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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出一声呻/吟,在一片金星挥舞间慢慢失去知觉。
【哈日珠拉】第三章
第115章 受伤
苍穹一片瓦蓝,丝毫没有掺杂半点的杂质,那是一种透亮清澄的颜色,让人见了心情格外舒畅。
天顶压得很低,仿佛触手可及,我忍不住吸了口气,但胸肋处随之传来的一阵痉挛抽痛,痛得我张嘴屏息,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觉得此刻浑身上下似乎没有一处再受我大脑控制,竟是丝毫动弹不得。
全身麻痹僵硬,除了能感受到强烈的痛觉外,我无力移动半分,只得勉强转动酸涩的眼珠,极目打量四周。
耳边充斥着咩咩哞哞的牲畜叫唤,这种嘈杂混乱的叫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我仿佛置身于成群的牲口堆里。
晃悠颠簸的感觉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我正躺在一辆缓慢行驶的板车上,车下铺着粗糙的草席,硌得脊梁骨生疼。
“额吉!那女的活了——”一个稚嫩童音脆生生的喊,“她真的没有死呢!”
“没规矩!怎么说话呢?”一把清脆的声线由远飘近,责备之语听起来包涵更多的是无限的宠爱。
我目光斜视,视野里出现一张圆润的脸孔,乌眸红唇,这个女子绝对不是我见过的众多美女中的一位,她长相一般,但从她身上却很自然的流露出一缕淡淡的、慑人的高贵气质,教人一见之下,一时难以挪开视线。
她身上穿了一袭红色的蒙古锦袍,高高的领口遮挡住她纤长的脖子,领口绣满了繁杂精细的盘肠花纹。发髻上套着头带,无数条精美的红黑色玛瑙珠串从她两鬓旁垂下,在微风中垂摆撞击,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脆响。
裁剪合体的长袍,在宽大的腰带勒束下,愈发显出她的腰肢纤细,身姿苗条。大概是长时间承受烈日当空,她的脸曝露在灼热的空气之中,显得有些暗红,可是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华贵雍容之态。
我心里打了个突,不看她本身的贵气,仅是她的穿着打扮,已清楚的表明,眼前这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女子,来头肯定不小。
“淑济!把你的毛伊罕留下,让她照顾这个女人。”她骑着马上,只漫不经心的瞥了我一眼,便目视前方下达指令,肯定的语气里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威严。
“额吉,真的要把毛伊罕留在这辆勒勒车上吗?没有她在身边,那谁来伺候我呢?”奶声奶气的声音来自于我左侧边,虽然看不到它的主人,我却能在脑海里模糊的勾勒出一个不超过五岁稚龄女童的身影。
女子眉稍一挑,有些不耐的叱道:“这会都什么时候了,还只一味想着要人来伺候么?”许是觉察到自己对待小女儿的语气太过严厉,她终于轻轻叹口气,放柔了语调,“淑济,再坚持一会儿,只要能把这些子民尽数安全的带过黄河,与你父汗汇合,那便已是头功一件。至于其他的小事,目前都不用太过计较……”
我心神一震!难不成这位竟是林丹的福晋?!她是谁?是那个将我弄成现在这副惨状的男孩的母亲吗?
那个男孩……他在哪里?
我又在哪里?
