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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一切都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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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劫掠团一方,曹团长还在盘算着这场前堵后追的战役该怎么打,还在赶来的路上。而另外一边,被曹团长当做猎物的人类商旅团在荒原上却已经分成了两股,一股还是保持原本的速度,在荒原上不疾不徐的推进。他们仿佛不是在赶路,而是在这里游山玩水。

    单从这个表现来看,这支人类商旅团就不一般。在流亡之域,即便是当地的土著盗匪团伙和这些富有实力的人类商旅团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是大家一直以来都是谨小慎微的在维护这难得的和平,没有人愿意在这上面付出代价。人类商旅团虽然财雄势大,但同样也是抱着能在这片土地上少呆一天就少呆一天的心思,几乎都不会怎么停歇,一直要抵达比蒙帝国他们梦的彼岸,才能稍微的松上一口气。

    这支商旅团不仅分成了前后两个部分,而且还这么大摇大摆慢条斯理的招摇过市,确实也像是巴里亚说的一样,他们高调得想让人忽略他们都不行。这样的肥羊从自己面前慢悠悠的爬过去,如果不想扑上去咬一口,那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盗匪!可这,同样也是这些家伙自信的表现,没有绝对强悍的实力,在这里这么张扬,那几乎等同于自杀。他们能够一路跋山涉水的走到曹团长的领地上,已经说明了他们斐然的实力。再下一站,那就真的是到达梦想的彼岸了,比蒙帝国对人类商旅团是从来都青眼有加的。

    想到身后的大部队拉着的正是比蒙帝国最贫瘠的矿石,以及为了打开比蒙帝国市场的大批量的成品武器,雷吉就觉得一阵说不出的畅快淋漓。虽然雷吉只是被雇佣来护卫商旅团的佣兵团团长而已,但这还是让他感觉与有荣焉。

    特别是当目光注意到手上那一面破烂古怪旗帜的时候,雷吉脸上的笑意就更浓了。这面图案复杂,略显浮夸的旗帜,是雷吉刚才率队从一票土著盗匪那里抢过来的,雷吉一直都有收藏旗帜的个人爱好,可惜刚才在混战中把这面旗帜给弄得破破烂烂的。让雷吉还有点遗憾。

    雷吉作为一个资深的职业佣兵团团长,过这种刀头舔血的日子也有十多年了,从一个懵懂的青年混成一个中年大叔,好在混出了一点地位。现在雷吉也是一个千人佣兵团的一把手。在业界处在虽只是是中流的存在,但是名声还算不错,装备和人员基本上能跟得上潮流。也许这辈子雷吉是没有办法混成顶级佣兵团了,可他也安于现状。

    想了想这次保镖护航的经历,雷吉觉得异常的轻松愉快。首先。雇主毫无疑问是出了名的大金主,泛美大陆上都排的上号的,雷吉得到了一个好价钱。本来以雇主背后的势力来说,是没有必要雇佣佣兵团的,雷吉也没好去问,

    其次,让雷吉觉得舒服的是,这一路走来并没有遇见任何一丁点的麻烦,而且这还不是雷吉佣兵团的缘故。很大程度上,那还是雇佣雷吉的金主的影响力。走了那么远的征程。雷吉仅仅只是动了一次手而已。

    甚至于,说动手都是太夸大了,那些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不开眼的盗匪,在雷吉看来顶多只能算是消遣。他们是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盗匪的奸猾和猥琐,但是雷吉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的佣兵经历也不是白混的,经验也是实打实的,基本上没有花多少心思,仗着兵强马壮火力足,雷吉还是把这些草寇给处理掉了。

    得出来的总结是,这些草寇虽然悍勇。虽然狡猾,可他们毕竟不成建制,装备差劲,要是他们再有组织有纪律。装备好上一些的话,雷吉估计自己也要吃点亏。

    让雷吉有点觉得奇怪的是,这些明显种族不同,而且明显差异很大的盗匪团伙,却顶着同一面旗帜。因为雷吉的个人爱好有点特殊,所以也对这玩意儿特别感兴趣。这些盗匪团伙也顶着旗帜打劫,就已经让雷吉觉得奇怪了。

