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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夜色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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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情侣之旅后,感情会加上升。 或许从匆忙的身影里,找不到半点瑕疵,这就匆忙的

    工作去,工薪族最大的缺陷。

    旅游是一种生活质量的提升?

    或者有极多的认同者。我也是投了一张赞成票。

    李峰有看到了堆在抽屉的草稿,蔷薇之前说:“没写好的东西不肯让人看的。”,他的做

    法全然在找骂,是在犯错?

    自由的空间?

    一个人是在坚持一个自己单身时定下的原则,会不会因为爱上了某一个人,就会说“此一

    时,彼一时”。

    蔷薇不是顽固者也更不是偏执狂。你可以认为她是个善解人意,平易近人的人。

    一日,李峰有约高军到了一叫“火柴盒”的酒吧。

    “什么事是穷人事,什么什么事统统叫乌龟王八蛋。”,李峰有喝了三杯酒下肚后,大喊

    了起来。令他狂捉,大吼的对象难道不是蔷薇。

    一个男人在酒吧背对着她的情人,在这里狂抓,大吼;这是为何?

    一场旅游后,两人**碰撞,心灵交接,竟有如此神效?

    原来,李峰有觉得自己堕入感情漩涡,他是怕了?

    高军早已猜出端详,笑起来说,老生常谈那样“趁早结婚吧,你俩。 ”

    当李峰有一听到结婚字眼,他停止大吼,他点着一根烟,抽了起来;呈现一副冷静的神情

    ;烟草味散在这个酒吧里,惨杂各种各样的味香水、冰酒、汗水等。

    在火柴盒酒吧,买醉的人正坐在他的邻桌,一个刚二十出头,粉色窄小的连衣裙,丰满的

    **,粉脸,画眉,如悬胆鼻。长披肩,身材苗条。真是低胸诱惑,春色撩人。

    这个粉妆女的身边坐着两个同伴,她频频向李峰有送秋波。

    有时候,高举高脚酒杯,冲着李峰有干了一杯。

    高军不胜厌恶的摇着头。他真想把桌子上的酒,一下子泼到他身上。

    李峰有看着正在忿忿不平的高军。

    这一刻,高军的电话响了。是维奇斯打来的。他飞快跑到室外接听电话。他打完电话,回

    到原来的酒桌,空荡荡的,已有服务人员在收拾桌面上的空酒瓶跟烟灰缸,而临近酒桌的三个

    人也不见了身影。

    他走到了厕所巡视一遍,不见踪迹。出了酒吧,打了通电话。

    没接。只见回了短信“我先回了。”

    高军说:“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几时会是这样呢。”

    高军也转身,向一辆的士挥手,上了的士。也是一阵风,离开了火柴盒酒吧。

    这样的夜色谁都能买?他就算花完身上所有的钱,就算不去考虑明天,那个在地平线跳起

    的太阳,接受那一缕阳光,意味着新的一天到来的——

    还顾明天干嘛,真真的想明天。这一天都不能尽兴,何当天明?这种及时行乐的生活奉条

    。唯有真正飘荡流浪过的人才会其中的滋味。

    买醉的人是有的,更何况还有新闻在报道自杀。买醉的人,这样的夜色只属于这样的人,

    或者是片刻的兴奋而已。谁又会去深究去本真。

    第二天,一切从夜深沉淀下来的东西,一经过日光晒,有时会留下些什么,又是吵闹的开

    始,有时便是一种反思后的人格上升。其实,后面这一种是不可能生的。人格上升——并不

    是犯错的经验叠加。

    蔷薇的母亲到了寺庙,要了串佛珠,是经过高僧念经开了光,挂在墙壁上,说这能辟邪。

    “我的脸可摆着两个大字“恶意”,你最好不要跟我好。”

    李峰有低着头说,两眼不敢看她。

    一个咖啡厅,点了原味咖啡,桌面椅子尽是黑的,灯光也是昏暗。

    滚烫的咖啡,冒着热气;蔷薇一口也没喝,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气冲冲的,夺步走了。李

    峰有没追,埋头伏台,眼角挤不出一滴泪,只是通红的炽热双眼。

    出了咖啡厅,她才懂得要回头,脚步也放慢了下来,慢慢的,她多希望他会飞快追上,从

    后面拍拍她的肩。可没有

    在连续几辆的士司机,都伸头问要不上车,都摇头了。

    过了七八分钟后,她眼神失去神气,暗淡了下来,懒洋洋,如有所失的,开了车门,坐上

    了后座位。

    “师傅,到无尚大夏。”,蔷薇说。

    的士在路上飞驰。

    “到了。”,司机说。

    “真是快,是坐火箭感觉,咻,一下子。”,蔷薇虽是坐上了车,可她脑海在思索,她也没

    注意到窗外;时间便是出奇走得快似的。

    到了无尚大夏,她直去找维奇斯。

    蔷薇真像一泥樽,坐着唠叨“真是变的快。”

    多是猝不及防的,更何况认识最不可靠的东西。

    “就一句话,能把你打走了,看来他是快成精的节奏了。”,维奇斯看到她这样子,知道

    她的心里难受,更是在试探性的问。

    李峰有无非是欲擒故纵之法,逼着她自己跟他走近,逼着她自动性的投怀送抱。

    从李峰有的眼神中,一时是触电般,一时是落入冰川河底。只是各自有意,却是高傲的主

    ,在挑战彼此的底线。

    维奇斯笑着说:“我早就看出了,多么经典呀!”

    “你就吹牛。”

    “多好笑,我才第一天认识么?早好,晚好总是要好的,偏偏这****都选了。”

    维奇斯在想你信也好,反正谁没几个人是信的。不正是有一个人这样说“尽信书,不如不

    念书。”我没有写书的才能,可说几句话,对错的分别本就从无谈起,又岂能生信。

    他处处跟你玩生疏,越把你往外推,你越是气了,你最好别对我生气,生气了,对你来说

    ,就会犯错误的——

    你的智商比水的冰点高不了多少。

    “你的智商就比水的沸点高?”

    “谢谢你,想不到才认识三天不够,就这样去赞扬一个人,我越觉得你可爱了,几乎说得上

    喜欢。”

    “你跟男人谈恋爱,对了,是精神恋爱的话,绝对性是听不懂他说的话。”,维奇斯正颜厉

    色的说,煞有其事一般。

    “废话了,不跟男人,难道跟猪。”,蔷薇急忙反驳。似乎她觉得这个才出嫁几天,就开始

    要为男辩护。

    一切有意义,无非是这样写:走中带跑,轻吶呀,去拥抱你的爱人。

    罂粟花在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