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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少年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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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使恶魔总裁已经变得很天使了,尊老爱幼,帮助弱小,工作努力,对待爱情专一又热情,生活能守旧,也能创新。总之头上的光环基本全部被点亮,哪哪都是个好青年。

    当然,他和沫沫还是吵吵闹闹过着,不吵不闹感觉不亲热。最重要的,他仍然还是一个自私又自大的家伙,天天把狗血盟约挂在嘴边,也不可能和邢季风打成一片。

    狐狸永远都是狐狸,邢季风就算表现得再绅士再优雅,那也是只又绅士又优雅的老狐狸。黎相宇时刻防备着,越绅士越优雅,越得防。这是他在实践中得出的理论。

    自从和莫英琪见过面之后,黎相宇及时调整了战略战术。不再跟沫沫提那些见鬼的现实问题,得过且过,甜蜜一天算一天,反正离修成正果还早。

    他的沫沫不像莫英琪那么勇猛,笑看风云,而他只要看见沫沫愁眉苦脸就心慌意乱。所以他预备先和沫沫把地基打牢,再共同抗敌,一致对外。

    果然,这一招相当有效。他的沫沫小朋友一天比一天快乐,某天在厨房里做饭,还哼着小曲小调:“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爱靖哥哥完美的爱情……”

    黎相宇从英国出差回来,准备突袭查岗,看这小妞有没有在他出差期间搞桃色新闻。他拖着行李箱,用钥匙开了门,果然逮了艾沫惜一个正着:“沫沫,你这个坏家伙,趁我不在家,又爱上了靖哥哥……是不是该挨板子了?”

    艾沫惜身上正围着围裙,手上还油油的,听到黎相宇的声音,哇哦一声蹦起,风卷残云般的速度扑进他的怀里:“哈,长猪鼻子的黎相宇回来啦……”她用油油的手,在他脸上擦过去挨过来,笑嘻嘻的。

    黎相宇亲上她的小嘴,芳香清甜的味道,想死这个小家伙了:“沫沫,我饿。”他说这话时,笑得坏坏的。

    艾沫惜从他身上跳脱出来,蹦进厨房,大声回道:“去洗澡,洗完就有得吃了。”

    黎相宇答应着,从艾沫惜身后抱住她,缠绵又甜腻地去亲她的耳垂:“沫沫,你想不想我?”

    “想着呢想着呢,”艾沫惜边炒菜,边嘻笑着:“我做梦都在想你,然后你真的在我梦里出现了,吓我一跳……你猜怎么着?”

    “怎么?”黎相宇双手仍然环着她柔软又纤细的腰,低下头,把下巴放在她的肩上。

    “哈哈哈,你在我梦里真的长猪鼻子啦……”艾沫惜此时已将锅里的菜用盘子盛好了,递给黎相宇:“拿去放桌上。”

    黎相宇幽怨死了,接过菜盘:“沫沫,你和浪漫有仇。我不要理你了,哼哼。”他把菜放在桌上,拿了换洗衣服进浴室洗澡。

    这几天黎相宇不在家,艾沫惜忽然觉得好安静,难受死了。以前一个人挺习惯的,可是现在黎相宇才走不到十天,她就觉得郁闷得不行,饭吃不香,觉也睡不着,一点都不好玩。

    可见习惯这玩意儿,是个恐怖的东西。当一个习惯的常例打破,便得适应好一阵子才可以。

    她又加了一个菜,是黎相宇喜欢吃的山椒木耳。自从上次在梅花寨吃了一次后,她回家便无师自通,还弄得像模像样。

    黎相宇香喷喷地出来,看见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口水都流出来了:“可算是活过来了,国外的东西实在不能吃。”他用手指拈了一片木耳进嘴,赞不绝口。

    正要粘上艾沫惜表扬一番,艾沫惜惊叫着,边跑边喊:“你刚洗了澡,别往我身上蹭,我身上全是油烟味……”

    “我不嫌弃你,沫沫。”黎相宇努力表现得诚恳又高尚:“劳动人民最光荣,我热爱劳动人民。”

    “问题是你身上要染了油烟味,劳动人民会嫌弃你的。”艾沫惜盛饭给黎大少。

    黑暗点点吞噬了白昼,万家灯火,明明灭灭。他们的灯光,只是那千盏万盏之一,平凡的幸福,平凡的温存。

    他无论飞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她都会在这个小小的家里等他。

    他从来没有一次出差比这一次更煎熬。本来还要两天才能回来,但他等不及了,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好公事,然后飞回她的身边。

    他飞回来了,她果然在家。围着围裙,唱着小曲,家里透出温暖的灯光。

    多么幸福。他并不贪心,对于生活,只要求能像现在这样,就足够了。等他的女人,必须是沫沫,他便心安。

    艾沫惜洗完澡,穿着睡衣,像个可爱的小娃娃,跨坐在黎相宇的腿上,光着小脚盘着他的腰,姿势极致暧昧。

    黎相宇搂着她,怎么抱都抱不够似的:“沫沫沫沫你拍拍手,你不拍手你是小狗。”

