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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杨市北郊区的杨家沟,这里生活了数十户人家,人口两百余人。衣食都需要到十多里外的一处小镇市集上购买,村中也有十来户人家做点手工零件拿到镇上贩卖,换得些许钱财。村子的年轻小伙基本都跑到百里远的市区中打工养家,家家户户都留有老人小孩守家,养些鸡鸭。
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建设开发,村里的青壮年男女离家到城市的更多了,留在家里的十七八岁青年男女已属于珍惜动物。
村子除了电视信号早在二十年前通了,网络信号一直都是封闭的,就连手机信号都只在两年前才来到这偏僻的小山村。
杨家沟里的住户不是都姓杨,有两个姓,一个杨,一个林。
村里有户林家的小子十五岁就出门闯荡,七八年过去,听说在社会中混的也是人模狗样的,逢年过节回家都会开着辆四个圈的听说叫奥迪的小车,贼贵的!
前几天,这林家小子林元浩带着一拨人来到村里,和老村长说,这是什么市里的考古队。来村外三里山林中探查土质地貌的,老村长也不清楚考古队的和探查土质地貌有啥关系,因为林元浩一把红牛钞票塞给他,足有二十张,晃得他老眼眯成了两条缝。
林元浩为了让老村长更加放心,还从公文包里掏出几张盖着红印的4A纸给老村长过了几眼,然后才又塞回去。
说这些是上面的公文,红头文件都批下来了,工人都准备好了,今天就去开工。
村长想着那块山林也不是村里谁家的果林鸡场,就是个荒山野林的,平日都没几个村里人进去。最多也就是几户村民会去那边捡捡干柴,一些小子拿着弹弓去林子里打个鸟什么的。
就任由林元浩带着一群人,男男女女的七八个去了那个野林。老村长寻思着这要不要给镇里通报一声,但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事,自己口袋里还捂着二十张大红牛,这可不好说出去。
“操他娘的!元浩,你小子可别骗我们,活儿没开始干就先散财两千,要是那里没有蘑菇,那两千你给大伙补上!”
一行人走在山间石子路上,一个年约三十的男子骂骂咧咧地走在林元浩右手边,背后背着一个大背包,就是那种登山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了不少东西。
“得了你,没进村前你就瞎几吧地嚷嚷,不就两千块嘛,等一会挖了蘑菇,里面的东西价值有一百个两千块不止。”
林元浩在一行人中走在最前面,他二十四五岁,在这群人中带着路,毕竟这里是他的地盘,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山里小路熟得很。
队里有八个人,其中有个女的,只有十七八岁,表情淡然双目有些呆滞,或者说是瞪着对死鱼眼的,让那本来还算清秀的脸显得异常别扭。其余七个人年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五,除了一开始在和林元浩说话的男人外,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纪。
这伙人说是什么考古队的,其实就是一伙骗子。不然,考古队的怎么会来探查土质地貌?就是闲的蛋疼也没那个专业技术啊!
不过这伙骗子什么都干,从电话诈骗,到马路碰瓷,从装军官骗钱到现在装考古队探查土质地貌……
因为最近这伙人感到工作越加艰辛,最近的人都学聪明了不少,业务量是日渐减少,不得不想多条法子来扩充一下业务范围,好提高一下团队业绩和收入。
其中一个和林元浩差不多大的同伙最近看小说有点入迷,什么鬼吹灯,盗墓笔记的都看得津津有味。听到众人要提议开展新业务,他马上就想到了倒斗!
一提议,却被众人笑得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只有林元浩听后,眼睛一亮。
他说他村子外的一处林中曾有一座大墓,他小时候曾在附近山坡看到过墓穴道口,因为大雨冲刷把表层泥土都冲去了,露出了洞口。
那时候他才十五六岁,虽然胆子贼大,看到洞口也不怕有蛇什么的,就一个人进去探过。但是却在洞口里走一截路就断了,因为里面的土层都经过山体泥土流动,仅露出一段二十来米深的洞。
正当他打算原路回去的时候,却在尽头处发现了一块金子。若不是那块像石头般的金子凸起地面,绊了他一下,他就不会留意了。
那块绊了他摔了一跤的石头有半截露在地面,他起身一看,小孩心性地踢了一脚。却不料一脚下去后,那地上的半截石子表面硬泥剥落,露出金灿灿的金子。
这下喜得他顾不得刚刚被摔痛膝盖,弯下腰来就是一顿刨土,将这金子挖了出来。
这个金子入手后,他也没急着离开,而是继续在这附近挖了起来,看还有没有其他金子。挖了半天也没见第二块,他也不死心,第二天还从家里拿来了锄头,又在洞里挖了起来,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挖出了第二块!
就这样,他动力更足,一连又挖了好几天,却是再也没看到金子了,反而是被他挖到了一段骨头。吓得他神魂出体,扔了锄头就往外跑,再也没回去过那处洞口。
拿到两块金子的他,也不再想那里是否还有金子,想到那截骨头他就后脊发凉。
十五六岁的年纪很容易忘事,拿着两块金子很快就将那里的事抛诸脑后,瞒着家里人就去了县城的金店把金子出手了。当年的金价他还清楚的记得是每克一百一十四元,他的两块金子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九克,但是店家说他的金子不太纯,成色不怎么好之类的,两块一起只能一万块收。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小伙子,在村里连一百块都没有拿过,哪里见过一万块,他想都不想就卖了金子,揣着一万块就回家了。
当天他就跟家里人说,高中不读了,反正成绩都烂出翔来,读下去也是浪费时间。也不顾家里人反对,拍下五千块留给他爷爷奶奶,第二天就收拾衣服离开了村子。
当时他满怀创业之心来到清远市,打算干一番大事业,然后,他就被骗了。
因为刚刚来到城市的他,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寻着小广告找到了一处老宾馆,住一个月只要六百,虽然比租房要贵点,但胜在宾馆有人打扫,洗澡还有热水不是?
住在宾馆的日子有些无聊,他也想不到做些什么好,只能就干着急。在这个时候,一个和他一样住在这个宾馆的大哥找他攀谈起来。那人二十出头,却走南闯北的几年了,各种经历把林元浩聊得敬佩万分。
几天下来,就差点和那个大哥烧黄纸斩鸡头拜二爷了。
不过,很快在某天喝得熏熏烂醉的时候,那个大哥就卷走了他所有的财物,连衣服都没留一套给他。
身上除了塞鞋底的两个五百块,都被同住宾馆的一个大哥偷走。
剩下了一千块的林元浩算不得是身无分文,但也是走投无路啊,除了交了第一个月的宾馆住宿费用外,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了。他可吃不了这样的哑巴亏,灰溜溜的就滚回村里。
于是他也走上了骗子的行当了,用他的话就是,被骗了就要骗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