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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四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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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小娃娃泪汪汪的眼睛看得不好意思,少年接下来不再戏弄他,极其配合的穿好衣服鞋袜。走到外间,僧人已送来热水和饭菜。两名护卫分别叫做阿大、阿二。阿大正在兑热水,阿二正在摆膳,洗完脸立马就能开饭。

    有姝用力吸了吸飘荡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只觉得饥肠辘辘,空虚难忍。他猴急的跑到盥洗架前,拧了一条湿帕子,连连招手让少年赶紧过来。

    听见小娃娃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少年莞尔,主动弯腰,方便他动作。有姝快速擦干净少年脸颊、耳廓、脖颈等处,用剩下的水抹了抹自己的脸,然后跑到餐桌前站定,看清碗碟里的菜肴,双目圆睁,很是惊异。

    “你们怎会有肉吃?”他来了半个月,顿顿都是青菜萝卜,一丝荤腥也闻不到。

    “嘘,切莫声张。”少年食指抵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有姝点头,见阿大阿二摆好碗碟后退出房门,便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往哪儿跑?过来吃饭。”少年淡淡开口。

    “你在跟我说话?”有姝靠在门板上,一会儿指指自己,一会儿探出头去看走廊外的阿大和阿二。幸福来的太快,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末世里,能吃上新鲜饭菜是一种奢侈,来了古代,虽说能吃饱,却依然尝不到荤腥,除非投胎在大户人家。

    故此,有姝对这一桌丰盛的菜肴当真眼馋到极点,恨不能化身巨兽,连碗碟带饭桌一块儿吞下。他眼睛冒着绿光,未免显得太急切,小步小步的挪回屋内,嘴角不时闪烁可疑的亮光。

    少年以拳抵唇,轻微咳嗽,末了招手道,“过来吧,今日菜有点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对,浪费食物可耻。”有姝挨着少年坐下,拿起竹筷帮少年夹了一个酱猪蹄,催促道,“主子快吃。”你吃了我才好开动。

    “嗯,你也吃吧……”话音未落,幼童已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然后挥舞筷子大口刨饭,那架势活像饿了八辈子。

    “慢点吃,还有很多。”少年扶额,当真有些无奈,但看着看着,竟也觉得饿了。初至开元寺,他十分不习惯这里粗陋的饭菜,习惯了宫中的锦衣玉食,乍然失去所有,还被打落万丈深渊,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几乎对未来绝望。他整夜整夜失眠,端起碗,亦常常觉得难以下咽。

    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振作,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家,还有母后留下的众多心腹。一旦他垮了,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然而理性归理性,真要摆脱感性的纠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收下幼童是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并多个乐子,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

    幼童吃嘛嘛香,睡嘛嘛美,只要肚子饱了,虽然总板着一张脸,眼睛里却写满快乐与餍足,那愉悦的情绪很有感染力。只不知,当他长大了,晓事了,得知自己的身世,还会不会这样没心没肺。

    思及此,少年默默叹息。

    “有姝。取次梳妆,寻常言语,有得几多姝丽。你的名字可是来自于此?”他给幼童夹了一块肉,徐徐询问。

    “就是‘有一位美人’的意思。”有姝不太喜欢咬文嚼字,话语很是直白浅显。

    “有一位美人?你这五官倒有几分精致,日后或许真能长成一位美人。”少年捏住幼童下颚,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好一会儿。五官的确精致,但最出彩的却是一双眼睛,漆黑、明亮、深邃而又清澈,似宝石,更似天上的星辰。

    “多吃点,多长点肉,胖了才好看。”他继续夹菜,颇有种养儿子的满足感。

    有姝连连点头,对少年的好感度突破天际。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自己顿顿吃肉,上哪儿去找比少年更好的老板?五两银子把自己卖了,不亏,一点儿也不亏。

    “你名字是谁帮你取的?”少年饭量不大,吃饱了便放下碗筷,逗引幼童说话。

    “我,我自己。”本想说我妈妈,但想到自己已经重生了,有姝连忙改口。这名字连宋妈妈和白芍也不知道,她们只会用“少爷”称呼他,说是等进学了,让先生起一个寓意绝佳的名字。有姝当时没发表意见,但心里却很不乐意。他是有姝,便永远是有姝。

    少年摇头失笑,万万没想到五岁的幼童竟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有一位美人?脸皮着实厚得很。

