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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庶难从命,094 苍天有负(五)
离开天纵山之后,凌晓晓买了一匹马然后往江都城方向走,越往南,气温越见暖各。舒悫鹉琻
清风亲吻着湖面,碧蓝的水面泛着细纹,荡漾出诗意的美,湖的两面是白墙黛同点缀着嫩绿的白杨和垂柳。
凌晓晓这一路走来,碰上些有需要帮助的人,她都会试试自己的医术救治那些没钱治病的穷人,实则为了实践一下,目前看来,她还是对自己很有信心。
距离江都的路程也只有两天了,凌晓晓入了青石县,山水景色立刻转成熙来攘往的热闹市集,笔直的青石板大道两旁,是形形色色的店铺,小贩的叫卖和店小二的招呼声此起彼落,不过这些都比不上另一处热闹。
在城西的胡同转角处,引起不小的骚动,这儿聚集了大批闻风赶来看热闹的百姓,大伙儿热切讨论着墙上新贴的告示。
“哇,一万两黄金哪,十辈子也吃喝不完。”
“可不是,这下子咱们青石县又要热闹一阵子了。”
“为了重金礼聘大夫,林家庄的人可真是煞费苦心哩。”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要请到名医嘛……”说话者摇了摇头。“可难喽!”
这些人里,有摇扇的文士、茶店的老板和跑堂的伙计,连叫卖的糖葫芦小贩也赶来凑热闹,顺道做做生意,各行各业的人,皆因为这刚出炉的告示,暂时放下工作,赶来吸收最新消息。
别以为他们在偷懒,其实他们是为了生意。
“看来咱家明日得多包些饺子,免得供不应求。”
“老夫的茶馆也要多进些茶叶,好乘机打响名号。”
“咱们家的包子店更要多进几斤猪肉,免得卖不够,哈哈哈,真希望可以一直维持下去──不不不,我可不是说希望林家少爷的病维持下去,是希望生意可以一直这么好。”
“是呀是呀,咱们当然希望林家少爷快快康复。”
林浩天乃是青石县林家庄的少庄主,有着过人的才智,他的经商本领更是为人所赞扬,三前年,林家庄主去逝之后,他更是在这短短三年将林家庄经营得比老庄主建庄之初更为繁盛。
只可惜他从小体弱多病,多少名医看了都摇头叹息,束手无策,而这件事县城中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只是最近这林家少爷的病再次发作,请来的名医都无法医治,最后,由代理庄院事务的二姨娘广贴告示,昭告天下,凡是能够治林家少爷的,她一定重重有赏。
消息一传出,果真吸引大批自称医术高超的大夫进城来,同时也打响了青石县的名号。
当林家庄的告示一贴,大伙儿的生意都变得兴隆起来,因为大批人潮被这告示吸引而来,人多,生意自然就多啦。
“嘿,这次不仅提高了礼金,还加赠千年人参哩~~”
“人参哪有万两黄金吸引人呀。”
“笨,可以拿去高价卖掉呀。”
“请问是谁要送千年人参呢?”
七嘴八舌的讨论声中,因为突然插入一句柔嫩清脆的嗓音而安静下来,众男人一致怔住,盯着那位不知何时站在他们之间的年轻姑娘。
她一身淡蓝色的轻衫罗裙,一头披肩长发,仅在后脑绑了个简单的髻,扎以蓝色的丝带,脸上却蒙着块蓝色的面纱,但整个看过去,只有一句话──朴素,却典雅清丽,彷佛不染尘世的一朵水仙。
但她纤细的身材,那水漾的双眼,即使蒙着面纱,那若隐若现的感觉,还有出众的气质让人不禁联想到美女,众人全睁亮了眼睛,不一会儿,立刻争先恐后献上殷勤,对姑娘有问必答。
摇扇的文士忙道,“是这样的,姑娘,林家庄的少主从小得了个怪病,所以张贴告示,希望有哪位大夫能医好林家少主。”
茶馆的老板接着道,“这三年来,凡是自认医术高的大夫,为了得到林家庄庄主的赏金,登门拜访的不少,却没人医得好,这次林家少爷病又复发,只是老庄主已过逝,但府里代掌庄院的二姨娘又提高赏金寻名医了。”
“这件事,轰动了咱们附近几个省城,许多外地人都往咱们县城里跑,举凡家里有什么祖传秘方的丹药,不只是大夫,听说连一些江湖有名没名的术士和道士都来试运气,让咱们青石县热闹得不得了。”
众人对于这事情更是谈得津津有味,对于蓝衣姑娘的话也是细致回答,仿佛这是件人人都乐于分享的事情。
“那林家庄的宅第在哪儿呢?”
“从这儿往城东方向直赚过三个胡同,向右拐,约步行三百步就到了。”
“谢谢。”凌晓晓轻声道了谢,曼妙的身影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沿着青石板大道逐渐远去。
久久之后,才有人开口。咦?她去林家庄干什么?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一致张大了眼。
她……不会是大夫吧?
