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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宝国布置任务给二哥后,二哥就一个人带着吴师爷给的手枪,在新河区《福记》的地盘里晃悠了六天。
除开有人叫自己回场子处理事务之外,其余时间他都在《福记》的地盘里寻找大克的踪迹,连吃住都是在这边临时找的旅馆。
可惜的是,任凭二哥努力了这么些天,他还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动手。
这些天里他曾经见到过三次大克。
第一次是在洪海路那边,看见大克杀气腾腾的带着五六十个人在街上走,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二哥当机立断就绕开了他们,一溜小跑回旅馆睡觉了。
第二次就是昨天,他在《福记》总堂附近隔着马路看见了大克,还有他的十来个小弟,其中有两个人背着枪袋子,从形状上都能看出来里面是五连发。
十几个外加两个拿着枪的,对自己一个拿着枪的,胜算大概在万分之一左右。
二哥没有多想,那天他装作路人在街边买了两串烤虾子,悠哉悠哉的就找了家茶餐厅坐着,观察了大克这孙子一整天,可依旧没有机会动手。
第三次也就是今天一早。
大克身边不过三个人,可二哥在见到大克身后那中年胖子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回了新河区自己的驻地。
妈的,肥犬在大克身边,我上去搞大克不就是送死吗?
“白宝哥啊?”
“怎么了?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啊?”
“这时间能宽限几天不。”二哥苦恼的躺在旅馆的床上,满脸无奈:“大克这孙子身边随时都有人护着啊,搞不定。”
“妈的你个废物!!”
果然是这话,二哥觉得自己的推测力突飞猛进啊,简直是掐指一算就知道白宝国要骂什么。
“晚上,大克要去南山公墓一趟,好像是处理他弟弟的事。”
白宝国的声音很低。
“估计不会带多少人过去,你跟着去看看,有机会就弄死他,别跟他玩肉搏啊,那是拖延时间,直接一枪崩了就走。”
“行,我现在就去公墓那边蹲他。”
南山公墓,这个名字并不起眼,放在全国各地似乎也有不少同名的地方。
但海城的南山公墓算是一个极具本地特色的坟山了。
在早已实行火葬的中国,这座坟山上也有不少刚土葬下去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本地的混子,而且是出了名的混子。
混得好土葬,混得不好火葬,这是本地黑道的一个风俗习惯。
当然,更多的混子死后大多都是死无全尸的下场,要么就是被丢在路边,让人拉去一把火烧成骨灰,要么就是被对头沉尸海底,或灌进水泥里充当城市建筑的砖瓦。
小克在头七后就让大克安排人送上了山,是土葬。
墓地规模还不小,除开六张硕大的石桌子之外,还有两排花坛,里面种着的都是一种不知名的野花,据说这是大克叫人从家乡带来的,为的就是让自己弟弟能有种回归故土的感觉。
一开始他也有想过,把尸首运送回老家安葬,可仔细的想了一下,还是算了。
谁知道半路会出什么事呢?要是被人半路截住把尸体给毁了,大克这辈子都觉得抬不起头做人了。
埋在南山公墓还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对活人动刀子没事,你杀人全家也只能算你心狠手辣,但你要是对死人动刀子,把仇家的坟墓挖了鞭尸,恐怕整个海城的黑道都得弄死你,这也能算是本地黑道的底线之一。
于当夜十一点左右的时候,大克孤身一人从南山公墓外面走上了山道,他并没有叫上自己的小弟跟上来,因为他觉得这样是扰了自己弟弟的清静。
路两侧就是森林,南山公墓里的所有坟墓都是安置在森林里的,这可不是外地那种光秃秃的坟山,打下往上一看全是参天大树,特别有恬静的味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大克已经站在了小克的墓碑前面,默默无言。
“弟弟啊......你真是废物.......竟然被金宝那种畜生给办死了........”大克声音嘶哑的说道,抬起手,缓缓的抚摸着墓碑:“老子已经给你报仇了.....也不知道是哪个雷锋帮我杀了金宝的全家.......妈的他不动手的话就是我动手了.......不管怎么说.......你可以安心的走了.......”
“老爹他走得早.......你下去了多照顾他........别说咱们是干嘛的......就说我们是做正当买卖的小职工.......知道吗......可不许惹老爹生气......要不然老子下去了打死你.......”
“你个扑街仔......怎么会死在那种杂碎手上呢.......”
