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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慕容好好,圆滚滚的脚上,穿着看起来最便宜普通的塑料拖鞋,身上是尺寸宽大的短裤和短T恤,恰到好处地将她显得更为臃肿肥硕。虽然脸庞干净清秀,但她令人倒胃口的装扮彻底消灭了回头率出现的可能,因此也极少有人能够再留意到她的长相是否清秀可人。慕容好好从不逛街,身上所有穿的用的,都是莘甜甜一手包办的。虽然看起来似乎简单普通,其实从上到下,亦全都是系出名门。只不过,莘甜甜深谙她好友的喜好,就算是名牌也不露半分张扬的痕迹。否则她知道,好好打死都不会穿的。
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表象东西的慕容好好皱起眉头,表情冷硬,乌黑圆亮的眼,恶狠狠地瞪着好友。
莘甜甜却抬起头,看着镜子中的她,楚楚可怜地一笑。
“好好,都是我的错,别生气了,好不好?”
这是她这些天中,第一百次在慕容好好的怒视中,中规中矩地道歉,却是第一百次的语气娇媚,没半点诚意。
慕容好好还是气呼呼地,拒绝理睬她,唇角一撇。
清亮的眼眸无辜地眨了眨,莘甜甜继续发言:“你和季澄宇相处得怎么样?”
“很好啊!好得不得了。”想都没想,慕容好好咬牙切齿地回答她:“三天一共说了六句话,还全部都相同。”
这下轮到莘甜甜不解了:“三天只说六句话?还是全部都相同的?到底是什么话?”
慕容好好恶狠狠地照实回答,让甜甜知道她的辛苦布局换来的“丰硕成果”:“每天我出门,他都会问上一句‘要出去吗?’,于是每次我都会恶狠狠地告诉他‘对,去夜店!’”
“我们很久都不去了,你为什么这么说?”莘甜甜一脸茫然,诧异地看着她问道。
翻了翻眼珠,慕容好好不耐烦回答这样无聊的问题:“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上次的事情就是在夜店发生的,如果我不这么说,就好象是我怕了他,再不敢去那样的地方了。”
莘甜甜只能选择摇头,对执拗的好友感到无可奈何。
“好好,马克。吐温曾经说过:美貌和魅力原是两种要命的东西,幸而不是所有的美女全都有魅力,往往相貌平常的女人,反而别有一种妩媚动人之处。你要知道,你就是这样的女生。你是独立的,有思想的。即使相貌平平,也能够凭着独到的见解让别人吸引;你虽然平凡,但因为你独立,你有着源自于心灵深处的自信。你现在需要的就是宽容,宽容也是一种思想,你要做一个有思想的女生。用思想保持本色,用思想主宰自己的生活。用你的思想征服他,让他喜欢上你;用你的独立个性征服他,让他爱你爱得难以自拔……”
莘甜甜还欲继续长篇大论,冷不防却被慕容好好狠狠敲了一下脑袋,疼得她哇哇大叫。
“好好,你要谋杀我啊?”
慕容好好狠狠剜她一眼:“活该!谁让你说这些无聊的理论。谁有那些闲空要去征服男人?他们与我有什么相干?”
莘甜甜委委屈屈地揉着被打痛的头,撅起嘴生着闷气。好好分明就是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她这样语重心长的启发,都没有收到任何的效果。语气一转,她开始大方地赶人。
“好了,现在也不早了,快回去吧!”
“我不回去!”慕容好好意念坚定、斩钉截铁地回答她。
莘甜甜眼皮一翻,圆亮的瞳珠懊恼地转了转,继而又迅速恢复了盈盈浅笑。眨着水汪汪的乌黑大眼,她依然努力笑得很温柔,话里却是夹枪带棍:“这位大姐,你都赖在我这里好几天了,不愿意回去也要回去,那里才是你的房间。”
慕容好好的意志力却是一贯强韧:“不!我不回去。我现在去健身房,你给我等门,一会儿我还回来呢!”
随着门的关闭声,她一溜烟地出去了,拒绝和好友讨论她的去留。
莘甜甜优雅地抚着额头,却是头痛不已。她可是有意成全,怎么好好这么不开窍?她要是始终赖在这里不走,想她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才实现的“同居”成果,岂不是全泡了面汤?她就不信,像季澄宇那么好的男生,如果好好能够放下成见与他和平相处,她有百分百的信心,两个人一定能够擦出绚烂的火花!
嗯,她打定主意:三十六计,溜为上计。好好回来,找不到她,原来的钥匙又被管理员收走了,没地方可去,她就不得不回3232啦!
