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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大酒店的冷可梅倒是经常的给萧博翰打来电话,但她在最近也绝不会邀请萧博翰去和她快乐疯狂,她早就接到了方鸿雁的暗示,在最近这一阶段绝不能和萧博翰有什么接触。
冷可梅明白这些道理,她只有压抑着自己的欲~望,耐心的等待,不过冷可梅还算够意思,她也暗示了萧博翰,说他身后可能最近有尾巴。
萧博翰笑笑对她说:“我早就知道,我不明白他们想做什么,估计他们是怕别人暗害我吧。”
冷可梅嘻嘻的一笑说:“嗯,就是,我看是这样。”
可以说这几个月的时间萧博翰都过着苦行僧的生活,小雯决定今天要用自己的身体来安慰一下萧博翰,他不该受到这样严厉的惩罚,在小雯的眼里,萧博翰是个好人。她觉得萧博翰是一个蛮坦荡的人,他幽默,风趣,不拘小节,对朋友很讲义气,这从他周围人对他的钦佩和忠诚就开以看出来,而且他的人很聪明,这从他处理事情的周到、果断以及谋划上都有反映,小雯有很深的体会。
想了没一会,小雯就脸红心跳起来,她赶忙停住自己的幻想,把沙发上,办公桌上,茶几上,窗台上散乱的文件收拾好,归类放在文件柜里,这样一收拾之后,萧博翰的办公室已是窗明几净,整整齐齐。像一间婚嫁的新房在迎接它的新郎到来。
萧博翰洗澡很快,夏天本来都是一天冲几次的,所以小雯刚收拾好没一会,萧博翰就穿着短裤背心走了出来,突然的他就看到了小雯,萧博翰“啊”了一声,说:“你还在啊,我以为你已经走了。”说着就准备退回去穿条长裤。
小雯就站了起来,笑着说:“紧张什么,好像你是大姑娘我是男人一样。”
萧博翰有点尴尬的笑笑说:“我怕这样不大礼貌。”
“且,算了吧,你们男人有时候真的很虚伪,现在正经的不得了,要是在.....嘻嘻,你可是很疯狂的。”
萧博翰脸有点红,但小雯的话无疑给他也算是打上了一剂兴奋剂,他感受到了小雯今天的意思,自己的心跳也急促了起来。
小雯走到了他的身边,距离很近,看着萧博翰的眼睛说:“想了吗?”
“想。”萧博翰肯定的答复了一句。
“那还等什么呢?”
“等待你的允许啊。”
“傻帽,还要我怎么表示你才看的出来,是不是每次都应该我主动。”小雯迷离着眼神说。
萧博翰血压在不断的升高,他靠在了里间的门框上,抬起手来,拥住了小雯,萧博翰低头看着小雯的眼睛,她的睫毛在夜风中颤抖,萧博翰的心尖也随着颤动,他静静地凝视,默默的,默默的把头低了下来,靠近了小雯的脸蛋,他感觉,是那片静静的摇曳不出波澜的月光中充满了激情荡跃,萧博翰轻轻地吻上了她的唇……。
当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之后,小雯软软的瘫倒在萧博翰的怀里,脸上泛着红晕与幸福的笑容,他们俩全都没了力气。
小雯说:“我该回去了。”
“不再多呆一会吗?我舍不得你走。”萧博翰用一种哀怨的眼神望着她。
“别这样亲爱的,我是为你好,不要让人在背后说的三道四。”说着小雯已经在穿衣服了。
“好吧,你想的很周到。”萧博翰也不得不承认。
在小雯离开之后没多长时间,萧博翰就很惬意的进入了睡眠,一点都不错,女人就是男人最好的催眠药了。
而远在柳林市的一个山里,蒙铃也在想着心事,蒙铃想的是萧博翰,这儿的山很大,大的好象天很窄,鸟都飞不出去,在大山的半山腰处,有几间破败的房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操场上一根旗杆上飘扬的五星红旗,告诉你这是一个学校。
蒙铃就在这所学校里。
这里远离城市,山高路险,交通极为不便,山里的很多人甚至一辈子没有到过县城,更别说到柳林市去了,他们就在白云和山水中度过一生,有些村落甚至还保存着刀耕火种的生活方式,一句话,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处被人遗忘的角落。
学校只有两个老师。一个是蒙铃,一个是近60岁的男人罗建军。
罗建军是当年的知青。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插队来到这里,后来当了老师,在这所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所学校一干就是40年,说是学校,其实也就50来个学生。一到五年级分成两个班,老罗一个人的时候就这个班上课,那个班自习,来回交替。
