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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大概没有想到李大力居然会回答的这么快,连半点犹豫也无?然而更加让原随云在意的,还是李大力语气的肯。莫非他们表兄弟关系如此之好么?
要不是知道李大力没有内力,他几乎要以为眼前这个人才是天下第一杀手了!只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若是天下第一杀手,肯定都有自己的傲气,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当一个养猪的商人呢?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原随云拱手祝愿。
李大力回去想了想,自己大概是在珲国那里不小心露了马脚。天下会门徒甚多,很容易走漏消息。而聂风步惊云这两个人一看就没有多少心计,被套话了也未可知。
好在马甲还是捂得牢牢的,不然李大力就得要重新给自己弄个马甲了。一个杀手要是没有几个能够瞒得住天下人的身份,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好在除了养猪技能满点之外,李大力还是学了不少本事的。
缩骨功在江湖上一直是杀人放火的必备,只是这门功夫对骨骼要求极高,最好从小练起,名气虽大,但是江湖上会这门功夫的人不多。李狗蛋曾经将这本秘籍“借”了过来仔细研究了一番,再三思量之下觉得,既然有功夫可以“缩骨”,那么自然也可以“长骨”。
李狗蛋不愧是摆脱系统的大智慧之人,他在苦心研究七日之后就找到了方法,年轻幼小的百里牧就成了那个可怜的小白鼠。以致于,李大力明明可以长的更高一些,却因为这门功夫不得不保持在了中等偏上的个子。
“长骨”的效果顶多维持个三天,三天以后就会恢复成原本的体型,需要休息几个时辰才能再次“长高”,对*的摧残也不是一般的高。只是李大力随身携带的各色肉类零食都蕴含着不少药力,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隐患。在刚出道之时,李大力就时常用这本功夫掩饰自己的身份,马甲能够一直穿的好好的,正是得益于这门功夫。等到他有了名气,暗杀技能越发娴熟,这门鸡肋功夫也就被放了下来。
李大力对于石观音这个人还是有些印象的。
石观音控制着不少西域小国,那些国家如铁桶一般,李大力很难将生意做进去。大理皇室原本人丁兴旺,但二十年前为了抵抗石观音的渗透,才仅仅剩下段正淳兄弟二人。也因此,百见香的产量一直不怎么高。在西域那边,百见香会生长的更好。故而原随云一说,李大力稍微纠结一下就顺利的答应了。
当然,原随云的承诺也很诱人!
李大力自认为自己是个有事业心的男人,那么冒点险也不算什么。
原随云也礼尚往来的“友情”推荐了一个帮手,正是最近莫名其妙的和石观音对上了的楚留香。
楚留香同样拥有“天下第一”的名号,武功自然不必说。而且他还聪明,朋友遍布天下,走到哪里红颜知己就跟到哪里,和陆小凤两个人堪称江湖女侠的两大祸害!但凡有闺女妻子的人家听见这两人一来,就恨不得将闺女妻子锁好了!只是此举收效甚微,这两个人总能轻而易举的得到女孩子欢心,风流又不下流,就算想要教训一番也抵不过自家闺女的哭诉。
妥妥的人生赢家范例!
李大力对西域那边不熟悉,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去对付石观音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原随云高傲,楚留香是他难得看得起的几个人之一。天下第一谱的排名他也插了一手,对楚留香的本事颇为认可,再加上楚留香那种喜好交友的性子,想要和他成为朋友当真一点都不难。
李大力调整了自己的体型,换上一身纯黑的衣裳,在脸上涂抹了几个时辰后又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颇为英俊的猪皮面具【珍珠粉养出来的那种】,三重保险下才从从后山里牵了匹被猪欺负的可怜兮兮的骡子,又从街边店铺里用半柱香的时间砍价,用二两十三文钱买了一把粗制滥造的剑挂在身上,骑着骡子慢悠悠的朝着楚留香的方向前进。
马连河边有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躲在门后静静的窥视着外来人,一切景象都在告诉别人这里究竟有多么贫穷,和繁华的唐宋元明珲五国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拜五足鼎立之福,这些年来五国的君主大臣一个个都在治理上花了不少功夫,唯恐一不小心就被其他国家攻击。比如明国,曾经被唐宋元三国占领,算是五国里历史最为混乱的一国,也因此,明国对于商人的态度空前的好,什么重农抑商彻底被抛在了脑后。混乱的历史给了这个国家高度的包容性,就商业而言,称得上是五国之首。
故而,李大力将自己的家安置在明国,正是看中了这个国家对商人的各种优惠。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贫穷的地方了。
然而贫瘠的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只有这里有清水!
