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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英脱掉了衣甲,换上了深衣,束发带冠,腰间系有革带,身旁佩剑。他身材挺拔,双鬓如刀裁,本是俊朗的脸庞却不知道为何而毁,脸庞上狰狞的伤疤犹如猩红的蜈蚣,两相交叉形成一个乂字。一双英挺的剑眉,左边的眉毛却生生的被一刀所断,成了一只断眉。
他整个人站着不动,不需要皱眉等多余的动作,就会让人觉得这人很冷,左侧的断眉将其间的英气尽毁,只留下浓浓的煞气。
本觉得铁面无情,当看见冯英面具下的样子,却会使人心寒。赢子婴楞楞的看着冯英,其实他面目不毁的话,二人面相还是有不少相似之处的,特别是那一双眉。可如今的样子,却让二人身上再无一丝相似之处。
赢子婴看着冯英伸手又想带上铁面,他伸出手按住了冯英的手臂,说道:“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又何惧他人眼色!你是我的将军,我不允许你带铁面!你就要用这副面孔,堂堂正正的面对天下所有人,直到拜将封侯,随我扫平天下!”
冯英张嘴想说什么,却迟迟开不了口。过了半响,他才牵动着嘴角,露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抱拳行礼道:“喏!”
二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语中。
蒯彻被噻住了嘴,只好用鼻子重重哼了一声,以表达他对赢子婴的不满,他心想道:如今跟过街老鼠一样,还心想着天下了。我呸!
冯英转过身静静的朝蒯彻一瞥,蒯彻顿时觉得头皮发凉。不过他不想输掉气势,瞪大了死鱼眼用力回视。过了片刻,蒯彻就败下阵来。
断眉者眸子如刀,盯久了眼睛酸疼。
赢子婴没理会二人在暗中较劲,他将目光放在同样换装完毕的十位士卒身上,朝他们说道:“你们进城之后,务必要小心谨慎,不可有丝毫大意。如果发生意外,就立即撤离,我们会在城外来接应你们。”
十人抱拳应喏,赢子婴点头示意他们下去。临行时,赢子婴谓冯英道:“不论此事成与否,你都要完好无缺的回来!”
冯英郑重的点了点头,调转了战马,朝着乌氏城飞奔而去。
乌氏城里有人口数十万,驻兵两千,由乌氏一族直接掌控。乌氏一族的府衙修得极为奢华,在城里占地极广。
冯英一行人进了乌氏城之后,朝城里住民一打听,就能知道乌氏一族的所在位置。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看着各种小贩商贾在街上叫卖,街上的民众也能安心的挑拣着各种货物。冯英心里却颇为唏嘘,纵观陇西北地,就是许多比乌氏城大得多的郡县,也未必能做到人心安稳。
一路观看着路人的脸上的神情,冯英发现他们的脸上都很少有饥色,从衣着和付钱的架势来看,这些民众都过得还不错。
一行人挤在人群之中,突然听到前面传来喧哗吵闹之声,一堆的人簇拥在一起,似乎观看着什么。冯英对部下道:“去看看前面发生了事!”
几名身材魁梧的贪狼骑奋力的挤开了人群,冯英随之入后。举目望之,看见前面有停着一辆马车,马车很大,前面用着两匹骏马拉车。马车的前面,有一辆破旧的驴车被撞翻在地。一头小毛驴正瞪着一双大眼东瞅西望,浑然不知道它的脚下死了它的主人。
一个看不清面孔的人伏在地上,整辆车都压在他的背上,半天也不见动弹。而驴车下面,满地都是颗粒饱满的荞麦,通体金黄却沾染了不少的血腥。冯英看了一会,就知道地上的那人已经死去。
一群人就这么站着看着,见马车旁边出来了几个家仆,有人牵着毛驴将车扶起,有人扛着尸身将它放在车上,有人吆喝着群众让开。观望了一会,不少人也都摇着头叹息着离去,冯英拽住一位年纪颇大的老翁问道:“敢问老翁,不知道那马车上的是何人?”
那老翁转头被冯英那恐惧的面容一吓,哪敢多说,摆了摆手就急匆匆的走了。冯英也不恼,他这一次逮住一个年轻的后生询问,那后生本来也不想多说的,奈何冯英手劲太大,他挣脱了几下没挣脱开,只好一脸不爽的告道:“还能有谁?除了城南的乌氏一家的人外,谁还能用双马拉车?”
