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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鸿鸣直接从折叠桌上拿了六包不同口味的即食卤煮给女儿和苏苏,并对她们说道:“鸵鸟腿没了,只有这些。这可都是叔叔们收藏的东西,再要就没了。”
“嗯嗯,”楚楚抱着几包卤煮连连点头,忽然眼睛看到桌上的墨玉葫芦,不由奇怪的问道:“爸爸,那是什么?”
“呃,是葫芦。”蔡鸿鸣敷衍道。他不能说里面是酒,要不然小家伙回去都不知道会怎么跟她妈妈和一群姐姐们报告。
“让我看看。”
“小孩子看什么,快点把东西拿去给你妈妈她们,要不然她们要饿坏了。”
“哼,”楚楚不高兴的离去,跑到妈妈身边告状道:“妈妈,妈妈,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爸爸那边有个好大好大的黑葫芦,比咱们这边的白葫芦大了好多好多,里面装什么也不让我看。他桌上还有你这样的杯子,里面东西和你杯里的酒一个颜色一个味道,都香香的。”
众女一听,哪里不知道那墨玉葫芦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她们这么多人才喝这么一小葫芦酒,他一个人竟然就喝一个大葫芦,坚决不能忍。于是,一群人就往蔡鸿鸣吃东西的地方走去。
现在仙女酒对这些女人意味着却斑、嫩肤、美白、去除皱纹和恢复青春美丽,这些每一样都是爱美女人为之疯狂奋斗的目标,而仙女酒却有让她们保持健康,又无害去除这些天敌的办法,这些人哪能不疯狂。
只是蔡鸿鸣感觉不对,早就把墨玉葫芦收了,哪还会等着她们过来。
所以众女过来,看到的只是桌上已经倒好的五杯酒。
“东西呢?”清韵怒气冲冲的问道。
“什么东西?”蔡鸿鸣一脸无知。
“你说呢?”
“我真的不知道。”
“那我提醒一下,刚才摆在桌上的那个葫芦。”
“什么葫芦,我根本没看过。”
“爸爸说谎,刚才就有好大好大一个葫芦。”楚楚在旁边叫道。
这小叛徒,蔡鸿鸣无语的瞄了小家伙一眼,坚决不承认。看他这样,众女也没办法,忽然看到桌上五杯酒似乎还没被人喝过。论理,以她们身份和品味也做不出抢人家酒那么没品的事,但现在这酒关乎她们的美貌、健康和青春就不一样了。
所以,清韵就盯着潘金龙问道:“这酒你喝过吗?”
潘金龙连忙摇头。
接着清韵又对其他几人问道,其他人很有眼色,都说没有。有人还非常有眼色的去拿来一个醒酒瓶把桌上所有的酒都装起来给清韵,只剩下蔡鸿鸣面前喝过的一杯,但最后还是顺手被师婉儿拿走了。
“我已经喝过了。”蔡鸿鸣对老婆说道。
“连孩子都已经跟你生了,她还介意你喝过的酒吗?”云曦在旁边揶揄道。
这些女人不仅带走了他的酒,还把楚楚留下来监督他,只要他喝酒就让她跑去报告。
爸爸这边有好多好吃的,楚楚当然愿意呆在这里。
蔡鸿鸣无奈的看着这小叛徒,枉他平时对她这么好,紧急时刻不仅不能帮上忙,还净扯后腿。
没酒喝,蔡鸿鸣只好拿果汁来就牦牛筋。没想到小屁孩一点都不挑剔,说她也要,真是让人头疼。
洛成载着沧桑男子回农场,本来想晚上偷偷摸摸的进去,免得被人发现。可后来想了想,就白天回去。反正这种事也瞒不住,也没必要隐瞒。回到农场,他叫人帮忙扶着沧桑男子躺在病床上。看着他缠满纱布躺在床上的凄凉模样,不由想起一句老话“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看来再强的兵也难免有受伤的时候。
他的动作都被师景行看在眼里。师景行脸上看起来平静,心中却如海浪翻涌。
他刚接获消息,国内有军方派人去美利坚执行任务,不知怎么回事人却消失了,同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四个FBI警员。
现在国内正在收集情报,寻找那人,因为他身上可能存有军方急需的东西。
只是没想到在他们和FBI差不多把美利坚翻了一遍的时候,他却出现在了这里。
鸿鸣啊!你还有多少秘密。
从天祝拉斯梅朵事件再到被哈萨、暴恐份子报复,以及在和田的特别行动,再到康措,似乎每一个和他过不去的人都没好下场,势力不是被连根拔起就是灰飞烟灭。虽然他没杀人,但因他而死的却不知凡几,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看来,他这妹夫身上有大秘密。但这与他无关,只希望他对自己妹妹好,要不然他绝不放过他。
