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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剑芒与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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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间已过了数月,春去夏来,毛无邪不断苦练之下,说话终于渐渐流畅。毛伶也在这名师指点下,学会了爬行。夏天山中暖而不热,毛无邪将毛伶脱得赤条条的,由他在林间空地中任意乱爬,森林中无数浆果花蜜,不须如早春般挖山药煮食,毛伶自然不会饿肚子。父子之间,感情一日深似一日,毛伶往往夜不归宿,郑家众人也不敢过问。

    这一日,毛无邪又如往常一般,练功后将毛伶带进林中玩耍。毛伶全身晒得黝黑,两手抓着毛无邪摘给他的浆果,拼命往嘴里塞,果汁满身都是,状若馋猫,憨态可掬。正玩得开心,风云突变,顷刻间彤云密布,白天犹如黑夜,接着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

    四下里没有避雨之处,雷雨时呆在树下也危险之极,毛无邪将毛伶抱在怀里,背靠一块大石头,以自己的身躯为他遮挡雨水。只等暴雨过后,便将毛伶送回郑老大居住的山洞。

    可是这场暴雨,竟下得没完没了,雨水倒也罢了,闪电惊雷,接二连三在毛无邪头顶炸响,次次震耳欲聋。毛伶第一次经历这雷暴天气,吓得放声大哭,一双小手,紧紧揪住了父亲胸膛上的黑毛。

    一阵惧意从毛无邪心头升起,老天莫非想用雷劈死自己?自己功力虽深,但能否与天火抗衡,尚不敢说,自己怀里的毛伶,那是万万抵挡不住的。

    心生惧意,体内的野兽邪毒忽然蠢蠢欲动,似要发作。野兽本性,害怕强光与异声,雷电交加之下,猛兽往往变得暴躁异常,毛无邪体内邪毒,便如住了一头猛兽的灵魂,在电光与炸雷之下,渐渐失控。

    压制邪毒,须以外家功夫宣泄,如今毛无邪却为了怀中毛伶不被雨淋,一动都不敢动,只能全力催动真气,与邪毒短兵相接,强行压制。这“兽王神功”一经反噬,当真非同小可,毛无邪一身炽热,身如火炉,雨水未落到身上,便已化作白汽,整个人如同坐在蒸笼之中,浓雾缭绕。

    这炙热真气,绝不能伤害了孩儿!毛无邪双手按在毛伶身上,注入真气,护其全身。分心之下,野兽邪毒更是肆无忌惮,毛无邪本身真气渐渐抵挡不住,只觉热气攻上了头脑,神志开始迷糊。

    这一迷糊,或许再也醒不过来,以后的毛无邪,便是一只彻头彻尾的野兽!而这受惊野兽所做的第一件事,或许便是将怀中毛伶咬死,撕成碎片,吃到肚子里去。

    不行,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毛伶受害!毛无邪用最后的神智强行支撑,苦思对策。身上邪毒如洪水猛兽,势不可挡,又不能宣泄,猛兽灵魂,眼看就要占据了毛无邪的身体,如何是好?

    猛想起狼牙山顶那一天,卜半夏挟持毛无邪后,竟借助毛无邪身体,发出无形剑气,分袭陈不凡、陈炳光父子二人,对了,将这股烈火化为无形剑气,宣泄出体外!

    剑气乃是极高深的内功修为,毛无邪内功虽深,也是剑法高手,但那“兽王神功”经常吃里扒外,尚不能自由驾驭,如今为了毛伶,只得勉力一试。

    伸出食中二指,指定天空,运用“移星换月”心法,将炽热无比的内劲源源不绝聚于指尖。只短短一瞬间,两根手指便如熔化一般,灼痛之极,所谓十指连心,毛无邪几欲发狂。劲力如何发出,他却不知道,只能强忍痛苦,不断增加火劲。会否因此将两个手指烧成灰烬,也管不了许多了!

    狂兽劲力聚于一点,不住压缩,终于冲破禁制,从指间狂泄而出。如墨的雨幕中,一道比电光更耀眼的火红剑芒直冲天际,炫目非常,似在向老天爷示威。

    一身由野兽邪毒所化成的“兽王神功”,也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不再猖狂,又回到了经脉之中蛰伏。毛无邪大汗淋漓,喘息如牛,这次虽非走鬼门关,也在六道中的人道和畜生道间徘徊了一番。

    “运气生芒!好厉害!”北边一个苍老的声音淡淡说道。

    “谁?”毛无邪这一惊非同小可,以他此时的耳力,竟有人在旁而不觉,虽说因雷雨及“兽王神功”反噬而分神,那人的修为,绝不在他之下!秦岭之中,真的另有高人?为何几个月来,总不见人迹?

    那人嘿嘿嘿冷笑三声,并不答话。毛无邪极目北望,借着电光,却只看见一个朦胧的身影在林中消失。回忆那人的声音,却并不相识,他是谁?

    本欲追上去问个究竟,但适才野兽邪毒反噬,及那记剑芒,已将毛无邪内力几乎耗尽,连动都动不了。况且纵然能动,自己并非孤身一人,怀里还有个毛伶,年不足一岁,岂能带他涉险?