若是在三年前,凌晓晓或许想当一个大夫,但是自从楚晋死了之后,她的心仿佛再也没有什么波动,什么以救人为已任,那对她而言都是笑话。
她现在医术再精湛又有何用,终究是挽回不了她最爱人的性命,但是她喜欢研究药草,以至于她发现自己更偏向于毒。
对于生命,她现在看得非常淡,生死有命,上天自有定数,凡是强求不来。
百万两黄金的重赏,她没兴趣,救人,更没兴趣。她之所以一路上救人,只是为了打响自己的名号,好方便到江都城完成师傅要她救的人。
毕竟她这样一个年轻女子上门告诉别人,她能救病危的人,谁会相信,只怕静心苑的人会把她当成疯子一样的轰出去。
师傅又再三嘱咐不能泄露她身份,所以她只能凭自己的本能进静心苑救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别人来请自己。
黄金她是看不在见里,但是人参她总是要的,如果有紫玉人参,那更是最好不过了。
这三年来,她一直在百花林里习武,学医,其实每个月殷煜都有回百花林看她,只是碍于师傅不让殷煜进入百花林。但是他每次都会回来,都会默默的看她,她心里很清楚。
她欠他的,不知道他是否有找到紫玉人参,但是,不管有多困难,她也会替他找齐,否则她心里难安。
当那抹娉婷曼妙的芳影走了三百步后停下,抬头望着眼前气派华丽的宅子──应该就是这了,她心想。
“姑娘,妳也是来排队的吗?”
凌晓晓顿了下,转头望向身旁正对自己嘻嘻笑的大婶,禁不住纳闷。“排队?”
“是啊,排队来帮林家少爷的病呀。”
凌晓晓顺着大婶指的方向,果然见着大排长龙的队伍,从门口一路蛇字形的排到巷尾。
“他们不是在排队买烧饼?”在队伍的前头,摆了个烧饼摊,香味四溢,还冒着刚出炉的热烟呢。
大婶哈哈笑道,“王老头的烧饼虽然香,但还没这么大的名气,大伙儿是等着要帮林家少爷看病的。”
凌晓晓望向周遭,果然见到不少摊贩,有烤鱿鱼的、卖糖葫芦的,酸甜咸辣,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应有尽有。
往东边瞧瞧,有人手抱母鸡,说他养的母鸡是神鸡,吃了可以治百病;往西边瞄瞄,有人穿着长袍,手拿旗杆,旗子上写着“天下第一圣手”。
还有人排队时不忘做生意,表演跌打损伤的好功夫,说吃了自家的祖传秘方,包准药到病除!瞧到后来,居然连道士也来凑热闹了,一手拿着鬼画符,一手拿着串钱剑,口中不断念念有词。
帮林家少爷治病,已成了老少咸宜,有事没事共襄盛举的活动。
“姑娘要排队吗?”大婶问,那语气彷佛在问,今个儿吃饱了没似的。
凌晓晓轻轻摇头。“不。”
这队伍,恐怕排上三天三夜也轮不到她,不过她一点也不烦恼,因为,她自有办法教林家庄的人,用八抬轿把她抬进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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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帘内人影对镜子,细抹胭脂水粉,画眉如月淡染色,珠翠斜插云鬓垂飞燕,玉坠流穗缀发丝,妆点出秀丽典雅的容颜。
以女子而言,端坐妆台细理容貌的姑娘并非天仙国色之姿,甚至有些平凡无味,但一身端雅秀慧的书香气息为她增色三分,叫人一见便不轻易忘怀。
来自书香门第的王思思有著文人的气节和高傲,同样也有其虚靡和不切实际,认不清现况自视甚脯以为念了两年书便是知书达理的才女,对目不识丁的下人总会多一份蔑意。
虽然不致趾高气扬地将其他人当虫蠕看待,但态度也不会好到哪去,十分自我而短视,从不曾设身处地的为别人著想。
家道中落的她蒙表姑母收留,年纪尚幼便来到林家庄,大家怜她身世凄楚而多加关心,以致造成她对自身身份的错置,小孤女摇身一变成了锦衣玉食的闺阁千金。
一开始所有人不以为意的*她,小姑娘能惹出什么大乱子,她爱玩就由著她去,等到年岁稍长自会明了。
谁知无心的纵容会养出她骄矜的大习性,凡事吃好用好的不说,连丫鬟奴婢都要比人家多才满意,不肯屈就次等的对待。
“思思,你又给张公子难堪了是不是?”真是太不识大体了。
淡香袭来,容貌堪称娟秀的妇人推门而入,装扮素雅不像一位精明俐落的代理当家主事宅脸上还带著无奈的笑意和*溺。
她就是老庄主再娶的妾室,二夫人秦秀儿。
“姑母,你来了呀!”未起身相迎,林思思点上朱唇一抿才得空回应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