今天,一定会是快乐的一天,难忘的一天。
舒栩萌到得很早,她知道,距离约定的时间还很长。可是她特别喜欢公园,特别喜欢公园里的小孩子,喜欢他们纯挚的眼睛、童言无忌的无遮无拦、喜欢他们清澈见底的纯真童心。那让她一并怀念起她的童年,和童年里的那些人和事。
此时的她,正坐在公园的缆车上,清澈的眼睛,从空中俯瞰着青山碧海的美景。
近处,是起伏绵延的山脉,巍巍重重的山峦,峰峰相连。丰茂的林木,带来最清新的空气,眼界内,既有阡陌纵横,又有崇山峻岭;远处,是碧蓝深邃的海平线,一直绵延到天边,仿佛为了契合它的涌动,天空中迷离着橙、黄、紫红的艳丽色彩,悠悠然与海平线融为一体,如梦似幻,如诗如画,美得令人心动。
美景良宵中的她端坐着,心里却像是第一次参加郊游的小女孩,感受着兴奋期待的心情。阳光温柔的将光芒映照在她略施淡妆的脸庞上,一抹淡粉与橙黄交错的窈窕身影,比盛放的玫瑰更鲜艳欲滴。
她想起了小时候,两个人都喜欢群体活动,大家一起去爬山,偷偷地生火烤花生吃,至今那甜美的味道,还在脑海中飘香。
美好的时光仿佛一直在头上的蓝天白云间停留,在脚下的大地清水间停留,纯洁无暇的岁月总能唤起无限的思念。那个时候的天,好蓝好蓝;那个时候的阳光,好灿烂好灿烂;那个时候漫山遍野的桃花,好美好美;那个时候唇红齿白的他,好帅好帅;那个时候的他们,好纯好纯。
她也恍惚间忆起小时候还曾共同许下心愿,大家永远不分开,永远在一起。
她在等他。那个相知多年,只因为好友的一句话,便轻易摇动了她心的男人。
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呢?
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心里深处悄悄地问。
欣欣然地垂下眼睫,水润的唇浅抿着,她开心的笑容中多了几分羞涩。粉nen的双颊第一次因为这莫名的原因,而浮现动人的嫣红。
夏日里舒爽的风,淘气地拂过她的发丝,距离相约的时间越来越近,她的心跳也越来越快。慕容好好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回到3232,蛰伏的怒火再度在胸中熊熊燃烧,烧得她气哼哼地,一路咒骂着好友的不仁不义。竟然丢下她,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害得她只好回到这个她痛恨的“家”。
“莘甜甜,你给我记着,下次遇到事情,不要再到我面前哭!”先前的健身训练累得汗流浃背,现在又骂人骂得口干舌燥的她,一边打开冰箱,一边还在怒气腾腾地絮叨着。
原本想要拿瓶饮料,却突然看到冰箱里面有瓶已经开了封的葡萄酒,也好,一醉解千愁。
“看我?还看我?又在看我?看我干吗,告诉你,现在就要把你喝掉!一滴不剩。”她对着手里的酒瓶吹胡子瞪眼,恨恨地微微用力,就扯下了酒瓶上的软木塞,也不拿杯子,以瓶就口,大块朵颐。葡萄酒香醇甜美,没有半点酒精的味道,对于干渴中的她来说,完胜甘霖。
“你在干什么?”
喝到就剩下最后一口,突然听见门边响起既严肃又急切的声音,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慕容好好毫无意外地被吓了一跳,最后一口葡萄酒被急匆匆地吞了下去,亦是毫无例外地被呛到。
她捶着胸口,不断呛咳着,还不忘愤怒地将一只手伸向始作俑者,想要斥责他这个讨厌鬼,出现都不会挑个适当时间。但是这口酒呛得很深,她一句话也吼不出来,只能不断地咳嗽。
“你进门不会先弄出点儿进门的动静啊?想吓死我还是噎死我?”又咳了一会儿后,她才终于能够顺利开口。“砰”地一声把空酒瓶放回桌上,她仍然捶着胸口,愤怒地指着他,厉声吼道,龇牙咧嘴像是头准备吞吃猎物的狮子。
没有被激怒,也没有任何动作,季澄宇只是眯起眼睛看着她。缓缓地摇摇头,又不可置信地看向桌上空空的酒瓶。
他的这位合租伙伴,说话不饶人,语气粗鲁,动作野蛮,半分不见大学生的气质,根本就是个名副其实的野丫头,这些他都可以忍受,可是这一次……他觉得头真的好疼。
“这瓶葡萄酒,你——全喝了?”
“对啊,我喝了。怎样?”她打着酒嗝漫不经心地回答他。不过就是喝他一瓶酒吗,一个大男人,至于小气成这个样子吗!
一个最令他无奈的认知,让季澄宇接下来的话变得有些困难:“那——你有没有一边喝一边发现什么?”
