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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市是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大都市,其庞大的城市规模俘获了至少三个卫星城——草市、黑石镇和海蓝埠。
所谓的“卫星城”,并非是正常意义上那种中心城市周边的城市,具体说那并不是城市,而是中海市周边三个附庸区域。每个区域都生活着一群人,一群为中海市服务、为赚取低廉生活费而拼命的人。
“草市,可以理解为草民的区域。但实际上这里杂居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是中海市周边最为复杂混乱和落后的区域,也是为中海提供最周全服务的功能区域。”
沈青杨整理了一下肮脏不堪的飞鹰夹克,脸上有些疲倦,但还是耐着性子听着眼前这个头发蓬乱的老头子为他讲解中海的“风土人情”。
老家伙是今天早上巧遇的,在街边早餐馆,信息费是一碗稀粥和一碟花生豆。
沈青杨浅笑着点了点头,眉宇间堆上了一层褶皱,看起来完全不像三十几岁的年纪。手中摆弄这那支银色的打火机,不时发出“咔咔”的脆响。
“我在哪能找到瘸子?”沈青杨漫不经心地望着人群稀疏的小街问道。
“这里有不少瘸子!”老头盯着沈青杨手边的精致伏特加酒壶,两眼贪婪,嘴唇有些哆嗦。
早餐是一杯香醇伏特加加上几粒花生米,这种生活沈青杨已经过了好几年,即使到了物资丰足的都市也没能改过来。老头的一举一动都在沈青杨的眼皮下,从心理学角度而言,老家伙想要一杯酒。
一杯酒有可能得到重要的信息,沈青杨当然知道。不过今天他多了个心眼:酒不能乱喝,更不能胡乱施舍!
昨天沈青杨从机场出来便走到这个无名的小街,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馆,安顿好了出来寻食,便碰到了那个瘸子。瘸子在街角独自饮酒,很惬意,也很自由。
这里的瘸子真多!这是沈青杨对这个污浊的城市最直接的印象,由此可见这里的社会并不安生。以自己的经验判断,所有的瘸子都不是先天的,而是被人打断了腿所致,轻的可以拄着拐杖走,严重的爬都爬不动,不亚于在颁布森林那些受伤的叛军士兵。
瘸子独自饮酒,已经有几分醉意。
沈青杨在走过他的身边时候,腿突然被抱住,耳中传来“呜呜”的怪声,一股刺鼻的臭味混搭着酒气钻进沈青杨的鼻子。
“呜呜……”瘸子不会说话!
沈青杨定在地上,任凭瘸子如何摇晃就是纹丝不动,冷漠的目光盯着那只肮脏的手。
瘸子或许是感到了沈青杨的腿很硬,晃荡一会便松开了,发出令人惊悚的怪笑:“陪我喝酒!”
沈青杨没有时间陪一个素不相识的瘸子喝酒,不过还是点了点头。佣兵的生存法则不同于常人,冷血佣兵更是异类中的异类。沈青杨就是那个异类的佣兵,尽管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伏特加酒壶中已经没有太多的酒了。沈青杨的眉毛向上一挑:“咱们做个交易,怎么样?”
老家伙依旧舔着嘴唇,盯着沈青杨手中的银质打火机。
“年轻人,或许老家伙可以帮上你一点小忙!”
他才说道“草市”,还有许多信息没有说出来。任何混迹于城市边缘的人都会对所生活的地域极为了解,不管他是个瘸子还是个瞎子。
沈青杨点点头:“我只想找到昨天骗我的那个瘸子!”
沈青杨对中海没有半点感觉,此行目的只想找一个人,还一样东西,而已。任何一座城市都有无数成分复杂的人构成。有一种人最有资格代表这个城市,那就是“边缘人”!昨天骗自己的瘸子和现在这个老家伙一样,都是城市边缘人。
不是被城市边缘化了的人,而是行走在城市边缘的人。他们曾经脑袋削尖往城市里面钻,搞得头破血流后又退缩回城市的边缘。
所以,他们对这座城市充满愤恨,但没有人愿意离开城市,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种最另类的,是想看这座城市是如何衰败和没落的,没落到能够容纳他们的程度。
“你能帮我什么忙?”沈青杨立马提高了警惕。
昨夜碰到的那个抱住沈青杨大腿的瘸子要沈青杨帮个小忙,到对面的中餐馆要个菜。是“要”菜,不是“点菜”或是“买菜”。瘸子的要求很刁钻,沈青杨给他“要”了一盘蒜泥猪头肉,外加一壶烧酒。
瘸子很豪爽,要沈青杨陪他喝酒。酒入落寞愁肠,满心愧疚难平。愧疚源自内心深处,班布森林二十七个兄弟尸骨还未寒,愁已经被秋风拧成了鞭子,时刻抽打着沈青杨。
不过沈青杨没有流露出一丝的不悦,与乞丐瘸子对饮缓解了不少郁气。所以喝得多了一些,但没醉。他喝酒从来不醉,即使跟陈晨赌酒也没有醉过。
多而不醉,十分难得。陈晨是沈青杨的生死兄弟,佣兵“勇士队”的副队,班布森林一战死在沈青杨的怀里,鲜血染红了沈青杨的手,兄弟的血,很冷。
“你是个当兵的?”老家伙干笑一下,仍盯着沈青杨手中的酒壶:“这东西很金贵!”
