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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一张张布满鲜血的脸孔不断地出现在杨飞扬的眼前,那些本已逝去的生命,依然活在他脑海中。他看到了养父那张慈祥的脸庞,还有妹妹那张亲切可人,充满稚气的小脸蛋。慢慢地,他又看到了母亲那熟悉的身影,还有那股让他沉迷的气息,即使母亲的那张脸已经有些模糊不清...,却依然让他泪流满面。
画面不断地开始涣散着,却又不断地重新组合了起来。紧接着,当年那一幕残酷而血腥的画面又开始重演...,而那个令他这辈子都活在痛苦中的男人正慢慢地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向他走过来。
暮然间,杨飞扬紧闭着的双眼徒然暴睁开来,整个人从床上弹坐起来,眼眸似充血一般赤红,一瞬间,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杀气凛然的气息。
杨飞扬环视了一下周围,似乎想起了什么,原本绷紧的身子渐渐放松了下来。
“又是同样的一个梦么?”杨飞扬喃喃自语着,缓缓地闭上眼眸,有些自嘲地擦掉眼角的液体。
即使是闭上了眼睛,他依然能清晰地看到那些让他坠入地狱的残酷画面。
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从窗口穿射,洋洒在他的身上,只是这些微不足道的阳光仍然不能驱散他身上的阴森寒意。这个时候的他,才忽然想起自己的身边似乎还睡着一个女人。
微笑着转过头去,想到昨晚彻夜疯狂的女人,或许现在正像是一个疲倦的孩子露出那般天真无邪熟睡神情。
然而,当他转过头的那一刻,他脸上的微笑却凝固了下来,最后变成了凝重。
宽敞而舒适的床铺上,除了他自己,还有那个微微凹下去的粉红爱心枕头之外,空无一物。
杨飞扬阴沉着脸色,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上破天慌地出现了一种极度烦躁的神色,似乎感觉到要失去什么东西似的。
果然,当他从床上起来撇见放在桌子上那张白色信纸的时候,杨飞扬整个人都深沉了下来。
面无表情地翻开那张苍白的信纸,即使此刻的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把尖刀刺了个透心凉,但他还是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下来。
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杨飞扬才将视线从那短短几行字的信纸转移开来,慢慢地走到了窗口,一如既往地沉默着望向这个繁华的城市。
“都等了我两年多了,为何不能再等一会呢?”杨飞扬喃喃地说着,随后有些自嘲般地微笑了起来:“呵呵,真的一无所有了啊!”
他一边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一边泪流满面,而微笑愈是灿烂,眼泪愈是无法抑止...。
同一时间...。
一条林荫小道上,一个穿着碎花裙子的年轻女子,拖着一只精致的小行李箱,她一边走着,一边回头仰望着一个方向,眼眶的的泪珠,如同断线的珍珠一般拼命地往下掉。终于,她开始停在那里,蹲在那条林荫小道上泣不成声。
“我不是故意在这个时候离开你的,可是我不离开的话,我怕自己再也舍不得离开你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无助小女孩,越哭越伤心,而越是伤心只能越是哭...。
在这个阳光柔和的早上,在G市某地方的一个林荫道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个漂亮得让人自形惭秽的年轻女子蹲在那里一直在哭泣了整整两个多小时,仿佛一个迷失了方向的小孩子,那张柔弱中带着泪痕的脸蛋上,眼泪一直流淌不止,让一路上经过的所有行人为之动容。
杨飞扬依然站在那个窗口,手上的信纸变成了无数碎片,散落在空中,随风飘零。
“你说的对,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而两个世界强行叠加在一起,却依然还是两个格格不入的世界。或者,从我们认识的开始,就注定了错误的开始。”
“走了也好,或许就像你说的,你的不辞而别,或许才是我最想要的体贴。也只有你走了,我才能真正放手地去做一些我认为必须要做的事情。”
轻拭着脸上的泪痕,杨飞扬冷笑着自嘲道:“呵呵,还真是懦弱啊,从八岁之后,除了在梦境中看到我妈会流泪之外,我已经十多年没有出现这种可笑的情愫了,没想到今天能再次重温那种感觉。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了!”
从认识白小雪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虽然说他和白小雪名义上是在谈恋爱,可杨飞扬却从来没有陪他诳街看电影,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陪她吃饭。谈恋爱谈到这种境界,就连杨飞扬都觉得自己是个渣滓。
这两年来,是杨飞扬最为关键的两年,他一直在谋划着想要杀掉那个人,所以根本没有多余的时间陪白小雪。也因此,他一直刻意让白小雪远离家族的视线,因为家族中的某些人一直想让他彻底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从酒店的房间走出来,杨飞扬深沉地呼了一口气,原本落寞的神色开始变得冷漠而深沉。
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如同一头挣脱了牢笼的野兽,整个心境都变得无拘无束,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都能束缚住他一往直前。
从酒店出来,狂森奇怪地看了一眼杨飞扬,随后问道:“你的女人呢?”
杨飞扬自嘲地一笑:“走了!”
“走了也好!”狂森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
杨飞扬突然很想上前对着狂森冷漠的脸挥上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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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三从黑色的奥迪A6轿车走下来,眺望着这个繁华的城市,贪婪地呼吸着这个城市的空气,尽管这个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远远超标,但是依然令他沉醉不已。
并不是因为这个城市繁华而让他沉醉,而是他沉醉于这个城市的本身,这个城市的所有一切。
因为这个城市就是他出生的地方,而十年前,他落魄得就像就一条流浪狗一般背井离乡,这其中的艰辛痛楚也只有他自己才会刻骨铭心。
十年前,他在这个城市只是一个最底层的小混混,贱命一条。而十年后,他在这个城市到底处于哪个阶层,他也分不清楚。但是,十年后的今天,他在另一个城市,虽然还不能只手遮天,却已经能呼风唤雨,称霸一方了。凡是在H市有头有脸的人,哪一个见到他不还得低下高傲的头颅,谦卑叫他一声“三哥”。
想要人前显贵,就必须人后遭罪。
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罪,如果能走到最后,你就能享别人享不了的福,玩别人玩不起的女人。当然,前提是你能挺过来。相反,假如你熬不过来,也就意味着你死得比别人——更彻底。
这几句话,一直都是赖三坚信的真理,也是他的座右铭,更是验证他这十年经历的精辟言辞。
回首这十年来的经历,他仍然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即使是他自己,也有点难以置信,不知不觉中,原来自己已经站得那么高了。相对他一个从最底层出身的小混混来说,能走到今天,或许算不上惊世骇俗,却也说得上难能可贵的了。
全世界加起来的小混混有多少,而能上位的又有多少呢?
当然,他并不会因此而满足,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站得高一些,再高一些,直到H市没有人能左右他,也没有人能让他仰视为止。当然,这一点也是他现在唯一的能够触及的领域。再大一点的领域,他现在想,似乎还遥远了一些。
他并不是那种盲目无知好高务远的狂想家。相反,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对自己的斤两总是能准确地评估出来。
“三哥,我收到消息,昨天有人看到他们两个出现在一个小餐厅里面。”赖三的身后,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恭敬地汇报着。而这个年轻男子说到的“他们两个”俨然就是杨飞扬和狂森。
没有理会身后的小弟,赖三自顾地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嘴角微微上扬着,似笑非笑地感慨道:“世事真是无常啊,人生大起大落总是快得让人难以接受,前几天还是高高在上的义帮社团继承人,转眼之间就沦落到了人见人打的过街老鼠。不得不说,命运女神这个biao子,还真够有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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