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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姆向来觉得自己是个蛮有耐心的人,至少他五大三粗的老娘就曾对他老爹说过,别看咱家狗崽子长得比你还磕碜,但就凭这份咬到骨头不撒嘴的臭德行,以后说不定比你有出息,这是迄今为止他老娘说过的最动听的一句话。
可即使这样,在白等了两个多月之后,巴姆也差不多死心了,其实不管他有没有真的死心,他都不敢再经常找借口去废矿洞了,这段时间,哈鲁因那双阴恻贪婪的狗眼珠子老在他背后打转,前几天他偷偷藏起来的那只沾有雌性气味的奇怪鞋子也不翼而飞了,巴姆怀疑就是哈鲁因偷的,却又不想同他撕破脸。
矿区的生活极其无聊,没当值的十几个人刚吃过晚饭,就凑在一块儿商量着要不要到镇上酒馆去喝杯小酒,乐呵一下,大家都想去,可又都在抱怨谢普里小气,月中才发的工钱,没喝几次酒就所剩无几了。
“哈鲁因,你去不去?听说昨天新进了一批好酒。”黑背猞族的兽人邀请哈鲁因一起,倒不是这家伙有多受人欢迎,相反,哈鲁因专横霸道的脾气很招人嫌,可哈鲁因比他们有钱,而且不算太抠门,心情好的时候,会请他们每人喝一杯。
“好啊。”哈鲁因无所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巴姆你呢?”同为刺鬣狗的皮利扭头问巴姆。
巴姆刚要随大流,忽然想起来,他好像有大半个月没去废矿洞瞧瞧了,他下意识瞥了哈鲁因一眼,支吾道:“我没钱了,要是你请我我就去。”
“呸!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要是变成雌性,那还差不多。”皮利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
“哈哈,皮利,难道你想叫巴姆再给你生两只小狗崽,那生下来到底算谁家的?”一群没节操的家伙纷纷调笑起来。
哈鲁因若有所思地看看巴姆,一边剔牙,一边不怀好意地跟着笑,临走之前还冲巴姆做了一个极其猥琐的嗅闻和摸下/体的动作,巴姆立刻就明白过来,气得差点炸毛。
等所有人都走了,巴姆才躲躲闪闪地往废矿区走,他其实不太想把自己辛辛苦苦存的一点钱喝酒花掉,他老娘说了,刺鬣狗不讨雌性喜欢,那就得懂得精打细算过日子,多存点钱,到时候也有个把没开眼的雌性愿意跟他,他老娘当初就是这样被他老爹哄到手的,虽然说,凭他老娘那副尊容和经常用洗衣棒槌把他老爹砸得满头包的火爆脾气,也找不到更好的了,但这至少说明他老爹的笨办法有几分道理。
巴姆自认为理想要比他老爹远大,他想找个稍微漂亮点的雌性,他们刺鬣狗除了长相丑点,其他一点不比别人差,不仅善于配合攻击,就是单打独斗,也胜过许多肉食性兽人,凭什么歪瓜裂枣的才能轮上他们。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巴姆存了这么多年,也没存够买一个漂亮雌性的钱,他既不愿将就,又觉得继续这么存下去很没意思,想想自己都快二十五了,别说是哈鲁因,就连皮利从奴隶贩子手中买的雌性,都已经给他生了两只小狗崽,尽管皮利的雌性比他老娘还要黑胖壮,可还是让不少人羡慕得要死。
巴姆叹口气,早知道就不跟着谢普里混了,还不如去做雇佣兵呢,虽说风险很大,可回报也高,巴姆的一个远房堂弟就去做了雇佣兵,老娘来信说,今年年头堂弟娶回家一个白净漂亮的雌性,关键那雌性不是买来的,是人家主动愿意跟他的,当时他们部落整个都轰动了。