“不是!”沈青杨冷漠地看了一眼满脸堆着笑容的老头子,随手将酒壶撇过去:“喝完酒要帮我的忙,找到昨天那个瘸子!”
老头子没有说话,立即旋开酒壶仰头灌了一口。伏特加,俄罗斯产的烈性酒,不是谁都能享受得了的。强劲的酒将老头子一下子给“闷”住了,半天没喘上一口气,过了一会才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要把心肺咳出来的样子。
沈青杨紧皱眉头,一口便喝掉了壶中大半的酒,不噎死算他命大!
“瘸子很好找!”沈青杨呼出一口浊气来,或许这个问题对眼前的老家伙并非是难题,但对于初来乍到的沈青杨而言,无异于大海捞针。关键是他昨天找了小半夜也没有找到那个瘸子。
“为什么要找他?”老头子将酒壶扔给沈青杨:“一口足矣!”
“他拿了我的东西!”沈青杨面无表情。昨夜和那个瘸子喝酒并没有发觉被偷,但回到小旅馆的时候才发现猎人学校的毕业证书丢了。
证书已经没有用处。对一个充满仇恨的佣兵而言,命都已不重要,何况是一个毕业证书?
证书没有放在战术包里,而是贴身放在花格衬衣的里怀中,紧贴着皮肉。尽管如此证书还是丢了,沈青杨遇到了真正的对手。
或许在某种意义上而言,那个瘸子并不是他的对手,比如格斗,比如对射,比如杀人!不过自己的东西不翼而飞,让沈青杨感到屈辱,这根丛林作战不一样,在丛林里他是“血影”,所到之处必见血!
而在小偷面前他被肆意戏弄,关键是那个小偷亦非等闲之辈!
“你认为瘸子是在什么时候下的手?”老头子点了一根劣质雪茄,老眼浑浊地看着沈青杨问道。
每个细节都被沈青杨重放了无数次,任何环节都不可能被对手抓住而实施偷窃。战术包里放着那么多资格证书,还有护照,他为什么不偷?偏偏偷那张绿纸?
沈青杨无心再回忆昨夜的细节,而是转到对手为什么选择自己下手,而且专门偷肉皮保护的东西。他在彰显他的绝艺吗?或是那东西本来就是他的目标?
可恨的瘸子!沈青杨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心里却想着该怎么整死那个龌龊的家伙。
“你喝了几口酒?”
“两口……或是三口?!”这个他已经记不得了,谁知道在黑灯瞎火的街角喝了几口酒?那个瘸子没少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喝几口都不记得?”
“我是喝自己的酒!”沈青杨将伏特加酒壶放进怀中不再说话。
“嘿嘿!你这样的酒壶我见过一个,也是银质伏特加!”
沈青杨的双眼眯成一条缝,寒光爆射而出。老家伙的意思他明白了,昨夜喝酒的瘸子应该有一只伏特加酒壶,和自己的一样的!但自己的酒壶从来没有离开过身,对手的喝酒用的是个饮料瓶子,他是怎么做到偷梁换柱的?
“你连喝几口就都不知道,难道还确信自己的酒壶没有被掉包?”老家伙嚼着花生米摇了摇头:“我猜那个瘸子根本没喝酒,酒全让你给喝了!”
“不可能,亲眼所见,我也没醉!”
“中海有的是赚钱机会,年轻人还是某个职业才好,这里也有许多陷阱,最好的选择还是离开!”
很矛盾的话,却很在理。沈青杨点点头,谋一份职业对自己而言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得先找到那个偷东西的老贼。
“你说能帮我?”
“草市的瘸子很多,但有银质伏特加酒壶的却绝无仅有!”老头子涨红了脸站起身摇晃了一下,打了个酒嗝:“你的伏特加味道很特殊,有一种班布森林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