当蒙铃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被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深深震撼。她不敢相信在这喧嚣繁闹的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地方。一切都那么原始-----课桌和登子是用山上的青石板做的,年头长了被孩子们的衣袖磨蹭的油光铮亮。黑板倒是用水泥砌的,岁月在上面刻下横七竖八的裂纹。窗户上的玻璃早烂了,贴着白色的塑料薄膜。墙是用山上的石头垒起来的,很结实也很粗犷。屋顶是用石棉瓦打造的,有不少地方已破损,阳光照下来透过屋顶在教室里形成几何般的光柱,光柱里有灰尘飞舞。
老罗黑瘦黑瘦的,脸上皱纹很密,像一块苍老的树皮。人很闷,话不多。只有在他一笑的时刻,那笑容里的羞涩带着一种真善美的光辉能瞬间穿透你的心。
蒙铃问他一个人怎么能够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坚持40年?老罗只是憨厚一笑道:“孩子们离不开我。我走了他们怎么办?”他没有更多的解释。
老罗是上海人,当年出身不好的他在做过旧社会小商贩的父母因被批斗深受污辱而上吊自杀后,孑然一人随着上山下乡的洪流来到这里插队。
山里的百姓对他很好,看他有文化,就推荐他做了这所学校的老师,而他也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和朴实的山民,文化大革命的残酷和那个把人变成魔鬼的世界,让他的心灵深受摧残,他厌恶乃至仇恨那个世界,而在这里,他享受着人的尊重和大自然的沐浴,还有孩子们明亮的眼睛和笑声。
蒙铃听到了他的情况,当时就被深深感动,她觉得她的生命会在这里找到归宿。
老罗很惊诧蒙铃的到来,过去也有不少青年男女到这里来说要当老师,可最后没有一个坚持住,最多10来天就消失了。
老罗也不责怪,在他看来,如今的年轻人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毕竟他们和他不是生活在同一个年代。
对蒙铃,老罗也这么认为,不过是年轻人给自己的生活添一段传奇罢了。
但蒙铃的美丽和气质,是他惊诧的原因,这样的女子,在大城市足以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乃至更好的生活,为何会来这里呢?
山里的百姓老老少少听说学校里来了一位仙女一样漂亮的女老师,纷纷前来观看,然后热情地请蒙铃去他们家里做客,那种朴实和真挚往往让蒙铃无法拒绝。结果是在一个星期内蒙铃吃了她认为这一生中最好吃的饭菜,山珍野味和这里特有的原始生活风味让她大开眼界。
老罗把学校里他认为最好的一间房子收拾出来让蒙铃住进去,房子不大,也就不到十个平米。一张床一个桌子就占了三分之二的空间,蒙铃把屋子收拾的很干净也很有创意,她他让老罗帮她从山上搞了很多宽厚的树皮把整个墙上铺满,树皮的纹理和清香把小屋装点得原始风味十足。
墙上挂了几幅她喜爱的油画,她也用树皮包了个边框,很时髦。把屋里的灯泡装在一个用竹子改造的竹管里,上面钻了很多眼,打开灯,光线从青翠的竹管里泄出来,凭添三分情趣。
晚上山风吹过,林涛哗哗地响,不时传来也不知什么鸟发出的悠长的啼鸣,更显大山里的幽静,深山里的小木屋也很幽静。
唯一让蒙铃遗憾的是学校没有电话,也不能上网。老罗说道离这里十几里的寨子有电话,他想办法找人看能不能引一根电话线到学校里。
蒙铃代三门课,语文,音乐,绘画。其它的都归老罗。上课的第一天,站在那小小的讲台上,望着下面一张张黑红的小脸和一双双清澈明亮充满渴望的眼睛,蒙铃一下觉得这三尺讲台很神圣。这些山里的孩子们应该有和城里的孩子们一样的教育,一样和这个社会有着贴近的生活。而不是在这深山里自生自灭,和他们的父辈过同样的生活。他们缺少一对翅膀。
而她,就是给他们安装翅膀的人!
她在黑板上写下一行字-------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
转过身来,用深情地语气说道:“今天,我就教同学们唱这首歌。”
山里的生活让蒙铃很惬意。有时她坐在长满野花的山坡上,摘一朵野花在鼻子上嗅着,望着在小操场上欢跑雀跃的孩子,山风吹起她的长发在耳边厮绕,清新的带有青草香的空气滤过她的五脏六肺,望眼蓝天,云朵是那么白,白的晶莹,白的如梦。那一刻,她有融化在蓝天里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