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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之后,岳氏还没有睡觉,正在客厅担忧地等待封禅回来。 而封东临则比较宽心,躺在床上念叨着:没事,放心吧,禅儿又不是小孩子。
刚进门,岳氏便迎上来道:“今个儿这么晚才回来,遇着什么事了?”
封禅微微一笑道:“您放心,我只是去一个同窗家里做客,来了兴致多玩一会。对了,我帮那位同窗写了一篇文章,他给我几百两银子呢。”
他从怀里拿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岳氏:“我买了一柄宝剑,就剩下一百两了。”
其实他还有一千两,但是怕吓到岳氏,况且一百两足够岳氏花费很久。封禅打算用这个借口,以后慢慢地给家里一些钱,还债改善生活。
“一百两,这么多!”岳氏还是吓到了,瞪大眼睛。
“我那同窗家财万贯,特别大方,就是文采不怎么地。但是他又想好好表现,叫我以后多给他写几篇,博取先生的夸赞。”封禅简述道。
“一篇文章有那么值钱吗,看来人家的确很大方。”岳氏赞叹道,小心翼翼地收起一百两银票。
“您也太小瞧我了,好歹我也是秀才,您去请个秀才写篇文章试试。几百两算便宜的,人家有名的文人写一篇文章,价值千金呢。”封禅说道。
“那倒也是,爹娘可就指望你了。”岳氏露出欣慰的笑容,随后又道:“都已经三更了,你先去冲凉,我帮你把剑挂起来。”
说话间岳氏伸手去拿封禅手里的金鳞剑,他却拒绝道:“娘,这剑可重了,您拿不动。”
岳氏白他一眼是,说道:“你也太小瞧我了,上百斤的柴我都能担得起来,还拿不动你一把剑?行了,把剑给我,你赶紧去冲凉。”
封禅见她执意要拿,便把剑的一端递给母亲,但是并不松手。岳氏拿住剑尾,顿时感觉手上多了一块百斤巨石,手腕都差点折断。
“哎呦,这么重。”岳氏缩回了手。
“这柄金鳞剑一百五十多斤,您担得起来拿不动,还是我自己挂到屋里去。”封禅及时收回金鳞剑,好似拿着一根柳絮,运用自如。
“练过武功就是不一样了,从前还是个小屁孩,连我一只胳膊都拧不过。”岳氏看着他的背影,不知是感慨还是欣慰,嘀咕几句后回屋睡觉。
封禅回到屋里,第一时间看向窗台,金翎果然又在月光下吞吐精华。看到他回来,金翎嗖的一下窜到封禅身上,绕在他的脖子上吐信子。
“金翎,你自己玩一会,等我洗完澡回来教你念书。”封禅摸摸它的脑袋,金翎亲昵地蹭了蹭。
“我也,要洗。”金翎腹部鼓动出童音,它已经可以和人交流。
于是封禅带着金翎一起去冲凉,金翎似乎很喜欢水,缠在他身上享受沐浴。赤果身体被一条蛇缠住,封禅感觉挺奇怪的,因为金翎的身体柔软细腻,有点像女人的手。
而且这只手还不老实,在他身上转来转去,弄得他十分尴尬。金翎开启灵智,不是一般的蛇,封禅有种暴露**的羞耻感。
金翎却还不懂得这些,或许蛇与朋友便是这样相处的,又或是本能。封禅打算以后教它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总不能一直靠着妖兽本能行事。
按照一些妖族杂记里的说法,妖类若是经常听书,懂道理识大体,灵智会越来越高。灵智提升了,修行度自然也会越来越快,有益无害。
洗完澡之后,封禅穿了一身白色轻衣坐在书桌前,依旧拿着千字文教金翎念书。上次金翎已经背下千字文,这次只是让它温习一遍。令封禅诧异的是,金翎竟然还能一字不漏的背下来,说明它的记忆力很强。
惊讶过后,封禅又拿出一本中庸,开始教它四书五经。中庸一书有很多种理解,第一种是中不偏,庸不易,持之以恒乃是成功之道。第二种是中正平和,得以长存。第三种是中用的意思,要有一技之长,在其位谋其政。
中庸主要告诫人们要至诚至性,率性而为,行乎当行,止乎当止。封禅之所以先教金翎中庸,主要是考虑到妖类戾气较重,应当先学道德。
金翎起初学的津津有味,但是涉及到较深的知识,便有些不耐烦。或许是它的灵智不够,学四书五经有点费脑子,所以觉得头疼。
“好累,我想吃肉。”金翎无力地耷拉在封禅肩膀上,感觉比打一架还辛苦。
“猪肉行不行?”封禅家里养了几头猪。
“我要吃妖兽,方圆百里一点妖气都没有,我得回林子里去。”金翎想离开了,它来人族是因为向往人类的文明,但它还要回山里猎食。
封禅虽然不舍,却也不能阻止它,总不能把金翎给饿死。不过突然,封禅想到一个问题,他明天正好要和步雯去千年峰。
“金翎,明天清晨你再回来,带我去千年峰行不行?”封禅问道。
“没问题,但你去千年峰做什么,里面到处都是妖兽。你的武功虽然不错,却不知妖兽更加厉害,便是我也不敢随便溜达。”金翎说道。
“我要去里面采一些灵药,你能不能帮我?”封禅问道。
“好,明天凌晨我再回来。”金翎心思单纯,答应的很干脆。
约定好之后,金翎从窗户离开消失在夜色之中,而封禅则心中喜悦。金翎生于古林之中,善于趋吉避凶,有它带路就安全多了。
吹灭油灯,封禅躺在床上睡下。