    二人吃罢早饭,便有一名布庄掌柜带着许多布料前来拜见。有姝原以为是少年要做新衣服,却没料对方把自己推上前,让掌柜量尺寸。

    “除了白色,其他料子都要了。他比较顽皮,喜欢在雪地里滚来滚去,白色着实不耐脏。”少年挑拣出白色布料,继续道,“再用绢布做几套亵衣亵裤。对了,外袍尽量做厚一点,梁州的冬天似乎比上京还冷。”

    掌柜连连点头答应。

    有姝摸摸从桌面垂落下来的布料,心里高兴极了。宋妈妈和白芍毕竟是女流之辈,不但要把少爷养大,还要送他读书习字,使他不至于蹉跎前程,所需要花费的金钱不可计数,故而日子过得很拮据。有姝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平日里甚至要捡白芍的旧衣服穿,村子里不相熟的人家还当他是个小姑娘。

    “给我做衣服?”他抬头,眼巴巴的看着少年,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嗯,既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少年拍拍他发顶,语气甚为温和。

    有姝瞬间被幸福感包围。说句老实话,他来到古代之后,生活条件并没比上辈子好多少,同样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只厉鬼时时想要自己的命,危险程度比待在末世还高。来到少年身边之后,这些境况才一一得到改善。

    什么叫生活?跟老板在一起才叫生活!他心中喟叹,总是抿成直线的嘴角终于翘了翘,挤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少年还是第一次看见幼童露出“面无表情”之外的表情,忍不住上前,戳了戳他左腮的小坑,轻笑道,“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有姝竟还长着两个小酒窝。”

    有姝翘起的唇角慢慢拉平,揉着腮帮子道,“谢谢主子,日后有姝定然为主子赴汤蹈火!”或许对少年来说,他给予的一切并不算什么,不过举手之劳而已,但对来自于末世的有姝而言,食物、衣服、安身立命之所,已是他得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得到多少便要付出多少,日后若少年有难,有姝就算豁出性命也会相助。

    看见幼童眼中的感激与坚持,少年内心颇受触动。他习惯了带着目的性去结交一个人,也习惯了面上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当他施展手段来应付眼前这个纯白如纸的小娃娃时,竟觉得羞愧无比。但是人总会长大,亦总会改变,谁又能一直保持初心?若小娃娃永远如现在这般赤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继续利用他。

    罢了,现在想这些还为时尚早,日后再看吧。思及此,少年弯腰,温柔万分的抚了抚有姝冰冷的面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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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护卫发现,主子最近开朗了许多,也染上了逗弄有姝的恶习。他明知道有姝嘴馋,吩咐他们买来一大堆吃食摆放在桌上,却偏不让有姝碰触,叫有姝又是瞪眼又是流口水,好不容易大发慈悲递一块糕点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让有姝蹦蹦跳跳地去抢。

    有姝也是个傻的,每次都会上当,便是蹦得满头大汗也不放弃,最后四肢攀在主子身上,像小猴子一般往上爬,誓要把糕点吃进肚子里才肯罢休。直到这时,主子才会低笑着把身上的小猴子撕下来,把糕点掰碎了亲手喂过去。

    这样富有童真和朝气的主子,两名护卫从未见过,内心颇受震动的同时又觉得很欣慰。看来主子已经走出了被放逐的阴霾。

    这日,少年雷打不动的待在书房里读书习字。有姝站在凳子上帮他磨墨,磨完之后负手站立,表情严肃的等待下一份差事。少年抽空扫幼童一眼,温声道,“站着多累?去那边坐着烤火,你瞧你,耳朵上都长了冻疮。”

    有姝连忙掩住耳朵,却不小心把红肿的手背也露了出来。

    “手上竟也长了几个。”少年一面叹息一面从抽屉里取出一盒药膏,均匀涂抹在幼童手背和耳朵上,末了挥袖,“走吧,去边上待着。”

    有姝感激不尽的看少年一眼,这才跳下凳子,走到火炉边暖手。他已经不想再道谢了,因为少年对他的照顾,无论多少声谢谢都无法抵消。他只能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日后倾尽全力报答。如果没有少年,他知道自己活不到现在这个时候。这个世界虽没有丧尸,但无形的鬼怪却远比丧尸更可怕。

    想起鬼怪,有姝放松的心弦立马绷紧。掐指一算,那厉鬼已经消失了八-九天,也不知这八-九天里又害死了几个人,吸了多少阳气。他每消失一次,下回再出现时便会强大很多,叫有姝一时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