    雷吉往来流亡之域的经历绝对不少,这无数人都谈之色变的流亡之域,却是实打实的雷吉发家的黄金之路。他的一点一滴,几乎都是在这个地方混出来的,所以雷吉对流亡之域的了解,也比一般的人深刻得多。

    流亡之域的土著盗匪说白了,那就是大老粗泥腿子的代名词,这是一个下辈子都和文雅高贵无关的群体。一面旗帜代表什么,他们永远都不会明白的。在这些泥腿子大老粗的眼中,一面团队的旗帜甚至还比不上一条现实的兜裆布来得重要,毕竟这里是生产业最落后的地方。

    在发现了这群草寇像模像样的顶着一面旗帜出现在自己面前,大言不惭的准备收过路费的时候,雷吉差点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更加让雷吉觉得郁闷的是,他这个旗帜爱好者也算是看了不少的特色旗帜,但从来没见过如同这些家伙脑袋上那样的旗帜。

    那旗帜比寻常的旗帜都要大上不少,甚至比一般大型人类帝国的国旗都还大不少,这简直是太独特了!一般有点见识的人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更是在明目张胆的挑衅于别人。而且一般的旗帜上面,就算是那些负载着无数荣誉的旗帜,一眼看上去图案也不会太过复杂,而这面旗帜,大老远的一看,就是花花绿绿的,险些没看花雷吉的眼。

    雷吉就算是打破了脑袋,也绝对想不到这旗帜完全就是一群闲得蛋疼的人闲来无事胡乱涉及的,所追求的效果,就是体现劫掠团是一个多民族共融的大家庭,最关键的,还要一亮出来就足够吸引人。比那些强大的人类帝国的国旗还大,仅仅是因为大家都想方设法的在上面涂鸦,这旗帜的面积不够用了而已!

    雷吉第一眼见到这面旗帜,就打算要把这难得一见的玩意儿加入自己的收藏库。可那些土著盗匪对这面旗帜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乎了雷吉的想象,雷吉本以为只要自己给这些家伙一点颜色看看,甚至都不用杀得他们屁滚尿流,他们第一时间就能会把旗帜一丢,撒着脚丫子逃窜。结果呢?

    那些泥腿子却是雷吉佣兵生涯当中见过最他妈硬气的一批盗匪了!一般的盗匪,那是真正的无组织无纪律,只是稍微受挫一下。就立马什么号令都不听的开始逃窜了。而这群泥腿子,看起来松垮垮的,却仅仅只是表面现象,一旦轻视了他们。被他们拉近了距离,他们那悍勇的作战风格甚至让人心惊肉跳。

    劣质的武器或许会被佣兵们钢铁的刀剑一分为二,可他们即便是没有了武器,也敢于赤手空拳的冲上来,用拳脚。用牙齿咬!雷吉佣兵团的成员,甚至被这些泥腿子的骚扰战术干掉了近一百人。那些泥腿子,哪里是一般的草寇土匪可以比拟的?这些家伙简直是亡命徒,战损比超过了四成,他们才会想到逃跑!

    战损比超过四成意味着什么?这个数字可以让无数人类帝国当中赫赫有名的劲旅都感到惭愧,一般的正规军都没有他们这么顽强的战斗力。而且他们就算是逃跑,大大小小的十来次,都没有一次是溃逃,这更是让雷吉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心寒。

    雷吉虽然没有当过职业军人,但是他在这方面的嗅觉还是颇为灵敏的。当一群强盗土匪打起仗来是这个模样的时候。简直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他们逃跑的时候,甚至会有明显的分工合作,被留下来挡追兵的人,绝对是死战到底,明知道自己必然是一死,都没有丝毫的犹豫,他们会不择一切手段阻挡敌人哪怕一个瞬间,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同伴。雷吉甚至看到过一个四肢都被砍断的半兽人悍匪一口咬住一个佣兵的脚踝,直到脑袋被砍掉了,他的嘴都还嵌在对手的身上。可想而知他生命最后一刻是有多么决绝。