接到信的时候,巴姆就酸溜溜地想,娶回家有屁用,说不定明年就跟人跑了,这种例子在他们族里比比皆是,巴姆的前任婶婶就被一个强壮威猛的狮部落兽人诱拐走了,他叔叔为了娶这个婶婶欠了一屁股的外债,所以巴姆老爹还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劝他,别净想些有的没的,雌性么,只要能生娃就行,闭上眼睛还不都一个样。
知道老爹的苦心是一回事,可巴姆还是会想,就他老娘那个粗壮的腰身和黑糙糙的皮肤,同城主夫人朵岚相比,怎么可能一个样。
不过,就算巴姆不甘心也没辙,他现在是骑虎难下,虽说混了这么些年,连个矿区管事都没混上,可要再想另辟门路,除非离开托塔斯卫城,他不是一个人,还得把他老娘从部落里接出来,总之麻烦多多,老娘已经来信催过好几次,不行的话,年底前他向人再借点钱,也买个雌性凑合过日子算了。
想到这里,巴姆又嗟叹一声,没精打采地走进矿洞,找到平时常坐的位置席地坐下,手习惯性地伸进皮袋子里,却掏了个空,心里又恼恨了哈鲁因几分,这下连个念想也没了,巴姆狠劲抽了抽鼻子,洞里早已闻不到雌性的味道,唯有翼豹的血腥味还依稀残留了点,巴姆不禁更失望,下决心今晚最后一次,以后都不来了,免得再痴心妄想。
就在巴姆彻底死心之际,奇怪的事发生了,他似乎听到一点声音,可能又没有,总之他被一种异样的感觉惊动了,巴姆猛地抬起头,就看见面前出现一团扭曲浮动的影子,清楚的时候看上去像是一个站立着的人形,顷刻间又如水汽一般渐渐消散,时隐时现。
巴姆起先吓了一跳,跟着很快就意识到了什么,他倒抽了一口气,心脏砰砰鼓噪起来,当景象又一次快要消失时,巴姆终于反应过来,从地上一蹦而起扑了上去,没想到居然真被他抓住了。
应俊被人拽出后院,没等看清周遭情形,就先跌坐在地上拼命咳嗽,他快窒息了,刚才就像要死了一样,应俊丝毫不怀疑,如果再晚一点,他全身骨肉都要被那种可怕的力量撕裂挤碎。
等撕心裂肺猛咳了一阵,他才想起来拉他那个人,那只手极为粗大有力,明显是个男人,应俊以为是前门口跟林堃堃吵架的海棠村村民,被人当场逮到私闯民宅是有些尴尬,可好歹人家也算解救了他一把,应俊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头都没抬,就吩咐属下:“林堃堃,给他一点钱,把这件事给我利索解决掉,妈的,今天真邪门。”
应俊挥手的意思是示意林堃堃不管用什么办法,尽快堵住这人的嘴,他实在不想叫一群乡下人围观自己狼狈的样子,等应大少摸黑掏出Burberry的格纹小手帕匆匆擦了两下脸上的鼻涕眼泪和热出来的汗,提了提衣领,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黑这么热?林堃堃为什么没答应?还有,谁在他边上喘粗气?
应大少皱起眉,觉得乡下人真没礼貌,就算哮喘发作能不能离他远一点,有口气的人很讨人厌知不知道?
应俊不耐烦地抬起头,道:“哎我说,你能不能别对着我喷气啊啊啊啊啊!!!”
应大少差点没吓尿,头顶上方一团漆黑之中,两只诡谲幽冷透着兽光的紫色眼睛正兴奋地盯住他,配合那呼哧呼哧的粗喘声,应俊全身毛孔都炸开了,这时哪还管啥优雅面子的问题,他一边屁滚尿流地返身朝后院爬,一边飙着泪花干嚎救命。
“林堃堃,死哪去了,我操/你八辈祖宗,救命啊!奶奶!妈!”妈逼的,翻个墙头而已,用得着放这么凶的狼狗么。
应俊爬了几步,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后院那扇门呢?他不过才离开一步,怎么就摸不到门在哪了?这绝逼是鬼故事的节奏啊!
