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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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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S市傍晚,空气倒是格外的清晰,晚上八点的时候路边两旁的霓虹都亮起来,在一环路排成了一条长龙,袁戬难得的没有开车跟袁诚平走在街道上

    袁戬套了个藏青色的T恤,挂了个灰色的外套,穿了条七分的牛仔裤踩了双白色的板鞋,成熟有韵味但也不缺乏所谓青春的味道。

    路过一间小卖部时,袁诚平口渴,去买水,临着一环路有个职业旅游高中三三两两的小姑娘从袁戬身边路过,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路过之后忍不住拉了拉身边另一个小姑娘,稍微张扬的说了句:“那男的长得真不错。”

    随即又有两个小姑娘回头再看了两眼。

    最近S市新闻有点贫乏,翻来覆去也就是哪出了车祸,哪来了小偷,哪的新店开业大酬宾做宣传,讲来讲去也就是翻不出几个花样,所以在贫瘠的新闻之后,也就把政府去年9月投资18个亿的工程因有人举报好资太大是面子工程而政府迫于压力变成了烂尾楼的事给说了一通,并且分析了一下这政府大楼付不出尾款的原因之后公开拍卖消息。

    政府大楼出现面子工程而以烂尾结束。

    政府大楼为在楼层修建烂尾之后而付不出民间工程部尾款?

    政府大楼公开拍卖。

    原S市市长XXX高升普天同庆。

    袁戬等着袁诚平买水,撅着笑垂眸看着那小卖部得小电视。

    袁诚平买了两瓶矿泉水,递给袁戬一瓶,袁戬笑着说谢谢。

    声音倒是好听。

    两人走在路上,春风吹过,拂面凉爽,路过S市一环路那检察院时袁诚平拧开矿泉水喝了一口,袁诚平驻足,喝水的时候侧过头稍微留心就看见了公正守法几个大字

    “这S市还是真没什么变化。”袁诚平喝了口水,跟袁戬闲聊:“以前刻的就是这几个字,风化了那么多年却都还没翻新一遍。”

    这附近得孩子倒是挺多,袁戬一边含着笑温和得听着,一边眼神稍不留神的对着一个路过他身边得职高小姑娘多看了一眼,那姑娘扎着一个马尾,看起来倒也清爽,相貌不出众,不过头发倒是又粗又直。

    袁戬看见那姑娘时情不自禁想到了那个女人。

    “袁戬?”

    袁戬被袁诚平一喊,不着痕迹的将目光收回

    “谁说的?”袁戬撅着笑,也看了看袁诚平说的那几个四个字,楷体的标语倒是铿锵有力,但经过几年的风雨镀金也稍有残食颜色暗了下去。

    “我来了”袁戬笑着说:“它就得变。”

    ---

    杨睿今天去参加了高中同学刘亚蒙的婚礼,婚礼是在S市的五星级酒店举行的,大厅欧式水晶吊灯每隔十五米打在象牙黄的瓷砖上,巨大的马尔代夫的婚纱照在嫁接的欧式礼台后,周围的人忙忙碌碌布置会场,每桌上摆放着的玫瑰跟精雕的西瓜龙凤呈祥艺术品,还真让人感觉...土豪气质全开。

    新娘叫冯曼,也是杨睿的高中同学,只不过同级不同班,因为高三时她跟刘亚蒙走到一起,所以杨睿对她还是特别熟悉。

    而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冯曼以前还追过他,不仅是追过他,还追过那个人。

    而高中时因为杨睿觉得人家体型实在是太不过关,于是给人家取了个名字叫做巡航舰,而虽然他已经叫人家巡航舰了,却有些招人嫌的花蝴蝶给人家取个别致的小名,叫做小快艇,因此当是巡航舰的冯曼得知有人叫她小快艇之后,对那个人的好感度也就比杨睿与日俱增了很多。因此那个人的人气也在高中时总是按照女生比例比他多了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二。

    用当时女生的青涩单纯的审美观来形容这两个人就是

    杨睿,臭屁,清高,有钱,冷幽默,扑克脸,外加对某个叫做灵曦的人异常狗腿,最重要的是臭屁,清高。

    而对那个人的评价是爱笑,暖人,招人爱,有钱,学习好,冷热幽默并存,外加对某个叫做灵曦的人异常狗腿,最重要的是爱笑,暖人。

    有人说杨睿跟那个人都是从初中开始被灵曦祸害,之后到了高中不知道怎么谈恋爱,好像在他们眼中除了灵曦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女生一样

