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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巍巍,绿野万里。牛羊云集,兵戈似雪。
于都今山的脚下,曾是漠北大草原上水草最为丰美的一个大牧场。这里蕴育了无数的牛羊,同时也蕴育了草原民族的文明和无数的骁勇铁骑。如今,战败之后的突厥叛军舍弃了他们的黑沙牙帐,迁居至此。
初来之时他们不过万余败军,但是很快,各部败散的残卒先后汇集至此,加上阿史德温傅拥有极强的纵横捭阖之能极善结交草原部族,一番游说与威逼利诱之下,室韦、铁勒等诸多大小部族的兵马,又先后云集而来。
于都今山脚下,又有了十五万骑兵。
阿史德温傅是名符其实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他又有了向裴行俭、向唐朝叫板的实力。
如今,阿史德温傅多少有一点洋洋自得。虽然此前三战三负,但他麾下的兵力很快得到了恢复。反观唐军,虽然连胜连捷兵力占优,但他们出征已久师老兵疲后勤补给也很困难。再加上唐朝内部不稳,最典型的一个事例——就连并州大都督府的长史李崇义这位封疆大吏都在这个战争的节骨上被拔除了。由此可见,唐朝的内部正陷入了一场激烈的权力争夺的纷乱之中。
敌乱则我喜,阿史德温傅及其麾下,无不暗暗欣喜、信心拳拳。
但是眼下对于突厥叛军而言也有个当务之急,那就是他们的可汗伏念还落在唐军的手上。
按理说,可汗被俘,这是草原叛军的核心力量突厥部族的举族之耻与举族之急。无论如何,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夺回或是换回伏念可汗。表面上,阿史德温傅也一直在积极的与唐军统帅裴行俭交涉此事。
使者在两军之间不停奔走,一来二去花费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总算达成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唐军答应先行送回被俘的公主,同时派使者来于都今山与阿史德温傅当面商谈罢兵议和之事。
实际上,无论最后和谈的结果如何,阿史德温傅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已经达到了——拖延时间、重聚兵马。
现在于都今山脚下的十五万骑兵,才是阿史德温傅真正想要的。这个事实证明,就算没有伏念,阿史德温傅也能独自召来十几万大军。
兵权在握、大权独揽的感觉实在美妙。阿史德温傅仿佛已经看到了一个新兴的突厥汗国在自己的经营之下强势堀起,广袤万里的大草原,将由他阿史德温傅一人说了算。
时局变迁有如风云变幻,对阿史德温傅而言,如今的伏念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利用价值。现在,他巴不得借唐朝之手杀了伏念,免得让他回来坐享其成,跟自己争权分权。
就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哪里比得上唯我独尊?
在阿史德温傅看来,就算伏念回来了也只是做个傀儡摆设,那也远不如自己大权独揽、亲自发号施令来得舒坦。
这些私心,阿史德温傅绝对不会对外人轻言道说。但是他的心腹重臣阿史特格是看在眼里、知之甚详,否则阿史特格也不会舍弃了他以往效忠的伏念可汗,转而投靠到阿史德温傅的麾下。为了向新主子示以忠诚,阿史特格出谋划策,要在唐军使者的身上做一笔文章,派出自己的户奴私兵扮作草原上的马匪,在半道上截杀唐使、夺走公主。
如果唐使被杀,自然就没有和谈。没有和谈,伏念就不可能再回来。若能夺回阿史那氏的公主让她与阿史德温傅之子成婚,那样阿史德温傅的就更能名正言顺的号令突厥全族、号令草原各部,其势必然大涨。
阿史特格的这个如意算盘,打得不可谓不妙。
……
一匹快马风驰电掣般从南方奔来,带来了薛绍写给阿史德温傅的一封书信。
大毳帐里,年近半百的阿史德温傅端坐在狼皮大椅上展信而观,如同鹰鸠一般锐利的褐色眸瞳当中飞闪而过一抹杀气,随即哈哈的大笑。
阿史特格就在他旁边,小心翼翼的问道,“可汗为何如此大笑?”
“你看吧,这是唐军使者写给我的书信!”阿史德温傅随手就将书信递给了特格。
与阿史德温傅年龄相若的特格体格瘦小身材还有一些佝偻,在虎背熊腰、须发如同雄狮一般浓密的阿史德温傅面前,他就如同一只绵羊那样温顺和渺小。他恭恭敬敬的拿过书信一看,枯瘦的脸皮顿时绷紧,神色大变的惊道:“唐军居然派了薛绍为使?”
“怎么,你害怕他?”阿史德温傅拿起一杯羊奶酒慢悠悠的喝,慢悠悠的说。
阿史特格深吸了一口气,没有直接回答,只道:“此人出身高贵,是唐朝新进崛起的一员贵族战将,上次奇袭黑沙的事情就是他干的。据说,他即将迎娶唐朝的太平公主成为名声显赫的唐朝驸马,此外他还是裴行俭的学生。”
“那又怎么样?”阿史德温傅的表情很古怪,似笑非笑。
“我们不能轻视他!”阿史特格说道。
阿史德温傅放下了酒杯,呵呵一笑,“我睿智的谋主先生,你的计策败露了。你还是说一说,如今该要如何补救为好?如若操持不当,薛绍就要带回阿史那氏的公主,将截杀一事在草原部族当中广为传播,那会使得我们内部相当猜忌、人心离散。再者,此事如果让大可汗知道,他也饶你不得!”
