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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后,两个奇怪的人看上去并不奇怪地走了,前者冰冷如机器,后者猥琐如盗贼。听胖老板说的,他们应该是去了菜市场,然后那个军人出身的家伙就会在那里买下人们卖剩下的残局菜。
胖老板丢掉了他刚刚在陈逊面前点燃的第二支烟,然后和陈逊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奇怪的家伙渐渐消失在街角,走出了视野。
“怎么样,我想你一定非常饿了,我正好要吃晚餐了,我们一起进餐吧。”胖老板说道。
陈逊答应了,他对胖老板连连感谢,他觉得有必要在这里多观察几天,所以最好是和这个胖老板搞好关系。陈逊已经发现装可怜可以博得胖老板的同情,所以想和胖老板搞好关系,他只要继续装可怜就行。
胖老板带着陈逊到了他家楼顶,因为楼顶风大,晚上比较凉快。
刚上来,陈逊就发现了有用的东西。他早就猜测门面房那边至少被高司令安排了两个变种人,刚刚走去买菜的只是其中一个,而现在陈逊发现了另一个变种人,他就在和他同样高度的地方:门面房的楼顶。
哦,他正在楼顶上蹲着马步,他在锻炼身体。也许门面房里面还有一个变种人。高司令防备得很好,一个变种人负责出去买食物,一个变种人守在房间里,现在在楼顶上锻炼。而这两个变种人,应该都很强。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至少还应该有一个变种人守在屋子里。外面还有那么多摄像头,可能这个小镇的其他地方也隐蔽着一些人,他们看到监控上有麻烦出现时才会显形,然后过来支援这边。
胖老板让陈逊坐着,楼顶上已经摆好了座椅。陈逊不起眼地看了一眼衣袖里头的雷达手表,发现上面显示的,尚斯文已经停在了东边菜市场。陈逊坐在可以正对着看到门面房的位置,他观察着对面那个蹲马步的人。不一会儿,胖老板的老婆就端着一碟一碟的菜上来了,不过,她看上去不太喜欢陈逊的到来。
吃饭的时候,胖老板话很多,和陈逊介绍这个小镇。他说:“小镇上曾有个很有名的酒馆,它在北边的一个不很繁华的区域,以前人们都去那里喝酒,那里是男人的天堂,有很多很好喝却又便宜的酒。”他说着,靠在椅子上饶有趣味地回忆起来,仿佛他又置身于那个酒馆。
陈逊很认真地听着,因为他发觉这个酒馆貌似很不寻常,很有趣的样子。
胖老板看了一眼满脸认真的陈逊,很满意地从回忆里走了出来,然后他继续说道:“这个酒馆是两千年就开始做的,十多年了,一直都很好,一直到一四年的除夕日,一个让大家都很不喜欢的事情发生了。”胖老板皱了皱眉头,似是想到了伤心事,看来他和酒馆老板的关系很好。
“酒馆的老板死了,被人抢劫后杀死的,一刀捅进了肚子,肠子都出来了,”胖老板说道,带着无尽的悲伤和惋惜,“因为是除夕夜,大家都在自己家过年,没有人去酒馆照顾他的生意,所以也没有人发现在他身上发生的不幸。”
陈逊不说话,给胖老板回忆的空间,他瞟了一眼对面楼顶的变种人,那个人还在蹲马步。然后陈逊用用眼神告诉胖老板,让他继续往下说。
胖老板又陷入了回忆,当他再一次走回现实后,他继续说道:“人们发现他时,他的身体已经干了,流出来的肠子也烂出了让人受不了的味道,大家一起为他做了葬礼。”
“后来,镇上有一个朋友盘下了那个酒馆,他重新做了起来,但是却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喝酒了,一方面是大家都觉得不吉利,另一方面是大家觉得少了一种感觉。其实以前我们去喝的不是酒,是情怀,是快乐,是轻松和自在,但以前那个酒馆老板死后,这种愉悦的的气氛也被他带走了,大家都商量好了似的不去喝酒了。不久后,这个新老板突然发现这个酒馆闹鬼,然后他就关掉了酒馆,离开了。”
胖老板沉默了一会儿,没有说话。当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点着了之后,陈逊问起他:“后来这个酒馆就荒废了吗。”
胖老板愣了愣,深吸一口烟,说道:“是的,荒废了。噢!后来还来了个外地人,他叫陈煜,我记得还挺清楚的!他很看好这个酒馆,就买了下来,不过很快就关掉了,新酒馆的开张还没在小镇上闹得尽人皆知呢!就关掉了,他想再卖给别人,却没人要了。”