巴姆也是乐晕头了,之前虽然感觉凭那雌性窈窕纤柔的体形,深色的头发,应该不会丑到哪里去,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是漂亮成这样的一个雌性,纵然比印象中的形象稍稍高大结实了一点,可绝对不算粗壮,瞧那柔韧的腰身和修长的腿,还有光滑的皮肤和现在正对着他的挺翘屁股,真是一个活力四射的美人,尤其被那双泪眼汪汪极有韵致的眼睛惊惧交加地望着,巴姆瞬间就硬了,他敢发誓,城主夫人朵岚的容貌比这雌性都要逊色几分,因为朵岚不是黑发黑眸。
不过巴姆很快就被应俊的高分贝吓了一跳,知道是自己把雌性给吓到了,巴姆赶紧收敛眼中的兽光,扑上去制止应俊。
应俊被一股大力直接压趴在了地上,跟着一条粗壮的胳膊从后面把他抱起来,顺势捂住了他的嘴,他呜呜叫着左右甩头,想摆脱那只臭烘烘的手,不过倒没有之前挣扎得那样厉害,他感觉出来了,这是个打赤膊的人,体温很高,身上汗津津的,有一股子长年没洗澡的臊臭味,鬼要混成这样也太丢鬼脸了。
那人不知拿出了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周围亮堂了起来,应俊才看清自己是在一个矿洞里,发光的东西是一块殷红剔透的石头,只有鸡蛋般大小,却照亮了几米远的地方,应大少也没觉得有多稀奇,现在有趣别致的小发明多的是,他在想,自己是不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失忆,然后掉天坑里了,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
应俊拍了拍紧紧箍在自己胸口上那条肌肉鼓胀的胳膊,哼唧了两声,示意背后那人放手,尼玛到底是乡下种田的,一身蠢力气,差点没把他勒断气。
巴姆分外不舍,这是他的雌性,他竟然会有一个这么漂亮的雌性,简直跟做梦一样,巴姆把鼻子贴到雌性的脖子上闻了闻,跟之前闻过的味道似乎有些不一样,可还是很香很好闻,引诱得巴姆又伸出舌头舔了几口,他还数着舔,舔了三下,没忍住,又狠舔了三下,心想今天差不多了,看,脖子都被舔红了,再舔万一舔坏了怎么办,雄性要懂得自控。
应大少一脖子的口水,被臭气熏得直翻白眼,心里在骂操蛋,他以为自己已经够变态了,没想到就连质朴的农村都潜伏着比他更资深的变态,这家伙躲在海棠村里,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来体验农村生活的有为青年。
但还别说,被人这样强迫性的猥亵,应大少的骚劲又上来了,背后那人相当孔武有力,他一米八八的个头,被人抱在怀里如同抱小鸡仔,动都没办法动弹,而且那人舌头毛刺刺的,舔在皮肤上像是一把毛刷子,刷啊刷啊的,他下面就有点翘头,应俊脑海里又浮现出一幅画面,自己被一个粗野热情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庄稼大汉按在高粱地里,旁边是新鲜出炉的臭牛粪,他们抓挠啃咬肉搏上阵,挥精如雨,浇灌贫瘠的红土地……
停!打住!差点忘了他是个有品味的人,在矿洞里那啥啥确实还挺有创意,可要做他的床伴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身材要棒,其次,颜要美型,当然,最关键一点,要有男子气概,现在他只知道身后的男人绝对‘男子气’十足,足到他快吐了。
巴姆终于松了手,应大少满怀期盼的转过身,老实讲,他在转身之前就想好了,只要这人不算太糟糕,凭着这么厚实的胸膛和健壮的胳膊,他也可以适当降低一点标准,实在是久旷之身,不经挑逗,已经来感觉了,就稍微将就一下,反正打一炮就走,谁也不认识谁。
可是一看到巴姆的形象,应大少犹如暴雨中娇弱的小草,被打击得东倒西歪,又是一个老外,最近老外跟不要钱似的拼命往外蹦,这人也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国家逃难出来的,邋遢得要死,看上去尽管比法安还要高大强壮,可是身材比例一点都不完美,脖子很粗,头骨大而坚硬,颧骨突出,唇厚鼻塌,胸大肌和斜方肌过分发达,这就跟娇小体形的东方女人长了一对G奶一样,整体失调。
应俊想起法安的身材,肌肉匀称流畅,不瘦削也不夸张,身体舒展之间,有一种矫健华丽的美感,以他专业的眼光,那才是最具男性魅力的身材。
应大少嘴角下撇,打量巴姆的眼神越发挑剔,老兄,既然长得比餐风露宿的油井工人还要沧桑,那咱能不能洗洗干净,穿件正正经经的衣服,还学人家小野猫穿丛林装,这套耳朵和尾巴在哪儿买的?毛色枯燥难看,找不到一丝萌点,明显就是便宜货,不穿说不定还好点,穿了就跟黄鼠狼它二大爷一个模样,还有你说你那头发,长短参差,乱七八糟,理发师不是用剪子剪的吧,是直接上嘴啃的吧?啃得像斑秃不算,还来个黄棕挑染……
应俊把巴姆贬到狗都懒得搭理的地步,才勉强找到两个优点,这人虽然粗鄙丑陋,却有一种和法安很相似的凶悍气质,这种气质娘模就算想装也装不出来,还有这男人长了一对深陷的淡紫罗兰色眼睛,倒不是说这双眼睛有多出彩,而是那里面满满都是对他的痴迷之色,令应大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当然,应俊不可能低就到跟这种丑八怪打炮,他正考虑着,要不要来一句,千万别迷恋哥,哥就是一段神话,就听有人发出一阵桀桀桀的怪笑,蓦然间在矿洞里回响,令人毛骨悚然。
巴姆和应俊同时朝洞外看,来人从黑暗中慢慢走到光亮地方,在应俊发现他之前,巴姆的瞳孔已紧缩起来,是哈鲁因。
“巴姆,想不到你小子运气这么好,真被你逮到了这个雌性。”巴姆*贪婪的目光死死盯住应俊,恨不得能扒开衣服看得再仔细点,“还是个……啧啧啧,如此漂亮的黑发雌性。”
应俊听不懂哈鲁因在说什么,他对哈鲁因丑陋的作态也没空感到恶心,他心里开始发毛,一个品味极差的外国人喜欢玩角色扮演也就算了,再来一个说明什么?这次他看仔细了,那尾巴会动,还有那双血红色诡异可怕的眼睛,他想起来之前在黑暗中看到的一对紫色兽眼,他看看哈鲁因,又回头看看巴姆,心底的恐慌更甚,今晚到底是什么日子?他不过就爬了一下杨路家的墙头,先是差点死掉,跟着莫名其妙跑到一个矿洞里,现在又来两只……这两只究竟是人假扮山精,还是山精假扮人?
