒无人烟,高欢风餐露宿了几晚,这天终于看到一家客栈在官道旁边,旗帜招摇,却鲜有人光临。
跟高欢一起到的还有一支商队,一进去,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小儿就精神抖擞地招呼客人坐下,客栈里已经有位客人,占了最中间的一张桌子,商队不敢惹事,都往旁边的桌子去,商队十几人,居然把剩下的桌子占完了,高欢慢走一步,居然没有桌子。
高欢环顾四周,发现商队以一种戒备的眼神盯着自己,心想还是不要去招惹他们,高欢把目光放到坐在中间位置上的精壮大汉身上,此**碗喝酒,大口吃肉,豪迈至极,一举一动给人一种沉稳若山的感觉,高欢见此心喜,道:“这位大哥好生豪迈,小弟可否与大哥同桌一起喝上几杯?”
那大汉见他是个文弱书生,拿上一只大腕,往里面倒满酒,傲然道:“几杯?要喝就用大碗,老子最不喜欢南梁书生一样用小杯,斤斤计较。”
大汉声音洪亮,整个客栈听得清清楚楚,目光一时之间全部汇集到高欢身上,高欢浅浅一笑,道:“与大哥这样的英雄豪杰喝酒,自然是要用大碗才尽兴。”说罢,端起碗,便一饮而尽。
那大汉双眼发亮,没想到这个富贵公子哥如此干脆,大叫一声好,道:“凭兄弟这份气魄,也有资格跟我一张桌子,坐!”
高欢道谢,在大汉对面坐下,大汉替他倒满一碗酒,高欢却没有发现在酒柱后面,大汉的手里滑下一些粉末,入酒即化。
高欢见桌上菜肴所剩不多,便又叫小儿上了几个菜,外加一大坛酒,高欢和大汉喝个痛快。那边商队的的酒菜也已经上来,一扫路途上的疲惫,大家都放开了肚子吃。
酒过三巡,大汉哈哈大笑,道:“小兄弟,你觉得这家客栈的酒肉如何?”
此时高欢已经喝下去五大碗,却一点醉意也没有,也觉得有些奇怪,道:“味道倒是不错,只是这酒醇香有余,烈性不足,怎么也没有北方烧刀子一样的烈酒那样爽快!”
听闻此言,客栈的风骚老板娘和小二对望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大汉摇了摇头,道:“兄弟不知,北方的酒性烈如火,南方的酒却是绵里藏针,叫人不得不防啊!”
老板娘和小儿闻言脸色巨变,那商队也是也是发现不妙之处,就要拔刀找老板娘算帐,谁知刚站起来,就是一阵头晕,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全倒下去了。
高欢吃惊的看着这些,道:“全倒了。”高欢立即查看自己体内,发现并无异样,不由松了一口气,还在奇怪荒郊野岭怎么会有客栈,原来是家黑店,专门拦截过往商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