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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炀发现大约有一半人能吃辣椒,而且吃的津津有味,有一半则不能接受那味道,黄就是一个。
十九个新来的奴隶算是见识到新主人的大方,不用等着吃剩菜,居然可以和其他人一起吃饭,而且管饱。最重要的是,这是他们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吃食了,如果以后每天都可以吃到这种食物,真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了。奴隶们已经开始庆幸自己被换了主人。
吃完饭,天色也黑了,众人都收了摊子。
黄来汇报今天的交换成果,一车盐换了三十五张皮毛、五个奴隶,三个陶锅换了两个奴隶、一头野猪、两块皮毛,一些腊肉和贝壳饰品换到了一个奴隶、一袋种子、五块漂亮的石头。
王炀也发现了,在集市上最常交换的东西就是奴隶和皮毛,这两样就是想通用的钱一样。盐作为必须品自然换的最多,一筐盐可够一个三四十人的小部落用上一年了。
最令人惊讶的是,木车居然被预定了五辆,大部分部落都选择用奴隶交换,所以是三十七个奴隶和三十三张皮毛。
木车成了卖的最好的货物!这还要感谢萌萌的明星效应,原始人的生活很单调,如果不聊点什么实在是太无趣了,他们孜孜不倦地谈论着今天的见闻,自然要讲到那头万众瞩目的会拉车的牛,什么?你不知道车是什么东西?来,我来告诉你,车就是有两个轮子......
不过王炀也知道,差不多也是极限了,能换得起木车的部落都是大部落,也只有那么几个。
第二天早上,王炀让兰带着五个族人和十个奴隶启程回部落,尽快准备七辆木车再运来集市。
原来部落里还有五辆木车,再花一天多的时间做两辆车,回来集市,差不多要五天的时间,还要等两天的时间,那些部落应该愿意等,毕竟有了木车,他们的速度会快上很多。
今天的集市比昨天热闹多了,还有很多今天才到的部落也开始摆摊了。
王炀依然很有兴致地逛街,在街尽头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小男孩在摆摊,那个男孩大约五六的岁的样子,小脸上挂着羞涩,摸样很可爱。不过真正吸引王炀眼球则是他卖的东西,那是一件很稀奇的东西,一张白老虎的皮毛。白老虎生活在深林里,而且极其少见,也许一万头老虎里才会有一头白老虎,因为白老虎的皮毛缺少隐蔽性,意味着白老虎需要更高超的捕猎技巧才能成活。所以成年的白老虎比一般的老虎可怕多了,可这个小孩面前,就摆着一张完整的白老虎皮。
王炀不知道这个小男孩属于哪个部落,或者说他有没有部落,没有一个部落的人会把这样一件贵重的东西交给一个小男孩摆摊,而且他摆摊的位置离其他摊位都有一些距离,好像隐隐把他排除在外。也许他是在外独自生活的独行家庭了,这样的家庭越来越少见了,因为独自在外生活很难,一般都是逃走的奴隶或是被部落逐出的罪人。而这样的人,是不敢来集市摆摊的。
王炀很好奇,他走了过去,蹲在小男孩的摊前,除了白老虎皮还有其他上好的皮毛,显然,和小男孩在一起的人一定是一个狩猎好手。
小男孩小心地看了王炀一眼,怯怯地问道:“要换虎皮吗?”
王炀善意地对小男孩笑了笑问道:“怎么换?”
小男孩乖巧道:“一箩盐加一个陶锅。”
王炀觉得很奇怪,他要换的东西自己部落摆的摊都有,他为什么不主动去换呢?他家大人呢?便问道:“前面就有一个摊,可以用皮毛换盐和陶锅,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换呢?”
小男孩眨了眨眼睛,似乎这个问题超出了他能回答的区域,他正在苦苦思索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一个男人从小男孩的背后走了出来,王炀才发现这个男人一直在后面的树荫里,不仔细根本就看不出来。那男人体格强壮,浑身充满剽悍的肌肉,他走了过来站在了小男孩的背后。
小男孩抬头,高兴地喊了一声“父亲”。
那男人对小男孩笑了一下,王炀这时看清了那男人的脸,那是一张充满男人味的脸,坚毅硬朗,而且很冷漠,而他的眼睛居然是红色的,这样的颜色是王炀第一见到,准确来说那是深红色,这样的瞳孔,让男人有种嗜血的凶气,还显得有些妖异。
王炀看着那人的眼睛,他原来见过蓝眼睛、绿眼睛,就是从来没见过红色的眼珠,虽然有些诡异,但是还真是漂亮。这是一个新的人种?可是这男人的外观跟骨骼和其他人没什么差别,而且他的小孩眼睛是黑色的,这应该是基因突变了。
周围的人见到那人出来,小心地惊呼起来,接着又把摊位往远处挪了挪,走在路上的人见到那人的眼睛,也都避开了这一段路。只有王炀还在观察男人的眼珠,还有跟着王炀身边的两个忠心的奴隶。
那人开口了:“你要换虎皮?”