等等!杨路和法安同时失踪,会不会就是被山精吃掉了?这两只山精还赶尽杀绝,把他们家三只母鸡也给灭口了,现在轮到他应大少了。
哈鲁因走到俩人跟前,得意地舔了舔嘴唇,说道:“不,应该说咱俩的运气都格外好,是不是,巴姆老弟?”
他目不转睛地盯了应俊一会儿,色/欲大起,探手一把掐住他的下颌,凑嘴上去亲,应俊憋住气,惊慌失措地拼命躲闪,来了来了,这是要吸阳气,比他采阳补阳的手段高竿多了。
巴姆看自己雌性瑟瑟发抖的样子十分心疼,挡住哈鲁因的手,恼怒地说:“哈鲁因,你什么意思?他是我的雌性。”
“你的?”哈鲁因冷笑一声甩开巴姆,露出两排尖利的牙齿,阴森森地说:“明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发现的,当然归我们共同所有,你觉得单凭你就想守住这个雌性?别开玩笑了,这么漂亮的黑发雌性,整个托塔斯卫城的兽人都会想要得到他,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咱俩先爽一把,然后把他敬献给卡马思大人,到时候别说是雌性,你想要什么都有了。”
“卡马思大人?不……”巴姆喃喃,以前他或许有这种投机取巧的念头,可方才第一眼见到这个黑发雌性,他就喜欢上了,这是他的雌性,他的妻子,谁也别想抢走,巴姆低垂的眼睛里凶光迸射。
哈鲁因显然误会了巴姆的意思,他松开应俊,来回踱了几步,略加思索后,点头道:“你说得没错,不能把他送给卡马思大人,若是卡马思大人知道我们动过他,会很麻烦,何况被朵岚夫人知道了,咱俩也要吃不了兜着走,我们应该将他远远卖到坎贝拉城或者圣巴夏城,哈哈,想不到巴姆你考虑得还挺周全……”
哈鲁因话音未落,就被突然兽化的巴姆扑到了地上,猝不及防之下,肩膀上咬去了很大一块皮肉,巴姆的目标原先是哈鲁因的咽喉,可惜哈鲁因反应很快,及时躲开了,巴姆知道刺鬣狗的脖颈粗壮,一击不中就很难再咬断,转而攻击哈鲁因的腹部。
哈鲁因从他爪子底下一个扭身,刹时化出兽形,疯狂地反扑,两只牛犊般大小的刺鬣狗就在矿洞里翻滚撕咬起来,整个矿洞都开始震荡摇晃,不断有碎裂的石子从顶壁上落下来,吓得应大少抱头鼠窜,出口被堵住了,只能往矿洞深处逃,又不敢跑得太进去,里面乌漆麻黑,谁知道有没有藏一窝妖怪。
应俊一边哭爹喊娘,一边想,这哪是鬼故事的节奏,这绝逼是西游记的节奏,妈的,那两只到底是何方妖怪?模样有些像吃过酵母的非洲鬣狗,可是又似豪猪般长了一身的棘鬣,被他们蹭到的地方,石粉都能刮下一层来,太不科学了。
“巴姆,你是不是想找死?”哈鲁因又惊又怒,他没料到平时有些窝囊的巴姆居然敢反抗他。
巴姆看了一眼爪子上勾着的肉丝,那是从哈鲁因肚子上抓下来的,只差一点,就可以拽出他的肠子,见了血的巴姆眼神极其凶狠,喷着粗气说:“哈鲁因,我老娘一直跟我唠叨,打架要留三分力,一是怕把人打死了惹来麻烦,二来,他也担心我像我老爹那样傻兮兮地被人打死,所以,我平时让着你,不是在怕你,而是免得我老娘瞎操心,你今天不该来的,真的,你也不该用你那只狗爪子碰他。”
说着,背上的棘刺又暴涨半尺,哈鲁因这才有些怕了,色厉内荏道:“你以为杀死我你就能独占他,别做梦了,谢普里就不会放过你!”
