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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一十八、燧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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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化武器的使用古已有之。

    早在西汉时期,霍去病北伐匈奴的时候,匈奴人便把病死的人和牲畜扔在上游的河里,尸体腐败之后产生的各种病菌污染了河水,进而给汉军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甚至有学者分析,一代战神霍去病,就是被污染的水源伤害了健康,才导致英年早逝。

    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站的住,单说生化武器应用于战争,的确效果很好。以至于人类不得不约定在打仗的时候不得使用生化武器。

    然而即便是禁止,还是有人忍不住诱惑地偷偷使用,可见其威力之大。

    在大乱世的时代,用投石车抛死尸就是一种常规战法。

    李申之把金汁混杂在铁砂中,当爆炸后的铁砂划伤金兵的皮肤之后,金汁(大便)中蕴含着的丰富的细菌会迅速引发伤口感染。

    对于没有被抗生素腌制过的古代金人来说,这样的伤口感染足以致命。

    当金人回到开封府之后,受伤的士兵陆陆续续又死了上千人。

    金国官方封锁了消息,没人知道这些死于“瘟疫”的人是怎么回事。

    完颜宗弼对金国内部封锁了消息,所以李申之的探子也无法探查到这些情况。

    已经过了十多天了,依然没有搜集到金兵伤员大规模地死于伤口感染,李申之对于金汁这种生化武器的威力产生了怀疑,又觉得或许是自己低估了古人的抵抗力。

    每日在野外摸爬滚打,古人的抵抗力或许真的很能打。李申之只能这样来说服自己。

    得不到想要的效果,李申之只好放弃了金汁这种恶心的生化武器,重新开始设计回回炮的炮弹。

    在新一轮的设计中,赵瑗有了极大的兴趣。

    连续经历了几次战斗,赵瑗充分认识到了这些小发明小创造的威力。

    只要运用得当,这些小玩意在战场上可以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甚至于改变战局的走向。

    虽然金人撤军有一定运气因素在里面,谁能想到完颜宗弼完成了自我攻略,算到了是岳家军来增援,果断选择了撤退。

    完颜宗弼猜对了一半,猜错了另一半。

    严格来说,劫粮道的人的确是岳家军,岳银瓶率领着背嵬军,根正苗红的岳家军。

    然而援军却不是岳家军。

    援军由黄庭从楚丘县带队赶来,是山东诸路好汉听闻应天府宋军跟金人干开了,纷纷南下来从军的人。黄庭收拢了众多乡勇,一时之间也来不及向应天府请示,就这么领着队伍赶了过来。

    黄庭敢领着三万人来前线,直接与金人的十万人在野外对线,其实一点都不莽,而是胆大心细。

    熟知应天府地形的他,早已选好了军队驻扎的地点:河边。

    金人想要突袭他,必然需要渡河,而他的三万人虽然野战刚不过金人,但是守住河边却绰绰有余。

    没成想,仗还没打一场,竟然把金人给吓跑了,倒是让黄庭生出了一些骄傲之心。

    唯有李申之对那一战心有余悸,实在是太惨烈了。

    从小酷爱战争游戏的李申之,始终努力在追求无损取胜,别说一比二的战损比,哪怕是一比十的战损比他都接受不了。

    经历过这么一场,李申之觉得造几支火枪出来很有必要。

    脑子里既然有知识,就要赶快转化成战斗力。经过与大宋工匠们这么长时间的磨合,李申之觉得完全有能力跨越式地发展火器。

    工坊的炼钢作坊和车床已经初具规模,按照工坊里大匠的说法,李申之画出来的图纸他们完全可以加工出来。

    可李申之口中的那些强度参数,他们便表示无能为力了。

    其实想想也是,一根枪管不过就是一根铁管而已,哪怕是让一个原始人拿勺子慢慢挖,只要时间足够多,总能够把一个铁棒挖成一根铁管。

    宋人当然不用拿勺子慢慢挖,但是他们有各种钻孔机器,稍微改造一下便能用。

    可这样的铁管与现代的枪管有着极大的区别,首先便是强度上的差距。

    若是制造枪管的钢材强度不够,在击发子弹的时候极易炸膛。若为了避免炸膛而减少子弹的填药量,又会使得射程近得令人发指,还没有人徒手扔得远。

    枪造好了,接着便是子弹了。

    暂时没有把炸药给搞出来,按说没办法造出撞针击发的定装子弹,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最好的方案是燧发枪。

