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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榨干的肾与空虚的心

作者:蠕动的胖头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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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奋战了两晚,老金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了。

    不,准确地说,是三天。猎杀食人魔的那天晚上,和薇妮娅的那天晚上,以及现在。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奉献给了这两个女人。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他,眼前一片漆黑。

    老金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道,声音如同风中摇曳的枯枝,沙哑而虚弱,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气。

    “没错,你竟然想把我,随随便便地推给别的女人,我当然生气了。我们两个的观念,好像有点不一样,你绝对不能再这样做了。”

    克劳迪躺在老金身边,紧紧地抱着他,语气低沉,耳朵也耷拉了下来,仿佛做错了事的小狗,可怜巴巴地等待着主人的惩罚。

    “嗯……我知道了。我只是觉得,你可能想要个孩子……对不起,我对你这种男人不太了解,所以才自作主张。”

    老金心想,我对女人也不了解啊,你可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知道就好,以后不许再这样了。一夫一妻制,懂吗?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丈夫,一个男人也只能有一个妻子,这是常识!你的男朋友,可不是什么可以随便送人的东西。你说过要跟我过一辈子的。”

    “我知道了,我道歉,你就原谅我吧,好不好?”

    “好吧。”

    老金摸了摸克劳迪的耳朵,那耷拉下来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仿佛充满了活力。这耳朵,该不会是假的吧?

    “嗯……”

    总之,老金决定原谅克劳迪了。毕竟,她已经认错道歉了,而且还被他“惩罚”了一整晚,也该消气了。

    “我原谅你了。”

    老金终于可以安心地闭上眼睛了。

    他的人生,真是短暂啊。

    二十多年来,他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直到穿越到异世界,才体会到了生命的精彩和刺激。他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拼尽全力地活着,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

    他想再看一眼家乡的景色,但已经没有力气了。

    虽然他侥幸逃过了“精尽人亡”的命运,但现在,他已经油尽灯枯,无力回天了。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重,死亡的脚步,越来越近。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就这样,他……

    。

    。

    。

    ——不行!不能睡!再睡下去就真的要死了!

    “呼!”

    老金猛地睁开眼睛,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从床上坐了起来。

    “呼……呼……!我靠,差点就死了!”

    “卡,卡特?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呼……呼……没事,没事,我做了个噩梦。”

    最近,他做噩梦的频率,越来越高了,而且梦境也越来越真实,越来越恐怖。

    难道是因为见多了尸体,所以精神受到了刺激?看来,他需要定期服用一些药物,来缓解精神压力了。如果再看到天线宝宝,他就真的要认真考虑这个问题了。

    老金感觉浑身酸痛,他伸了个懒腰,扭动了一下脖子,发出“咔咔”的响声。剧烈运动之后,肌肉酸痛,也是理所当然的。

    老金简单地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从衣服里掏出钱包,拿出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

    “克劳迪,你看,一枚金币。”

    没错,这就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充当诱饵,才换来的一枚金币。虽然最后一击,是伊斯万特大小姐完成的,但她还是给了老金奖励。金币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格外耀眼。

    “我们一人一半吧。”

    老金打算把这枚金币,和克劳迪平分。毕竟,要不是克劳迪及时出手,他早就被食人魔踩成肉泥了。而且,这次行动,也是克劳迪提议的。

    “……不用分了,你拿着吧,我本来就打算把这枚金币给你的,所以才一直等到现在……”

    “别胡说,自己的钱,当然要自己保管,这样才安全。”

    要是被小偷偷走了,他就真的要哭晕在厕所了。

    “而且,万一我死了,这钱不就浪费了吗?”

    金币又不能掰成两半,所以老金打算先去换成银币。他拿着这枚金币,开始思考,该怎么花这笔钱。他想去剑士公会看看,拜访一下会长,顺便告诉莉夏,他已经把她的问候,带给了会长。说起来,自从上次见面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剑士公会了。

    “嗯……卡特。”

    克劳迪也从床上坐了起来,赤裸着身体,开始做伸展运动。她弯下腰,指尖触碰地面,动作优美而流畅,充满了女性的柔美。老金看着她的背影,心中再次燃起了一团火,但他还是努力地克制住了自己。

    “我们用这笔钱……”

    再做一次,他就真的要精尽人亡了。

    克劳迪做完伸展运动,开始穿衣服。

    “我们去找个好一点的房间吧。”

    老金这才想起,他们之前就说好了,要找个舒适的住处。现在有了钱,就不用再住那种简陋的地方了。想起昨天在薇妮娅的房间里度过的夜晚,老金觉得,舒适的居住环境,确实可以提升生活质量。

    “嗯,也好。”

    两人穿好衣服,走出了房间。他们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然后开始寻找合适的住处。他们的目标,是城里高档旅店聚集的地方。

    “如果一次性租一个月,应该可以打折吧。”

    不愧是高档旅店聚集的地方,街道干净整洁,环境优雅。老金和克劳迪手挽着手,走进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旅店。

    旅店里,一个衣着整洁的服务员,接待了他们。不,与其说是服务员,倒不如说是经理,这家旅店,看起来更像是一家高档酒店。老金走到柜台前,问道:

    “我们想住一个月,请问多少钱?”

    “两位想要长住?如果一次性付清一个月房费的话,四枚银币。”

    我靠,真贵!

    老金差点晕过去。

    不过,既然克劳迪喜欢,那就住吧。

    “嗯,我们可以先看看房间吗?”

    “当然可以。”

    服务员带着老金和克劳迪,来到二楼,给他们看了一间房间。房间很大,有独立的客厅、卧室、浴室和卫生间。老金对房间很满意,尤其是浴室,这可是个稀罕玩意儿。公共澡堂的入场费,是一枚铜币,一个月下来,光是洗澡就能省下不少钱。

    “怎么样,克劳迪?”