    为此,杨睿在听到某人的叙述后只是冷冷的说了句:“关你屁事。”

    而那个人却会笑盈盈的说:“哎呀,真被你猜对了。”

    ---

    杨睿跟刘亚蒙是高中同学,那个人跟刘亚蒙也是高中同学,因此,刘亚蒙是见证了两个人为了一个当年暂且叫做女孩的姑娘如何窝里斗跟窝外斗的全过程,因为有的争才显得可贵,所以刘亚蒙当年,也把灵曦当做了一个女神。

    杨睿进去之后就到贵宾室找到了刘亚蒙,都说男人在付钱跟穿西装的时候特别帅,而刘亚蒙此时正在新娘的花房里面穿着西装给小花童递红包的时候,杨睿一瞬间也觉得,今天的刘亚蒙是帅了一把。

    杨睿走过去锤了一下刘亚蒙的胸口,然后弯腰拥抱了一下曾经喜欢他,后来喜欢那个人,再后来嫁给刘亚蒙的巡航舰冯曼。

    冯曼被杨睿抱了一下还调戏杨睿一句:“身上真香,越抱越舒服。”

    杨睿半拉着眼皮嘴角微微上扬,挂了一个迷人的微笑,露出八颗又白又整齐的牙齿,然后才答:“小心刘亚蒙今天晚上把你收拾的下不了床。”

    刘亚蒙哈哈笑着,听见杨睿说话后环望四周,然后才对杨睿说:“怎么没看见灵曦?”

    杨睿笑容僵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摸出两份份子钱:“她今天生病了,托我把红包送来。”

    刘亚蒙接过红包:“还没追到手啊,送两份红包那么见外。”

    杨睿:“……”

    ---

    婚礼上走的步骤也就是那么几个,无论是一般的酒楼还是五星级酒店,无论是普通的司仪还是著名节目主持人,反正都是落灯,响音乐,新娘被交付在新郎手中,然后司仪问新郎,你爱她么,新郎回答,很爱。

    不过今天刘亚蒙走了一点不是寻常路,因为最开始请的那著名快嘴被推脱了,刘亚蒙觉得自己挺没面子,而这挺没面子牵扯到司仪身上就让刘亚蒙觉得司仪很不专业,当同样一个新郎,你爱你妻子这个问题被不同人问出口,刘亚蒙就觉得自己的婚礼相当不土豪。

    婚礼上

    司仪问新郎:“新郎,您爱您的妻子么?”

    刘亚蒙答:“你这不是屁话么,我不爱她,我花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去追她,我把她娶到手难道是为了过家家么?”

    惹的司仪下不了台,并且哄堂大笑。

    杨睿喝了一点白酒,刘亚蒙换了一件深灰色西装过来敬酒的时候杨睿拍着他的肩膀说:“今天过火了啊。”

    刘亚蒙笑:“看那孙子样就知道是个没经验的”刘亚蒙见杨睿没搭话,于是笑着跟他碰杯:“杨秘,我就想问问,我跟冯曼都修成正果了,你高中就在追灵曦,怎么追到现在我都结婚了你还没追到手呢?”

    “我这份子钱揣在兜里可要窝的发霉了。”刘亚蒙再补充。

    杨睿假装感叹的哎了一声,拍着他的肩膀说:“我就是要让你先结婚,以后我跟她结婚的时候你才能还给我双倍的份子啊”杨睿笑了笑,笑的还有点心虚:“哎,我这不是还没发功么?大保险,都是要留在最后用的。”

    刘亚蒙嘴角有点抽搐,这都追了十多年了,还没发功,要等他真发功的时候,估计就是黄昏恋了。

    因为刘亚蒙是四川某一地儿的人,所以按照他们那的习俗,婚礼都是晚上举行,杨睿吃了晚饭之后跟以前那几个还算熟悉的同学一块玩了会麻将,看着那时间差不多已经快十点了,酒也醒的差不多,想着明天还要上班,于是起身离开。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杨睿没带着司机出来,原本想着是要给那司机打个电话让他来接,不过想着那人也是难得的在家陪老婆孩子,他想自己打麻将酒也醒的差不多了,于是摸出车钥匙就往停车场走,打算自己开车回家,结果在门口的时候又遇见了一个才来赶场子的高中同学,王允看见杨睿孤身一人来的时候情不自禁问了句“哟,这是要走啊?”

