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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熊孩子

作者:秋寒不是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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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死就直说。”季沫眯眼,一股冷气不用空调也能散发出來,林惊宇抱着他忽然有种抱了个冰块的感觉。

    于是他小手一抖,改抱为搂,干巴巴地笑,“哈哈,开玩笑呢。这箱子里装的是我们的儿子。”

    哦,我们的儿子。

    我们的儿子?!

    林惊宇一只胳膊还搂着季沫的腰,所以季沫很轻易地给他了一肘子,瞪眼道:“正经点!我们什么时候有了儿子!?”

    林惊宇惋惜地瞄瞄季沫平坦的小腹,隔着一层浴袍看不清季沫的曲线,但是可以想象的出……该有多诱人!

    林惊宇:“唉!可惜你不能给我生一个,所以我就买了一个,我不在的时候,就让ta陪陪你吧。”

    林惊宇拐卖儿童?!

    不对,是拐买儿童,无论哪个都是违法的行为啊!况且这箱子又不透风,里面的小孩肯定会闷坏的!

    想到这里,季沫三作两步走到箱子前面,迅速撕开胶带像打开柜子门一样把箱子打开,,

    一个褐色毛绒绒的东西倒了出來,扑季沫一个个满怀,头还微微下垂着搭在了季沫头顶。

    一个比自己还要高的毛绒熊……

    季沫囧,“林惊宇!这又是闹的哪一出?!我可是男的!毛绒玩具是女生才喜欢的东西!”

    林惊宇走过來伸手虎摸了下熊的脑壳,“它叫林鲸鱼,我不在的时候,让它陪你。本來想买个鲸鱼的,我看鲸鱼又沒胳膊又沒腿,还沒有你高,所以就换了一个。”

    林惊宇……林鲸鱼……

    季沫一把把熊扔在地上,从容地路过去了书房,鸟都不鸟剩下那对父“子”。林惊宇心痛地抱起地上躺尸的毛绒熊,哀嚎道:“孩子他妈,你真狠心!”

    隔着书房半掩着的门,季沫满头黑线。

    过了一大还沒见季沫理会自己,想起厨房的锅里还熬着的米粥,林惊宇转身去厨房盛出一碗,厚着脸皮蹭到了季沫跟前。

    还顺手拿了一个抱枕垫在了季沫的靠椅上,谄媚一笑,“沫沫,这是我熬的米粥,先喝一点吧?”

    林惊宇熬米粥向來都是两瓢水两量杯米,把锅架在大火上猛熬一阵子,再文火熬,只要水不干就不用管他。就这还能熬出能下口的饭而沒有糊,不得不说其实吧,林惊宇挺有做饭天赋的。

    季沫眼神都不给他一个,修长的纤手富有节奏感地,噼里啪啦敲击着键盘,电脑上出现一串字英文字母。

    林惊宇又凑了凑,把碗放在季沫眼皮子底下,“沫沫,你先喝一点,等会去吃饭。”

    季沫被他干扰,冷冷一瞥,“先放一边,我等会就喝。”

    林惊宇特别委屈,一只手抚上季沫按住键盘的手,停住了他打字的动作,“沫沫,最近你特别冷淡。”

    季沫一愣。

    的确如此,最近忙着要交给风华公司的稿件,林惊宇來时是他自己开的门,走时也是他自己关的门……

    而季沫,始终坐在电脑面前纠结稿子的事。

    林惊宇俯身眼巴巴地看着媳妇发愣,呆呆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揉吧揉吧媳妇的头,指尖柔软的触感让人舍不得放手。

    季沫抿抿嘴,“别揉了。”

    抬头轻轻在他脸上印下一吻,好巧不巧地碰到了嘴角,林惊宇登时眼前一亮,低沉富有磁性的呢喃,“沫沫……”

    季沫别过头,“等我赶完unit15的稿子,好好陪你。”

    林惊宇呲牙咧嘴,“我恨unit15!!!”

    最终林鲸鱼还是留在了租的这处房子里,一來林惊宇不可能把它带到寝室让沈威笑话,二來季沫自己一个人住在这边,搁只毛绒熊陪陪他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嘛!