第二天蒙蒙亮,金翎果然如约而至,又一下窜到了封禅身上。他才刚刚穿好衣服,准备出去洗漱,看到金翎之后露出喜色。
“你来了,在这等我一会。”封禅摸摸它的头。
“快点,我等不及啦。”金翎从他身上溜下来,缠在一旁的书架上。
封禅走出屋子,打了一桶井水洗漱干净,然后陪父母吃完早餐。再回到屋子里时,金翎竟然在看书,拥有了独立学习的能力。
此时金翎就好像一个刚刚蒙学的孩子,饥渴地吸收知识,来者不拒。封禅觉着有必要好好引导它,免得金翎学坏,误入歧途。
“封禅,你总算来了。”比起读书,金翎还是更喜欢和他一起玩。
“你藏在我的衣服里,别让人看见,我现在带你去别的地方。”封禅摘过墙上挂着的金鳞剑,而金翎则钻进他的长袍下面,。
他提着宝剑走过集市,金翎缠在他的左臂,从袖口露出一对乌黑的眸子。金翎还没有来过这么热闹的地方,感觉十分新奇,脑袋在他袖子里转来转去。
走出集市之后,人烟渐渐稀少,封禅加快了度往李庄赶去。大约半个多时辰,封禅再次来到步雯家门口,她已经做好了准备。
今天步雯穿了一身猎装,上身还有一件皮甲,挎着弓箭手提尖刀。比起封禅这幅寻常打扮,步雯显得更加精锐,好似一个美女猎人。
“你们两个要小心,找不到就算了,早点回来。”临走前,步雯的母亲李氏嘱咐道,看来步雯如实说了行程。
“您放心,我会照顾步小妹的。”封禅有金翎在身,较比昨天自信了许多。
步雯听到他的话,也踏实了许多,随后两人一起迈向远方大山。走进山路之后,完全看不到人影,金翎忍不住钻出来,把步雯吓了一跳。
封禅摸摸金翎的头,笑道:“别怕,这是我的妖族朋友,叫做金翎。”
金翎绕到封禅的脖子上,看向步雯:“你是女人。”
步雯感觉到金翎没有恶意,转为好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会说话的蛇,原来妖族真的存在。封公子,你是怎么和它成为朋友的?”
关于妖族的传说不少,但是妖族很少出没人族,多数隐藏于山中。又或者修为高深,化为人形隐藏于民间,所以寻常人鲜有见过妖者。
认识金翎到现在,封禅依旧对它很感兴趣,不时想摸摸它的身子。那种感觉好像七八岁时,养了一条可爱的小狗,天天一起乱跑。
而金翎也对封禅很好奇,总是缠在他身上绕来绕去,挺享受的样子。穿好衣服之后,封禅并不拒绝它的行为,感觉挺有趣的。
“偶然认识的,可能是缘分吧。”封禅没有解释过多。
“真好,我可以摸摸它吗?”步雯羡慕地道,伸出手想抚摸金翎的脑袋。金翎却躲了开来,还朝步雯露出凶狠的眼神,腹部鼓动:“别碰我,不然我吃了你。”
“看来它不喜欢你,如果不想死的话,最好照它的话去做。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它把我的精锻剑都缠成了麻花,你不是对手。”封禅有点得意,感觉金翎是属于他的。
“不碰就不碰,哼。”步雯有点委屈。
进入山林之后,道路越难行,却难不倒练过武功的人。金翎显得十分活跃,好似一道闪电,不停地在两人四周钻来钻去。
看到金翎这么快的度,步雯有点吓到了,还好没有碰到它。别说她才炼体五鼎,便是一个混元高手来了,都不一定有金翎那么快。
玩了一会,金翎又回到封禅身上休息,让他带着自己前进。由于道路荆棘,封禅不得不拔出金鳞剑开路,免得衣服被荆棘挂烂了。
“你们的度太慢了,就不能快点吗。”金翎绕在封禅身上,有点无聊。
“这里地形复杂,草木林立,不适合我们行走,自然慢一些。你要是闲着没事,就去前面探路,有危险再回来告诉我。”封禅从容不迫道。
“也行,我便做一回探子。”金翎吐字越来越清晰,然后一溜烟钻进了灌木丛。
又走了两个多时辰,封禅和步雯终于进入千年峰内部,树木变得巨大挺拔。山脚下的树木也就水桶那么粗,这里的树木竟然达到十丈直径。偶尔可以看到一百多丈高的苍天巨木,封禅走在下面,好似一只蚂蚁在果露的树根上爬行。
树木变多变大,自然也出现一些十分奇异的植物,比如食人藤,铁皮树,紫玉果…那一串串的紫色果实,看起来很好吃,实际上人吃了会中毒。
由于金翎感知敏锐,一路走来避开了许多妖兽,他们至今没有遇到危险。封禅不禁感慨,跟金翎一起来千年峰果然是明智之举。
“那是黄牙李,补血圣品。”
突然,封禅看到一株小腿粗的李树,那李树长在一株百倍巨大的古树上,十分隐蔽。乍一看,还以为是巨树的一根枝条,若不是封禅目光敏锐,恐怕会被这株黄牙李躲过去。
“果然是黄牙李,终于找到一株补血的灵药,这下小呆子有救了。”胡雯大喜,顾不得香汗淋漓,身形轻巧地跳跃过去。
步雯一跃可达数十丈,轻而易举地爬上巨树,把那黄牙李摘了下来。可惜一株黄牙李只有一颗果实,约莫鸡蛋大小,十分诱人。
根据灵药图录的记载,黄牙李乃是补血圣品,百年才开花结果。不是百年结果一次,而是生长百年之后,才拥有开花结果的能力。
“光是补血还不够,还要一种养髓的灵药。”封禅说道。
“可是这里太危险了,又不知哪里才能找到,还是回去吧。”步雯不想冒险,封禅能陪她走到这里,已经令她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