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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跋涉去领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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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幻剑所住的山峰叫做擎天峰。名字的来历显而易见,这玩意不但比其他的峰要高,而且更为陡峭。

    师父将李冰冰带到某处道道,“从这里下,比较近。”

    他说完很潇洒的转身走了。留下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徒弟。

    她站在峰顶边上,朝下看了看,只见山腰一片云山雾绕,瞧不到底。心中已经胆寒了,哪里还谈地上往下爬。

    她左看右看就没发现近在哪里。

    好比珠穆朗玛峰,无论是从尼泊尔攀登还是从西藏那边爬,恐怕即便是有区别,这区别恐怕也是微不足道。

    人家都是带着装备的,李冰冰就孤家寡人一个,穿着被裁掉一大截的长袍,一双没有底的靴子。

    靴子在涟波山脉,被小二推着跑,给磨穿了。先前在流云城去给小红买奶,却忘记给自己买双靴子。

    无法可想,又不愿意服输。她只好趴在悬崖边,一点一点的将双腿和屁股放下去,手却扒在崖上。

    小二早被唤出来戒备,万一掉下去,还能稍微落借下力。

    山风大得要死,整个身体仿佛随时会吹得飞走。

    蜘蛛侠李冰冰趴在岩壁上,慢慢挪着。幸好手劲脚力不是凡俗之人,经过灵气冲刷洗髓,力道很强。尤其是将灵气贯穿脚尖指尖,可在石头上挖洞,支撑身体。

    不过,她觉得很不乐观。以这个速度,恐怕她在半山腰就会被活活饿死。

    手指扎进石壁,突然想起九阴白骨爪,不由得苦中作乐,哈哈笑了一阵。这么一来,倒是忆起先前霸杀给她挖洞府的情景。

    小二虽然比人家霸杀肯定差了不少档次,但是挖个把洞应该没什么问题。

    她心中一喜,忙叫逆天第二去给她做苦力。

    到底是把剑,天生就是搞破坏的,小二比李冰冰的手指可锋利得多。这小子没有一句怨言,只晓得埋头苦干,一个一个的坑,挖得又大又深又整齐。

    李冰冰洋洋得意,虽然不至于如走平地那么嚣张,可是速度快了许多。很快就穿过了半山腰的云雾。

    不过,即便是快,也很有限度。到后来,只觉得手脚都不是自己的,全身酸痛。

    从前,有个人天天宅在家中,后来,她被迫去爬山。然后她累得半死不活。

    笑话虽冷,可是的确是李冰冰的真实写照。

    无法可想,她只得寻了一处勉强可以坐下的凹陷之地,歇歇腿。

    顾不上肚子饿,直接打坐入定,修复全身的肌肉和被摧残的手脚。四灵根虽然烂得出奇,可是也有它的好处。除了金灵气,要啥有啥,木灵气尤其对修复的作用非常大。

    灵气溶合后,吸收的速度非常快,李冰冰恨不得自己是个五灵根。说不定那个金灵气有意想不到的好处。至少她晓得,以水木两个灵气来疗伤,磨掉的脚皮都可重新长回来。

    此刻她凝聚心神,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将凝实的灵气输送到损伤的地方。

    这时候就体现出神识内视的好处了。那些被拉伤或者过于疲乏的部位,一目了然。她先来了个重点护理,然后以灵气冲刷全身。

    做好这个,这才开始补充灵气。藏剑楼的灵气显然比外界强得不是一点两点。速度太快,让她有点撑得慌。好比原本是用个细的吸管喝汽水,一下子换了个粗吸管,还是以原先的力道吸收。她几乎给涌进来的灵气呛到。