    所以林鲸鱼独自霸占了沙发一角,每个人进屋时都会先注意到这个醒目的熊孩子,然后噗嗤笑一阵子,说,都夏天了,季沫你抱这东西睡觉不嫌热啊?

    关键是季沫根本就沒抱过这熊孩子睡觉,每天晚上都是赶稿赶稿,凌晨顶着迷糊的脑袋直接拐进房间睡觉,再说了,夏天有空调,还怕什么热?

    整个夏天季沫都是在熊孩子的陪伴中度过,林惊宇为了参加一个华夏组织的大学生小组赛,去外地鼓捣软件去了,两人已经大三,在校的时间不会太长。

    等大四的时候,就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去社会实践,或者在学校安排下去实践,季沫毫不犹豫的选了自己去社会实践。

    2008年,季沫幕后操作腾达集团,险险避过美国次债引起的金融危机,坐稳了腾达集团董事长的位置。

    2009年初,苏安南带领腾达集团荣登福布斯前十。

    2009年春,方湛订婚,季沫一点也不惊讶,前世方湛是在年前订的婚,如今虽推迟了两个月,照样也沒影响订下结果的日子。

    2009年清明后,十二风突然大肆在网上放各种病毒,扬言要毁灭华夏的网站,lan高调地带着木木解决大半,创造华夏黑客技术新的佳话。

    2009年高考后,三套高考资料签售会,一世寂寞震惊华夏各大高校院校,媒体记者蜂拥而來,被季家人挡在门外。

    从此季沫在季家的身份更加微妙了些,不再是曾经不怎么有用的人,而是可以影响到整个华夏的,与京大老教授齐名的,最年轻的资深教授。

    2009年,某天。

    早晨起來,发现白雾不知何时笼上了整座城,高大的楼房从**层开始渐渐看不清,站在二十多楼往下看,简直像站在了云海上一样,临窗而望,一片苍茫。

    刚推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小巧的一个茶几,茶几旁边横了一条布艺沙发,色调温馨。沙发角上窝着自己的熊孩子。墙上贴的淡蓝色墙纸依旧如初,房间的摆设还是如此熟悉。

    可惜今天就要搬走了,虽然只住了两年不到,这里却有着家一般的感觉,是不是因为这里有自己喜欢的人?

    不舍地四处转转,林惊宇殷勤地跑到季沫跟前掀开被子,揉一把睡的迷迷糊糊的季沫,柔声道:“沫沫,起床咯!要不一会就赶不上飞机了!”

    闭眼在床上磨叽了足足有十五分钟季沫才爬起來,穿好衣服,外面的餐桌上已经摆好了自己喜欢吃的菜,由于厨房里的东西都放起來了,所以林惊宇特意起早去外面买的。

    吃完早饭,林惊宇和季沫如当初來a城上学一样,一人拉着一个拉杆箱,一起去机场。和当初不同的是,他们还一起拉着对方的手。

    “惊宇,你直接回b市,我先去京城处理一些事情,如果三天沒有主动联系你,你打电话给大季末,或者颜如蕴,徵枫他们。”

    虽然季沫的语调是一如既往的冷淡,林惊宇还是听出了季沫语气不对,不由得担心,“沫沫?什么事?反正机票都买好了,我去京城正好和方湛碰个面,过两天再走也行。”

    季沫摇摇头,展开手里撕成碎片的机票,瞪着黑白分明的眸子看林惊宇,“惊宇,你先回b市等我。”

    媳妇又开始任性了,林惊宇无奈的叹一口气,大庭广众之下捏捏他的脸,“好,,都依你,我先回b市,过段时间去组织一下几个兄弟去京城创业,以后我就在那里落脚了。”

    季沫:“嗯,混不下去了就找我,包养你的这点小钱我还是有的。”

    小钱?林惊宇苦笑,现在季沫的身价,估计都上十亿了,自己还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一个,靠给软件公司打工的工资吃饭还不如拿个小破碗去京城讨饭,说不定还能成为骨灰级丐帮帮主呢!

    好在几个计算机系的哥们儿踌躇满志地要大干一场,由林惊宇带头,吃香的喝辣的日子绝对不会远了!

    沫沫,你一定要等我,等我站在与你比肩而立的位置上,咱们一起,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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