    至于这些盗匪头上的旗帜,更是会在第一时间安安稳稳的护送着离开,不让雷吉有丝毫的机会去染指。雷吉可以从他们眼中的神情感受出来,这些盗匪守护着那面旗帜的心态。就和那些狂信徒信奉自己的神祗一样坚定不移。

    能够搞到这面残破的旗帜,都是雷吉花费了不少的心血。那些不听骚扰的盗匪学到了教训之后,终于没有再那么频繁的出现,而另外一股鬣狗盗匪也出现了,这股盗匪这次是用尽了一切的办法来拖延商旅团前行的脚步,他们的头上。也同样顶着这样一面旗帜。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也为了把这些烦人的苍蝇给清扫干净,雷吉毅然决然的率领了一半人马悍然出击,直接和小劫掠团坎特部短兵相接。坎特部不过只有两百来人而已,雷吉带了足足五百人出击,人数优势超过了两倍,但是这一仗还是打得异常的艰辛。

    坎特的部族在曹团长的调教之下早就已经养成了极好的作战素养,深谙在这片大荒原上打游击的重要性。鬣狗人又是出了名的耐力好,一开始,雷吉竟然是拿这些如同跗骨之蛆一般的鬣狗二哥无解,反倒是被他们拉扯得疲于奔命,和后面的大部队拉开了很长一段距离。

    雷吉当下便是认识到了这票鬣狗二哥不同于以往他所知悉的鬣狗人的习性,想了半天,雷吉终于想出了釜底抽薪的计策,那就是不理会坎特等人每次见势不妙就化整为零的状况,认准了那面旗帜发起猛攻。

    最后,雷吉这个想法成功了,这些本来只应该是散兵游勇的鬣狗二哥感受到了这面旗帜受到威胁,立马停止了骚扰战术,一个个红着双眼冲过来玩命。雷吉仗着人多势众和装备上的优势,总算是彻底的击溃了坎特部族。在这么巨大的人数优势之下,雷吉也付出了接近五十人的伤亡,如果不是这笔账背后的雇主都会承担,雷吉只怕要哭晕在这大荒原上。

    可惜的是,这面旗帜在混战中却被弄得稀烂,雷吉手上的旗帜更像是一张破布,依稀还能辨认出那旗帜上居中的三个比蒙古语大字,“劫掠团”。

    “真是古怪的名字……”雷吉翻来覆去的研究了这面破烂旗帜半天,总觉得心里面有点不自在,这种感觉很奇怪,雷吉自己都说不出来。在他相对来说比较漫长的职业生涯当中,这种莫名其妙的烦躁感觉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出现都会伴随着一定的麻烦。

    “劫掠团?哪里的劫掠团?这是他妈的什么组织?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现时代还有劫掠团的身影?按照我所知道的来说,这种编制似乎早就已经被取缔了。”雷吉还在纳闷,身后一个圆滚滚的身影策动着一匹极为神骏的高头大马来到了雷吉旁边。

    “尊敬赫尔德大人不愧是见多识广。”雷吉笑了笑,不吝啬的送出了一记马屁。在分兵追来的时候,这位大人也是图新鲜跟过来看热闹,其他人不知道,但是雷吉清楚,这位大人在这商旅团当中,分量可不轻。

    这一路上,无数人看到这支商旅团的旗号,就已经望风避让了。怪只怪罗斯柴尔德家族那黄金雄狮和独角兽扶盾的家徽实在是太过显赫,聪明人都知道招惹他们就等同于是在预约冥神。对雷吉来说,赫尔德就是他的财神爷,真是这位挥金如土的阔绰大爷,才让雷吉敢打敢冲。雷吉清楚,只要自己表现到位了,能从他手上得到的东西绝对比失去的多。

    罗斯柴尔德家族,哪怕是一个赶车的车夫,身份都未必比雷吉轻,更何况赫尔德这货还有一身超过三百磅的肥肉。这个赫尔德,赫然便是在斯里兰卡和曹团长结下了“不解之缘”的老熟人。他现在的身份,无巧不巧,就是这个罗斯柴尔德家族商旅团的二号负责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