没人可以解答我的困惑,我张嘴出声,声带稍稍震动,喉咙里像是吞了刀片似的,火辣辣的撩起一阵剧痛。我一时承受不住,泪水渐渐充盈入眶,顺着眼角徐徐滑落。
过得许久,忽然有只冰冷汗湿的小手摸索着抚上我的眼角,温柔的替我擦去泪痕。
眼睫轻颤,一张蜡黄消瘦的小脸跳入我的眼帘,那是个五六岁大的女孩儿,小眼睛,扁平鼻子,鼻翼张得老大……我不禁想起刚才听到的一个名字——毛伊罕。
毛伊罕在蒙语里是丑丫头的意思。
这个小女孩果然长得人如其名,虽是其貌不扬,不过一双漆黑的眼珠却极为灵动,她咧嘴冲我一笑:“你做什么哭啊?是脖子上的伤口疼吗?”冰凉的小手滑上我的脖子,犹如一块冰块覆盖,颈上一圈如火烧刀剐般的疼痛顿时大减。
“我叫毛伊罕,是淑济格格的使唤奴才。”她的笑容带着几分腼腆羞涩,颧骨被毒日晒得滚烫,唇角干裂暗红,“其实……其实我原先不是伺候格格的近身丫头,只是那些阿巴格额格其[1]和额格其[2]在离开归化城时都走散了……福晋这才把我挑了出来……”
她不紧不慢的说着话,又取了一块质地粗糙的棉布帕子,将我额角颈间的汗水一点点的吸干,叹道:“阿巴格额格其,你脸上的皮肤都晒脱皮了……你渴么?我去取水给你喝。”
我很想伸手拉住她追问更多详情,无奈此刻别说抬手,就连手指都一点使不上劲,只得眼睁睁的看着她爬下勒勒车。
五月廿七,大金三路精兵分别攻入归化城,西至黄河木纳汉山,东至宣府,南及明国边境,所在居民纷纷逃匿,但大多数人最终都沦为大金国的俘虏。
我现在所在的这支逃难队伍,共有两千余人,大多是老弱妇孺。林丹率领部众撤离察哈尔本土时,因为人口众多,导致百姓流落失散。这支队伍之所以能撑到现在,关键是因为领头的那名少妇乃是林丹可汗的囊囊福晋。众人信任囊囊福晋,相信她最终会将他们带到可汗的身边。
我的脖子被套马索严重勒伤,声带受损之余,因夏季高温炎热,伤口竟是留脓溃烂,迟迟不愈。等到半月后我能下车行走自如时,仍只能顶着一个破锣似的沙哑嗓音和毛伊罕等人勉强交流。
这半个月里,我再没有见过囊囊福晋,倒是她的小女儿淑济格格因为经常来找毛伊罕,我隔三差五的就能见上一回。
那是个才三岁多的小女孩,长得聪慧伶俐,能说会道。也许因为身上流淌着成吉思汗后裔的高贵血统,小小年纪的她和我见过的大部分女真格格们并没有太大区别,在对待奴隶时总会不自觉的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气。
不过,除此之外,她的确是个可人疼的孩子。相比毛伊罕的稳重,淑济天真俏皮的模样让我动情的想起了兰豁尔和格佛贺。
我的女儿们……不知道她们现在如何了?
在我中刀毙命的前一年,皇太极刚刚继承了汗位,为了巩固与蒙古的关系,刚满十二岁兰豁尔便被许给了布木布泰的四哥满珠习礼台吉,只是当时因为我的坚持,不愿意看到幼龄女童早早成为人妇,所以聘礼虽下,却一直不曾将兰豁尔送去科尔沁成婚。如今一别经年,掐指算来,兰豁尔已是十八岁了,想来皇太极不会将她仍留在身边,怕是已嫁去了科尔沁。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格佛贺今年也该满十一岁,正是步入适婚的年龄,不知道皇太极会给她选定怎样的婆家……
想到这里忍不住唏嘘感叹,以我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处境,是绝对没可能再做回她们的额涅了。
[1]阿巴格额格其:蒙语发音abag egq,姑姑的意思。
[2]额格其:蒙古发音egq,姐姐的意思。
第116章 北元
历史上的元朝被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取代后,并没有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忽必烈的子孙们退出中原舞台,囤聚北方,延续着他们的黄金皇朝。
现代的教科书本上称这段时期为“北元”。
就目前这个时代而言,有四个人是足以影响和支撑整个历史。一为明朝崇祯皇帝,二为农民起义军后来的首领李自成,三为大金国汗皇太极,四为蒙古国汗林丹。
这四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已隐然将天下四分,各霸一方。而这四个人里,最早登上历史大舞台的,非林丹莫属。
明万历三十二年,年仅十二岁的林丹便登上了蒙古汗王宝座,在这个叱诧风云的时代里开始铺开他的传奇人生。
我对林丹的了解并不多,唯一知道的也仅是这个和皇太极同龄的男人,长期以来一直就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心头大患。
以游猎为生的女真人和以游牧为生的蒙古人相比,虽然同样的骁勇善战,但是蒙古地广人多,史源深厚,远非是居于东北一角的女真人可以比拟。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身边有人轻轻推了我两下,声音压得极低。
我困顿的撑开双眼,迷迷瞪瞪的看了老半天,才慢慢对准焦距,看清眼前毛伊罕不住晃动的小脑袋。
“该起了,阿巴格额格其!”