    “不玩了,手气不好。”

    “你一个人?”

    杨睿赶紧解释:“灵曦今天生病了,本来我们是要一起来的。”

    王允含糊点头,其实他想问,你喝了那么多酒,一个人开车回去?

    杨睿坐在车上,微微有点头昏的开车,晚上霓虹四处,把他五官的明暗交界线打衬的更明、立体且漂亮,杨睿有一双漂亮的桃花眼,从高中到大学到工作到夜店到酒店到各种有女人的场所就招惹了无数的桃花,可虽然有点乱花渐欲迷人眼,但他还是看见了那万花丛中的一点红,但杨睿就是不知道怎么了,虽然他眼中是真的只看见了那一点红,可无奈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藏落花,无论他再怎么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跟前浪都会死在沙滩上。

    还真是,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如果按照那个人离开六年正常的节奏走。

    杨睿觉得只要稍微再强取豪夺一点,说不定他们的孩子现在都会打酱油了。

    可为什么他明明都成望妇石了,灵曦还是一点都不喜欢他呢?

    杨睿一边开车一边给大家去了条微信语音。

    ----今天大家都特别想你。

    许久,灵曦才用短信回。

    ---我已经给冯曼打电话了,杨睿,谢谢你帮我带份子钱。

    ---都是老朋友,说什么谢谢

    杨睿继续用语音回。

    杨睿脚踩着油门,因为喝了一点酒,所以脑子昏昏沉沉

    ----我也特别想你。

    结果这条微信之后,灵曦果然就没回了。

    杨睿眯着眼睛笑,其实他这人的性格并不是那种特别黏人的人,不仅不黏人,还特怕被人黏,就好像早些年自己高中时做了一些混账事,结果那女的非要让他跟她在一起,不然就要喝硫酸一样,杨睿更加是小心翼翼的处理着男女关系,只不过虽然他并不是个黏人的人但这些年为了取代那个人的位置,还是练就了一张特别炉火纯青的二皮脸。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是生病了么,我是说你晚上没人照顾,要不我给你带点吃的?

    灵曦没回。

    杨睿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手机微信回复音,瞎猜了一下估计她可能是去上厕所了或者是躺在医院睡着了,于是等了几分钟之后兴趣缺缺的把手机扔在中控台。

    S市最近天气喜怒无常的,就跟杨睿的心情一样,灵曦待见他的时候即使只有狂风暴雨,他的心尖都像是开了一朵花儿一样异常灿烂,但只要灵曦稍微不跟他说话了,他那一天的心情就像是霜打的茄子。

    淅淅沥沥的中雨打雨刮器上就被抛到一边,他路过一环路那职业高校跟酒吧一条街并存的那路段等红灯时就看见了一群跟葱花尾巴那么翠绿的小朋友从他面前慢慢走过。

    他还没有到回忆过日子的年纪,可是看见那么一群穿着深蓝色肥大校服的高中生时,他思绪就有点飘了,他神跳跃的还有点远,情不自禁看见那校服就想到了他高中那会,然后他就想到了早些年在猫扑上面流行的一句话,我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你不仅爱着一个傻逼,还给他织毛衣。

    杨睿又想到了一句话,我若在你心上,情敌三千又何妨?

    而那SB的男人一定不会说,你若在我身旁,负了天下又怎样。

    可他虽然可以抵抗灵曦招给他那无穷无尽的烂桃花,但他心里清楚,其实他的情敌一直只有一只。

    那个人跟他身高相同,眼形相同,家庭背景相同...甚至比他好,他从高中开始就招桃花,粉丝多,他是*,权富二代,他优秀且幽默,好看又细致,上帝宠他又爱他,恨不得把所有幸运的窗户都给他打开,而他跟他不仅在身材,身形,眼睛,家庭都如此相同,最要命的是,他们都爱着一个叫做灵曦的姑娘,从女孩,变成女人。

    “呵,袁戬…”杨睿透过前面的玻璃隐约看见了自己的样子,其实高中时已经有人说过杨睿的眼睛跟袁戬的长得特别像,精致的五官映在窗上,杨睿眯着眼睛看着看着还有点出神。而这些年他还有时候是真分不清楚自己究竟是那个有自我个性的杨睿,还是…只是那个袁戬的替身。

    ……

    ……

    他,不是应该死在了六年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