    好在很快就习惯了这个速度,事半功倍,不但速度快,而且灵气在经脉中的运行力道也大,起到了加固经脉的作用。

    等李冰冰从入定中出来,天色已经全黑了。她掏出储物饭盒,吃了个饱。

    吃完顺便打开灵兽袋看了看干儿子。红毛小子正抱着奶瓶睡得很香。

    吃饱喝足,继续爬山。不晓得是心理作用,还是先前的治疗有效果,李冰冰觉得仿佛顺利了很多。天没亮,就下了擎天峰。

    不过即使身体上没先前摧残得厉害,可是神识却是累了。她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将防护阵丢下,倒头便睡。先前在山峰上早就觉得疲乏,可是哪里敢随便睡觉,万一掉下来,就是块血肉模糊的肉饼。

    这一觉竟然睡到日上三杆。李冰冰一看要糟,如果不早点到外事处的宝成峰,晚上人家不办事怎么办,难道得再等一个晚上。

    她将地图取出来,再次贴在脑袋上,细细的琢磨了一下路程。

    有两种走法,第一,继续爬山峰下山峰,翻越五个山峰就到了,在距离上比较最近。第二,绕开山峰,虽然还是有不少起伏,可是不用那么攀爬,不过距离会比较远,足足比翻越的路程多出五倍。

    好在其他的山峰没有擎天峰那么变态,不是那么高,也不怎么陡峭。李冰冰决定还是走近路。

    她这么想的原因很简单。靴子没底,靠的就是几层布。修真界出品的布料虽然结实,即使以灵气护着脚板,也挡不住跑那么远的路。攀山虽然也有耗损,可是比单纯的跑路要好点,再则,距离上比较近。

    到了外事处,就可领到新的靴子,到时候,要爬山就爬山,要走平缓的路就走平缓的路。馒头包子随便挑,都由得她了。

    经过擎天峰的变态训练,李冰冰已经不将其他平缓些的峰放在眼里,尤其是往上爬,基本上都是跳跃式的,足尖点点,就可上个半丈来远。即使是没有地方落脚,可是坡有个斜度,稍微落个脚,又可以往上冲。

    到了下午,竟然到了宝成峰的脚下。

    藏剑楼的地方大,人口少,直到现在,李冰冰才碰见了第一个同门。对方是看起来大概只有六七岁左右的男童。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有种同舟共济的感觉。

    那小男孩,歪着头,仔细的看了她几眼,惊讶的道,“咦,是个师姐?还真少见哦!”

    他生得很是灵动,表情丰富,瞪眼惊讶的模样很是讨喜。

    李冰冰笑了,“师姐又怎么了?”

    “没见过罢了。我们边爬边聊吧,师姐。我都走了两天了,还没到外事处,唉!”小男孩说话像个大人。

    她忍不住哈哈大笑,回答道,“快走吧,万一上去了,外事处关了就不好了。”

    外事处的宝成峰很是平缓,和走路差不了多少。李冰冰一个跃身就就是差不多一丈远。那个小男孩速度慢了一点,跟不上,不过他显然是个意志坚定的家伙,拼命的跟着。

    李冰冰觉得有趣,也稍微放慢了些,与他并行。

    原来这小孩名字叫做胡琛,入门已经有几年了,在主峰上修行,是个双灵根。他虽然是内门弟子,还没有拜师,由主峰上的几位筑基师叔带着,和其他几个修为差不多的小萝卜头一起修炼。

    如今身子大了点,旧的衣服穿不下了,要到外事处来领新的。

    李冰冰很讶异,这小萝卜头看起来不过六七岁,已经加入门派五年了。

    “胡师弟,你到底几岁加入藏剑楼的?”

    小子很得意的说,“我五岁就入门了,已经十岁了。现在练气三层,很厉害吧!对了,你刚刚入门,你应该我胡师兄才是。”

    李冰冰顿时想起来,修真界的实际年龄和骨骼年龄完全是两码事。比如她,如今。。。不记得多少岁了,可是看起来还是个少女。

    她横了老气横秋臭屁的胡琛一眼道,“胡师弟啊!我练气九层了。”

    这下胡琛有稍微有点泄气,不过立刻又恢复了斗志,“好,现在叫你师姐,可是将来我会比你厉害了,你得改口叫我师兄。”

    两人一言为定,彼此都觉得这个方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