巴姆没有搭腔,直接扑了上去,两个人又缠斗到一起。
矿区当值的一个守卫停下动作,抬头问身边的同伴:“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
“闷闷的,前面好像还听见谁叫了一声,有点像哈鲁因的声音。”
“哈鲁因到镇上喝酒去了,大概是哪里在打雷,别发楞了,快开局。”众人不耐烦地催促,帐篷里很快又热闹起来。
巴姆把爪子用力刺入哈鲁因的胸口,哈鲁因一声惨嚎才刚叫出口,就被巴姆咬断了脖子,血沫从哈鲁因的嘴角不断沁出,他四肢抽搐,一对凶残的血红色眼珠怨毒地瞪着巴姆,直到失去光彩,矿洞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加上高温的蒸腾,应俊跪在地上把今天的晚饭全给吐了出来。
巴姆知道时间所剩不多了,他看向应俊,脸上还带着未尽的戾气和凶横,把应大少吓得泪花飞溅,往后直缩,混蛋啊,往后谁再敢爬人墙头,就叫他光长丁丁不长蛋。
“你,待在这里不许乱走。”
应大少这时候哪管听懂没听懂,只一个劲点头,巴姆想想还是不放心,从破碎的兽皮裙上撕下一条,将应俊反手捆了起来,随后开始处理哈鲁因的尸体,幸好这矿洞的尽头有一个天然的地底熔岩池。
巴姆扛起哈鲁因的尸体,见他身下压着一根脚镣,觉得有些奇怪,之前没注意,以为是哈鲁因带来的,就顺手捡起来,连带尸体一起扔进了熔岩池,又用土和尿液尽力混淆洞里的气味。
矿区是没法再继续待下去了,短时间内,谢普里还没法把哈鲁因的失踪归咎到他的失踪上,他必须争取这段时间尽量带自己的雌性远离萨尔罕和墨塞奎比城。
此时,林助理和周朝晖的争吵已经结束,由于各自心里都有鬼,吵了几句就没有再继续吵下去,一个是知道自家老板极其好面子,如果把人引来,很可能真被炒鱿鱼,而另一个呢,也不想叫人发现杨路家的秘密,杨路终究不是正常离开,不管东西有没有失窃,只要一报警,警方必然要查屋主的去向,村里的人也会关注起来,这不是他所期望的,周朝晖希望杨路能够自自然然地回来,在此之前,他要维持平静。
“既然你说没偷东西,那就快滚吧!”周朝晖不耐烦地轰人。
“切,要不是你拉着我吵,你以为我稀罕跟你说话啊。”林助理转身就走,嘴里还在嘀咕:“老板也不知跑哪去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等林助理走远了,周朝晖才绕到后院,想进去察看一下,不料就见后院门半敞着,他登时一惊,以为真遭窃了,赶忙前前后后仔细检查了一遍,却没见少什么贵重东西,那为何小门开着呢?难道是杨路走的时候忘记关了?
周朝晖心头一跳,忽然想起刚才那人说的话,什么老板一眨眼就不见了,莫非……不,这不可能,杨路说了,一定要那块牌子才能穿到兽人星球。
即便这样安慰自己,周朝晖心里还是隐约不安,锁好门就匆忙离开了,他才离开没多久,林助理又偷偷踅转回来,跑到杨路家新建的厕所门口,小声叫唤:“老板,应总,人都走啦,快出来吧。”
直叫了三四声才觉不对,冲进去一看,哪有半个人影。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蝴蝶酥扔了一个地雷~~~感谢我好读我好读我好读读扔了三个地雷~~~づ ̄ 3 ̄)づ
这两天口腔溃疡发作,痛得我说话咽口水都不行,一天拿个纸巾擦嘴角,跟中风了一样,今天试了个偏方,牛奶加糖加蜂蜜,如果不行,明天用另一个,西瓜霜加西红柿。
好吧,如果真有G奶的妹子在看文,千万别骂,你就当我是羡慕嫉妒恨,摊手,因为该亚是飞机场。
我在想,给应大少配几个,要不一个丑的,一个柔的,肿么样?是不是很带感?觉得不带感可以自己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