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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的时间很快过去,文沫这边跟着贾丰庆,已经连吐槽的冲动都没有了,乖乖扮演好道具的角色,其余时间全扑在仇非河自杀事件上去了。
同样在S市,这一个星期程攻的日子也不太好过。他每天白天会出去,在里弄附近转悠,以期能当只瞎猫碰个死耗子,晚上就会住到夜来香去,每次进出时,他都会不厌其烦地问老板一声今天常欢来没来。
往往老板都是头也不抬地摇两下,然后程攻失望离去,希望在茫茫人海中,他们还能有缘再见一面。
所幸T市没有突发的大案,他这个刑警队长也就图个清静,得以请下长假能有多一些的时间待在S市,他来不及看看这座美丽的东方明珠,走街串巷时常常盯着25、6岁的小姑娘看个不停,经常被人当成变态,要不是他的眼神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邪念,早八辈要被打趴下了。
今天也是一样,程攻一边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一边不时观察两边与他擦肩而过的妙龄女子,他观察得太投入,以至于手机在口袋里响了半天都没听到。等他回过神,掏出手机,对方已经挂断。
居然是夜来香的老板打来的!程攻激动地按下回拨键,对方很快接了起来,待知道是他打回来的,立刻数落道:“你这小伙子也真不靠谱,要我人来了打电话给你,居然不接,快回来。你妹妹又来了,回来晚了错过去我可再不管你这破事了。”
程攻忙不迭地道歉并表示感谢,在街边打车,不断催促司机快一点,心里暗暗后悔今天他怎么就突然决定要走得离夜来香所在位置远一些呢,从这里打车回去要一个小时,没办法,正是中午下班点,路上很堵,他就是干着急也没办法。
好不容易到了里弄口。车开不进去。程攻扔下钱,不顾司机在后面大喊他拿找零,直奔旅馆就去了。
旅馆老板也早就伸长了脖子等着程攻呢,见到人。也顾不得多说。指着里弄另一边出口喊道:“快追。他们刚走也就三分钟,往那边走了!”
程攻脚步未停,拔腿向前跑去。
远远的。看到一对青年男女搂得紧紧,状似亲密,女人正凑到男人耳朵边上小声地说着什么,程攻加快脚步追上他们。
在离着还有两三米的时候,他慢了下来,观察着他们两人。此时离得近了,再观察时,程攻发现不对,这个女人,当初在有些模糊失真的监控画面上看,还真与常欢有几分相像,可是此时再看到真人,程攻心底只剩下深深的失望。
她绝对不是常欢。原本因为马上要找到失踪多年的前女友和她的现男友不知道说什么的忐忑都逐渐平息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种疑惑:她不是常欢,为何常欢的身份证在她手里?在这个没有身份证连火车这种基本交通工具都无法乘坐的情况下,常欢又在哪里?
前面的两人还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丝毫没注意身后有人跟着他们,女人时不时侧过脸亲亲旁边的男人,她双颊染满红晕,带着别样的风情,不仔细看时,倒是长得与常欢有几分神似,尤其是她笑的样子……
“请等一等。”程攻追上前去,拦住已经到了里弄出口想要开车离开的两人。
柔情蜜意的两个人突然被人打断,有些吓得不轻,那个男人腿一软,差点直接跪倒在地,倒是那个女人,在最初的慌乱过后很快镇定下来,因为她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男人。
不过,这个男人长得可真是不错,浓眉大眼,蜂腰窄臀,自有一种不同于她见过的其他男人的刚毅,她不由地双眼放光,如果能把这个男人拉上床,相信他的表现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的。
莫名地,程攻打了个冷颤,这个女人看自己的眼神也太热络了些,仿佛要将他的血肉骨骼都看穿,他微微皱了皱眉头,顶着令他不太舒服的目光,硬着头皮问道:“女士,你好,请问你怎么会有常欢的身份证?”
