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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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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里百姓只是惶惶了一日,见到珏王并没有大开杀戒,很快就恢复了元气,该干嘛还干嘛。

    本来么,在老百姓的眼里谁做皇帝从来不干他们的事,平头百姓追求的是安定,只要自己的小日子能顺顺当当过下去便成。

    京城几个门口各戍守着官兵,连只苍蝇也飞不出去,没人能进来,也没人能出去。

    此际是傍晚,落了几日的雨,这会儿稍有放晴的迹象,天边现出了蒙昧的夕阳,斜斜射出晕黄的光线。然而空气里满是雨后的潮湿气味,书湘抱着胳膊打了个喷嚏,来时淋了点雨,幸而这雨断断续续,她躲在屋檐下避了会儿,等雨停了才继续往城门首走。

    也是到了城门这块地儿才知道这里守备得这样严,百姓都不敢往那里靠,书湘在墙根处观望了一时,脸上夹杂着茫然和无措。

    她原想出了城再说,当务之急是先出城,出了城之后是想法子找去皇陵还是干脆一路往边关找御都去——他是她的主心骨,她已经嫁给他,一生一世都不应该分隔两地的。

    偌大一个京城没有书湘容身的地方,走着走着她才发现肚子饿了,摸摸空泛泛的肚皮,这才发现出来的急身上如今分文也没有。低着头快步隐进巷口,看着外头川流不息的人群,她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此时的无处可依。

    就在这时,猛地从后头巷子深处传来一连串的脚步声,那些脚步声又急又重,书湘心口怦怦直跳,很快就见一溜提着刀的士兵打巷子里跑出来,那些人经过她时不免将视线看过去,书湘低着头往外走,那些人也没把她往侯府少夫人身上联想,只是发着牢骚。

    “才进城来多少时候,将军也不叫咱们兄弟们歇歇脚儿找找乐子,”那士兵一头说一头停下步子,打量着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叹气道:“找什么少夫人啊?才儿晌午不是说抓着了,这会子又去抓哪个?”

    边上一个士兵探头道:“你晓得个什么?晌午抓的那个压根儿就不是那什么少夫人,是珍珠还是鱼眼珠子咱们王爷眼底下过一圈全清楚了,那不过就是个丫头,真正的侯府少夫人指不定跑哪儿去了… …不过终究是个深养在闺阁里头的,侯府上丫头仆妇那头都被盘问过了,说这少夫人是个大美人儿,有倾国倾城之貌,啧,你往这大街上瞅瞅,将军的意思,见着形容出挑的全给带回去就成!”

    头先的那个士兵听罢眼中流露出猥琐的神采,悄声儿打听道:“带这么些美人儿回去呀?若不是可怎么处置,难道就全放回去啊?”

    “胡想什么,便要留下也挨不着咱们——”他话未及说完便瞅见打边儿上正要经过的青衣直裰小公子,瞧着是弱纤纤的一段腰儿,脸面半垂着,脚下走得飞快。

    书湘埋头猛走,眼前却突然伸出一柄长刀,她脸上煞白,退了一步看向那几个士兵,这一看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男人魂儿都吸了一大半去,装扮成男人便有些雌雄莫辨,正是这份气质叫人心折,她又处在惊慌之中,眸中含怯,似男若女,我见犹怜。

    “敢问几位兵爷所为何事?”书湘强自镇定着,挺直腰板看着他们。她视线犹疑不定,其实挺招人怀疑的。

    好在那几个泥腿子兵见过最好看的姑娘也不过就是曾经远远瞧见过的勾栏院里的花魁,往日在花楼里逍遥也只受用的起那些姿容一般的窑姐儿,哪里见过这么清新脱俗的脸模样。心神散了也就不那么机敏了,收了刀,视线粘在“他”脸上,询问道:“你今儿可见过什么貌美的女子,若是指出来,我们王爷必有重赏。”

    “…并不曾见过,”书湘揽了揽袖子,平静的表象下手指控制不住地颤抖着,笑了笑道:“小生是直到这会儿见雨停了才出来走走散散,并不晓得各位军爷所寻为何人。”

    她这么说那群人也不能如何,又假惺惺盘问了几句便气势汹汹出了巷子。

    书湘眼皮直跳,想到茗渠她心中不安,可是又不能就这么大剌剌自己送上门去叫珏王爷的人拿住,不管他们是什么目的,她绝不能落在他们手里。

    暮色四合,满城里为找侯府少夫人被官兵搅得天翻地覆,说是搜书湘,说白了更是扰民。若有不肯将女儿交出的人家当场被屠了满门,唯独带了那家女儿走。

    第一拨出来的士兵还不晓得侯府少夫人眼角有颗小痣的五官特征,抓人抓得就显得粗糙,后头再出来的明显精细,因大半日也寻不着一个眼角带痣的女人便恹恹的有些泄气。

    书湘肚子饿得厉害,她不敢在人多的地方逗留,心里一阵阵委屈难过,恨不能插翅逃离这座充斥着恐慌和杀戮的城池。

    珏王手下的人也不全是见色起义的,书湘的相貌委实是好,满大懿也只有被姜池带去皇陵行宫的杨素心能平分秋色。便是扮作男人也实在招人,再加上她眼角那颗赫梓言曾经笑言的“爱哭痣”,整个人杵那儿就是一道风景,削腰窄肩眼含秋水,想不被人注意是很难的。