    “你才是小狗呢。”艾沫惜从茶几上的水果篮里,拿出一个软软的猕猴桃,剥了皮,喂到黎相宇的嘴里:“这东西真的好好吃。你看,红心的就是不一样。”

    “我的心也是红心。”黎相宇笑得灿烂。

    “你是黑心。”艾沫惜自己也咬了一口,入口醇甜,高兴地和他斗着嘴抬着杠。

    “沫沫你真没良心。”每次都得出这个结论。

    艾沫惜又拿一个猕猴桃剥开:“冬青找到开饭馆的地方了。我去看过,好像还不错。那一片的写字楼和商场很集中,应该生意不错。”

    “那就开动。”黎相宇出发之前就交待艾沫惜办这事,现在回来就有结果,真是一件好事。

    “转让费蛮高的,二十几万呢,房租也不便宜。”艾沫惜没做过生意,也弄不清楚这转让费是从哪来的。

    “位置好就值这么多。”黎相宇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又出来了:“明天带上公司的律师去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尽快办了,省得冬青那小子整天缠着我无事晃悠。”

    以前黎相宇没和艾沫惜谈恋爱的时候,于冬青的杂事会比较多,当然,全是些狗血之事。但现在就少得多了,艾沫惜没什么需要监视跟踪的,黎相宇也不需要他做饭。

    “我和冬青聊过。他不同意饭馆写他的名字,他不要。”艾沫惜有些头疼,那人不是一般的固执。

    “傻瓜,用你的名字,让他跟你入伙。”黎相宇出着主意。

    黎相宇果然是了解于冬青的,所以在对方还三推四拒五徘徊的时候,一张协议啪地摆在桌上。

    他装模作样地跟于冬青说,这饭馆是送给沫沫的,但沫沫有自己的工作,太忙,没时间管。既然于冬青整天吵着闲得无事,那就去帮沫沫管饭馆。

    怎么叫管?其实就是全交给于冬青打理。赚了五五分帐,赔了算沫沫的。相当于一方金钱投资,一方技术入股,听起来合情合理,于冬青要是再推三阻四,便矫情了。

    于冬青苦笑着摇摇头,看来这辈子都还不清黎总的债了。

    开业那天,黎相宇送了于冬青一套像样的西服。穿在他身上,尽管看起来有些腼腆木讷,倒也显得清秀。

    他跟着黎相宇已经有那么两三年的时光,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吧。挺胸直腰还是会的,偶尔开个跑车,只要不说话,也算是很显风采。

    青涩与土气,都渐渐褪去。此时穿上一身西服,仿佛换了一个人,从里到外,都是新的。

    饭馆不算大,一百多平米,装修得简洁干净。里里外外的人员,于冬青都一应安排好。这小子虽然没做过生意,但头脑还算灵活。跟在黎相宇身边久了,听人家时常说些管理上的法则,自己琢磨琢磨,也像那么回事。

    一件大事,就这么尘埃落定。从此,于冬青也不至于整天打电话找黎相宇要事情做。哪怕去给艾沫惜充个手机费,也跑得乐颠颠当成大事办。

    男人得有事业,这是黎相宇一再强调的言论。有了事业,才好泡妞。不是说那妞得用钱买,人家总得要看你能不能给她一份好的生活。

    所以,于冬青忙开后,妞,来了。

    那是个不算漂亮却水灵的姑娘,说话有些口音,不太让人听得懂。苍县的口音,艾沫惜领教过,直伤等于吉祥,直伤玉意等于吉祥如意。

    十分坑爹。

    这姑娘叫金银,外号唤金银花,这是自小就被叫惯了的称呼。金银花姑娘走南闯北好几年,当然已经不全是苍县的口音,但比苍县口音听来更让人起鸡皮疙瘩。

    她偶尔还夹杂着普通话,又串点苍县式英文,总之不搞个花里胡哨不算完。

    黎相宇本来一腔热情要撮合这两人重新来场电光火石的恋爱,但一见之下,立时打消了念头。

    懵懂少年郎的梦,最易在无人的夜晚无声来袭,黎相宇自己就深有体会。

    一个曾经什么都没有的少年,为了心怡的姑娘,翻山越岭。那条路,他走过,还是开着车,太深有体会。人家可是用脚走,一步一步,天为床,地为被,走到哪,睡到哪,走了几天几夜,压根就没算过。

    一场年少的风花雪月,无比迷醉。

    可是黎相宇见了那位金银花姑娘之后,长叹一声,跟艾沫惜说,冬青那小子,看来打光棍还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