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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黑书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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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了,秦歌背着一书包的情书回家了。

    饭桌上,秦歌狼吞虎咽的吃着饭,现在对他来说,最珍贵的就是时间,他一刻也不想浪费。

    老妈看见了,道:“吃这么快干什么?是不是吃完又要去玩电脑?”

    秦歌放下碗,一抹嘴,道:“下午要考试,我得复习功课。”

    说完,秦歌站起来向房间里走了进去。

    直到秦歌从面前消失,老妈才缓过神来,喃喃自语道:“这是我儿子吗?”

    秦歌先照例打开电脑然后登6作者后台,简单的看了一下书的数据。

    目前这本书算上审核的时间,才上传三天,第一天上传了一章,昨天更新了两章,今天心情好,在两章的基础上多更新了三章。

    这本书的字数已经有两万四千字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收藏从87涨到了189。

    秦歌看见这个收藏数的时候,狠狠的愣了愣,一个上午的时间,竟然涨了一百个收藏?看来一下子更新三章,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嘛。

    推荐票也从49票涨到了299票,书评区的评论从三条变成了二十三条。

    至于打赏,暂时还是没有。

    但是这些数据已经足以让秦歌感觉到兴奋,因为他这本书才写了两万多字,就已经有了这样的成绩,这已经可以看得出来,这本书绝对有大火的潜质。

    秦歌又上了龙的天空论坛,这个小说论坛是网络小说资格最老,也是作者读者群体最集中的一个论坛。

    在这里,你可以看见月入过万、过几万的大神出没。也能看见一群扑街作者整日争执。总之,这个论坛是一个包容性非常强,同时专业性也很强的论坛。

    一般大火的书都会在论坛里被讨论,秦歌很期待,自己的这本《极品公子》,会不会也在论坛被火热的讨论一番。

    “创世界现一本神书《极品公子》!”

    这篇帖子吸引了秦歌的注意,他心头一喜,没想到真有讨论自己书的帖子啊。

    可当秦歌点击帖子,看见内容后,一张脸顿时黑了。

    这是一篇黑他书的帖子,内容大致是这样个样子。

    今天扫创世界的书库,现了一本叫《极品公子》的书,闲着无聊点进去看了看,顿时“惊为天人!”

    这本书刷新了我的三观,刷新我对网络小说所认知的底线。

    开篇就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调戏自家女佣人的情节,好吧,这其实不算什么,但是当我看见这个小屁孩竟然连她妈妈的妹妹也调戏时,我的心里顿时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这是什么小说?这还称得上是小说吗?这根本就是现代版的**小黄文啊!

    ……

    后面还有很多,秦歌没看了,因为清一色都是骂这本书多么多么差劲,多么多么毁三观。

    好吧,客观的来说,这个家伙的帖子内容并没有错,这书的确有些暧昧……

    但也紧紧是暧昧而已,远远没达到**的地步。

    秦歌拉到下面,看了看评论。

    评论褒贬不一,但是反对这本书的居多,个别几个说这书写的很轻松,很好看的人立刻就被围攻。

    秦歌直接关了论坛,懒得去看了,这种让他心情不爽的帖子,直接无视就是了。

    反正推荐票、收藏,这些东西是不会骗人的。

    这些数据的增长,充分的显示了一点,那就是这本书很受欢迎。

    不管创世界的小白文是不是已经走到了尽头,至少现在看来,小白文的确是有市场的,这些数据就是最好的说明。

    秦歌关了电脑,把情书全部倒在桌子上,随手拿过一封简单扫了一遍,然后拿出纸笔开始写回信。

    “亲爱的徐秀同学,我是秦歌。很高兴收到你的情书……”

    写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秦歌才终于把三十多封情书的回信都写完,弯着腰弓着背趴在桌子前面写这么久的回信,让秦歌浑身都酸痛。

    看来还是需要经常锻炼啊,不然还没等自己出名,身子就先垮了,那可就太悲剧了。

    秦歌记得幸运系统的道具里面好像有关于强化身体的东西,不过他现在也就只能看一看而已,就他这点声望值,真买不起。

    下午到了学校,秦歌也没闲着,把写好的信一封一封的送了过去。

    那些收到秦歌回信的女孩一脸激动,还以为秦歌答应了。

    秦歌什么话都没说,送了信之后就走了。

    开始的时候,有同学以为秦歌和这个班的女学生谈恋爱了,可是没多久他们就现,秦歌给这个女孩送了信后,又给另外一个送了信,接着又给别的班的女孩送了信……

    有一些闲着无聊的同学,就跟在秦歌后面,看他还打算送多少封信。结果现,秦歌足足送了三十几封信。

    秦歌往班级走,留下那些学生凌乱在风中。

    那些女孩收到信之后会是什么反应,秦歌不得而知,但是他觉得自己这么做应该没什么问题,总之他该做的都做了,自认无愧于心。

    回到教室没一会儿,上课铃声响了,熊德抱着一叠卷子走进来。

    熊德把卷子放下后,说道:“下午三节课考语文和数学,没有参加考试的自由活动,不要在班上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参加考试的只有十个人左右,熊德说完后,顿时有一群学生出了教室。

    自由活动对初三的学生有着异常大的吸引力,就是曾经的秦歌,也特别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时间完全可以由自己支配。

    上学的时候,秦歌希望能早点毕业,闯荡社会,但是真的入了社会,开始上班了,秦歌才现,自己还是没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

    上班之后,每天朝九晚五,动辄还要加班,比起上学,要更加的累。秦歌经常会幻想着自己上学的那些日子,虽然当时很想逃离,但是却也很无忧无虑。

    那样的日子,一去不返,值得珍惜。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重新回到了这个时候,他完全可以掌控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