    毛无邪从未用过剑气,适才胡乱揣摩,将本身功力与“兽王神功”聚于指间,竟发出较剑气更为高明的剑芒,倒也大出意料。剑芒乃是剑气到了更高境界,不再无影无形,自生光芒,威力也大大增强,一尺金铁,二尺岩石,五尺泥土,皆可洞穿,可称无坚不摧。只是剑芒虽凌厉无匹,消耗功力却也大得可怕,若内力火候不足,擅发剑芒,一生功力或许便挥霍一空。而剑法高手将内力贯注长剑之中,也能到此境界,还无此风险,因此世间高手,极少往修习剑芒。

    毛无邪的全身内力,此时也所剩无几,所幸猛兽怕雷,夏日食物充足,不用在这恶劣天气中觅食,否则便算狼貂猞猁之类,也能轻易将毛无邪父子咬死。毛无邪伸出舌头,运动五行十经脉,大量吸取青木之气,弥补真元损耗,却依然久久无法动弹。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雷雨渐歇,毛无邪才算缓过气来,低头看看怀中的毛伶,却忍不住失笑。这小家伙见哭闹无用,早已静了下来,乌溜溜的眼珠瞪着养父,居然也学着毛无邪伸出了舌头。

    或许因雷电将枯枝败叶化为灰烬,融入土壤,又或许雷电时老天一起撒下了什么肥料,总之雷雨多发之地,总是草木葱茏,五谷丰登。虽说常有天雷劈死大树,但对草木而言,雷电总是利大于弊。缘于此,雷雨中的青木之气极为浓厚,毛无邪已可颤巍巍站起。如今自己无力保护毛伶,只能将其送回郑老大家,路上若有野兽,就得看看自己这半年来的威势了。

    一边走,一边继续吸纳青木之气,今日一时兴起,带着毛伶奔出了二十余里,如今要慢慢走回去,怕要一两个时辰,天色定黑。这毛伶胆子也忒大,只要呆在毛无邪怀中,奔行越快,他越开心,毫无惧意,每日里父子一齐高来高去,急速奔走,已成常事,不知不觉也日渐走远。今日意外突发,让毛无邪尝到了常人披荆斩棘走山道的滋味。更要命的是,直线回去,定要经过狼群的地盘。但若绕道而行,走到第二天清晨也未必能赶到,夏季的夜里,猛兽横行,更为危险。

    权衡利弊,毛无邪还是选择了直路。群狼虽可怕,却也聪明,究竟尝过兽王的厉害,该不敢以命冒险。然而,走到群狼出没之地时,他才发觉自己错了。其时天色已暗,群狼机敏,竟看出他力有不逮,一时却也不敢贸然相攻,初时一两只狼静静跟着他,而后渐渐增多,深入腹地时,已有了数十头狼。

    毛无邪暗暗叫苦,按以往经验,这次耗力甚巨,非得第二天方有自保之力,若想元气全复,便算有“兽王神功”吸取青木之气为辅,也要个好几天。这群狼的眼睛竟如此之毒,难道父子二人今晚要命丧荒山?

    忽然想起初进秦岭时住过的石洞,那似乎便在左近。毛无邪哪敢犹豫,疾步穿过丛林,赶了过去。群狼见毛无邪露出惶急之意,喜不自胜,紧紧跟上,不少恶狼已然跃跃欲试。群狼的兄弟姐妹,恐怕有不少死在毛无邪手里,仇深似海,岂能不报?

    毛无邪这时的内力,连树枝都舞不起来,全身唯一的利器,便是那头野猪王嘴里拔下的一颗獠牙。也不知道该不该感谢自己,竟鬼使神差,将这颗獠牙拴在腰间,这时连忙攥在手里,只觉得自己的手心全是汗珠。

    一头大狼终于等不及,嚎叫一声,从身后恶狠狠扑来,一口咬住了毛无邪的肩膀。毛无邪咬紧牙关,野猪獠牙反手刺出,没入了恶狼的眼珠里。未及拔出,那狼已挣扎着逃开,走了几步,倒地身亡——野猪獠牙足有四寸多长,整个从眼睛刺进去,足以致命。而毛无邪因体内野兽邪毒导致身体异变,全身覆盖了一层如老茧般的硬皮,并未受伤。

    猎物尚有杀敌之力!群狼悚然,不敢过分逼近,却仍不肯放弃,毕竟与半年前相比,毛无邪衰弱了十倍,正是报仇的大好机会。毛无邪唯一的利器也失去,内心惴惴,勉力加快脚步,约莫一柱香时分,总算安然抵达自己的山洞。

    当日柴门被老虎毁去后,毛无邪另编造了一个更结实的,这时候正好暂挡群狼。恶狼见毛无邪退避石洞,确认他再无抵抗之力,胆气豪壮,一边放声长嗥招聚同类,一边爪牙并用,撕扯着简陋的柴门。

    硝制过的老虎皮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毛无邪将毛伶置于其上,又扯过几张狼皮,将他裹住,千万不要乱爬,落在狼口之下。这柴门厚实,还顶得一时,山洞中尚有不少枯枝干柴,能点起一堆篝火,震慑群狼。

    没了功力,这钻木取火也极不容易,毛无邪直累得一身臭汗,火却还没有烧起来。原本居住在这石洞中时,毛无邪总不忘留下几块火炭,若要生火,只需将一捧枯叶放下来便可。但“兽王神功”有小成后,体质改变,惯吃生肉,且自己也有些怕火,石洞倒也有时回来小住一两天,这火却未曾再生过。他称霸山林时也从未想到,会落到今日要重行依赖火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