    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几个提着长刀的兵卒一路尾随着,却试探似的并不上前抓她。

    书湘自己害怕,越走越快,情急之中一个拐弯儿跑进一户人家。

    才一进去她就觉出不对劲,满院子里横七竖八都是死人的尸体,书湘几乎晕厥过去,好在是“几乎”,人在绝境的时候身体里往往能姬发出无限的潜能,她怕极了,脚下却停不下来,一路绕过尸体藏进了大堂门里——

    刚进去士兵们就追进来,这世上有垂涎美色的男人就有把女人当衣服的男人,这会儿跟进来的这么些都是经年的兵卒,因是怀疑躲起来那位就是害得他们不得休息的侯府少夫人,个个都咬牙切齿的,身上带着煞气,提刀在院里四处翻找。

    大堂的门惊天动地地响了那么一下,书湘浑身一颤,屏气慑息藏在门里,她又看到沾湿雨水的泥靴,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忽然在门前停下,叫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须臾间,那门被猛地拉开,一张脸上横着狰狞刀疤的男人脸出现在眼前。书湘瞠大了眼睛连话也不会说了,那刀疤男人“啧”了声,招手叫来外头的弟兄们,一时间小小的堂屋里围满了人。

    有手脚不干净的伸手在书湘脸上摸了两把,手指间尽是滑腻柔软的触感,不禁狐疑道:“这果真是男人?瞧这眼角的小痣… …咱们兄弟把这小子剥光了瞅瞅,倘若不是那宁书湘也就不必跟这儿耗费功夫了!”

    众人起哄,都看向刀疤男人,他是领头的,觑了觑门里不住瑟缩着的书湘,一点怜悯也没有,反倒有丝兴奋,他一点头,众人便放开了手脚,争先恐后要涌上去。

    平白叫别的男人摸了脸书湘已经羞愧到无地自容,她从靴子里抽出一把短匕首,处于兴奋中的男人们一下子惊着了,心想这小白脸还随身带刀的?这是要做什么,还想同他们拼命不成,简直自取其辱么不是!

    匕首光瞧着就十分锋利,刀柄上镶嵌着几颗装饰作用的红宝石,书湘突然把刀头对准自己。

    她慌张,手指不住抖着,却强硬地促使自己把刀柄握得更紧。谁说姑娘家没有血性,谁要是敢碰她,她也只好死在这里了。

    她模糊地想着,知道日后赫梓言能够体谅她今日的不告而别。

    来世她还愿意遇见他。

    这边短暂的僵持着,刀疤男仰脖子一笑,往地上啐了一口,头一个就撸袖子上去,然而他的手指还未碰到书湘就被一柄折扇轻拍了一下。

    有人喊了声“将军”,众人便都笔直立了不发一言,那刀疤男面上倒不见惊慌,抱拳道:“大人,这小子有古怪,生得不男不女的,面皮儿他娘的比娘们儿还白细,我们哥几个就想拨开他衣服瞧瞧里头和咱们是不是一样——”

    秦更“嗤”地笑了一声,乌骨扇展开缓缓扇着,露出一脸的笑模样,“笑话,这位是本将军儿时京师里的玩伴,他是我的旧时,你们动他一手指头试试?”

    书湘认得这清越的嗓音,惊觉此人便是上午将茗渠带走的人,她腿肚子里发软,不确定地望着秦更,后者在她肩膀上一拍,笑声爽朗地道:“阿勋将我忘记了么,紫薇河,十多年前的夏日傍晚,也是这个时候,是你从水里救了我,可还记得起来?”

    “我记不清了… …”书湘缓缓摇头,视线低垂着看着自己脚面,遮去眸中的闪烁。秦更好像很惋惜,他露出怅然的模样,把乌骨扇别进腰里,领着书湘走出人群。

    外头夜幕降临,天上隐约有星子,月亮浮在连绵的灰云后,晚风吹起两人的发,书湘边走边听身边人的絮叨,才确定秦更是把她错当成了昔日的救命恩人。

    他连她眼角的泪痣也不怀疑,直接把她带回了珏王未就番前在京师里的府邸。晚上书湘躺在厢房里辗辗反侧,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她是打探到秦更不日便要动身前往边关才说自己无处可去要求同行的,否则断没有其他法子出城。

    只要能回到御都身边,怎样都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