师景行想着,转身离去。
得益于蔡鸿鸣提供的情报,他因提供和田特别行动和康措事件的情报有功晋升,不日就将赴任。
他想在任职前把驻在这里的西北事务所搬到其他地方。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脾气这么好,要是遇到一个脾气不好的人惹到自己这个妹夫,谁知会发生什么事。况且他没在这里,西北事务所在这里就属于外人,蔡鸿鸣未必会喜欢不属于他的东西留在农场这边。
过几日,西北事务所就搬离西都胜境,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都处理得干干净净,好像农场就从来没有这处所在一样。当然,这是后话。
师婉儿、静香、清韵等一行女的吃了一大堆卤煮食品,喝了酒后,为了减肥或者说是为了保持身材,晚上都不吃饭就去睡了。
但苏苏和楚楚还是要吃的,所以晚上就只有蔡鸿鸣和潘金龙与苏苏她们一起吃饭。
晚上的沙漠是最漂亮的,暗夜中星空星光闪现,蔡鸿鸣等人将桌子抬到一座高大的沙丘上面,一边吃东西,一边欣赏星光下连绵起伏的沙丘。头上是一片璀璨星辰,看起来很低,好像伸手就能摘下一般。这是一种别样的感觉,让人很舒服很喜欢,而且很烂漫。最后一个是对苏苏说的,她还属于青春幻想中的年纪。
睡觉时候,蔡鸿鸣他们将车子开到几座蒙古包前,把它们围在一起,并在地上点燃篝火,免得有不长眼的动物过来,沙漠可是有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环境恶化和人为的原因,沙漠狼消失了,但消失并不等于灭绝。
现在随着人类保护野狼,环境变好,狼又开始出现。最近几年古浪有些地方就时常传来牲畜被袭的消息,甚至有的晚上走过沙漠公路的时候还见过野狼的行踪。
翌日一早,蔡鸿鸣还睡得朦朦胧胧,忽然感觉被谁推了一下,接着就听潘金龙在旁边说道:“鸿哥,快起来,你看前面是什么?”
蔡鸿鸣睁开惺忪睡眼往前一看,有几只野骆驼在湖边喝水,顿时不耐烦的说道:“骆驼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这东西肉不好吃。”
“鸿哥,我是让你看那边。”潘金龙指着另外一边说道。
蔡鸿鸣抬眼看去,只见另外一边还有一群动物,里面有野驴和野山羊,看来这里应该是这些动物的固定饮水点,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这么多家伙,抓一两只来吃应该不过份吧!蔡鸿鸣想着,就要下去。忽然看见有头野驴喝完水后,就探头探脑的往蒙古包走去。
野驴有非常强烈的好奇心,它们常常追随猎人,前后张望,大胆一点的还会跑到人家帐篷附近窥探。
蔡鸿鸣一看,示意潘金龙等人不要动。自己轻手轻脚的打开车门,飞速往野驴奔去。
迅如雷电。
车子与蒙古包的距离不过十米左右,蔡鸿鸣脚在地一踏,身子借力猛然往前窜去,也不过是几秒时间,就来到野驴身边。那野驴也算机警,连看都没看,感觉不对转身就跑,但蔡鸿鸣已然到来,怎么可能让它跑得。一接近野驴,蔡鸿鸣就气运右掌,往驴头拍去。一股劲气从右掌透入驴脑,搅得里面脑髓一团浆糊。瞬间,野驴顿时倒地不起。
动物感觉非常灵敏。
一察觉到危险,在湖边喝水的动物也不管有没有看见什么东西,立马转身就跑。
杀死野驴几乎是瞬间的事,看那些动物要跑,蔡鸿鸣拔腿就追,脚下速度飞快,潘金龙等人只来得及看到一个身影掠过,就不见了蔡鸿鸣的踪迹。
野驴已经有了,蔡鸿鸣对野骆驼又不感兴趣,所以就往那群野山羊追去。追的途中,他从玉珠中取出以前从和田得来的秋水刀,对准前方一头肥大野山羊大腿一扔。秋水刀带着凛冽寒芒,在空中晃出一片亮眼刀光,狠狠的刺在野山羊大腿上。野山羊腿上一疼,脚下一顿,奔跑的惯性使它打了个踉跄,往前扑倒在地。
蔡鸿鸣从后追来,一手拔起插在羊腿上的秋水刀,一脚用劲踏在羊颈上,只听咔嚓一声,野山羊就死掉了。
脚下不停,他继续往野山羊追去。
又用同样的方法猎到了一头野山羊,剩下的再也追不上,蔡鸿鸣也就没再去追。况且这么多肉,也够他们吃了。
这次为了猎羊,奔跑中瞬间爆发所有力气,算是拼了老命,很久没这么畅快淋漓的做事了,停下后顿时感觉一阵阵疲惫涌上心头,汗水淋漓,连忙取出紫葫芦水灌了几口,这才恢复过来。休息一会儿,捡起野山羊,就往回走去。走没多久,就见潘金龙他们开车过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