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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会犯这种错误,将自己的不幸放大,然后沉迷在痛苦中不能自拨,或自怨自艾、或怨天尤人,甚至自暴自弃、遗害社会.
其实,如果我们将目光往身边看看就会发现,与自己一样不幸的人,比比皆是,比自己更加不幸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他们没有沉沦,没有抱怨,他们勇敢地生活,象一棵小草,低调而又坚强地生存在蓝天之下,从来不因为自己的不幸,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
苦难不是毁灭我们的炸弹,而是磨砺我们人生与意志的磨刀石。
拷,小笔又开始装b了!
“好了,不幸都已经过去,我们现在不是生活得很好吗?”路云拭去眼泪,“我和莉莉虽然都孤儿,但是我们已经有了你们,所以我们应该高兴才是。”米莉莉附和:“哼,我们都是女汉子,干嘛哭哭啼啼象病秧秧的林黛玉。”
“你才是女汉子呢,姐我是萌达达的软妹子。”小方反驳,还摆出萌达达的poss,别墅里响起一阵非常做作的干呕,米莉莉一手捂肚子,一手捂着嘴巴,作呕吐状,其她人则静静看她一个人在演独角戏。
“你们不觉得她的poss很呕吐么?”她看到大家的反应,不由好奇地问。
路云她们一致《 摇头,“冇!”
“丢,没一点幽默感。”米莉莉大失所望,可是没人理她。
白雪和长孙绛英将昆月的工作交接完之后,坐飞机回到滨海。孙洁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护长孙绛英,所以他也跟着回来了,马义因为要给长孙冶治病,也一起回。下了飞机,马义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滨海市,心里非常感概。
自从杀了步仁,怆惶逃离之后,他就没想过自己还会回来。
他曾经恨过菊子和步仁,因为是他们让他一无所有,亡命天涯,现在想起来,其实他更应该感谢他们,如果没有他们迫害,他不会拥有异能,没有异能,他仍然是既一个一无所有,也无一技傍身的农民工,一辈子都必须卑微地活着。
当然,他也不可能认识路云、白雪、长孙绛英、小方和米莉莉她们,也不发生那么多神奇的事。
老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今天的收获,远比失去的富足。
“想什么呢?”白雪从背后走来。
“想起过去的事了。”马义答道。
“人生就是这样,总是有起有伏,缅怀一下未尝不可,就是不能陷进去太深,毕竟人生总是向前走的。”白雪劝道,马义露齿一笑,“我没事,只是一时感概而已。”
白雪正想再说,长孙绛英也从背后走来了,“你们也真是,也不懂等我一下,对了,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
“人生。”白雪简单回应她的八卦,长孙绛英狐疑地看马义,再看看白雪,摇头说道:“不对,你们有j情。”
“呃……”马义顿时一头黑线。
他一时搞不懂长孙绛英是开玩笑,还是真正怀疑。你说她是开玩笑吧,以她的性格,她是不会开这种粗俗玩笑的;你说她是认真吧,貌似她也没有这种八卦性格,总之,长孙绛英在马义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女神,她今天的行为,完全超出他的认知。
白雪俏脸一红,小声说道:“英子,你胡说什么呢?小心孙洁听到!”
长孙绛英吐吐舌头,看一眼正忙着搬行礼的孙洁,果断住口。
回到家,稍作休息,长孙绛英就告别妈妈,带着马义去爷爷家。为了不让妈妈担心,长孙绛英并没有将爷爷的病情告诉她,只是说爷爷想见马义,庞红也不多想,将她们送到门外。
看着女儿的背影,庞红眼睛再次湿了。
女儿遗传了她父亲的基因,能力远比自己这个当妈的强,她对家翁敢于打破家族传统,准备将家主之位传给英子,她是又高兴又担心,高兴是因为女儿有出息,担心是因为长孙家族百年规矩是,家主之位传男不传女,长孙绛英若出任家主,肯定得承受来自家族内部的巨大压力。她想帮自己的女儿,可是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帮不上忙。
“爷爷,我们回来了。”长孙绛英和白雪带着马义来到长孙冶的书房。
“呵呵,你们终于回家了,我还以为,你们被南云的美丽风景迷住,早忘了滨海的家呢!”长孙冶抬起头,笑呵呵地说道,然后他就看到了马义,顿时惊喜,“马神医,你也来了?”