“既然出了人命,难道就由此草草下葬?城中的戍守士卒不管吗?”冯英疑惑的问道。
那后生翻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外来的吧?不知道现在整个乌城都是乌氏的天下吗?连以前的县令百里易大人都被乌氏给害死了,现在还能有谁敢管乌氏的事情?”
“百里易是谁?”冯英继续问道。
后生再也没了耐心,扯动着身子用力的挣脱,冯英不想为难他,于是松手放过了他。待后生走后,冯英朝着身边的几个士卒说道:“先不忙去乌氏家中,你们先去向周围人打听打听,问问这个百里易是谁?我在前面的酒家等你们。”
冯英感觉到自己的面容确实不太适合问话,所以安排了手里的人出去,他便朝着不远处那挑着“一米香”的酒家走去。
走进店中,发现里面人还是蛮多的。冯英找了一张凳子坐下,要了一壶酒和几个小菜,就自己品尝起来。店里的顾客不少,喝酒之后大声喧哗的人也很多。冯英就侧着耳朵听着他们说话,他静等着旁人说着闲话,从中筛选自己认为有用的信息。
没过多久,隔壁靠窗的一个大汉正拍着自己的胸脯朝自己的同伴吹牛:“俺可是真正去过乌氏家中的,你们别不信,我就是那天将我家那头快病死的黑狗卖掉的!足足换了八钱呐!那乌家管事的也都是瞎眼,哪知道什么得病没有,直接就把钱给我了!”
他同伴惊异道:“那条黑狗还换了八钱?要是让乌氏的人知道你的狗患了病还不把你打死啊!”
“其实吧!那狗患病没有我还真不清楚,不过快要死了我是肯定知道的。那是一头老狗了,跟了我足足八年,最近一段日子,它都不肯吃饭,饿得都只剩下骨头了。我觉得它确实快死了,又舍不得将它杀掉,听说乌氏府里的人要挑选黑狗,我就拉去了,虽然狗饿得不成形了,可人家也要。”
“那乌氏人挑选黑狗干什么?你的狗身上都没二两肉了。”他同伴疑惑的问道。
大汉说道:“我听说不是乌氏需要黑狗,是他们的客人想吃黑狗肉。所以在全城寻找黑狗!可惜的是城里就压根没几条狗,更何况是黑狗了!”
“什么样的客人需要这么大费周章?”
“听说是一群月氏人,还是什么贵族来着。”
“月氏人?你确定你没眼花?月氏人敢跑到北地来?”
“的确是,我见过月氏人,他们高颧骨,褐色的眼睛,和羌人与匈奴人都不一样,很好辨识!”
二人又在那说了一会闲话,冯英也在心中猜疑,他知道那个壮汉说得没错,月氏人的颧骨非常高,他们都长有浓密的须发,喜欢用小辫子将须发扎起来,他们的眼睛是黄褐色,跟羌人和匈奴人都不同。
秦国未灭的时候,月氏人根本就不可能越过长城。而且只有关中的商队会进入草原,月氏的商队就很少踏入中原过!这些月氏人来乌氏城干什么?
冯英慢慢的喝酒,慢慢的等待。没过多久,就有士卒回来。冯英让他们坐下,低声询问道:“如何?”
士卒禀报道:“百里易是乌氏城的县令,不过前不久死了。有谣传就是被乌氏人给害死的!整个乌氏城除了乌氏之外,还有一支百里氏族人再此定居,不过人丁偏少,不能和乌氏相提并论。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乌氏城里,接管县令一职的,有三任都是百里氏人。所以,在乌氏城里,百里氏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大户。”
“百里?”冯英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百里氏在关中很出名,当初秦穆公就是得了百里奚的帮助,才将秦国壮大。但整个百里氏族自此之后,就没出过什么大才,于是慢慢的脱离贵族的中心,如今能不能算得了一个世族都很难说清楚。
百里氏的情况,冯英也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当初百里家曾有一位将军叫百里望,百里望曾经担当过大秦的左将军,和年轻的李信一起伐楚,最后兵败自刎。自此之后,整个咸阳的朝廷就再也没见到过一个百里姓氏的人了。
百里氏的人既然能在乌氏当上三任县令,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百里氏就是当年始皇帝故意贬到北地防备乌氏作乱的一颗钉子!乌氏在陇西北地的声望太高,如果他们要作乱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百里易已死,那岂不是说乌氏已经能在乌氏只手遮天了?”冯英心中有些不安了,他觉得不能这样贸然前往,不然有可能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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