王炀在一瞬间明白了为何小男孩要独自摆摊,为何不直接去换盐和陶锅。一切都有了解释,因为男人的眼睛是红色,而这里人害怕红色。
王炀笑道:“这虎皮很漂亮,是你猎到的?”
男人点头,他有些诧异,从来没有人在看了自己的眼睛之后还和自己这么平静的交谈。
王炀摸了摸虎皮,道:“我和你换了,其他的皮毛你要换什么?”
男人道:“我见到你的部落在交换一种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的肉,我要换那个。”
王炀站了起来,道:“可以,你的皮毛处理的都很好,都很柔软,我可以直接教你制作腊肉的方法。”
男人疑惑地看着王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帮助自己,他不害怕自己吗?
王炀道:“用盐腌制了以后风干就行了,但是要注意防潮,要不是会容易腐烂。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点了点头,道:“我叫肩,谢谢。”
王炀问道:“你跟着我去拿陶锅和盐,还是在这里等?”
肩:“在这里。”
王炀道:“好。”揉了揉小男孩的头发走了。
王炀回到营地的时候,向异打听肩的消息。
异道:“你见到他了?他是虎部落的人。”虎部落之所以叫虎部落不是因为他们崇拜虎,而是因为他们部落的区域里生活着很多老虎。
王炀道:“我还以为他没有部落。”
异道:“你也见到他的眼睛了,那是魔鬼的颜色。虽然他的主人没有把他赶出部落,不过他是独自在外捕猎,住的也离得远,差不多算是一个没有部落的人。”说着异又小声对王炀道:“其实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王炀心道:原来这里的人觉得红眼睛是魔鬼的颜色,好奇地问道:“他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
异道:“不知道,他的父母都是黑眼睛。”
王炀问道:“那他的父母不和他住在一起?对了,他还有一个儿子。”
异道:“他的父亲不认他,说不是他的种,他的母亲好像已经死掉了。他的儿子,那也不是他生的,是他在森林里捡回来养的。”
王炀觉得肩还真是有些倒霉,其实只要部落的主人站出来说句话,他的部落应该会接受他的。对异道:“我和他换了点东西。”
异道:“白老虎皮?”见王炀点头,又道:“那应该是这次集市除了木车之外最珍贵的东西。”
王炀笑道:“你想要?我可是已经说好了。”
异也笑道:“如果没有和你换车,我倒是有心跟他换。”说着看了王炀一眼道:“你换那么多奴隶干什么?冬天要到了,还是多换些皮毛保暖好。”
王炀心想:总不能说我根本不缺食物,而且在原始社会,人口才是第一生产力,现在趁奴隶好换,自然要多换些,只道:“皮毛也换了不少,风部落的奴隶有些少,人手有些不够。”
异理解的点了点头,话题一转道:“下午你还弄那个火果吃吗?”
王炀含笑道:“你想来就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吧。”
异有些不好意思的答应了。
王炀和两个奴隶拿着一个陶锅、一篓盐、三条腊肉,王炀见陶碗一个也没换出去,就又拿了两个陶碗。大家都觉得陶碗不耐摔又珍贵,不划算。
王炀把东西交给了肩,心头一动道:“三十天后,我的部落要举行狩猎大会和比武大会,获胜的可以得到一把锋利的武器,你要不要来?”
肩好像对王炀接二连三善意有些不习惯,顿了顿后,看向王炀腰间的匕首问:“是这样的武器?”肩知道那是很厉害的武器,看那光泽和锋利的刀刃,比自己的石刀厉害多了。
王炀道:“对。”
肩看着王炀道:“好。”这次王炀总算看到肩露出一点笑意。
王炀低下头看着抱着肩小腿的小孩,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肩:“林。”
林?王炀突然想起异说的“在森林里捡回来的小孩”。王炀对林道:“再见了,林,欢迎你到我的部落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