“发现什么?”她狐疑地望着他,不过就是一瓶酒吗,能发现什么,难不成还发现里面有一箱金子不成?“嗯,还可以啦,味道还不错。”
季澄宇只能选择翻眼珠。谢谢夸奖,价值三万五千元的酒,味道确实是差不到哪里去。
他又小心翼翼地提问,酒喝了不要紧,但是酒里面的东西很要紧。他只能期待着小肥妹在喝下满瓶的酒之前就已经看出了酒中的玄机:“那么,酒里面的东西呢,你有没有留意到?”
没想到,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小肥妹偏偏挑选他拿走礼物之前回来了。
都是昊宇出的好主意,说什么学习人家电视剧里面的浪漫招数,将准备好的礼物放在葡萄酒里面。他们两个特意尝试了一下,酒倒在杯子里的时候,玫瑰钻在水晶杯中闪烁着别致的光芒,分外美丽,而且格外显眼,绝对不会被失误喝下。但现在可好,浪漫招数还没有发挥作用,曾经听说过的乌龙剧情却悲催上演,礼物被别人吞进了肚子里。
“什么东西?”慕容好好狐疑地眯起眼睛,原本心不在焉的她,这会儿却突然警觉:天!不会是老鼠药吧?拜托,她还不想死呢!
慕容好好张牙舞爪地惊恐着,丝毫没有留意到,嘴里已经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季澄宇再次翻翻眼珠,她的想象力实在是不怎么样。
“是一枚胸针。”他皱起眉头,眼神略略一黯,缓慢地说道。
“不可能!胸针那么大,我怎么会感觉不到?”她哼了一声,语气不善。
“这枚胸针只是一颗钻石的大小,它的外形其实是一朵微型玫瑰花。”不同于她的怒意,季澄宇依然语气舒缓。
“管它是个什么鸟,你干吗把它放在酒里?你想毒死我吗?”清脆的声音里有着怒气,怒火肆意狂飙,她气愤地再次拉高音调。
“不是。”季澄宇很肯定地答复她。“我只是想把它,还有我的这瓶酒,一起送给一个朋友,给她一个惊喜。”
他刻意在“我的”上面加重语气。
“俗不可耐,多此一举。”慕容好好冷笑一声,以寻常惯用的粗鲁语气讽刺道。虽然明知道做错了,仍是半点不肯认输,学习死鸭子——就是嘴硬。
此时那双澄澈的眼睛里,缠绕着充满野性的光芒,神情略显复杂,有几分狼狈、几分厌恶。当然,如果你肯仔细观察的话,还会发现,在那双不善掩饰的亮晶晶中,其实还藏着几分好奇和几分幸灾乐祸。
“吃了就吃了,难道还吐出来不成?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眯起眼睛,她无赖地说道,存心要激怒他。
“确实没什么了不得,只不过一枚小小的胸针而已。”他一脸平静地看着她,淡淡地说道,眉头却紧紧地皱起。
“就是,难不成还是白金做的吗?”她气势不减地大声嚷道。
“确实不是白金做的。”
惹了这么大的乱子,这位胖姑娘竟然还是脾气冲得很,那张嘴刻薄而不饶人。季澄宇不理会她的讽刺,以平稳的语气,轻描淡写地点头认可她的话。
慕容好好正准备得意洋洋,季澄宇接着又说道:“它的次要成分是钯白金。它是世界上最稀有的贵金属之一,全球每年的总产量不到黄金的5,。几乎没有杂质、纯度极高,比铂金更稀有。”
这番话虽然言简意赅,语气平淡,但接下来的话,纵然季澄宇不说,慕容好好也明白:既然,比铂金更稀有,当然,也就比铂金更昂贵。
她越发不服气:“那……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就算是用天上百年一掉的金子做的,也不过就是一个胸针而已,那上面能有多少含金量,又不是镶了钻石。”
季澄宇的表情仍就淡淡的,看不出起伏:“实际上,它就是一颗钻石胸针,上面镶嵌的,是一枚三克拉的钻石。”
慕容好好傻住。脸色难得地一下变得苍白,她踉踉跄跄地后退好几步,不敢置信地瞪圆双眼,一顿猛眨。过了好一会儿,才试探性地问道:“这样一个胸针,要多少钱?”
“五十万。”
“五十万?”就算现在锦瑟突然闹地震,慕容好好都不会比现在更吃惊。这么贵?慕容好好咋舌。她的心里突然窜过一阵不祥的预感,进而又连忙小心翼翼地求证:“是……人民币吧?”
季澄宇摇头。
圆脸上原有的红润,以赛过百米冲刺的速度,“唰”的一声,褪得完全干净。慕容好好顿觉已到世界末日,小脸儿拧成了麻花劲儿,圆圆的小脑袋首次垂得低低的,吞吞吐吐地问道:“总不会是……英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