今天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楚留香一路赶来,几乎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见到这砖垒成的小店,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
来到这里的人不止他一个。
还有一个腰间别着剑,相貌英俊气质冷峻的骑着骡子的男子。
与楚留香相比,或者说与这整个高原相比,他都像是一个异类。
他身上披着一个大斗篷,原本头上还带着一个斗笠。可是在看见店铺的时候,他将斗笠扔到了路边,不肯再多看一眼。上面的黄沙已经堆积的很厚了。
他的脸色很红润,嘴唇也很湿润,看起来好像刚刚从家里出来。最让人惊奇的是,他身下骑着的那个骡子,嘴里正嚼着东西,红萝卜樱子还清晰可见。
在这样水比黄金还要贵的地方,一个畜生吃的却是水灵灵的红萝卜!不少人看着那萝卜樱子几乎要留下口水来!
相比之下,论相貌楚留香要比这男子吸引人的多,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却放在了那个黑衣男子身上。
“我要住店。”黑衣男子从骡子上下来,随手打开自己的包袱,里面居然整整齐齐的放着好几个红萝卜,“这是住资,够么?”
“够!够!”小酒铺的掌柜忙不迭的点头,这个季节,这个地方,他们连去年腌制的大白菜都只在过节的时候吃一点,更别提这么水灵的新鲜萝卜了!
“给我来壶酒,再给我支个小火炉子,我用得着。”男子将红萝卜扔给掌柜,将骡子拴在酒铺前的柱子上,瞥了边上的楚留香一眼,朝着酒铺走去。
楚留香有些郁闷的摸摸鼻子,也跟着进了酒铺,随后又看见了一个为了救猫不要命的胡铁花,顿时惊喜万分!
“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会在这里”
那人满脸都是青惨惨的胡子,遮盖了大半的脸,除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整个人懒洋洋的简直叫人气愤!也亏得楚留香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认出他来。
他回头瞧见了楚留香,也跳了起来,大笑道:“楚留香,你这老臭虫,你又怎会在这里”
两人又相互打闹了一番,才开开心心的一起进了酒铺。
胡铁花见了楚留香,高兴的紧,前脚刚坐下,就拍着桌子嚷道:“酒!酒!快送酒来,你们难道想把我朋友干死不成。”
有一个又黑又瘦的如风干了的小母鸡一样的女子哼了一声,往桌上放了一壶小的可怜的酒,这么一点,别说给两个久别重逢的男人喝了,就是给了八岁小孩子喝,也不够两口的。
胡铁花正打算说什么,就闻见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带着酒香,又胜似酒香,简直把胡铁花和楚留香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勾的不行。
他们转头望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将一块黑不溜秋的小石头放在了火炉上的酒壶里,用筷子搅拌,而那酒香,正是从酒壶里传出来的。胡铁花眼前一亮,脱口而出,“莫非这就是传说中能够将清水变为美酒的‘酒中石’?!”
那黑衣男子闻言转过身,似笑非笑的看了胡铁花一眼,“这种小地方居然也有认识它的人?”
“嘿,这种好东西,爱酒的人都知道。不过你可真有钱啊。”酒中石其实也有的卖,但是那价格足够让人望而却步,胡铁花一直都存不住钱,自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东西。
“在下胡铁花,不知道兄台如何称呼?”胡铁花被那美酒勾的上瘾,自来熟的来着楚留香一起坐到了男子的桌子对面。
楚留香也熟门熟路的坐下来,他现在十分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交个朋友。
“在下复姓百里。”
这人自然就是李大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