大克说着说着,眼睛毫无预兆的红了起来,只见他猛地用手捂住了脸,浑身颤抖的蹲在了地上,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
要是让外人见着这个情景肯定会被吓一跳。
妈的,大克可能哭吗?!那可是个跟白宝国一样心狠手辣的老渣滓!绝对是死了全家都不一定哭的人!
他会哭?!你可别开玩笑了!
当时大克并没有想到,就在自己失态的时候,距离小克坟墓不过十来米远的地方,一个人正躲在树背后望着自己这个方向,眼神里充满了矛盾。
“等一会儿在动手......就等一会儿........”二哥心里嘀咕道:“反正他也跑不了.....等他哭完再送他上路......”
说实话,二哥当时感觉有些心软了,看着那个为自己死去的弟弟痛哭流涕的男人,他实在是感觉下不去那个手,但要是这次不动手的话指不定以后就没机会了。
纠结,二哥就觉得真他妈的纠结。
“大克也杀过别人全家.......大克也玩过别人的女人.......大克也........”
我敢保证,这次是二哥动手办人最丢人的一次,因为他用了一种极其有效果但很弱智的办法在催眠自己。
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那孙子产生怒气,然后一枪崩了他,深藏功与名的远走高飞。
简单的来说吧,二哥就是想化身成正派高人了,无产阶级的扳机就在他的手里,他在催眠自己,他要去捍卫正义!
好像二哥这状态确实是挺傻逼的.......
“你一路走好......希望你在天之灵......保佑你大哥我顺风顺水.....等我完成了咱们的心愿.....老子就在总堂里给你挂一个最大的黑白照......让你看看老子拿到的《福记》......”
大克似乎是哭累了,摇了摇头,喃喃的念叨着。
“这样走也好。”大克擦着眼泪站了起来,身子笔直,就这么一瞬间,那个以心狠手辣著名的大克又回来了,气势没有任何衰败的迹象。
“你这么走了,总比被仇家抓住,慢慢折磨到死好得多。”
大克说着这些话,眼里充斥着兄弟间才能明白的感情,深深的给小克的墓碑鞠了一躬,然后一言不发的就离开了这里,没有丝毫停留。
“等你往外面走点老子再办你......”二哥咬了咬牙,轻手轻脚的沿着山道跟了过去,动作非常的轻,哪怕他是踩在了落叶上,脚步声也几乎听不出来,这点似乎很违背常理。
其实这就是二哥的独特之处了,傻哥也有这种技能。
在东北靠山的乡县里,时常会有上山打猎的山民进山,不光打野味,还会采摘一些山珍去城里卖。
二哥跟傻哥小时候就经常被亲戚带去山里打猎,从小到大他们有不少时间就是在山里玩着度过的,自然而然也就学了一些本事。
这可不是什么武功,更不是特异功能,就是熟能生巧而已。
二哥打野兔子是一绝,这点毫不夸张的说,连许多老山民都对他的这一手赞不绝口。
也许是二哥不算魁梧的缘故,在山里放轻脚走路的时候,踩在树叶上的声音会变得很轻,哪怕是他在加速赶路,踩在了一些枯干的落叶上,声音也不会有丝毫的变大。
就二哥本人说,这真不算是什么特殊技能,只要经常去山里打野兔子就会了。
那种野畜生贼精,隔着十来米的声音大点,这小玩意儿就得猛地一窜,直接跑路。
只有把脚步声压低下去,不要大起大落的迈步子,轻抬轻放掌握好力度,这样就可以慢慢接近猎物然后.......
说来也巧,就在二哥跟大克往外走出一小段路的时候,只听一声极其刺耳的脆响,一根枯树枝就被二哥踩断了。
先前二哥是看得明明白白,地上没有枯树枝这类的东西,说到底也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状况。
是小克显灵了还是大克命不该绝?
二哥觉得都不是,只怪自己眼花了。
枯木断裂的这种声音,在本就寂静的夜里颇为突兀,大克毫不犹豫的就一回头,看见了那个黑乎乎站在大树背后的身影,压根就没给二哥反应过来的机会。
“出来。”
大克目光冰冷的盯着二哥的方向,低吼道。
“别鬼鬼祟祟的!给老子滚出来!”
二哥一言不发的走了出去,反正都已经暴露了,继续藏着躲着也没啥作用,还不如直接点走出去,也能算是让自己舒服点,这林子里的蚊子真他妈多啊。
“你是谁?”
大克问道,然后他看见了那个人影举起手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并且扣下扳机。
这时候大克才知道。
妈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