“为什么,还是没生意吗。”陈逊问道。
“不是的,”胖老板说道,眼神有一点空洞,仿佛透过了时光,看到了过去,“他之所以想要卖掉酒馆,还是因为闹鬼。”他说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把烟抽没了,他猛吸了一口,却吸了一口冒烟的海绵。
胖老板被烟嘴的海绵呛到了,他急忙喝了一口碗里的汤。趁这个时间,陈逊又扫了一眼蹲马步的人,发现他还在那里。
然后,胖老板继续说道:“他后来告诉我,当天夜里他怎么也睡不着,因为他听见下面的酒馆里传来了阵阵奇怪的响声。他一夜没睡,然后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他就赶紧跑到楼下,却发现酒吧间的门被一张桌子堵住了,家具也被挪动过。虽然陈煜昨天夜里睡前关过灯,但这时候灯却是亮着。他还说发现了五只空的啤酒瓶,这肯定是那个鬼昨夜偷喝的。我那时候告诉他,这一定是镇里面什么人在偷喝他的酒。陈煜摇了摇头,说已经有很多人告诉他,即使他把这个小酒馆白送人,他们也不会要的。”胖老板说完,又点着了一支烟,并拿出一根递给陈逊。
陈逊说了声谢谢,想要去看看那个废弃的酒馆。
胖老板说道:“好的,我带你去,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在那里住下,我明天去派出所跟我一个朋友说一声,他会把酒馆赠送给你的。”然后胖老板帮陈逊点着了烟。
陈逊看了看雷达手表,发现尚斯文已经从菜市场回到了对面的门面房附近,而且屏幕上已经多了一个红色的点,这应该就是尚斯文发现的那个买菜的变种人,尚斯文已经把他录入了大刘的定位系统中,现在可以在手表上看到了。
陈逊又看了一眼对面楼顶的人,发现他还在蹲马步,这都一个多小时了,之前应该也蹲了很久,可能从中午饭之后就开始蹲,一直到现在,这个人还真挺厉害的。
然后胖老板从家里推出一辆没有后视镜的红色摩托车,招呼陈逊上车,带他去看废弃的酒馆。
胖老板真的很胖,这辆摩托车不小,但胖老板上去后,留给陈逊的位置并不很大。
胖老板废了很大力才打响了摩托车,趁这个时间,陈逊赶紧发送了一个坐标给大刘,让大刘把楼顶那个蹲马步的人也录入定位系统。然后一分钟不到的时候,雷达手表上又多了一个红色的点,他是属于楼顶蹲马步的那位的。
摩托车的减震器坏了,在坑坑洼洼的马路上骑起来颠簸得厉害,一弹一弹的,陈逊和胖老板两个人的重量都没能压住这摩托车,几次都险些飞起,而胖老板看上去似乎相当享受这种感觉。也是,这有点像过山车。
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那个并不繁华的地带。胖老板说道,这个地方两千年时就是这么个样子,现在还没怎么变。
他们走到那栋木制楼层时,发现了一阵土腥味,混杂着青草的气息,还有烂木头的气息,让这里看上去仿佛立在田埂上的土地庙。
这时候,胖老板身上响起了悦耳的铃声,那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梦中的婚礼》。胖老板不很麻利地从兜里抽出一款很低端的智能机,接了电话。他和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一会儿后,挂了电话,对陈逊说道:“天色不早了,我们得回去了。来吧孩子!今晚在我那里住上一夜,喏,明天你自己应该记得路了,你得过来把这儿打扫干净,然后你就可以住下了。噢,我还可以借给你一笔钱,你去买一些必要的家具。政府那边我帮你解决。我还可以帮你在工厂找到一分工作,等你拿到了工钱,你随时可以把我借你的钱还我。”
陈逊点点头,跟着胖老板回家了。正好他可以多一点儿观察门面房的机会。
尚斯文也找到了住处,但他可没有陈逊体面,陈逊遇到了胖老板这个“贵人”,而尚斯文什么“贵人”也没遇到。
尚斯文趁天黑,躲过监控和两个变种人的视线,爬到了一栋楼的屋顶,他要在这里观察一晚上。
当陈逊和胖老板回到家的时候,对面屋顶上那个蹲马步的人早就不见了,但看雷达手表上显示的,已发现的那两个敌人都在那栋门面楼里面。他们今晚应该不会再出来了,但也有出来的可能,所以尚斯文在屋顶上监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