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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与冷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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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骤然得到一柄好枪,离开老汤姆的马车之后,唐煜迫不及待的使了一把。

    白银重越五十斤,对于目前的唐煜来说稍微轻了点,挥动起来毫不费力,长约一米八。

    “好漂亮的长枪?”王小胖和冷过来,只见到在黑暗的夜下,有一道白亮的光芒在舞动,当走进来一瞧,才发现是唐煜,看清唐煜手中的白银长枪,赞赏道。

    “唐哥,这是哪的来的长枪?”王小胖好奇的问道。

    唐煜也没隐瞒,直接说出白银长枪的来处。

    “老汤姆这么有钱?”王小胖顿时就惊奇了,能随随便便就拿出一柄宝器级别的武器送人,明显不是普通人啊。

    不疑有他,唐煜沉浸在刚刚得到趁手武器的兴奋当中。

    只见在月光的照射,一道白银光芒枪出如龙,“嚯嚯”作响,破空声大作,每每都给人一股惊人动魄之感。

    成为大师级的枪术大师,让唐煜对枪法的领悟越发的深厚,一招一式,尽显大师风范,简谱间接,无一丝多余的动作。

    “好,好枪法。”王小胖看不来枪法,只觉得唐哥的枪法如行云流水般简洁干练,令人有种赏心悦目之感,不知不觉,王小胖都看痴了。

    突然,在唐煜的背后,有黑影隐隐约约,模糊出现。

    “来得好。”那不是冷还会有谁?

    见猎心切,冷终于安奈不住,想要与唐煜比较一番。

    从冷消失的那会儿,唐煜就知道这家伙的想法。

    虽然人外表冷冰冰的,脸上也好似有万年不化的冰霜,一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但唐煜知道,这只是冷遮掩内在那颗火热的心罢了。

    到现在,唐煜都没忘记在被狼群追赶中,冷的不离不弃。

    短短的几天相处下来,唐煜三人可谓是接下了深刻的友谊,来自同一个地方,有一个相差不多的梦想,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出于低端,同病相怜,越发的让他们三人宝座一团,共同进退。

    冷的实力不容小觑,唐煜早就想要与冷比较一番了。

    见到冷率先动手,唐煜也不犹豫,刚到手的白银长枪,正好有个合适的试炼对象。

    神出鬼没的冷来无影去无踪,骤然出手,端的是无迹可寻。

    奈何唐煜的野兽直觉也敏锐的吓人,在冷刚刚从唐煜身后浮现的时候,就被唐煜感觉到,一个潇洒的转身,白银托着银白色的尾线,准确落在冷那柄神兵利器级别的匕首上面。

    刚从老汤姆那得知武器的级别划分,唐煜觉得,冷这柄匕首,其级别估计比白银长枪还要来得高,应该是绝器级别的匕首。

    两者相差一个大的级别,自己的白银长枪很有可能在碰撞的过程中则断,所以唐煜想了个法子,不与冷的匕首正面交锋,而是枪面贴着匕首的匕面,滑动着刺向冷。

    短兵器都短兵器的优势,长枪也有长枪的好处,当白银长枪刺过大概有一米左右的距离,冷就不得不退走。

    在坚持下去,非得被刺个透心凉不可。

    冷明白自身的优势所在,所以在推开之后,并没有无脑的冲上来,反而神乎其技的使用了“隐身术”?

    “英雄,需不需要我来找到他?”看到唐煜和冷的战斗,小天使黛妮手痒痒的,在唐煜的胸口小声的说了一句,等待唐煜的回复。

    唐煜摇头拒绝,笑话,黛妮的神力多么宝贵的东西啊,怎么能够浪费在武技交流当中?

    小天使有些失落。

    “放心好了,如果老汤姆说的是真的,肯定有你出手的机会。”唐煜安慰道,然后专心应对冷接下开的攻击。

    “飒飒。”

    冷在游走,从四面八方发出声响来影响唐煜的判断力,寻找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招一击。

    唐煜不为所动,侧耳倾听,分辨冷的脚步,判断冷攻击的时机。

    “就是现在。”唐煜突然小退了几步,躲避正面进攻的冷然后长枪前刺,尖锐的枪头已经抵在冷的脖颈处。

    冷,居然没有从唐煜的背后偷袭,而是从正面,光明正大的攻击?

    不,不对,因为冷会神秘的隐身术,就算是正面,唐煜也看不到冷的人影。

    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有特殊的效果呢,如果是其他人,说不定冷的攻击早就奏效。

    冷的额头冒出一颗颗的冷汗。

    “你,是,怎,怎么发现的。”冷艰难的咽了口口水,这样问道。

    唐煜笑着指了指鼻子道:“气味。”

    “你身上的气味虽然很微弱,却还是有一股汗臭味,几天的奔劳战斗,又是男人,不会跟小女儿家家的天天要洗澡。”

    冷点点头,突然跳入临时休息旁边的小溪边,清洗自身的汗臭味。

    对于一名刺客来说,任何能够暴露自身的缺点,都必须抹除。

    也许并不是人人都如唐煜一般,能够靠鼻子的敏锐度判断出自身所在的位子,但这种风险,冷不能赌。

    万一赌输了,代价就是自己的生命啊。

    “嗷呜……”夜晚冷风阵阵,狼嚎声不算,在大草原上,最强大的肉食动物就是狼群了。

    虽然唐煜收服了黑狼王,但在这一片的草原上,看起来,黑狼王群也不是最强大的,还有其他的狼群存在。

    “夜晚是最危险的时候,加上我们这边人人带伤,各个筋疲力尽,只要被狼群发现,就会成为攻击的目标,我们还是赶快拔营前往野马城。”被安妮孙女赶出来的老汤姆跟王小胖站在一起,欣赏了一番唐煜和冷的战斗后,笑着过来说道。

    唐煜觉得他说得有理,在幽谷那个方向,已经不能成为避风港,天知道再次过去,那些亡魂骑士会不会就守在那呢。

    那时候不是羊入虎口?有去无回?

    而唐煜收服的狼群,因为曾经被唐煜屠戮过,加上后来溃散,又有一些走失和来不及逃走,被亡魂骑士杀死的狼,目前唐煜手中加上黑狼王,也才勉强将近一百头而已,其中大部分的实力都才只是一阶,只有那两头的影狼被唐煜看中。

    这些寻常的狼,遇到小股的狼群还好说,如果是大群的,狼王的实力更是比黑狼王强大的存在,难保不会临阵倒枪,反戈一击。

    “我们目前距离野马城将近有三十公里,只要大家加把劲,应该能够在天亮之前赶到。”老汤姆遥望了一番野马城的方向继续道:“在野马城的周围三公里范围内,是野马城神射手的攻击范围,只要接近野马城,我们就安全了。”

    看出大家眼中的疲惫,老汤姆不得不加大筹码:

    “到了野马城,我请大家到野马酒馆好好的喝上一顿,费用我出。”

    此话一出,佣兵们纷纷站起来,倒是颇有些迫不及待,只恨背后没有翅膀,能够飞到野马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