原本还带着情欲的双眼听到常欢这个名字后,渐渐清明起来,她略带警惕地反问道:“这是什么话?我叫常欢,我的身份证我不带着谁带着?你这人真是奇怪。”
说完,也不等程攻再废话,拉着身边的男人转身想走。
好不容易找到的人,也许常欢的下落就要着落在她身上,程攻怎么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们,他再次迈上前一步,死死地拦住两人的去路。
“你到底要干什么?这里两边可都是人,你敢乱来,我就要喊人了。”女人强忍着想跑的冲动,她现在后悔得要死,如果当初用的不是常欢的身份证,是不是就没有今天的麻烦了?
这帮家伙,讹了她那么多钱,说这个身份证绝对真实有效,而且没有麻烦,谁知道她才一共用了两次,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程攻是什么人,特种兵出身的刑警队长,观察人的动作表情基本上已经算是他的本能,这两个人,女的外强中干,双眼到处乱瞟,男的基本上没抬头,只能看到大滴大滴的汗不停地往下流。
他们紧张什么?光天化日的,他是会抢了他们还是能杀了他们?
事出反常必为妖,本来一场很友好的询问立刻变成了审讯性质,程攻决定吓唬吓唬他们。
他亮出警官证——当然,只是警徽部分,绝对不会把写着T市公安局的那页露出来,语气颇为严厉:“我是警察,在调查常欢的案子,她已经失踪四年了,如果你不解释清楚,那么我会认为你是杀害常欢并盗用她身份的凶手!杀人什么罪名,你该清楚吧?”
这个女人真名叫龚美美,是某位外地富商在S市长期**的小三,她长得并不算漂亮,不过床上功夫是真的好,所以富商还总是会想起她来,时常以工作之名到S市行厮混之实。富商生意很忙,常年各地到处跑,一个月能来半个月顶了天了,剩下的时间,就要龚美美自己打发。寂寞难耐的时候,便喜欢找牛郎出来玩玩,这个男人,就是她最喜欢的牛郎之一,床上功夫好得没话说,将她伺候得舒舒服服,大大填补了富商年龄偏大带来的欲求不满,所以趁着知道富商一定不会来的时候,龚美美大把大把地花着钱给自己找乐子。
不过是个男人都不会容忍自己头上有点绿,哪怕这个女人并不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也不行,他认为,自己给吃给喝给穿给零花,每年还固定给一笔**费,龚美美就应该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的才对,像她这种喜欢找年轻漂亮小白脸的行为,是富商绝对不会允许的。
有钱人,一般都手眼通天,龚美美的别墅里有监控,查个区区开房记录很容易,所以龚美美才会想到去买一个假身份,再到这种偏僻得连附近的人都不一定能找得到的小破旅馆来鬼混,两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
常欢这个身份,是龚美美前不久刚刚拿到手的,原来那个上次在街上包被偷的时间掉了,也补办不回来。卖给龚美美这张身份证的人信誓旦旦地保证常欢的身份绝对不会有问题,哪知道居然被警察盯上了。
龚美美是典型的胸大无脑型,很快一五一十将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告诉程攻卖她身份信息的人外号细腿,白天的正经工作是在外滩的一家餐厅当服务员,然后留下常欢的身份证,鬼撵似地出了里弄打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程攻拿着身份证慢慢走回夜来香,那老板一直等着他回来,看到他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不禁也有些失望,凑上前去:“怎么的?你妹妹不跟你回家?”
程攻苦笑地摇摇头:“她要真是我妹妹就好了,不过是套用了身份证信息。”说实在的,刚刚听到所谓的真相,他心里的失落无法形容,哪怕她不再爱他,找了别人都好,为什么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常欢曾经到过S市吗?她的身份信息如何被人盗用转卖给他人呢?她真的,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程攻是警察,他太清楚身份证的重要性了,只要常欢还活着,不可能用不到身份证,找工作会要,坐火车坐飞机会要,办理暂住证会要,办银行卡会要,哪里都要,基本上现代人离了身份证寸步难行。如果常欢的身份证是被偷了的话,她应该会尽快补办,只要补办完了,这张身份证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刚刚龚美美说过,这张身份证是她花不少钱买来的,对方保证过一定可以一直使用。
常欢,你究竟在哪里?你可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
老板有些同情地拍拍程攻的肩膀:“别着急,慢慢找吧,你找了那么久,好不容易有点线索,追着往下查吧,你妹妹如果在S市,相信你早晚会找到她的。”
“借您吉言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