    燧发枪的击发原理,是类似于老式打火机一样,通过砂轮和火石摩擦产生火花点燃子弹的火药,进而将子弹击发出去。

    玩过打火机的小伙伴马上就能想到这种枪的缺点:失误率高。

    也就是说,可能扣了几次扳机,火花都无法将火药点燃。当然了,将燧石和火药经过几次改良之后,可以极大地提高燧发枪的击发成功率。

    当击发成功率提高之后,燧发枪相较于更早期的火绳枪便有了压倒性的优势,可以近乎于无视天气的影响。

    既然燧发枪已经搞出来了,那就再拉一拉膛线,搞一搞米尼弹,都是顺带的事儿。

    纯手工打造的燧发枪制造完毕之后,李申之早已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跑到被水泥围墙层层防护的工坊城中。

    随之而来的,还有应天府的所有政要及各县主官。

    这是一次绝密性质的实验。

    在工坊城中专门设置的靶场中,李申之端起一支燧发枪,约莫二十斤重。

    试着瞄了瞄,在手中掂量了几下重量,李申之乐得嘴角都要乐到耳朵根了。

    有这种跨越时代碾压式的大杀器问世,平定天下还不是指日可待。

    从身边的台子上取过一个小圆饼,这是用一层薄薄的油纸包裹着的火药,再取出一枚米尼弹与火药压紧,从枪口塞进去,再从枪管挂刺刀的地方抽出一根铁棍,从枪口处将子弹推了进去,轻轻地压紧。

    “唰”地一下从枪管中抽出铁棍,“咔哒”一声将铁棍卡在了枪管上。

    各部件之间完美地配合所独具的机械美感,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拒绝。

    深深吸了一口气,李申之端起不强瞄准二十米外的靶子,三点一线对准之后,缓缓地轻呼着气,慢慢地扣动扳机。

    射击时讲究无意识击发,不能猛抠扳机,要不然会导致枪口的抖动。

    枪口的轻微抖动放大到数十米甚至上百米之外,便会形成巨大的误差,导致打不中目标。

    扳机行程过了卡点,带动枪机中的燧石运动,燧石擦破了火药外面包裹着的薄薄的油纸,迅速地从火药表面划过。

    燧石之间摩擦出的火花窜入火药里,引起了剧烈的燃烧,以至于爆炸。

    火药爆炸后产生了大量的气体,推动着米尼弹前进。

    米尼弹的尾部比较软,在巨大的推力之下,米尼弹的尾部先于头部运动,在头部静止的状态下尾部仿佛要被挤扁。

    就是这轻轻被挤扁的变形,使得米尼弹瞬间填满了子弹与枪管之间的缝隙,增加了枪管的密封性,极大地提高了射击精度和射程。

    枪管中的膛线使得子弹旋转起来,划破空气从枪口激射而出,飞出数米之后枪口的火花才跟着喷出。

    枪声未落,靶已倒下。

    燧发枪发展到后期,其枪口速度已经可以达到三百米每秒,射击二十米外的靶子,连零点一秒都用不到。

    而李申之这把燧发枪除了依然是前装式之外,已经堪称历史上最先进的燧发枪之一了。

    后装倒也不是不能搞,而是其机械结构会更加复杂,加工困难不说,制造的初期故障率也高。

    有了米尼弹之后,子弹的直径与枪口的直径可以有较大的误差,更大的缝隙有利于子弹的填装。

    一发打完,李申之犹觉得不过瘾,又取来一发子弹依照原样装填进去,瞄准之后击发中靶。

    第二法子弹从装填到击发,大概用了五秒钟时间。

    一分钟十二发,速度相当快了。

    虽然优秀的弓箭手一分钟也能射出十二支箭,但是射完之后力气也消耗了大半。

    而一名火枪手击发了十二发子弹,好像连气都不待喘一下,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包裹子弹的油纸也是极易燃烧的东西,在火药爆炸的时候会将其燃尽,即便是留下少许的灰尘也不影响下次击发。