    “我很喜欢。”

    “那就这间吧。”

    老金爽快地付了钱,他掏出一枚金币,递给服务员。

    “这,这是金币?”

    “没有零钱吗?”

    “没有,请稍等,不,请跟我来。”

    服务员带着老金,来到一楼的一个小房间,从一个皮袋里,倒出一堆银币,然后开始清点。

    “这里正好是九十六枚银币,请您过目。”

    服务员做事很认真,老金仔细数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将银币收进钱包里。服务员将房间钥匙递给老金。

    “对了,我们有些行李,需要放在房间里,如果被盗了,怎么办?”

    “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其他物品如果被盗,我们会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老金第一次长住旅店,所以问得很详细,想要了解清楚旅店的规定。

    “具体能赔偿多少?”

    “难道你们要带着金山银山来住店吗?”

    “只是一些衣服什么的,不方便随身携带。”

    “那些东西,我们会照价赔偿。但如果是贵重物品,就很难赔偿了。”

    “我们会注意的。”

    其实,他们根本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冒险者嘛,所有的家当,都在钱包里,当然要随身携带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

    “还有什么问题吗?”

    “房间的隔音效果怎么样?”

    听到老金的问题,服务员看了一眼克劳迪,然后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

    嗯,很满意。

    服务员告诉老金,他们会保管一把钥匙,老金自己保管另一把钥匙,如果钥匙丢失,需要赔偿,所以千万不要弄丢了。

    老金和克劳迪走进房间,克劳迪想要从后面抱住老金,却被老金躲开了。

    想累死我啊?

    “卡特?”

    “我们先睡一觉吧,我先去洗个澡。”

    老金脱掉衣服,走进浴室。浴室里有一个木桶,木桶上连接着水管,似乎是用某种装置,从地下抽取地下水的。可惜,只有冷水,没有热水。不过,老金已经很满足了。

    老金洗了一会儿,克劳迪也走了进来,说要一起洗。老金让她坐在椅子上,然后从后面帮她洗澡。

    “我,我可以自己洗……”

    “别动。”

    克劳迪的头发,是淡紫色的,与她那古铜色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得格外神秘。老金一边帮她洗头,一边感叹,可惜没有洗发水。

    “你的头发真漂亮,是遗传谁的?”

    “……我母亲,她的头发,是深紫色的。”

    “是吗?那你长得像你母亲?你父亲是人类?”

    “反过来。”

    老金心想,难道她父亲是暗夜精灵?

    克劳迪告诉老金,她的家乡,叫做“舒尔迪克”,那里除了人类,还有暗夜精灵和沙漠兽人。兽人是他们的敌人,但人类和暗夜精灵,关系还不错。

    “嗯……!”

    老金一边听着克劳迪的讲述,一边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耳朵。克劳迪的身体,明显地颤抖了一下,老金觉得很有趣,就更加用力地揉捏起来。老金注意到,克劳迪的耳朵上,戴着六个金色的耳环,每只耳朵上,都戴着三个。

    除了耳环,克劳迪身上,没有其他饰品,也没有纹身。她很喜欢耳环吗?

    “这些耳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啊……”

    老金一边揉捏着克劳迪的耳朵,一边胡思乱想着。突然,他回过神来,发现克劳迪的脸颊,已经变得通红,呼吸急促,身体无力地靠在他身上。

    “嗯啊……”

    “怎,怎么了?难道你的耳朵,是弱点?”

    不愧是精灵,真是敏感啊。

    克劳迪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力,瘫软在他的怀里。

    老金用毛巾,帮克劳迪擦干身体,然后将她抱起来,放到床上。他也躺到床上,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

    老金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感觉神清气爽,仿佛死而复生一般。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亡灵会憎恨活人了,因为活着,实在是太舒服了。

    现在他有钱了,可以去剑士公会,学习一些剑术了。

    “真可惜,我没办法教你。”

    听到老金要去剑士公会,克劳迪有些遗憾地说道。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修炼,没有教过别人,不知道该怎么教。怎么说呢,我很难理解别人的感觉。”

    “没关系,术业有专攻嘛,学习好的人,不一定擅长教书。”

    之前,老金也曾经请克劳迪教他剑术,但试过一次之后,就放弃了。克劳迪似乎完全无法理解他的动作,也无法理解他的想法。实力高超的人,不一定擅长教导别人。

    “总之,我今天要去剑士公会,学习剑术。有钱了,就要投资自己,不然和没赚钱,没什么区别。”

    “好志气!男人嘛,就应该不断追求强大。”

    克劳迪也穿好衣服,她对剑士公会,也很好奇,想要去看看。两人一起走出了旅店。

    “我可能要专心学习一个月,你不会无聊吗?”

    “没关系,反正我们有钱,也有地方住。我可以看你练剑,也挺有意思的。”

    “哎呀,真不好意思。”

    靠剑吃饭的人,必须时刻精进自己的剑术。

    想要成为真正的剑客,就要终身修炼。剑术,就是他们的资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也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

    所以,只要有时间,就要提升自己的剑术。

    总有一天,他们会遇到生死攸关的战斗,到那时,只有强大的剑术,才能让他们活下来。

    老金现在有钱了,也没什么其他爱好,与其把钱浪费在吃喝玩乐上,不如投资自己,提升自己的实力。他的全部财产,也就五十枚银币,就算花一半在剑士公会,也不算亏。

    两人来到剑士公会门前。

    听着里面传来的阵阵吆喝声,老金推开了公会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