“嗯。”胸口像是堵了块石头,我懵懵懂懂的从席上翻身爬起,脑袋一阵发晕。
“阿巴格额格其,我去打水!”
我随意点头,毛伊罕走到毡包口又停下脚步折了回来,小手抱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小声说:“阿巴格额格其,今儿个是大日子,你可得打起精神来。”
我猛地一凛,脑子里顿时警醒。起身时顺手抱住毛伊罕,在她脸上叭地亲了一口,笑道:“知道了,今儿有得忙了。”
出得毡包,帐外月明星稀,天穹一片沉甸甸的墨黑。草甸子的空地上燃烧着一簇簇的篝火,有十多名妇人正默默无声的忙碌着手里的活儿。
毛伊罕和三个差不多大小的小丫头一起轮流打水,我在地上支起两口直径一米大小的铁锅,看着水一点点的灌满,然后在底下点了火,不时的加薪添柴。因为挨着火源太近,我身上的衣裳被汗水泡湿后又随即被热浪烤干。
在看到澄净的水面泛起阵阵涟漪,锅底咕咚咕咚开始冒起了一串串的小气泡后,我随手拿了块青色的茶砖,敲碎了扔进水里。
一时水色变深,浓郁的茶香缓缓漫溢开来。
东方旭日破云而出,红彤彤的朝霞染红大地,瓦蓝的天际,碧绿的草地,我扬起头来,微眯着双眼迎向夺目红球。嘹亮的歌声不知从何处突然悠扬的响起,伴随着马头琴动听的弦声,草原上穿着着五彩缤纷靓丽颜色衣装的男女们,簇拥到篝火旁,载歌载舞……
霞光下的男男女女,微笑的面庞上仿佛镀了一层金灿灿的霞光,庄严而又透着冶艳之色。
我看得入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手肘边有只小手拽了我的袖角,轻轻摇晃:“阿巴格额格其,该捞茶沫了!”
“哦!”我忙低头。
这时水已烧得滚沸,毛伊罕踩着一张马扎,吃力的爬到锅沿旁去。我吸了口气,心慌道:“你下来!让我来做……”
毛伊罕回头冲我咧嘴一笑,小脸烤得通红,满是汗水:“阿巴格额格其还是去取羊奶吧,这点活我还是能干的。”
我瞪了她一眼,不由分说的将她从马扎上拎了下来。她咧着嘴,腼腆的笑,两鬓扎着的小辫儿随风轻轻摇摆。
我将茶叶渣沫从锅里滤尽,这时早起挤奶的仆妇们将新鲜的羊奶装入大桶后提了过来,我徐徐将奶倒入锅内。
“早膳做好了没?”远处有人扯着嗓门高喊。
负责管理我们这些下人的一个老妈子立马指挥我们将煮好的奶茶和炒米等食物,一一细心装入食盒,由那方才前来催膳之人端了去。
之后又是一通忙碌,从晨起到现在,我忙得连口水也顾不上喝。好容易撑到快晌午,肚子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只得偷偷先抓了一把炒米来充饥。
远处飘来响亮的歌声,空气里除了浓郁的奶茶香气,还有一股烤肉香气,引人垂涎。
我叹了口气,直觉嘴里如嚼石蜡,食不知味,喷香的炒米咽下肚去,浑然没觉得有半分的好吃。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毛伊罕兴高采烈的奔了过来,我连忙抹干净嘴巴,掸着长袍上的碎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毛伊罕身后,赫然跟着两名三十多岁的妇人,这两个人衣着干净鲜亮,不像是普通的奴仆。我目光一掠,果然在她二人身后发现了淑济格格的身影。
见到淑济并不稀奇,不过这回走在一侧与她小手相携牵勾的另一个小女孩,却是着实引得我眼眸一亮。那是个才约莫两岁大点的粉娃娃,白色镶嵌彩绣花边的缎袍,袍角长长的拖到了靴面上,大红的宽幅腰带紧束,配上同样鲜艳的羊皮小靴,人虽娇小,却也显得英气勃勃,与众不同。
那孩子生就一副圆圆的脸蛋,唇红齿白,浓眉大眼,长相也极赋草原女儿的爽朗之气。
我越瞧越觉欢喜,心中略略一动,淑济已大声嚷嚷:“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