    当灰尘积累多了之后才需要清理一下枪膛,大概二十发左右吧。李申之没有具体做实验,只是大概算了算。

    满意地放下手中的枪,李申之终于回到了一千年前,完成了自己实弹射击的梦想,果真很爽。

    难怪老外的有钱人都喜欢打猎,这玩意确实上头。

    “赵家哥哥,过来试试?”每次遇到新鲜好玩的东西,李申之习惯性地招呼赵不凡。

    回头时,却看到一众人等全都呆若木鸡,傻愣在原地。

    赵不凡听到李申之的叫唤才回过神来:“啊?这……我……”

    李申之一把将赵不凡拉过来,把枪塞到他的手中:“这是子弹,这是扳机,把子弹装进去,用刺刀捅一下,然后扣扳机。”

    手把手地教了赵不凡一遍,赵不凡跟着念念叨叨:“扣扳机……”

    “砰……”一声枪响,吓得赵不凡把枪扔在了地上。

    枪口还朝着天,赵不凡就扣动了扳机,打了一发飞机。

    跟在李申之身边的金儿眼疾手快,抄手将枪接住,没让掉落在地。

    这么珍贵的宝贝,金儿生怕摔坏。

    李申之见金儿拿住了枪,取来一发子弹,按住金儿的肩膀:“金儿,你来试试。”

    “我?”金儿虽然武艺高强,但头一次碰这东西,多少有些心虚。再者说,在场的都是大官老爷,就她一个小女婢,终究有些气虚。

    李申之不容置疑地取来子弹,手把手地教金儿,从装弹到射击,再到三点一线的瞄准,无意识击发。

    一套流程下来,金儿已然上手,端着枪挺立在那里,英姿飒爽。

    “砰……”

    命中。

    金儿学着李申之的样子,熟练地重新上了一发子弹击发,再上弹再击发,再上弹再击发,一口气打出了五发子弹才停下来。

    “怎么样?”李申之问道。

    金儿面色潮红,难掩脸上激动的神色:“太神奇了!银瓶娘子要是带上这东西,开封府咱也敢闯得。”

    从宁陵县归来的韩平也在场,他有些疑惑这些人的激动,问道:“此物虽然有些神奇,但是比之弓箭手还是要差许多,不论是射速还是携带方便性,都远逊弓箭,为何你们这么激动?”

    李申之正要解释,一旁的陆游早已走上前来,从金儿手中接过那支枪,无师自通地开始装弹射击,一边操作一边说道:“韩兄此言差矣。一个弓箭手训练出来需要多少时日?操作这火器需要训练多少时日?岂可同日而语?”

    韩平是聪明人,经陆游一指点,顿时惊得睁大了眼睛:“先前我应天府虽然有数十万的人口,但是真正的可战之兵不过一万多。若是有了此物,即便是妇孺老人也能操纵,那我应天府岂不是可以人人皆兵?”

    李申之点了点头,事实上现代战争就是这个样子。

    人人皆兵。

    哪怕只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当他拿上枪走上战场,便成了杀人的屠夫。

    若是在冷兵器时代,恐怕连刀都拿不动。

    张浚城府比较深,看着他们讨论了一会,自己激动的心情也跟着稍稍平静下来,这才问道:“申之,这火器每日可以造多少支?这……这个叫子弹的东西每日又能造多少出来呢?”

    南宋人早已见过轰天雷之类的火器,对枪械的威力倒还在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可这玩意若是产量不高,如轰天雷一般,每用一发就得心疼半天,那么它在战场上的威力便会大打折扣。

    李申之说道:“目前来说产量还不行。”

    张浚点了点头:“那就先让银瓶他们用吧,他们在外游弋风险更大,其他各县不要有意见。”

    张浚心想:这玩意看上去这么复杂,恐怕得好几天才能造出一支来。数量少,放在城墙上用处也不大,不如交给岳银瓶,他们在偷袭的时候或许更好用。

    张浚做事一贯地秉公执法,素来威信很高。

    “没意见!”

    “正该如此!”

    几个知县纷纷表态,表示服从张浚的安排。

    李申之说道:“现在才刚刚开始造,这枪每天能造五十把出来,子弹每天大概能造一千发。”

    “什么?!”

    张浚直呼好家伙。