说罢,他赶紧离开书桌,上前与马义握手。马义是他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他,他可能已经成为一撮骨灰了,而且被烧得冤,因为当时他其实没有死。马义没料到长孙冶那么热情,顿时手足无措,把事先想好的说辞都忘了。
“爷……爷……这……那……”他紧张得脑门冒汗,长孙冶听他喊自己爷爷,开始一愣,随后似恍然大悟,他松开手,拍拍马义的肩膀,“哈哈,小伙子不错。”
长孙绛英和白雪都是冰雪聪明的人,爷爷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口中的马义,就由“神医”变成“小伙子”,其中的寓意,她俩一清二楚,长孙绛英顿时脸色绯红,白雪则怅然若失,因为她知道,爷爷是有意将马义当作是英子的男朋友,而不是自己。
“爷爷,您还记得您几个月前那场病么?”长孙绛英担心露馅,而且他们现在首要就是给爷爷清除余毒,于是她果断叉开话题。
那场病差点要了自己的老命,长孙冶能忘记吗?“当然记得呀,如果不是马义,我早被烧成骨灰了。”
“爷爷,是这样的,当时,我只能将解去一部分毒,将您救醒,也就是说,当时我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如果一年之内,您身上的余毒还没有清除,是非常危险的。”马义经过一段时间缓冲,他已经适应了叫长孙冶作爷爷,毕竟他是长者,就算他与长孙绛英和白雪都没有啥关系,叫他一声爷爷,马义觉得也是应该的。
长孙治哦了一声,他记得白雪也跟他说过,“你确定我身上的毒没有清完?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这正是这种毒的可怕之处,自己明明中了毒,身上却没有任何应,一旦出现反应,已经晚了。您体内的毒虽然已经被我暂时压制住,但是时间若超过一年,它就会发作。当时我也想将您身上的毒清除掉,可惜我只有治标的能力,不能治本。”
“那么,你现在能治本了?”长孙冶问道。
“绝对没问题。”马义自信地点头。
“好吧,你给我治吧。”
“就……就这……样么啦?”马义犹豫。
长孙冶好奇,“那还要作什么准备?不用了吧,你应该是用针炙吧,这不需要病房和手术室。”
马义脸色微红,“您就这么相信我?”
“哈哈,你救过我的命,不相信你,我相信谁?再说了,边上还有我俩孙女看着呢,相信你不会乱来的。”长孙冶爽朗大笑,马义脸再一红,心里有一种被长孙冶看透透的感觉。
“那我们开始吧。”他说。人老易成精,象长孙冶这种人,更是人精中的人精,恐怕他早就看出自己与白雪、长孙绛英之间的关系了,所以还是少说话为好,少说少错,多说多错,毕竟从世俗的眼光看,他算是已经祸害了她俩,作为男人,他理亏。
“白雪,英子,你们扶着爷爷,我给他施针。”他开始作准备,长孙冶也不再说话,配合着马义。
噬休的余毒,当时被马义压制在长孙冶身体某处,不让它四处乱窜,这个位置不重要,所以噬休对长孙冶的身体一年之内没有危险。他现在只需要用银针疏通他的穴道与经脉,用他的真元之气将噬休逼出来,就ok了。
他首先用银针解放被压制的噬休余毒,然后,逐步下针,他边下针边运真元,噬休余毒的势力本来就弱,在马义四重中期的真元驱动之下,沿着马义为它选定的经脉,缓缓移动,最后到达长孙冶的指尖。
随着噬休涌到,长孙冶的指甲,正以可目测的速度慢慢变紫,然后变黑,他的指尖传来一阵阵麻胀的痛感。马义看差不多了,就用银针刺破他指尖,一滴黑色的血液破茧而出,长孙冶顿时有一种无法言表的轻松感。
马义用药棉擦掉血滴,很快,针口处又冒出一滴黑血,马义再擦,如此反复多次,指尖的血终于变成鲜红色。
“好了,大功告成了。”马义擦去自己脑门的汗,本来长孙绛英想帮他擦的,但是因为有爷爷在,她不好意思。长孙冶穿好衣服,站起来,松动一下筋骨,称赞道:“果然不错,我都有身轻如燕的感觉了。”
马义再拿出一粒自制的药丸,送给长孙冶,“爷爷,这药丸是我自己配制的,对您身体有好处,您收下吧。”长孙冶高兴地接受,“好,我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