阿史特格一听,顿时吓得魂不附体慌忙拜倒在地,“可汗救我!”
“谋主请起!”阿史德温傅笑眯眯的将阿史特格扶起,说道,“不用害怕,薛绍只是在妖言惑众的吓唬人,他只是害怕我们再次派人去截杀而已。”
“那……臣是不是应该停止一切行动,然后派出军队去将唐军使者迎接护送到于都今山来?”阿史特格小心翼翼的问道。
阿史德温傅微微一笑,“就听谋主的。”
“那臣这就去办了……臣告退。”阿史特格抚胸弯腰的拜礼,小心翼翼朝后退出,满头大汗衣襟都湿透了。
阿史德温傅再度拿起酒杯,看着酒杯中乳白色的羊奶酒,禁不住呵呵一笑。
阿史特格的“截杀”之计,其实是很有价值的。但是,当阿史特格向阿史德温傅提出此计之时,阿史德温傅只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不支持,也不反对。
阿史特格想要立功示忠,他有他的如意算盘;阿史德温傅的心机则是更加深沉——其计若成,阿史德温傅当然能够坐收最大的好处;其计若败,全是阿史特格一人所为,阿史德温傅自然不会让脏水泼到自己的身上。
酒杯往桌上一顿,阿史德温傅喝道:“来人,将埃屯特勤叫来!”
少时过后,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走进了大毳帐中。他穿着一身从唐军那里缴获来的明光战甲,腰间佩有一柄四尺多长的明亮大弯刀,头发结成许多的辫子,身材如同阿史德温傅一样的虎背熊腰,鹰目虎口狮鼻浓眉,眼眶深陷颧骨很高,长相颇为怪异——也可以说是丑陋。
青年解下弯刀交给帐前的卫士,走到阿史德温傅的身前恭恭敬敬的单膝跪下,亲吻阿史德温傅的靴尖,“孩儿拜见伟大英明的父汗,愿父汗永远像金山一样的伟岸与高大,像太阳一样的光明与永恒!”
这青年就是阿史德温傅的儿子——阿史德埃屯,草原人称其为“埃屯特勤”。
埃屯是突厥语中“黄金”的意思。“特勤”是突厥部族当中的一个官名,一般由突厥汗室的嫡系子弟与宗室来担任,同时也是突厥人对王子的尊称。
“特勤,起来。”面对自己的儿子,阿史德温傅的表情不怒而威,没有半句多言直接说道:“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请父汗训诫。”埃屯面对自己一向强势的父亲,几乎不敢直视于他,小心翼翼的问道。
“有人想要半道截走你心爱的女人。”阿史德温傅说道。
埃屯顿时鹰眼圆瞪怒气勃然,“是谁?我要杀了他!!”
阿史德温傅冷冷的一笑,“他刚刚从这里走出去,准备率领兵马亲自前去动手。”
“是特格?”埃屯大喝一声,“这个如同野狐一样阴险的卑鄙小人,我现在就去亲手杀了他,然后亲自带兵去迎回我心爱的公主!”
阿史德温傅坐了下来不再言语。他的脸上泛起了高深莫测的微笑,重新担起那杯喝了剩下一半的羊奶酒,一饮而尽。
埃屯抚胸弯腰的拜下,并保持这个姿势,一步一步缓缓后退离开了大毳帐。
片刻之后,特格的人头被埃屯腰间的大弯刀一刀斩下。
很快,三千骑兵集结完毕。
埃屯特勤手提阿史特格血淋淋的人头,骑上他心爱的雄骏战马,亲自率领三千骑兵离开于都今山的大营,如同旋风一样飞速向南方奔去。
……
薛绍一行人马,已经原地整休了五天,寸步未进。
三刀旅人的都信任薛绍,也都沉得住气。但是艾颜却难免有些不安,她来问薛绍,为何迟迟不动?我们不是应该早做决断吗,要么向前挺进,要么折返朔州再作打算。
这一次艾颜的话语委婉了很多,没有再像以往那样趾高气扬咄咄逼人了。薛绍看得出来,几天下来她的立场已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她已经对阿史德温傅充满了怀疑与不信任,多少,也真有一点把自己当作了是和薛绍在同一条船上的人。
于是薛绍对她也客气了一些,说道:“公主殿下,我是在等阿史德温傅给出明确的表态。如果事情有所转机,最近的几天之内对方应该会有兵马来迎接与护送。几天之后如果对方还没有动静,那很有可能就意味着阿史德温傅已经完全舍弃了伏念,下定决心独自率领草原叛军与大唐对抗到底。”
艾颜听完沉默了半晌,再道:“在你看来,哪种可能性更大?”
薛绍眉头一拧,表情耐人寻味,说了两个字——“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